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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嘿嘿!难得嘛……

  照过来!照过来!

  嘿!嘿!终於让我等到这一天了——跻身作家之列,光明正大、明正言顺地为自己的书写序。

  (呵!呵!真是暗爽到做梦都会流口水偷笑。呵!呵!)

  嗯……先来为这本书做个简介吧!

  本意是要塑造一个「蠢蠢」少女遇到完全沈稳内敛的男人,被制得死死的故事。可是喔……唉!实在是缺乏诗情画意、缠绵绯恻的爱情慧根,不自觉地就由动人爱情故事变成笑话全集。好在及时发现再导回主题,只不过女主角已无形象可言。然后咧,又把男主角写得太爱女主角了,连酷酷的形象都变型了。所以结论就是——这本书完全脱线,超脱我所能控制的范围啦!呜……呜……

  不过,总算咱们编辑英明,肯让在下区区不才小妹我,有这个机会嚣张一番。

  吔!编辑英明!读者睿智!作者万岁!哈!哈!哈……

  (我努力地笑!用力地笑!大大力地给它笑!哈!哈!哈……唉唷!嘴角抽筋了……呜……呜……呜……)

  其实事后检讨这本书为何会脱腺的原因,除了自己偷懒(常写一天、玩三天),造成有些场景与故事不连贯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呀,把自己融入其中一个配角,写得不亦乐乎、欲罢不能。后来为故事铺陈时,还得为已快超越成为一线主角的配角安排伏笔,再写续集。(美其名呢,是系列创作啦!实际上呢,自找苦吃耶!)

  因为已经预告会有另外一个故事发展,不能食言而肥吧!当然,除非你实在看不出来我的伏笔在哪儿。嘿!嘿!本人我就可以顺理成章地瞒过去啦!不过,机率实在是渺茫呀!除非是本人的伏笔伏得太烂了,没人看出来。呜……呜……这样实在太伤我的自尊心了。求求你们,一定要给它看出来啦!否则我情以何堪呀?就是那个……那个项链呀!懂了没呀?还不懂?!

  喔……吐血?!

  (天呀!地呀!读者呀……「猪」呀!)

  呃……没有!没有!读者是衣食父母。我没说,我什么都没说喔!

  (呵!呵!不好意思,本人又忘了吃药啦!不过,医生说喔,我是连打针都没用了,吃药嘛不行了啦!现在的药只是安慰剂作用啦!呵!呵!呵……)

  当稿送出去后,我就一直在构思下一本。结果发现要再连贯重复组织同组人马,实在超过本人的脑负荷量。(笔杆都被咬烂了,布满血丝的双眼呆滞地望向不知名的远方……)

  唉!实在有损我的美貌(恶?喂喂喂!亲爱的读者,别把你的午餐吐出来啊!乖……),所以呢,嘿!嘿!最有效又最简单的就是——去边边去啦!先去晃晃、玩玩、跑跑、绕绕……。玩够了再回来啦!

  什麽?你骂我不负责任喔?

  嘿!嘿!没错!我是作者,作者最……怎……样?

  哈!哈!哈……

  (真爽!第一次尝到作者嚣张的权力,真是爽呆了。)

  不过,编辑可能会捉狂。她为了催我的序,已经从温柔婉约的气质美女有些变调了;若我再给她搞这个乌龙,她可能会把我捉去种小蓝莓。

  哇!怕怕?!

  哈?你说你不知道小蓝莓是啥东东啊?

  嘿!嘿!不告诉你咧。赖皮地卖个关于,等下次再有机会嚣张时再告诉你罗!

  嘿!嘿!我就是皮!怎——样?

  哈!哈!哈……

  嗯……好像「吠」了蛮多话。本次就到此结束,别再残害读者你啦!否则下次谁来做我的衣食父母呢?(嘿!嘿!我还算蛮有良心的喔?呵!呵……)

  最后,送温柔甜美的编辑一个飞吻:「啾!」谢谢她对小女子的宽宏大量。

  啥?不要我的吻喔?!嘿!嘿!我有一个大帅哥喔!(大大地又帅帅的哥哥啦!)找个时间,咱们,喔不!是你们……

  啥?亲爱的读者你们也想喔?

  好吧!意者请洽……

  呃……再卖个关干吧!下回一并回答吧!哈……哈……赖皮PartⅡ!

  最最后,本人有一句话要说:

  (请睁亮你的眼睛,竖起你的耳朵——)

  编辑英明!

  读者睿智!

  作……者……万……岁!

  哈!哈!哈……

  第一章

  一辆鲜黄色计程车风驰电掣地,以时速一百二十公里的惊人高速!往五星级大饭店晶华飞驰而来。眼看就要驶过酒店气派优雅的大门,司机一个紧急煞车「吱——」轮胎与地面相拥而吻,一时天雷勾动地火,一发不可收拾。不止吻得吱吱刺耳,还冒出阵阵白烟袅袅……末了,以一个一百八十度神龙摆尾大旋转,结束了这个缠绵绯恻的热吻……车门正好对准饭店大门口。

  「司机叔叔,谢谢你!你的驾驶技术真不是盖的!」丢下两张蒋公玉照(千元大钞),苏可昕手拉着沈羿伦十万火急的往大门冲,顾不得让仍处於惊吓状态的门房小弟为他们服务,便迳自推开明亮鉴人的玻璃门往大厅迈进。

  「沈羿伦!你要是真的爱我姊,就拿出你的男儿本色去把她抢回来。男子汉大丈夫!别拘泥於什麽门不当户不对的迂腐观念。告诉你,机会只有一次。你若不好好把握!让她相亲成功被别的男人抢走了。哼,哼!到时候你喔……就欲哭无泪,悔不当初罗!」

  娇小的身躯拉着至少高她三十公分的大男生,嘴里还叽叽喳喳地教训着人家。大有「不听『小』人言,吃亏在眼前」、「信我者得永生」的意味存在。

  只见她迈开大步(因为她的腿太短了;事实上,沈羿伦的步伐正常),黑白分明的大眼骨碌碌地左顾右盼,「在哪里呢?人在哪里呢?」

  倏地眼睛一亮,「看到了!」欢呼一声,「走,咱们抢亲去。」兴致勃勃地往角落的目标前进,雀跃地好似要做什麽不得了的丰功伟业,也不管身后的沈羿伦脸色凝重、脚步迟缓。

  「姊!我总算找到你了!」大声地宣布她的到来。像只不安分的跳蚤,蹦跳到苏可蓁和陌生男子对坐的桌前。中间还有一位陈志远经理当陪客。

  「可昕,你……」苏可蓁诡异地看着这个家中的小顽皮。她来这儿做什麽?

  可昕不让她姊有发言的机会和权利,「姊,你已经有沈羿伦了!怎麽可以又答应相亲呢?开什麽玩笑!即使沈羿伦他自卑,不敢坦诚告白对你的情意,可是任谁都可以看得出来,他对你可是死心塌地,爱你爱惨了。而你,怎麽可以为了他不敢去见老爸。而跑来相亲?!这是很不负责任的行为喔!要不是我昨晚无意中听到爹地、妈咪在说,你今天要来见那个欧什麽……对了,欧昊宇,还一直夸那个欧……欧昊宇。唉呀!真是难念,没事取这麽拗口的名字做啥?」

  自言自语怪罪人家的名字一番后,才言归正传,「一直夸那个姓欧的男人有多好,年少有成,如果你能和那个姓欧的凑成对,该是多麽完美的一对佳偶什麽的。我一看情况不对劲,就马上发挥我伟大的手足之情,帮你把这块木头找来,展开抢亲行动。」边说还边得意扬扬的用力拍拍身旁的沈木头。没有往意到他们已引起旁人的侧目。

  相亲?抢亲?有没有搞错呀?可蓁暗叫。她只是替爹地送文件来给欧昊宇罢了。怎麽会是相亲?!可昕在搞什麽呀?

  「可昕——」欲澄清的话还未说出口,又被她妹妹打断。

  「姊,你在我心中一直是很神圣、很崇高的耶!你怎麽可以做出这种三心二意、朝秦暮楚、红杏出墙的事?!破坏了我的幻梦,伤害我稚嫩脆弱的心灵,这是很不道德的耶!」纤纤食指朝着她的偶像,说一句就指一下教训着「变心」的苏可蓁。清脆的声音已经让大厅中所有的声音、行动暂停,全都密切注意着他们这角落的举动与发展。

  唉,人类本就是好奇的动物嘛!

  「可昕——」可蓁急忙想开口解释。她若再不解释清楚,不只是可昕会出糗,连她也会背上不守妇道的莫须有罪名。

  「你不必说了。」可昕小手一挡,再度否决掉姊姊的发言权。其实她也能体谅姊姊的苦楚,可蓁太过温柔体贴了,温柔的无法逼迫自卑感特重的沈羿伦,却也无法让自己狠心慧剑斩情丝。只能够这样纠缠沈沦,痛楚又甜蜜的得过且过。可蓁这次愿意相亲,应该是已经对沈羿伦彻底绝望了。如果立场对换,也许她苏可昕会沦陷得比可蓁更深、更苦。

  可是她无法见死不救,如果可蓁真的变成了别人的新娘,却身在心不在,届时会是三个人一起痛苦。可蓁无辜,沈羿伦无辜,而欧昊宇更是无辜。

  所以她牺牲形象,撇开少女的矜持,做出如此惊世骇俗之举动。她要赌一赌,赌注是可蓁的幸福。若沈羿伦真的爱可奏,他就必须拿出勇气来争取;若他真的太过软弱自卑不敢表达,至少可蓁可以认清楚,她爱的人是无法带给她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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