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对江涓涓来说,木启华是温柔的、善良的、聪明的、可靠的、了解她的、体贴她的、支持她的一个重要人物。在她童年时期,他是位和善的邻家兄长;在她情窦初开时,他是她心中偶像的投射。她一直以为,他是将她摆在心头上的——他的确是,但事实证明,他只是以看待一位邻家妹妹的眼光来看待她。
她将他的温柔太过理所当然地自以为是爱情,所以从来没有认真询问过他的情感动向。小时候,他指导她课业,陪伴她打发寒暑假的休闲时光,及至成年,他耐心地听她抱怨工作、人际关系等等的不如意心事。
或许是被呵护惯了,以致她从未费神去多想,以为他会对她那么好就是因为爱。
直到木妈妈送来他的订婚喜饼,才将她多年的梦想敲碎,也敲醒她的一相情愿。
是了,她一直以为两家长辈是明白她的,结果她错了,原来所有人都只当她是小女孩在说天真的笑语;她一直以为那个最近常出入木家的大姊姊只是他同学的妹妹,结果她也错了,原来不只是她想的那样。
可笑的是,她还常私底下对木启华抱怨,为什么要让别人来打扰他们的约会?如今才知,她才是那个打扰别人约会的人呢。
或许,她是明白的,不过却一味地选择自己愿意相信的相信……
她想,承认自己错了竟然那么地不容易,又是那么地难堪——尤其她在木启华订婚宴上,当著所有亲友面前失控地掀桌子大吼大叫。唉!拾回理智的那一秒,她真是想立即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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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隽家境富裕,身体健康,是名对各类运动均有涉猎的健将,他相貌俊挺,而且智商比寻常人略高,学业顺遂,成年後便与亲戚同党共组公司。这样一个男子自然是令众佳人芳心倾倒的理想对象。他对事业有野心,时常连日工作十六小时以上不以为苦,累了,便在公司内拉出沙发床小睡,醒了再继续未完的工作。他不得罪任何人,却也不愿为任何人所羁绊。
「隽哥,你最近下班後的约会挺频繁的喔,是不是因为姨妈、姨丈人不在国内,没人跟你罗唆终身大事,所以你就放心大胆的四处招蜂引蝶了?」既是表妹亦是同事的温晓阳站在林隽办公室门边,侧著头,看他将外套勾在肩上提起公事包,一副要离开公司的模样。
「你哪只眼睛看见我招蜂引蝶了?又不是不知道你那大老板堂哥度蜜月去,抛下我成天在公司里累得像条狗。我白天去拜访业主,晚上和你一同参加晚会,就算家里真养了狗也没空遛,哈!还招蜂引蝶?」林隽的口吻里不无抱怨。就算他外表看来像花花公子,不代表他就必须彻底实行花花公子的行径。
「原来这就是K公司业务部周经理嫌隽哥太忙,迟迟不肯签约的原因?」温晓阳太了解林隽愿意与商界名媛交友的主要目的。
她浏览了他的办公室一眼,知道他有一个特质,就是非常爱乾净,总是把自己的工作区域维持得一尘不染,地板上有任何一点小残屑他都会捡起来。好像环境不乾净,他就会很困扰似的。
「前几天的晚餐约会迟到十分钟,周大小姐就说我没诚意,签约动作也就停顿下来,」林隽一想起那张尚未到手的合约就扼腕。「啧!真不晓得她那张经理椅子是如何坐上的?」他是全身散发男性魅力,但并不使用低级手段洽谈公事,对於对方公私不分的行迳感到厌恶。
「隽哥,桓哥不时交代要你缓一缓脚步,别接太多订单,也别将咱们公司的业务扩展太快,免得员工们赶公事累得不成人形,工厂的出货品质受到业界质疑……还说若有必要,要我尽一切可能逼你休假。」温桓、温晓阳、林隽是亲戚也是朋友,更是事业合作伙伴。
温晓阳赞成温桓的意见,所以也对林隽的激进行为投反对票。
林隽略为沉默之後才作回答,「放心,我有分寸。」他接著又说:「不过,要我休假就暂时免了,等老温销假回公司上班再说。」
温晓阳看著林隽的脸,突然想起个常窜过她心中的念头,「隽哥,我一直想问你个问题,但老忘了提……」
「什么问题?」林隽扬高一道眉,猜测著温晓阳会问他些什么?
「将来有一天,你会不会为了事业,而去娶个有背景或对公司有帮助、但你不爱的女人?」温晓阳总觉得依林隽的个性,实在是不无可能。
「少奋斗十年论?」林隽失笑。
「嗯,或者可说是锦上添花论。」温晓阳的好奇心仍未获得满足。
「或许会,或许不会,」林隽露出他那招牌的万人迷笑容,「会的原因,是因为那个有帮夫能力的女人我不讨厌:不会的原因,是那样做的话,我的人生未免就太无趣了。」他认为自己对於情感的态度是从简单的生理需求出发,乃至於建立负责任的关系,一路上充满了挑战。
当他还是个男孩时,那是一段艰辛的路程;而当下对於仍踽踽独行、游荡在寂寞与满足之间的自己,探索之路仍漫无尽头。
「隽哥,你这样算是有回答我?」温晓阳不满意,「你在敷衍我对你的关心。」
「呵,亲爱的表妹,我的确是在敷衍你。」他还没有做好坦然的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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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淡褐色的皮肤光滑无毛,薄薄的眼皮在黯淡的灯光下看来有点发青。他还没有脱离青春期之前那个柔弱的阶段,这个时候的男孩子有著丰润的嘴唇,生得很漂亮,唱起歌来比女孩子还甜美——男童音色细柔高亢、转音圆润,音高却不含杂质,不带性别色彩,所以百分之百纯净,难怪特别适合演唱宗教作品。
江涓涓望著邻座那个漂亮男孩,差点儿就要看痴了。
「涓涓,你在流口水……」阮姿韵提醒地说著。
江涓涓回神,「啊,真的吗?」她伸手抹抹唇边,「真的哪,我还真的在流口水耶!」美丽的景象总教人不能自已。
「你口味变啦?不再眷恋你那老实型男人木哥哥,而想改对国家幼苗伸出魔爪了?」阮姿韵挤眉弄眼的警告著她,「小心喔,那不只是触犯国法,而且还天理不容的哟!」
「不要提起——」木哥哥!想起来,江涓涓又是一阵心痛。她又偷瞥了一眼邻桌与父母进餐的漂亮男孩,啊,真是赏心悦目!
她从小就喜欢看来乾净清爽的男孩——木启华小时候就是这种类型。
直到有一天,当她发现这位邻家哥哥脸上冒出胡髭、手脚长出体毛,她才惊觉男生变成男人看起来好恶心!
可是因为他是木启华,所以她拚命地告诉自己,那是不同的,为了她的木哥哥,她必须学著适应,她也必须什么都是可以忍受的。
阮姿韵没有停嘴的趋势,她说:「我从来就记不得你那木哥哥的长相,他是长得不丑,可是也说不上好看。如果他长得很丑或是好看,也许我对他的印象会更深刻一点。所以,我应该说他长得很平凡……我几百年前就告诉过你,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那块『木』?就算不要草非要木,那好歹也先逛过几座森林,再下定论嘛——」她就是爱踩江涓涓的痛脚。
「就说别提了,你还拚命讲?」江涓涓眉头皱得像是打了十几个死结一样。「我现在有家归不得,也几近六亲不认的不和任何亲友联络,独独只接受你这位千金大小姐的『应召』,你还这样欺负我?!」答应赴阮姿韵的午餐邀约,她真是自找苦吃!
「涓涓,你何苦落得这般寄人篱下的下场?而且连屋主是谁都不认识,你不担心有安全上的问题吗?」阮姿韵婚後与公婆叔姑同住,家里实在已无多余空间可暂时收留江涓涓。
江涓涓愁眉苦脸地解释著:「屋子女主人是我妈妈年轻时的朋友,虽然不常联络、也很久没联络,但前阵子她们偶遇了,感情仍在,也还是很谈得来,之後便断续有音讯往来……我知道让妈妈为了我去拜托人家让我借宿很不孝,可是我一来没法住在家里看邻居办喜事,二来又实在不想一个人住饭店……唉……」她为自己的懦弱叹了气。
阮姿韵的数落依旧继续,「你逃得过一时,逃不了一世。不趁早面对现实,难不成真躲躲藏藏一辈子?还是就永远不回家?永远不和亲朋好友见面?」
「喂,我失恋耶!暂时从知道我失恋的人面前蒸发也犯天条吗?」江涓涓认为自己 的理由非常冠冕堂皇,「我需要疗伤止痛。」她认为失恋的人是有权利小小地任性一下的。
「失恋很伟大?」阮姿韵才不给她面子,「你是怕被人取笑,觉得丢脸,那才是主要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