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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挑百选之下,以为自己遇到了一个好男人,岂知沉俊青竟嫌她像个碰不得的圣女。

  「就因为我知道真实的妳是怎样的人,所以我才希望跟妳交往。」其实,他在她国三那年就曾见过她了。

  当时,三个约莫国小五、六年级的少年追打着一只流浪狗,她路过,看到了,脸上有着不平的忿忿之色。

  他原以为她会上前制止那些少年的行为,岂知她并没有。

  她悄悄的走向那些少年停在一旁的脚踏车,那上面挂着他们的书包,她伸手进自己的书包里,取出一只黑色的麦克笔,在那些书包上各画上一个大大的猪头,再若无其事的离开。

  站在二楼阳台的他,将那一幕悉数看进眼底,她脸上的神情让他明白,她只是想藉此来惩罚那几个追打狗儿的少年,这是她表现自己正义感的方式。

  之后,她进入了他就读的高中。

  她的容貌让她一入校园就被封为校花,有意追求她的男学生多不胜数。

  她从来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他也不曾主动亲近她,只是暗暗的观察着她的一举一动,更证实他先前的臆测,她其实是个好恶分明的女孩,却不知为了什么原因,刻意的压抑住自己的本性,在人前装成柔顺的好学生和好孩子,背地里才表现出另一种个性。

  对她的好奇就这样逐渐的加深,一直到那好奇不知从何时变了质,他开始很想亲近她,想让她知道他的存在,想让她对他留下深刻的印象。

  于是他才会在那次她破坏了老师们的车子后,约她在后山见面。

  那次,原本他是没打算吻她的,只是在近距离面对面的情况下,他竟然抗拒不了她的诱惑,一股想吻她的欲望充斥他全部的思维,以至于他提出了令她错愕的要求。

  话说出口后他自己也很意外,不过她甜美的唇瓣,即使过了多年,仍让他回味想念不已。

  「辛可钰,该不会是法官的工作太枯燥无趣,所以你才想借着威胁我来寻求刺激吧?」她揣测的问,不会自作多情的以为他是因为爱上她,所以才想和她交往。

  「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你要当心,」她阴森森一笑,「玩火自焚哦。」

  他也笑吟吟回道:「我从不玩火。」

  瞄向他的左脚,她带了点坏心的问:「你的脚是什么时候弄伤的?」

  「高三那年,见过妳之后没几天。」

  「这么说来这是你罪有应得的报应了。」语气里没有半丝的怜悯,还透着浓浓的奚落。

  「怎么说?」

  「那时候你不是在后山以恶劣的手段威胁我吗?看吧,这就是老天给你的惩罚。所以说人还是不要做这种卑鄙无耻,威胁恐吓人家的缺德事比较好。」她说得快意。

  他摇头,不同意她的看法。

  「错了,就是因为当时吻了妳,带给我无比的幸运,所以才让我大难不死逃过一劫。」当时他身受重伤,陷入重度昏迷,医生甚至宣告他成了植物人。为了治疗他,父亲将他送到美国就医,三个月后他清醒了,再经过三个月的复健,除了左脚之外,身体己完全康复。

  阎罗祯好奇的又问:「你当时是怎么受伤的?」

  「等妳爱上我时,我就告诉妳。」辛可钰微笑着,眸底似有千言万语幽幽的睇住她。

  她被那幽深的眼神看得心头一悸,微怔须臾才道:「真是遗憾,看来我这辈子都没机会知道这件事了,还好我也没多大兴趣想知道。」

  她把目光移向樱花,发觉他的眼神仍定在自己身上,心绪莫名的乱了起来:心跳怦咚怦咚的急遽擂动。

  讨厌,她又不是没经历过世事的小女孩,干么被他一看,胸口就莫名其妙的小鹿乱撞?!

  不想承认他似乎对自己造成某种程度的影响,她赶紧再摇了摇樱花树,一副很专注的看着樱花飞舞。

  但他还在看她,而且笑得很诡异。

  「不准再以那种奇怪的眼神看我!」被看得好心烦,她没好气的瞋他。

  「妳不是也在看我吗?」他好整以暇的说。

  「谁在看你了,你少自作多情。」送他两记白眼。

  「妳若是没在看我,又怎知道我在看妳呢?」他俊秀的娃娃脸上笑咪咪的,很天真无邪的模样。

  她却很想打掉他脸上那可恶的笑容。

  「如果有一个人一直瞪你,你会没发觉吗?」

  「妳说我的眼神奇怪,是奇怪在哪?」他笑着问。

  「很诡异就是了,」她努力的搜寻着形容词,「让人毛骨悚然,好象是大野狼盯上了小红帽的感觉。」

  「如果我是大野狼,那么妳一定是只母狼,不会是小红帽。」辛可钰戏谑的道。

  「你错了,我跟你可不是同类,我是披着人皮的母夜叉,凡是招惹我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你最好三思,否则你连骨头都会被我吞下肚。」

  「我倒想尝尝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滋味是怎样。」他好心情的笑着,一手抵着樱树,轻轻一推,就落下了一阵粉嫩的花雨。

  阎罗祯惊叹的看着缤纷落下的樱花,张开双臂,沐浴在花雨中。

  「再来一次,快点。」

  「可怜的樱花树,它的花会被我们摇光。」虽然这么说,他仍照着她的要求做,又是一阵花雨飘下。

  「好浪漫哦!」她笑得极为开心,发上衣上都沾到不少花瓣。「辛可钰,看不出来你还有点用处嘛,不是个只会威胁人的流氓法官。」

  「以后妳会知道我的用处还多着呢。」他突如其来的环住她的腰,握住她的手,领着她在樱花树下跳起了华尔滋,嘴里轻哼了一首抒情的西洋歌曲,微跛的脚并没有妨碍到他轻盈的舞步。

  他营造的浪漫情境,让她在这一刻松懈了高筑的心防,随着他的脚步翩翩起舞。

  她的心也跟随着脚步旋动,觉得自己恍如初恋少女般,心儿怦咚怦咚的擂着,方才因为沉俊青而起的怒火全都消饮无踪。

  有一股热气在她的胸口弥漫。

  「想不到你这么会跳舞。」

  「以前在美国读大学时,常受邀参加派对。」

  被他带着旋转了一圈回来,她再问:「你既然在美国读大学,又怎么会回来当法官?我记得美国的法律是英美法系,台湾是采大陆法系,并不相同不是吗?」

  辛可钰笑着解释,「我在美国花了两年半的时间读完大学后,就回国报考国内的法律研究所,研究所毕业后,再报考司法官的考试。」

  「两年半?是哦,好强唷。」她语带揶揄。

  他丝毫没有骄矜之意。

  「因为腿伤的关系,我比别人迟了半年,所以才会想快点赶上,因此特别花心思在功课上,才能提早毕业。」

  垂眸觑着他的脚,阎罗祯觉得自己似乎有点残忍,刚才竟拿他的脚伤攻击他,她有点过意不去的静默下来。

  他宛如看透了她的心思,笑道:「妳不用介意,我不会因为脚上的残疾而自怜自艾或是自卑,我的心理比正常人还要健康,而且经过这十年来的勤加锻炼,我的行动并不比别人迟缓,即使要我抱着六十公斤的妳走上一公里也不会有问题。」

  她娇嗔着,「谁六十公斤了,你不要随便给我多加十公斤的肉。」不过他自信的话把她给逗笑了。

  「以后妳怀孕时就可能有六十公斤了。」他说得很认真。

  「辛可钰,你想太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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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阎罗祯并没有因为在樱花树下的那一首华尔滋,便原谅辛可钰对她的威胁。

  她仍努力的搜集有关辛可钰的情报,不过截至目前为止,仅知辛可钰是位法官,父母均在国外,他和妹妹同住在一起,私生活尚算严谨,并没有什么可议之处。

  坦白说,和他在一起的感觉满有趣的,他谈话诙谐,而且很会制造意外的惊喜,性情也算不错,倘若他没威胁过她,她说不定会真心交他这个朋友的。

  可是他胆敢连续两次要胁她,她若不让他受点教训,这口气她咽不下去。

  她不会乖乖的等着电召,这阵子她一反常态,不时主动的打电话给他嘘寒问暖,不过这些还不够,要了解敌人,必须要深入虎穴才能有所收获。

  所以此时她才会站在这栋大楼前,按下辛可钰所住那层楼的对讲机。

  「妳要找谁?」女音从对讲机里传来。

  「请问辛可钰住在这里吗?」她客气的问。

  「没错,有什么事吗?」冷漠的女音有点不客气。

  「我有点事想找他。」

  「我哥现在不在家。」

  「这样呀,请问他什么时候会回来?」

  「八点半左右。」

  阎罗祯看了一下腕表,「还要一个多小时,妳方便让我上去等他吗?」她善意的再说:「我叫阎罗祯,如果妳不放心,不妨打个电话给妳哥确定。」

  静默了片刻,女声再响起,「妳上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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