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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相 中 

  千形万象竟还空, 

  硬水藏山片复重。 

  无限旱苗枯欲尽, 

  悠悠闲处作奇峰。————来鵠 《云》 

  「苗苗小姐,我们真的要这么做吗?」房思苗的贴身丫头一边收拾细软,还一边回头望著主子,心里盼著的是主子能打退堂鼓,别动离家出走的念头。 

  要知道外头的世界是粉恐怖又粉危险的耶!要是她们主仆俩一个不小心,再来个一失足成千古恨,届时,她们主仆俩还能回云霄洞吗? 

  「小姐——」  

  「你别多话!要是你再多说一句,我就把你留在云霄洞,不让你跟了。」房思苗开口恐吓小丫头。 

  但她不知的是小丫头青青心中有多想举双手表示赞成啊!但是,照顾苗苗小姐是她的责任,如果苗苗小姐出了云霄洞,而她没有跟著,这事後若是让阁主知道了,那她还有活命的机会吗? 

  唉!她真是苦命哪! 

  青青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而後便认命又认分地收拾行囊;而苗苗小姐则是欢天喜地的想著这一趟出走,她能见识到什么、玩到什么…… 

  唔——说玩也许不恰当,因为,她这一次离家出走可不是图个人利益,而是为了帮她那博学多闻又很能干的姊姊——青苗。 

  她可是很祟拜她的青苗姊姊哟!因为,青苗姊姊跟她一点都不像,青苗姊姊好能干,虽然身为一个山寇,但姊姊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不只如此,她还长得如花似玉,就像古时候人说的那句,叫什么鱼什么鸟的—— 

  咦?那句话到底是叫什么来著? 

  思苗搔搔头颅,想不出那句古语,於是她头一侧,不耻下问的询问青青,「青青,那个形容人很美丽的那句话叫什么来著?」 

  「吓!苗苗小姐,阁主老叫你读书,你就是不读书,这下好了吧?就连美若天仙都不会!」这很简单耶! 

  青青完全不避嫌的露出「你死了、你完了!大小姐教你的,你全都忘了」的惨哉表情给思苗看。 

  思苗翻了个白眼,说了句「拜托」。「我说的不是美若天仙好不好,美若天仙这么简单的辞语我当然会,我说的是那一句什么鱼……」 

  「年年有余!」思苗都还没说完呢!青青便急著插嘴,表示她好强、她好棒。 

  思苗这会儿只想把青青给打死,「你有没有搞错啊?年年有余跟美丽有什么关系?我现在又不是在拜年,跟长辈讨红包,我说年年有余做啥?」她气得脸红脖子粗的。 

  她要的成语是有关美丽、美丽的,青青她是耳背,听不懂啊? 

  「是有关美丽的呀……」青青一下子气弱、心虚了,因为——嘿嘿!她好像也不知道耶! 

  果然,她们云霄洞阁里没一个长知识的——除了她的青苗姊姊之外。 

  唉!不管了,反正,她的青苗姊姊就是好厉害又好能干就是了啦! 

  不像她,大字不识一个,而且长得圆滚滚的,一点都不符合美女的条件——虽然青苗姊姊老是说她这样很可爱,但她知道,「可爱」这两个字永远与「美丽」画不上等号。 

  而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女孩儿,谁不想美丽?但这些都不是今天的重点,今天的重点在於她那个天人也似的姊姊竟然嫁给一个粗鲁不文的莽夫! 

  在她眼里,她那个姊夫简直就跟她一样,徒长力气不长脑袋哟! 

  哇咧!这岂不是跟一株鲜花插在牛粪上有相等的意义吗? 

  幸好她与姊姊青苗——唔——不!该说是她们整个云霄洞里所有的人们全是壮族儿女,而壮族有很多规矩是跟寻常人家不太一样的地方,其中与外头世界最大的差异在於,他们壮族是个母系社会,换言之,在壮族里,男人是狗屎,女人才是最大的啦! 

  基於这个原因,所以,他们壮族还有个「不落夫家」的习俗。 

  所谓「不落大家」,意思就是姑娘成亲之後,是男方嫁入女家,而不是女方嫁入男家;再者,新婚期间一过三天的新婚期,男方就得回家吃自己,而嫁人的女孩子则是继续留在家里当大小姐。 

  「小姐——」青青唤著思苗。 

  思苗不耐烦的瞪了青青一眼,说了句,「干嘛?」 

  「你真的觉得这样好吗?」 

  「哪样好啊?说话没头没尾的,教我怎么听得懂?」 

  「奴婢是说……大小姐好像、似乎不怎么嫌弃大姑爷耶!」青青壮著胆子,勇敢的说出她心里所想的。 

  思苗却又横了青青一眼,露出「你懂什么」的表情。 

  「我姊她是心地善良,不好意思露出嫌弃的表情来嫌弃我姊夫,你懂不懂呀?」思苗大力的啐了一声。 

  青青大胆地摇头说不懂,「依奴婢看来,大姑爷对大小姐挺好的……」 

  「他能娶像我姊这样的姑娘家,当然得把我姊当成天人一样看待。」思苗理所当然的说。 

  「可大小姐好像也挺属意大姑爷的,思苗小姐,你别忘了,当初大姑爷还是咱们大小姐用抢的,才把大姑爷给抢回来当作良人的耶!」青青试著提醒思苗这铁一般的事实。 

  「那是我姊那时被我姊夫的长相给迷晕了头,看不清楚他们两个一个是天、一个是地,极不相称。」 

  说句老实话,她那个姊夫别的长处没有,就是一副皮相长得好看,但皮相能当饭吃吗?能当精神食粮吗? 

  要她来说的话,她当然认为人还是内涵最重要,而像她姊姊那样的奇女子,当然是得找个与她能相称的人来匹配,而她姊夫—— 

  她横看竖看,就是觉得他不适合。 

  「可是……」青青还有话说,思苗却懒得听了。 

  她横了青青一眼。「你再多说一句,信不信我缝了你的嘴巴?」 

  「啊!」 

  思苗的威胁生效,青青难得的紧闭双唇,不敢再多说一句有的没有的来惹思苗心烦。 

  总之,思苗要做的事,谁也挡不住,而她现在则是要离家出走,到外头去抢一个郎君回来给她姊姊当夫婿—— 

  这就是他们壮族另一个习俗叫作「抢郎配」。 

  他们壮族女孩儿只要嫁人满三年、五载,却没生出一男半女来的,便能光明正大的乱爬墙,而她现在要做的正是这等伟大又令人觉得兴奋的事。 

  她要趁她姊夫不在的日子,去帮她姊姊抢一个赏心悦目又能配得上她姊姊的男人回来,等到她姊夫再上她家门时,嘿嘿!到那时候就是她姊姊跟她姊夫一刀两断的时候了。 

  嘻嘻!思苗光是用想的就已经很兴奋了。 

  OOOOOOOOOO 

  唉哟!我的妈呀!这就是她家小姐准备要抢回来给大小姐当相公的人选吗?青青有点不忍卒睹地闭上眼睛。 

  「小姐,那个人哪里好啊?」青青忍不住举手发问。 

  「他横看竖看,哪里都很好啊!」思苗却给青青一个很不负责任的说法。 

  哇咧!这是什么答案啊?什么叫做横看竖看都很好?「那个人一身是血的躺在草丛里耶!依奴婢看来,他铁定是个孬种。」 

  孬、孬种?! 

  思苗英气的眉毛顿时扭曲成两条毛毛虫状。哇咧!青青连这么难听的字眼都说得出口!「那你倒是说说看,他怎么孬种来著?」 

  思苗蹲在那男子身旁,歪著脸、侧著脸地瞧他。 

  但她怎么瞧、怎么看,都觉得那男子是个眉目清秀、英姿飒爽的好儿郎,瞧!他晕过去的样子好像是个睡著的孩子,那睡觉的感觉香香的、甜甜的,看得她都想睡了呢! 

  思苗不济事地顺口打了个呵欠。 

  「他混身是血,那铁定是遭仇家追杀。」 

  「说的有理。」思苗也同意青青这种说法,忙不迭的点头,要青青继续说下去,而她会洗耳恭听。 

  「而他浑身带血,铁定是武功不济。」 

  「呃——好像是有那么点道理。」她完全找不出反驳的话语。 

  「而且,他还躲到草丛里,足以见得他技不如人。」 

  「唔……」这下子思苗不得不承认青青的推测的确是心思缜密,似乎是有那么点道理存在。 

  「或许他还是连一点武功都不会的呢!」青青继续加油添醋,总之,她就是彻头彻尾,压根不赞成苗苗小姐出来帮大小姐找男人。 

  「可是……可是,他长得很好看耶!」思苗还在做最後的挣扎。 

  「小姐,你此次出来,为的是什么?」青青忍不住指出重点。 

  「给我阿姊找个良人相公呀!」 

  「标准呢?」 

  「足以匹配我阿姊的男人就可以了。」 

  「可是,这个男的浑身带血地躺在这里,足以见得他比咱们大姑爷都还不如,这样的男人,小姐怎么会认为他配得上咱们家的大小姐呢?」青青质问思苗。 

  啊咧?一时不知该如何回嘴的思苗怔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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