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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都快忘了有张床能睡觉是什么滋味了。”

  听到今晚或许就有张好床可睡、有顿热食而非干粮可吃,小珞子全身的精力都沸腾了起来。忙不迭地跟著滕于岚身后,加快脚步赶路前进。

  放眼望去大片田野当中,散落著几户人家,但中央有一小座热闹的街市——说是热闹,也不过就是聚集了较多户人家的地方,有著几间酒肆、茶馆、打铁店铺及卖米的粮行。

  平日就不像会有什么外地人客到访的村庄,他们这一少一小的新面孔,马上就受到村民们的注目。

  走到尘土飞扬的街上,小珞子不由得捉紧于岚的衣袖说:“三少爷,这儿好像有点可怕,你瞧,这儿的人都在瞪我们耶!”

  于岚笑笑。“那是因为他们很少看到旅人的关系,并不代表他们不友善。只要我们没有做什么可疑的举动,又何必害怕他人的眼神。”

  说著,于岚带他走到唯一的一座茶馆内,里面只有两张桌子,都是空的。

  “小二哥,给我们来壶茶!”小珞子拉长喉咙叫道。

  阴气沉沉的是小店内,走出一名干瘦矮小、满脸痘子的人,他提著铁壶,一手拿著两只茶碗,“咚”地放在于岚他们面前,哗啦啦倒了两碗浊浊黄黄的水说:“两碗茶,五钱。”

  “什么?!这么两碗茶就要五钱,你们这儿是卖茶还是打劫呀?”

  “不想给钱就别喝,快滚。”店小二理都不理人地说。

  小珞子火气更大。“你这是什么态度!像你这样还能开门做生意吗?”

  “店是我家的,就算我倒店也不碍你的事。”店小二伸出掌心说:“要给钱,还是要滚?”

  “小珞子,给钱。”于岚单手捧起茶碗,眉头也不皱地喝著茶说。

  “三少爷您还真的喝呀?你看这茶水根本就……万一您喝坏肚子怎么办?”小珞子真弄不懂他,明明对自家泡的茶百般挑剔,稍微冷一点就不喝,一副养尊处优的少爷气派,为什么这会儿又可以如此屈就?

  “喂,你茶都喝了,不能不给全吧!”小二从鼻孔喷气说道。

  可恶!小珞子从行囊中掏出一只碎银袋,掏出五钱扔在桌上。“给钱总行了吧!

  钱在这儿!”

  “哼!”小手伸手就要把桌上的钱收走。

  于岚以扇子压住他的手背说:“小二哥,打听一件事,这儿有让人打尖住宿之处吗?”

  店小二脸色大变。他初看这书生模样的青年文弱的外表,以为不过是走错路的糊涂蛋,能敲多少钱就敲多少钱,但他不过用扇子一点,自己的手背就像吃了千斤重石,动弹不得。这一招真人不露相,吓得他双腿抖颤起来。

  “公……公子要住在我们神女村……是不可能的。”

  “喔?为什么?”

  使出吃奶的力气,店小二还是拔不出手来,干瘪的额头冒出斗大的汗珠。“我、我们村子……不欢迎外人,所以这条街上没有客栈,要住只有半里外的一间荒庙可以住。可是……公子要是住那儿,就得小心……晚上……‘那个’会出现。”

  “那个?”

  小二吞口口水,眼神有著无端恐惧说:“我不能再讲了,总之你还是趁早离开我们村子,否则性命不保。”

  “是吗?多谢你的忠告了,小二哥。”于岚翩翩一笑地移开扇子。

  小二一收回手,连桌上的银两都不敢收便叫道:“这银两我不要了,你们喝完就快走吧。”一溜烟地跑进店后方,不敢稍有逗留。

  “什么嘛!一下子坑钱,一会儿又不要了。”小珞子在他身后啐道,他当然不晓得店小二受到什么教训,只觉莫明其妙。

  于岚微笑著要小珞子把钱收起来。

  “三少爷,怎么办?我们没地方可以落脚休息了。”

  “怎么会没有?不是说有间荒庙吗?去看看就知道了。”

  “可是……刚刚那伙计不是说有‘那个’会出现吗?”小珞子比了比双手,暗指不祥之物。

  于岚摇著扇子,扬起眉头说:“你又知道‘那个’是哪个了?我滕于岚在这天底下还没有看过‘那个’,难得出门一趟,万一不能寻得宝藏,开开眼界也不赖。

  越是神秘的地方,我就越有兴趣。我可是去定那座荒庙了!”

  “我就怕您会这么说,三少爷。您不害怕‘那个’,可我会怕呀!”

  “小珞子,咱们俩谁是主子,谁是奴才?”

  “您是主子,我是奴才。”

  于岚俊逸的脸浮现意外的神情。“你还晓得呀?我以为你根本忘了。既然知道,就不用我提醒你这世上只有听主子话的奴才,没有听奴才话的主子吧?”

  小珞子再度认命地背起包袱说:“三少爷您别说了,我跟著您就是了。到时候真要出现了‘什么’,还请三少爷转告我可怜的爹爹和娘,就说我是忠心耿耿地听了三少爷的话,才会发生不幸。”

  把小珞子的叨念当成耳边风,于岚还正愁这一路上都太过平静无波了,他的身手苦无发挥之处,骨头都快生锈了。要是真有什么“东西”,就让他好好地拜见一下吧!

  那人来了,真的来了,就像预言中的一样。

  第二章

  “豪,那个人似乎不是坏人呀。”

  谭裴奴抚著黑豹的头,由高处俯瞰著渐行渐远的一少一小。她身上披著一件自己从没有机会拥有过、抚摸过的上好丝绸外褂,外褂上还有著那人的味道。

  黑豹仿佛也赞同她的话,以尾巴轻点著草地。

  一边远眺著陌生人的背影,她轻而易举就可以在脑中,描绘出那名陌生青年的长相。

  他和村中的那些粗鲁不文的乡野莽夫截然不同,有张媲美姑娘家的柔细脸皮,肤色虽深但相映著他深邃清明的黑皮的,就像……对,就像“豪”一样有著原野般让人舒服的气息。高额挺鼻,方头大耳,浓眉红唇,如此端正秀丽的男子,是她从未见过的。

  当他对自己伸出手微笑的时候,因为她从未见过如此俊的人儿,所以不知所措地愣住了,就连先前差点被人侵犯的冲击,都从脑中飞了出去,只能瞪著他猛瞧。

  对他们这座鲜少有外人闯入的偏僻小村落来说,他就像传说中的神仙,飘逸又高贵,岂是他们这些井底之蛙、无识村姑能接近的人物!

  为什么这样的人会出现在这个与他格格不入的小地方?迷路吗?希望是如此。

  为了他好,裴奴希望他尽速离开他们村子,她不想要见到他在村子丧命,假如他逗留得过久,一定会遭遇不测的。

  他不知道自己来到什么样的地方——一个被诅咒、死亡所笼罩的村落。

  假如他知道,一定会头也不回地迅速离去吧。

  裴奴将脸埋进黑豹温暖的颈项中,叹息地说:“谢谢你来救我,豪。可惜我该回去了,再不回去就来不及在天黑前把晚膳弄好给娘吃了。”

  黑豹低吼一声,原本懒洋洋趴著的修长身躯,站立而起,舔舔裴奴的手心算是道别,潇洒地消失在草丛中。

  “豪”是她众多来无影去无踪的朋友之一。当然,名字是裴奴自作主张取的,因为她认为没有比“豪”这个字更合适它。

  还记得初见到豪时,豪还是只小黑豹,但转眼不过一年,它就已经成为人见人怕的大黑豹了。他们的友谊建立在裴奴的耐心等候下,裴奴从不拿食物给它,施舍食物并不是朋友的行为,而她认为像豪这样高傲的生物,怎么会愿意接受来自人类的施舍,更别说要把那样的人当成朋友了。

  所以裴奴以歌声来吸引它。每当她在老地方看见豪的身影,就开始哼著山歌、编著小曲,说也奇怪,豪总会在远处停留下来,好奇地观望著。一个月过去、两个月过去,到了第三个月,豪终于愿意到她伸手可及之处,让她摸摸它。

  虽然一天之中相处的时间很短,但他们每天都会来看对方一面,确认对方好不好,就像一对相识已久的普通老友。

  裴奴没有人类的朋友,村子里的人对他们母女并不友善,原因……哎,或许就在于她没有爹爹的关系。大部分的村人都视她为蛇蝎、避她如鬼神,要不就认为她是个肮脏的小杂种,根本不配和他们说话。另外,少数会对她和娘有“善意”的人,多半心中都打著一些难以为外人所道的下流主意。

  可是自幼生长在这村子中,裴奴已经习惯他们冷漠的眼神,何况只要自己和娘不要打扰到他们,村民也会睁只眼闭只眼的让她们母女在这个地方生活下去。即使身为神女村之耻,至少这儿他们有一个容身处。’

  可是……裴奴不由得想著,如果是那名俊秀的青年,他是自己的朋友的话……她是不是就会有勇气开口和人说话了?如果她刚刚开口回了他话,他可会陪自己聊天?就像豪、鹰他们一样,陪著她说天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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