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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有那么夸张?我只不过是因为贪图方便,住处就租在隔一条街的十楼公寓,少掉塞车之苦,够多出两、三个钟头来工作了。”

  孝安示意她上车以后,才接口道:“有两、三个钟头,我还不如用来睡觉,像今天晚上,竞选总部的总干事说距离选举只剩下三十天,从明天开始,大家都要像上紧的发条一样,一分一秒也不得浪费,所以今天特别提早在六点钟让大家下班,晚上还在王朝企业开设的餐厅举办慰劳宴,你怎么不去?”

  “你不也缺席了。”羽嫣答非所问的说。

  ‘我没有去是因为配合启鹏和司奇的刻意回避,况且我名义上虽是程勋的保全主任,其实他身旁自有更优秀的保镖人员,而且他们和我又全部是旧识,有他们跟在程勋身边,我很放心。不过你是他的贴身秘书啊,为什么会没去呢?”

  “既然你没到现场,怎么会晓得我不在?”

  “我自然有我的消息来源。”总不能跟她坦白说是因为硕人有一份文稿急着要交给她看,打电话过去餐会现场找不到人,才联络自己,要她过来竞选总部看看的吧。

  羽嫣侧头一笑,倒也没有再往下追究。“你喔,跟骆先生在一起久了,连他独特的神秘气息,都感染了三分。”

  “司奇神秘?怎么我从不觉得呢?”

  “可别跟我说你也不知道直到现在,还有多少女人觉得他比余先生和程大哥都来得更有魅力。”

  孝安笑出声来应道:“这个我当然知道,不但知道,还会牢牢的记住一辈子,因为跟个像司奇这样的男人在一起,恐怕穷此一生,都摆脱不了别的女人妒羡的眼光。”

  “那不会带给你困扰?甚至……担心?”

  “只要自信心够,有什么好觉得困扰或担心的?更何况我的自信,完全来自于司奇的全心全意。”孝安笃定的说:“所以羽嫣,我向来就只怕司奇不敢爱我,而不怕外在那些根本不存在的威胁。”

  “我听过一些有关于你们的事,”羽嫣的表情又再度若有所思起来。“很羡慕。”

  “我不要你羡慕,羽嫣,我宁可看你也勇敢的争取所爱。”

  一句话听得羽嫣脸色发白,甚至在用餐途中也一言不发,直到侍者收走所有的盘子,送上孝安要的普洱茶和羽嫣的咖啡时,她才对着孝安歉然一笑道:“肚子饱了,我才有精力和勇气跟你承认今晚没去餐会的主因,是我又失恋了。”

  “失恋?”孝安啜了一口茶,有些不解的问道。

  “嗯,应该说是:又一次单恋失败,在我的单恋日记本上,今晚又可以多添一个‘×’了。”

  “早知道会让你这么痛苦的话,当初就不会任用你了。”

  “我就晓得你会这么想,所以应征的时候,才刻意隐瞒认识程大哥的事,而且你误会了,能跟在他身边做事,一直是我最大的梦想,如今美梦成真,怎么会痛苦呢?”

  “羽嫣,你愿意告诉我,是怎么样的一段因缘,竟会使得你对程勋如此念念不忘吗?”

  羽嫣低下头去凝视咖啡杯中袅袅上升的烟雾,声音己变得既轻且柔起来。

  “我认识程大哥那一年,才刚升上国中一年级,因为爸爸已经在五年前过世的关系,妈妈必须上班,所以家务一只由我包办,包括当时分租我们家的四个大哥哥和大姊姊的杂务在内。”

  “杂务?哪些事呢?”

  “其实也没你想像中的那么辛苦啦。”羽嫣听出孝安口气中的不忍,连忙抬起头来笑说:“有个姊姊比较不喜欢做家务,就把衣服包给我洗,有个哥哥懒得成天在外头找吃的,三餐便都交给我打理。我早上做好早餐以后才出门上学,晚餐则赶在五点左右买菜回家做,顺便帮那位哥哥装好隔天中午的饭盒。”

  “那些房客的年纪多大?”

  “除了念大三的程大哥以外,其他三个都是高中生。”

  “程勋没让你帮他洗衣服、做三餐吧?”孝安实在无法想像温文儒雅的程勋虐待童工的情景。

  “当然没有,”羽嫣的笑容突然多了一丝苦涩。“程大哥身边自然有一大堆漂亮的姊姊争着帮他做这些事,记忆中除了房租,我好像就没从他那里赚过什么外快呢。”

  其实论年龄,羽嫣还要大上孝安一岁,但不知道为什么,孝安老是觉得羽嫣比她小,尤其在听过她谈起那些经济显然并不宽裕、际遇也不算顺透的童年生活时,对她更是油然而生怜惜之情。

  奇妙的是,坎坷的成长历程非但不曾在她身上留下沧桑,反而为她增添了三分乐观向上的气息,或许也正因为这点令人心折的特质,才让与她相处的人,个个都有如沐春风的感觉吧?

  “真的?”孝安嘲弄道:“这个程勋,外表看来潜沉内敛,想不到从大学时代开始就风流远播了。”

  “所以他所给予我的甜头,往往都来自那些想接近他的大姊姊,她们一个比一个漂亮,一个比一个会打扮,每次假借名目,什么惜笔记啦、讨论功课啦、准备考试等等,过来找程大哥时,总不会忘记带些吃的、玩的给我,另外程大哥出外迟归,过了妈妈规定的十一点门禁时间时,也总是会用小石头丢我房间邻近巷道的那面窗子,拜托我帮他开门。”

  “他常常夜不归宿?”

  “不是,顶多三个月一次吧,而且都是在接到没有署明寄信人地址的信的当天或隔天,因为信都归我负责分派,所以直到今天,我才依然清楚的记得那些信。偶尔在信封的左下角,也会草草的签着一个‘风’或‘影’字,起先我并不晓得那是什么意思。”

  孝安在心中默默推算了一下,当程勋念大三的时候,司奇早已经辍学进黑道了,而启鹏当时应该身在军中,难得一次的见面,三人想必都有许多话想对其他的两个人说,彻夜不归是绝对可以理解的行为。

  “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在两年后他考上研究所的时候,当时我母亲已经再婚,很快的就要卖掉房子,带着我和英国籍的继父远赴英伦三岛。”

  “继父对母亲很好,对我也很客气,但我其实并不想离外台湾,虽然除了一位因为不满爸爸娶她不喜欢的女人为妻,所以早巳失去联络的姑姑以外,我在这里并没有什么其他的亲人,而且房子也已经找到买主,另外三位或者考上外地的大学,或者住进补习班宿舍的房客,又都已经搬走了,但是……”她的声音低了下去。

  “但是这里有程勋,对不对!”

  “对,”羽嫣的双眸中,开始浮上一层薄薄的泪雾。“你可以说我太早熟,但当时虚岁已经十五的我,却很清楚自己对于程大哥所产生的情愫,绝非虚幻的稚爱,我爱他,恨不得自己那时已经有二十二、二十,甚至是十八岁也好,只要让我再多上三岁,再三岁……”她摇一摇头,心中的凄楚一路蔓延到脸上来。“再三岁就好。”

  “程勋一定曾帮过你许多忙。”这不是问题,因为孝安已经太清楚程勋心中的良善。

  “是的,包括洗衣服、提菜篮、擦地板,他都帮我做过,但我的爱,绝非出自于感激,最重要的是,他了解我的寂寞。”

  “你是说缺乏家庭温暖的那种寂寞?”

  “是的,因为父亲早逝,母亲又不肯跟任何原来就不看好这段婚姻的亲人低头的关系,我们除了相依为命之外,还必须自立更生。程大哥非常了解我们的处境与心情,尤其体贴我的孤单与寂寞,他跟我说他也已经失去双亲,毫无所谓的背景可以依靠,但他从不觉得孤单,因为他有朋友,很好很好的朋友,我问他什么叫做‘很好很好’,他总是不做正面回答,只说如果有一天我遇上了,就会明白。”

  “后来你遇上了吗?”

  “没有,到了英国以后,我才三十六岁的母亲,很快的就再为继父生下一儿一女,虽然他们没有明说,但我却越来越可以感觉到自己的多余,所以从十七岁开始,我便半工半读,一直到去年念完第二个硕士学位为止。”

  “你好优秀!”孝安由衷的赞美。

  “才没有呢,”羽嫣随即辩称,“真的优秀的话,我就直攻博士去了,会想要拿两个硕士学位,纯粹是为了要兼顾兴趣与生活,你说忙成这样子的我,会有时间交朋友吗?尤其是像程大哥口中那两位肝胆相照的朋友?”

  “你知道‘风影海’?”孝安有些诧异。

  “后来知道了,但也只知道个皮毛,就是我刚刚说在程大哥考上研究所的时候,我亲自烘了个蛋糕要帮他庆祝,结果左等右等,直到半夜一点,他才偷偷溜进门来,当时因为家里己经有继父在,所以门禁早就取消了,不过我还没睡,他一进来,我便赶紧捧蛋糕到他房里去,却看到了他白衬衫胸前一片血,吓得我连蛋糕都差点捧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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