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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她二姊闭嘴,或是改口说好话,不如祈求天降红雨,可能还比较快。

  楚慎行又叹气。

  照这情形看来,她二姊大概会管她们一辈子,她也会被她骂一辈子,除非有奇迹发生,或是天上飞来一块特大号的撒隆巴斯,贴住她二姊的嘴,否则她是逃不过每天照三餐挨骂。

  想到她往后的人生,都要生活在她那媲美后母的二姊的阴影下,她就全身乏力,再也提不起劲儿。

  唉,她为什么这么歹命,非得放任她二姊欺侮不可?谁来救救她……

  老是打败仗的楚慎行,像颗泄气的气球,整个人瘫在窗沿边,一点力气也没有。

  此刻,她脑中不禁想起长发公主,并且好希望自己能长出瀑布般的长发,到街上随便捞个王子救她脱离这个可怕的家,她就心满意足了……

  楚慎行满脑子都是幻想,事实上,从出生以来她做过最多的事就是胡思乱想,不过这回的幻想没能实现,她终究还是被关在城堡里的公主,而且头发顶多留到肩膀。

  ……

  算了,求人不如靠己,她还是回去工作比较实际。

  无精打采的走回计算机桌前坐下,楚慎行无力的打开计算机,寻找她写了三分之一页的档案,找到后,强迫自己进入状况。

  今天,她所写的正是那个她期待了很久的热血科学家的故事。浑身充满热情的科学家,一心想将困难的公式,变成简单易懂的游戏。他在一次偶然情况下,遇见极度讨厌数学的女主角,两人本来是不会有所交集的,但因为一个数学公式;一个平均与机率的公式……妈呀,这是什么东西?她怎么都看不懂?

  楚慎行原本打算一开头就带出一个高深的数学公式,强调男主角的博学,和她身为作者的内涵,怎知才刚开始就踢到了铁板,她压根儿不晓得书里面在写些什么。

  已知两数a与b,在传统上用于几何学及乐理上的三种重要平均数,算术平均数二分之一(a+b)……

  哇哩咧──她投降。

  被一堆又a又b外带括号的算式搞得头晕眼花,楚慎行将手中的工具书一丢,整个人趴在计算机桌上,像死人动也不动。

  看来这个题材不好,不可能受欢迎,还说一生受用的公式呢!依她看,简直比她自己发明的爱情颜色占卜游戏还无聊,难怪学生都不爱背公式。

  把所有过错都推给书本,楚慎行决定关上计算机,出外走走,省得给闷死。不过呢!既然提起她发明的占卜,不妨就拿出来玩玩看,说不定真能遇上她梦想中的爱情也说不一定。

  就像所有楚家人一样,楚慎行也是行动派,想到什么做什么,不一会儿已经将自己发明的占卜游戏摊开在床上,并跪下来祈祷。

  神啊!请倾听我的声音,让我丢到我喜欢的颜色,让我遇见我所要的爱情,求求祢……

  楚慎行一边闭上眼睛,一边拿起骰子祷告,样子恍若一个赌徒。

  她发明的爱情颜色占卜游戏,说穿了很简单,甚至有点蠢,但她本人却深信不疑。

  游戏的玩法是这样的,一大张纸上涂上七种颜色,分别代表不同类型的情人。

  若丢到红色,代表她会遇见如红玫瑰般热情如火的情人。

  丢到粉红色,则表示她遇见的那个人,将会是一个有如桃花般魅惑的男子。

  如果丢到绿色呢?代表她遇见的那个男人,心胸宽广恍若大地。

  若丢到橙色,那她遇见的人可能非常孩子气,是个清爽可口的情人。

  当然啦!最好是丢到紫色,因为那是熏衣草的颜色,充满了无法言喻的浪漫,她未来的情人本来就该是那一型。

  但如果丢到白色或是蓝色,其实也不错。因为白色代表纯洁,她未来的情人单纯有如白纸,极好塑造。蓝色则是开朗,同样无可挑剔,就看她运气如何。

  让她丢到紫色,让她丢到紫色……

  恍若是在决定攸关生死的大事,楚慎行着实祷告了一番,才小心地放下骰子,偷偷睁开一只眼睛看结果。

  只见小小的骰子,不偏不倚掉落在蓝色跟绿色的中间,多一分太多,少一分太少,正好一边一半。

  这、这是?

  楚慎行两眼全开,瞪大眼珠看着骰子大人霸占住楚河汉界的两侧,差点跪下来喊大人饶命。

  它、它丢成这个样子是代表什么意思?意思是她会遇见一个心胸宽阔得有如大地、个性开朗得有如蓝天的男人吗?

  如果是真的,这种男人要到哪里找?而且这两种颜色很难配耶,她没有适当的衣服可搭。

  由于楚慎行一向是跟着占卜的结果来决定当天的穿著的,如今占卜呈现这个结果,间接告诉她;今天她没戏可唱了,所以还是随便穿吧!

  垂头丧气地收起占卜游戏,楚慎行放好游戏后,接着打开衣柜,抽出一件白色的洋装。

  游戏玩得不顺,但还是要穿得美美的,绝不能丢了楚家的脸。

  说起楚家三姊妹,可谓是各有特色。排行老大的楚怀柔,长得美艳动人,一对红嫩的嘴唇,彷佛掐得出水一样的勾引人的视线。排行老二的楚谨言,则是完全不同的类型,极具现代感又时时刻刻流露出自信,同样是个吸引人的女子。至于排行最小的楚慎行,却是个高挑清瘦、外表看起来楚楚可怜,教人忍不住想呵护的清秀佳人。

  总而言之,三个姊妹各有各的魅力,欣赏她们的男人不在少数。像今天,楚慎行就挑了一件白色的纱质洋装,腰间系着一条粉红色腰带,脖子间挂了条同样色系的项链,看起来不但极有整体感,同时又能表现出她修长的身材,轻柔的裙襬走动起来特别吸引人。

  「好了。」满意地对镜中的人做最后一番审视,楚慎行转身拿起皮包,拿了把洋伞,走到大厅的玄关,打开鞋柜拿出同色系的凉鞋套上,然后高高兴兴的出门。

  啦啦啦,今天真是个好天气,但她要去哪儿才好呢?

  兴冲冲的出门,还没走到转角,楚慎行就碰上每次出门必定碰上的问题,那就是──该去哪里?

  该去哪里呀?让她想想看。去图书馆?不,那里太安静了,会闷死人。去咖啡厅?不,那儿的咖啡太贵了,一杯要一百二十块,不是她这个寄人篱下的穷人喝得起的。那去书局不,她要是去一定又会忍不住刷卡买书,到时候又得忍受她二姊的尖牙利嘴,她才不要。

  楚慎行左思右想,才发觉天下之大,竟没有一处她可以容身的地方,不禁悲从中来,红了眼眶。

  ……还是买面包到公园去吃好了,这样比较不花钱,也可以享受外出用餐的浪漫。

  强打起精神到面包店买了两个熏鸡肉面包,楚慎行原本不甚愉快的心情,在香喷喷的面包香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是她们家最喜欢光顾的面包店,店名很浪漫,就叫「香榭丽榭」,取自法国著名的商业林荫大道。

  他们卖的吐司很好吃,但她个人认为熏鸡肉面包更棒。尤其在刚出炉的时刻,香味四溢,鸡肉鲜嫩多汁,生菜香脆可口,搭配起来分量十足,活像快餐广告中强力主打的鸡腿堡,散发出诱人的芳香,教人忍不住流口水。

  楚慎行上辈子跟鸡有仇,这辈子特爱吃鸡,尤其熏鸡更是她最爱。所以她兴奋不已的提着装有熏鸡面包的塑料袋,快快乐乐地朝公园走去,怎知半路竟会遇见她的同好。

  「汪、汪!」

  显然觉得刚出炉的熏鸡肉面包很吸引人的,不只楚慎行一个,路边的野狗也很垂涎。

  「汪、汪!」

  野狗的肚子很饿,对着她手上的袋子不停地狂吠,但单纯如楚慎行根本不晓得牠在吠什么,还笨笨地问──

  「你为什么对我吠?」还兼流口水,看起来好恶心。

  楚慎行迟钝到不知道狗吠的意思,路边的野狗则是吠到快要断气。牠要是会说人话的话铁定喊:「抢劫!」但由于牠是狗,只能用吠的,偏偏眼前的笨女人又呆到只会瞪大眼睛,于是牠只好咬牙低狺,但求务必吃到她手上的熏鸡肉为止。

  「汪、汪!」牠发誓她再不丢下手中的面包,牠就要扑上去了,而且真的开始展开行动。

  「你……你到底在吠什么嘛!」楚慎行被牠眼露凶光、口水流不停的狠样吓到,但又弄不懂牠到底要什么,吓得双腿直发抖。

  我要妳手中的熏鸡肉面包!

  是了,这就是牠要的东西,可这女人看不懂牠的肢体语言。只是瞠大着一双眼睛,眼眶泛红的瞪着牠,全然不懂牠的饥饿。

  君不见电视广告上,人被钱逼急了都会跳墙,更何况这本来就是牠的工作?所谓狗急跳墙,牠是狗饿跳墙,务求先抢到她手上的面包再说。

  楚慎行不了解狗儿内心的挣扎,只看见牠前脚俯低,一副要扑过来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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