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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一定非常爱你,想让你过最好的生活。”他说。

  “没错。”她说:“这些年来我一直觉得母亲并未离开我,反而不断叮咛推动,要我克服贫困,优雅地活下去,那是她付予我的生命本质。熙,那就是我说的,我们要追求更好的未来,一代又一代,不许在原地踏步。”

  承熙望著她秀净的眉和澄澈的眼,漾著月河彩虹之美,这是世上独一无二的涵娟,从十岁起就在他身旁亭亭而立的,成为他永远的追逐和依归。

  他外型好人缘佳,又打了一手好球,常有女孩子千娇百媚地示好,但她们都不及涵娟的万分之一。涵娟于他,等于生存,牢牢吸附,随之流转,那种强烈的情感发自内心最深处,生命最久远,千年锁江沉河的铁炼,斩绝不断的。

  “你放心,我会努力达成你的心愿,我们一起优雅地活下去。”他真心说。

  “现在就有一个心愿。你少打点工,准备读书插班大学,我们还有机会同校呢!”涵娟一脸向往说。

  唉,又绕回原点,承熙无奈说:“你难道忘了有多少人等我赚钱还债吗?想念大学,也必需等我服完兵役做几年事情……”

  “那时我早毕业了,而且还有出国留学……”她微怒说:“为什么不叫你大弟帮忙?他也十五岁了,可以工作还钱,你是长子,理应先让你读大学才对!”

  “哪有弟弟为哥哥牺牲的道理?我求学过程走得辛苦,更希望我弟弟一切平顺,不必为钱操心。”他说。

  “你凡事以家人为优先,那我们呢?”涵娟质问。

  “对我有信心好吗?”他浓直的眉和深邃的眼对著她,“我……我发誓,无论将来如何,呃,有一天我会为你买下委托行所有的童装,好不好?”

  “疯了,我要童装做什么?”涵娟话说一半,猛想到买童衣代表的含意时,整个脸通红,不再咄咄逼人。这稚气的承诺,让她的怒意不知不觉消逝。

  承熙较迟钝,好一会才因她的安静而醒悟自己说了什么。买童装不都在结婚生子之后吗?呵!他不禁微笑,涵娟最后总会体谅他的,他希望以自己深挚的爱来改变她,让她明白心中的彩虹梦,用他的方式也能够办到。

  但涵娟却想著:承熙终会依顺她的方式,一向不都如此吗?

  以前是男孩和女孩的战争,女孩机灵早熟总是赢的那方。

  但她不知道,从大学放榜那一日起,已悄悄转成了男人与女人的战争时,赢家,就不一定是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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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涵娟到达塯公圳时,要搭的那班车刚开走,都是因为碰见外省婆的女儿,说了两句话才耽误的。

  她们从未真正交谈过,被喊住时还很惊讶。外省婆女儿以媚味沙哑声音说:“我妈说你很会念书。我这儿有两本美国朋友留下的洋文书,我看不懂,就送给你了。”

  涵娟被动地接过来,一时不知该如何回应。

  “你晓得里面写什么吗?”外省婆女儿问。

  “是美国文学家马克吐温写的一些故事。”涵娟翻一翻说。

  “你真懂耶!”外省婆女儿笑出来,“果然比我行,我只会说洋话,却认不得几个ABC。”

  那笑容伴随著浓郁的香水味,停滞在空气中久久不散。

  时间已经来不及,涵娟无法傻等公车,只有迈步朝工专走。新鞋有些咬脚,速度慢了许多。突然噗噗声响,不死心的余恩骑摩托车跟来说:

  “穿了一朵花似的,若没香车送,待会就不漂亮了!”

  若是平日,她会婉拒。但她不想误了承熙的校际比赛,也不想汗淋淋地狼狈,只有利用余恩一下。他不过是油腔滑调一点,从小叫哥哥大的,没什么好害怕。

  风驰电掣的车榇在空旷的马路上,人未到,声音就先轰动。

  承熙原在学校门口接涵娟,但时间到了却芳踪未现,不免担心。

  教练来催促,他只好吩咐也在工专念书的梁如龙替他等人。才转身没多久,喧嚣放肆的摩托车声惊扰了校园的宁静,一身英俊便装的余恩载著清秀佳人涵娟,双双一对璧人,像刚从某个舞会赶来,引人侧目。

  承熙拳头紧握,以阳光笑容著称的脸霎时阴霾满布,怒气不觉上升。

  那么多年来他从不认为自己是醋意重的人。小学时代,和涵娟配对的是另一个功课好的男生,他一样称兄道弟;中学时代,由曼玲口中得知涵娟收过不少情书,他也从不过问。

  涵娟在他心中圣洁如天使,所作所为都是不允许怀疑的。

  但蓦然一夕间,他单纯的意念产生了会吃咬人的占有欲。或许就从涵娟上大学,告别清汤挂面,烫起头发,渐渐充满女人味时开始的吧!

  特别是第一回送她去学校,见校园的巍巍气势,里面来去都是出类拔萃的青年才子,一个比一个意气风发,心就陡然沉重起来。那天他走了长长的路回家,初次有了放弃念高中大学的怅悔,他会不会真配不上涵娟呢?

  不!她不是那种人,她不是,她不是……承熙不断对自己说。

  尽管如此想,他控制不了地敏感于所有接近她的男人,不只是大学那些令他无能为力的男同学,甚至认识许久的余恩,也都成为心头之刺。

  以前他最怕的是涵娟不理他,现在则最怕别的男人抢走她。

  种种的愤怒、痛苦和无奈齐集,他一进入球场,一反平日的冷静风度,当哨声吹起时,就横霸地夺球灌篮,运球传球也异常凶猛,甚至几次犯规,弄得队友不解,教练不知该喜还该急。

  余恩太闲,硬要跟进来加油,涵娟不能阻止。

  随著承熙一次次飞跃得分,场边的观众也愈疯狂欢呼。其中一群女生最醒目,又叫又跳的,还自制黄布条,上面写著「神射手叶承熙胜利”八个大字。

  “她们是谁?”涵娟忍不住问。

  “附近私立高中的女生。”梁如龙回答:“你看到那带头的红衣女孩吗?她叫章立珊,是以前承熙头号崇拜者章立纯的堂妹,你说巧不巧?”

  “的确巧,她怎么会跑来呢?”涵娟掩住惊讶说。

  “章立珊的舅舅在工专当教授,她每天花蝴蝶似地飞来,我们喊她‘校花’,校外一枝花,她现在迷上承熙了。”梁如龙有笑意:“可烦啦,承熙到处躲她,就像以前躲章立纯一样,历史果然重演,这就是人长得太帅的不幸。”

  涵娟却笑不出来,她从富家女那儿得过太多教训了。

  中场时间,涵娟照例要亲自给承熙加油打气,但今天那团火似的红衣特别明显,飞快奔著,挡在承熙面前,令她不自主止步。

  承熙已看见她,同时还有她身后护花的余恩,脚也仿佛黏滞著。

  过多围聚的人群吱喳个不停,拿著某处传来的毛巾和水,再抬头时涵娟已不在原处,他的汗水化成寒冰刺浸著心,不明白她的消失。

  涵娟呢,离比赛场地远远的,手正支著树要呕吐的样子。

  初夏的风拂过,竟有一种透骨的冷颤,她左太阳穴胀痛,眼底白色的新鞋恍惚浮出一层污蒙的血色,再度反胃。

  “好好的,怎么就病了?”跟著她跑过来的余恩说。

  “没有病,就是人太多空气不好罢了。”她简单说。

  涵娟回来时,下半场球赛开始一阵子了,承熙依旧是凌厉攻势,杀得对方无招架之力,引得场内喧嚣震破了天。

  涵娟也感染了情绪,几度站起来嘶喊加油,但似乎她再怎么卯足全力,甚至喉中带血腥味,都不如章立珊她们无敌的狂热声势。

  工专大赢,承熙又被众人簇拥喝辨,连余恩也挤去欢天喜地一番。

  涵娟习惯在他风光时,仅在一旁静静分享和欣赏,并不锦上添花。

  “要不要坐我的摩托车回家?”余恩不知何时回到她的身边。

  恰巧视线触及承熙的,她很自然说:“不必了,我等承熙。”

  人潮渐渐散去,为了那一眼,承熙心急地应付球迷,和队友也谈不到几句,迳自朝涵娟走来,只是他脸上没有笑,直绷绷的,仿佛还在备战中,无法松懈下来。

  “你今天打得真好,又赢球了。”涵娟如平常说。

  “我不在乎,胜败乃兵家常事!”他语气很冲说。

  不在乎还如此卖命?涵娟原就有心事,这一下也不愿出口争辩,两人竟不似往常球赛后的亢奋评论,只默默坐上脚踏车,往信义路的方向归去。

  他以为,她或许宁可坐余恩的摩托车,舒适快速多了。

  她以为,他或许情愿和队友热闹庆功,开心有趣多了。

  有时候,两个人彼此太过体谅了解,反而觉得不需要说出来,你必知我心情,我也必知你心意。这种“错猜”几乎自他们生命相连起,就是元素之一。随著年龄增长,一切又更复杂,倒像一把磨得更锋利的刀,两边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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