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莫堡主,你会不会口渴?在这儿等一会儿,我进去冲壶茶给你。”
“不必麻烦了,还有你不要称呼我莫堡主,这显得太生疏了,我们已是朋友了,不是吗?”
“真的!说好了我们是朋友哦,哇!太美妙了!”她跳起来欢呼!靠近他抱住他的手臂。“那我叫你莫大哥好了,我们既然是朋友,那么我可以在这里住很久、很久,你可不能赶我哦?”
看到她高兴,他也高兴。“我可以准备一处院落,你爱住多久就住多久。”他忍不住抚摸她细滑的头发,温柔地道。
他在她耳边轻轻低喃,略显亲昵的气氛令她登时红了脸。怎么他的声音这样迷人好听?她竟不自在地低下头——轻轻推开他,努力抚平突然狂跳的心。
“你不喜欢吗?”见她离开,他心里有一些不舒服,她是不是不喜欢他?
“不是。”她急忙否认。“我想这几天我住玉竹轩也习惯了,不用太麻烦你了。”
“不麻烦,何况这里是萧大夫的住处,他若回来了恐怕不方便。”
“他不会那么快回来吧?”虽然是问句,不过在琦儿心里则是肯定句。
这时候那个烂红梅恐怕躲到荒漠去了,还会不要命回来自投罗网?看来琦儿当真对萧红梅是了如指掌,对于他的心思摸得一清二楚。
更何况——他即使回来了,这地方他敢住吗?嘿……嘿……她得意的笑。
“总之,我会帮你准备地方,你就暂时住在这里也好。”
“好吧。不过你可不可以先带我四处参观,我好无聊哦!春丽她们也无法陪我玩一整天,而且我玩的她们大部分又不敢玩,看到大白虫就哇哇叫的,真不晓得这么美丽又有趣的东西她们怕什么?除了玉竹轩以外,其他地方我又不熟,你陪我好不好?”
春丽和夏艳是莫席天派来服侍她的丫环,春丽长得清秀可爱,总是一副怯怯的模样,惹得她总是喜欢捉弄她,夏艳则多了一份老成世故,有时她还怀疑夏艳是不是比她大,一些玩笑话都可以拂袖而去,挺有个性的。
看到她哀求的美丽面容有谁会说不肯的?何况是心已经被她攻下一大片的莫席天,心上佳人的请求他自然是满心欢喜的答应喽!
见琦儿将刚才辛苦挖来的白色虫卵放进一盆松软温热的花盆中,轻轻的将它埋下。
“养在这儿?”他走到她身边问。
她回过头,抬头看了他一眼笑道:“是呀,不然你以为我会将它们放在宝石盒中每天擦拭吗?”
莫席天想像那种情形,不由笑了下。“它们要多久才孵出小白虫?”
“不一定,不过依我猜想大概过几天吧?不过,等它们长大化蛹却要将近一年的时间呢。”
“一年?化蛹?”
“是呀,等它们结茧化蛹再到成虫,也还要再一、两个月的时间,不过到了那个时候也是最有成就感、最兴奋的时刻了,它们会变成这个世界上最美丽,闪耀着绿色和金色光泽的金龟子,就像颗闪闪发亮的绿宝石。”说着她眼中有着闪耀的迷蒙光彩,这让莫席天看了简直有些睁不开眼,此刻的她是如此闪耀迷人,他的心突地漏跳了一拍,这也让他神游的理智给震了回来,他急忙收住心神专心与她对话。
“金龟子?你是说这些小白卵是金龟子的蛋?”他有些不可思议。
“嗯。”她拿了一些水洒在土上,有一点像是在浇花,一边讲着。“这土也不是普通的土哦,大部分都是刚腐烂的一些落叶,所以有些温温臭臭的,而且还要常常保持着湿润,但也不能太潮湿否则容易发霉,到时候就没救了。”
“没想到你对这个这么了解,我甚至连金龟子会生蛋都是第一次听,你真是不简单。”他真心的夸赞,原以为她养白虫是小女孩一时好玩,玩过就算了,没想到她是这么认真的去饲养这些金龟子的幼虫,这让他不禁佩服又是欣喜。
“嘿!还好啦。”其实对于这些虫类的事大部分是师父教她的,在她们所住的云霞山上有很多这些美丽昆虫,师父可以说是在这一方面的专家,不过她也怀疑师父有什么不会的本事?不过,照说在这寒冷的北方应该是很难见到金龟子的,这几天竟会被她挖到这么多卵也让她颇惊讶的。
“好了,大功告成。”她拍拍手,看着弄好的花盆满意地笑道。
“这样就好了?要每天浇水吗?”莫席天指着那花盆问。
“不用每天浇水,只要感觉土太干了再浇便可。好了,我们别看这个了,你不是答应要带我逛逛吗?”她轻晃着莫席天的衣袖,满是期待地说。
“现在去?”
“你下午有事?”
“没有。”
“那我们走吧。”没给他拒绝的机会,她硬拖着他往门外走,而莫席天则乐于她这种对他毫不避嫌的小女娇嗔,这是否代表着她对他亦有好感?
接下来的几天,莫席天放下烦杂的公务,带着她游遍整个浑天堡,而她总是好奇地问东问西,蹦蹦跳跳的没一会儿安静,而莫席天也毫不掩饰自己对于琦儿的宠爱,处处包容她,接受她所有的怪异行为,并且乐此不疲,对于她的特别只能令他更加倾心加深对她的爱恋,所有的人都看得出来堡主对于这个异常美丽的俏皮姑娘的另眼相待,人人也都乐观的预测:看来浑天堡在不久的将来要办喜事了。
这样的大事自然也传入老太夫人的耳里。
老大夫人是莫席天的外祖母,今年已达九十七岁之高龄,但身体十分硬朗,可谓老当益壮。
莫席天的社父母在他出生前早已仙逝。父母亲则在他十七岁时在一场瘟疫中双双丧生,留下他和一个十一岁的弟弟及庞大的浑天堡所带来的无比责任。家中并无其他较亲近的亲戚,只有远在南方的外祖父母。于是他在无法照应的情况下,将十一岁的幼弟骧云交托给外祖父母照顾,直到镶云满十八岁才回来帮忙家业。而外祖父也在那年仙逝,他便将外祖母也接回来同住,直到现在。
要说令老大夫人最关心的事,无非是他们兄弟俩的终身大事了。
尤其是莫席天,十七岁时,正是人生最富有梦想、最有权利快乐享受青春的阶段。而他在丧亲之痛的同时,却要负起庞大的家业,肩挑沉重的负担,硬生生的把一个原本快乐活泼的青年变成沉稳内敛,却也冰冷异常的男人。当她刚到浑天堡时,简直不敢相信他就是小时候会依着她撒娇调皮捣蛋的男孩,这让她心疼悔恨不已。镶云到现在二十几岁了还会对她撒撒娇,而他似乎忘了、也没有了一些身为人该有的七情六欲,有的只是对工作的热衷吧!这让她悔不当初。
当时在南方时,就曾几次想过与老伴搬来北方与他同住,也可互相照顾,只是舍不得住惯的家园,同时也知道他把浑天堡打理得很好,并没有因父母的去世而让家业消退下来,反而更加兴旺了。因此十分欣慰,也对他更加放心,认为这孩子长大了足够独当一面,也打消了同住的念头。根本没想到在成功的背后他必须付出多少?是怎样的历练让他变成如今的样子?甚至她在浑天堡这几年中从未听见他笑过一次。想到这里她不由得叹了口气,更加深了自责。
现在,天儿竟然笑了,而且是因为一个女孩子?
若传言属实,她就将要有曾孙好抱了。呵呵!
老夫人不禁笑开了嘴。
记得丫环春华来告诉她时,春华的表情仍是不可思议的。而听到消息的自己,相信表情也差不到哪里去,只能用不敢相信来形容。
老大夫人非常好奇,不只是孙子的笑脸长什么样子?还有那个能令泰山崩于前不动于色的孙子动情的女孩——到底是何方神圣?
在后院的花园里,琦儿正在赞叹满园开的菊花,是一大片的耶。金色发亮的花随着骄阳的照射蒙下一层迷漓的光晕,将在花海里的她照映得全身金光,她快乐极了,旁边竹林偶尔飘散一些干枯竹叶,将美丽的花海衬托得更加脱俗悠然,意境美得不像话,她不禁在一块大石上坐了下来,撑着下巴眯着眼,享受轻风微微送来的花香,沉醉其中。
不意,一阵清朗的声音将舒服得差一点睡着的她给吵醒。
“喂,你是谁?不做事竟在这儿偷懒,给大总管看到你就糟糕啦!小丫头!”
吵死了,她柳琦儿难得诗情画意一番,哪个不怕死的人前来打扰?如往常一般,不动声色的她懒懒地微偏着头,不愿多花一分力气的仔仔细细地打量来人是否合眼,再暗暗决定他的下场。
嗯,长得算是人模人样的,也没有讨人厌的气息。只可惜还是不能跟莫大哥比。而他看到她的容貌时也如其他人般呆在原地,一副惊艳不敢置信的蠢样……只差没有流口水。她当然知道自己的美丽惊人,所以来人的震惊蠢样她早已习惯、不以为意了。令她疑惑的是,这人的容貌和全身散发的气质怎么有一点点熟悉?好吧。念在不讨厌的分上,小惩也就罢了。主意一定,她展开灿烂的笑容,对着来人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