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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喝太多啤酒容易下半身水肿,叶小姐。」话才刚说完,孟旸谷就接到对方送来的回礼。

  当啷一响,空空如也的啤酒罐在地上滚过几圈,溅出几滴酒沫污了他卧房的磁砖。

  「怎么样?」抬头望,始作俑者挑衅地朝他比出「YA」的手势。「我说过总有一天砸到你的,哼哼。」总算报了之前N球之仇。

  「看样子,妳的心情好多了。」没有动怒、没有嘲弄,孟旸谷唇侧弯起浅不可见的上扬弧度。

  「我的心情本来就很好。」

  「是吗?」底下飘上来的语调极淡。「那就好。」

  叶秋很明白自己刚说的话是真是假,对于孟旸谷一反之前与她舌战对峙,转而任她撒泼迁怒的作法,她虽然不解其意,却很清楚自己太无理取闹了点。

  「你为什么不把窗户关起来,睡你的大头觉去?」真烦!让她觉得自己好像欠了他什么似的。「都快一点了。」

  「妳又为什么一个人在天台喝闷酒?」他还她同样句型的问题。

  又说她喝闷酒!「我是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哪来的闷酒?!」

  他皱眉,决定坏心击溃她逞强的防护罩。

  「今天是阴天,妳脚边也没有湖泊,要从哪冒出月亮跟影子?」

  哇你咧……

  当啷!

  孟旸谷房里再添一个空铝罐。

  第三章

  B秀致的脸蛋刷上苍白,眼睁睁看着A将C搂进怀里,低首在她耳畔细语,神情举止无不写着怜惜。

  这样的A,B不曾见;那样充满疼惜的神情,也是她不曾在他脸上见过的。

  至少,在她面前,A从未对自己展露这样的神情。

  他真的爱她吗?一瞬间,B问自己,A对她的感情是爱吗?

  或者只是--

  铃……铃铃……

  「要死啦!又是哪根不长眼的葱蒜苗打扰本姑娘赶稿,不要命就说一声,老娘我马上拿刀杀进你家砍你个十段八段--」

  「又在赶稿了?」电话线那头对这串惊天地泣鬼神的开场白不以为忤,显然对叶秋赶稿时的暴走状态很习惯。

  认出对方的声音,叶秋火气减半。「色仔啊,找我干嘛?」

  「告诉妳几百遍了,不要叫我色仔!」那厢咆咆熊吼:「叫我山光也行,水色也好,就是不要叫我色仔!」

  「拜托!谁叫你没事取个『山光水色』这种落落长又拗口的笔名,」赶稿的言情小说作者就像正在吃饭的宠物狗,就算是主人靠近,也会汪汪汪地狂叫,撂下「再近一步,就要你好看」的警告。「不是色仔就是色狼,再不就叫本名,你自己挑一个。」

  「……只要妳高兴就好。」迫于淫威,笔名「山光水色」,本名「陈金火」的男人只好屈就。

  「说!找我干嘛?」

  这个问题,陈金火--色仔答得飞快:

  「我上个礼拜过稿,早上才刚领到稿费,本来是想找妳出来吃饭聊天……」

  迟疑未竟的话用不着说,叶秋也猜得到。

  「你是故意在我的伤口上洒盐吗?你知不知道在伤口上抹盐会导致伤口发炎溃烂加流脓?!陈金火!你好狠的心啊。」

  「calm down、calm down!冷静点,我亲爱的秋小姐。」色仔尽同行情谊,耐心安抚道。

  啧!认识不少同行,有的专写散文,有的偏向文学,有的同他一般走言情路线,他们之中气质型、娇艳型、斯文型、俊挺型比比皆是,就没见过像叶秋这种型的,一到截稿日就好比看见满月的狼人,完全兽化,丧失人类该有的理性。

  深呼吸几口气,叶秋叹声:「抱歉,我只是最近情况不好。」

  「遇到瓶颈了?」

  「我哪来的瓶颈可遇?」真要遇上,不就等于宣告江郎才尽、罹患不治之症?她才刚出道耶!

  「的确,如果才出几本书就撞墙,前途堪虑。」被退稿事小,找不出题材可写才是最恐怖的地方--那是泰半写作人闻之色变的癌症。

  「我只是心情不好,连带我的ABC也走不下去。」

  「啊?ABC?」色仔一时间会意不过来。「妳什么时候开始教英文了?」

  「去!我是说稿子啦。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想不出主角名字的时候就会用别的代替。」是不是朋友啊?

  「拜托!」那头的色仔重重叹息,「妳统一使用特定符号行不行?上次用的是甲乙丙,这次换成ABC,谁记得了这么多?」尤其又是这种毫无意义的事,记了只会浪费脑力。

  「我下次要用『狗咬猪』。」ABC,狗咬猪--刚好配一对。

  「读者知道会哭的。」色仔好心劝说:「到底是什么事让妳秋姑娘情绪大乱?告诉哥哥,如果帮得上忙,我一定两肋插刀。」

  「做人不要太有义气,老兄。」朋友的安慰让她宽怀些许,噗哧笑出声,「你已经因为太重义气,老是为人两肋插刀,把自己搞得千疮百孔了,还不怕啊?」

  「有千万人之力,当为千万人之事,图谋千万人之福祉。」

  「哈!好个国父再世,失敬失敬。」

  少说也认识叶秋一两年的色仔岂有这么轻易被她打哈哈混过。「秋,是不是因为『那个人』的事?」

  听见文友提及最敏感的话题,叶秋执话筒的手不由得一僵。

  「说我太重义气,妳又何尝不是?明明喜欢他,还要打肿脸充胖子,当红娘帮他拉线。」一向率性的叶秋只有遇到关于那人的事时才会变得阴阳怪气。

  「他爱的人不是我。」

  「妳又确定妳那个大学手帕交对他也有感情?」

  「至少雨萍很依赖他。」她是从这点推断的。「她不是那么容易去依赖别人的女人,我知道,所以她对他有感情,只是自己还没有察觉;或者,潜意识里,她害怕面对另一段全新的感情。」

  「还没有结果之前,每个人都有追求的权利。」

  「即使明知会失恋?」问完,她立刻作更正:「不,是已经失恋。」

  「妳确定?」

  「让柏烈旭改变的人不是我。」身为旁观者,自然能洞察一切。「除了爱情,还有什么理由能让一个男孩逼自己成长,好追上已经领先一大步的心上人?」

  「爱情没什么道理可寻,也许--」

  「朋友『夫』,不可欺。」叶秋打断他的劝进。「再说,我是那种有异性没人性的人吗?」

  比起柏烈旭,她更重视与同窗梁雨萍之间的姐妹情谊。

  或许这可以用来解释为什么发现柏烈旭心仪的对象是好友时,自己连一点点嫉妒怨怼都没有。

  由此可见,她对这个曾是学弟的男人并没有投入太多的感情,只是--

  难免会因为心动却不能告白、还得撑出笑脸当红娘这事感到沮丧和失落。她也不过是个普通人。

  知道苦劝无用,色仔也懒得再说。

  谁教感情事除了自己,任何人都无法介入。「很多感情融洽的朋友,不分男女,一旦发现好朋友跟自己一样爱上同一个人时,什么姐妹情谊、兄弟情义都像过往云烟,风吹雾散就罢,有时候还会反目成仇,从此彼此针锋相对。妳是个例外,值得为自己感到骄傲。」

  「谢啦。」叶秋没好气道。「虽然打定主意要帮他,情绪还是会受影响。不好意思啊,刚对你发火,实在是原本写得很顺的故事因为他约见面,之后无法避免的情绪低落让我的故事卡住,也让我心烦意乱。」

  「妳赶稿的时候本来就是非人状态,现在只是程度高低的差别而已。」

  「讲这样!」就算是实话也要给她几分薄面,保留地说嘛!

  「妳不必强迫自己一定要写完正在进行的故事,何不转个心情、换个题材?」色仔建议道。

  「比方说?」

  「把妳失恋的感觉写成一本书如何?」

  「啊?」

  「反正现阶段妳卡稿是事实,干脆豁出去,把自己这种乱七八糟的心情写成一本小说,一来发泄失恋的苦闷,二来,如果过稿,还能赚进一笔稿费--就算达不到后者,至少也藉由写作抒发情绪了嘛。」

  叶秋侧首想了想。「这似乎是个不错的主意……」

  「不错吧?我书名都帮妳想好了。」

  「哦?说来听听。」

  「失恋期未满。怎么样?不错吧?」色仔说得比要写的人还兴奋。

  「失恋期未满……」叶秋重复低喃,「失恋就像罐头食品,总有一定的保存期限,过期了就应该丢掉……」

  身为同行,当然了解这是「赋比兴」中的「比」,飞快接下:「但也有因为在制造过程中添加太多防腐剂,以至于保存期限过长的情况。」

  「嗯嗯,像雨萍就是……哈!」

  突然吼这么大声吓人啊!「下次尖叫前麻烦请事先通知,」色仔抱怨道,「万一耳聋妳赔我啊?」

  「爱死你了,哥哥!」没错,就是这样!

  「这表示妳决定换个题材?」

  「嗯。」叶秋重重点头,不在乎对方是否看得见。「不过不是拿自己当主角,而是……色仔,我决定出卖朋友,为他们量身订作一个故事。」那个故事里,也许有虚构的未来,但也有她眼见的真实,就这样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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