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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可惜,老天不长眼。」她轻哼。

  「妳这么不想见到我啊?损友!」

  「又没特别帅,见了更不会通体舒畅,百毒不侵,要见来干么?」

  「真过分!本来我还想说我很想念妳的,现在我决定收回这句话。」

  心脏不小心漏跳了一拍,她表情不大自在地轻哼。「你说话几时变得这么噁心了,我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啦!」

  「那妳晚上到底要不要过来?」

  「好啦好啦,你自己路上小心,到客运站打个电话给我,我去载你。」虽然嘴上毫不留情,但又总忍不住细细叮咛。

  挂了电话,唇畔的笑意仍是收不住。

  「怎么样?妳男朋友要回来啦?」同事靠过来,取笑了两句。

  共事稍微久一点的人都知道,这丁群英的手机从来不响,只要响起来,就绝对是那位神秘的Mr.言。

  没人知道他的全名,手机上也只显示一个「言」字,不管怎么问,她就是不肯说,不过谁都看得出来,这个「言」对她来说,是生命中分量极重的一个人。

  「他不是我男朋友啦,妳不要乱讲。」丁群英低声驳斥。

  「还说不是!每次接到他的电话,心情都会好上一整天。妳看妳看,眼角眉梢都在笑呢!」

  「要妳管!」她一闪身,应付客人的点餐去了。

  她生命中的快乐,本来就是从遇上言洛宇之后开始,只有他才能让她真心地微笑,她不需要否认。

  他们才不会了解言洛宇对她的意义,她又何必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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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丁群英向店长请了一个小时的假提早离开,回家洗个澡。换件衣服后,赶在言洛宇预估的到达时间去接他。

  言孟春知道儿子要回来,早早就买了一堆菜,担心他一个人住外面都是随便吃吃,难得回来总要准备满桌的菜。

  「一家之煮」在厨房忙着当「孝子」,言洛宇就坐在客厅与好一阵子不见的母亲话家常,聊啊聊的,就说到手机的事上去了。

  「我们那个孤僻的丁小姐终于开窍了,有朋友找她啦?」

  他记得她说过,不办手机是因为没有朋友找她。

  「没有吧?她好像还是一样,每天上课、打工,不然就是在我们这里混,没看到她有什么朋友耶!她那支手机是为了要让你找她方便才办的,笨儿子!」

  「她这样不行啦,妳有空劝劝她,试着放开心胸去接纳别人。她那么伯孤单,又老是不敢付出,难道要孤僻一辈子啊?」

  「群英的个性你又不是不知道,她太极端了,不要的话就不要,要的话就挖心掏肺,她啊,太害怕受伤了,个性就难免封闭了点。」直到现在,能让她真正敞开心胸接纳的,始终都只有她这个呆儿子。

  接着,他们又聊了些他在台北的生活。包括课业、交友,一句「妈,我交女朋友了」,差点让她把茶喷出来。

  「你、你说什么?」

  「需要这么意外吗?我十九岁了,谈个恋爱很正常吧?」他奇怪地看了眼母亲怪异的反应。

  「你——很喜欢她吗?」叶初晴问得结结巴巴。

  「她对我很好,个性、各方面还满合得来的,和她在一起感觉很舒服,就试着交往看看了。」

  在一起感觉很舒服?原来她儿子那么随便!「难道你和群英在一起的感觉就不舒服吗?」

  「那不一样,我们是哥儿们。」

  「哥儿们?我不晓得群英几时变性了。」叶初晴没好气地。「要我提醒你吗?儿子——你的哥儿们是道道地地的女人!」

  「无关性别,那是一种感觉,就像她说的,生死换帖的那种交情。」

  生死换帖?!你怎么不说生死相许?厚,你敢说我还听不下去咧!

  叶初晴撑着有些痛的额头。惨了,儿子没事给她搞这出,群英要是知道了,一定会哭死。

  虽然群英不说,但是谁都看得出来,她是在等他!她不交朋友,不和任何人来往,一有时间就往他家跑,帮他关照家里,打点东打点西的,办的手机成了他的私人专线,活似王宝钏在苦守寒窑,有哪个哥儿们是这样当的?这笨蛋看不出来,群英有多爱他吗?

  她一直以为,他们最后会在一起的,只差这两只没谈过恋爱的小菜鸟几时开窍而已,现在弄成这样……心里对群英,总是有那么一点抱歉,是她的笨儿子辜负人家一片深情了。

  「啊,群英!」她有些心虚地惊喊,发现买完酱油的丁群英不晓得几时站在门口,她、她、她——该不会都听到了吧?

  丁群英牵动唇角,扯开极淡的笑。「我先把东西拿去厨房给言叔。」

  她进厨房之后,就没再出来,帮着言孟春张罗食材,忙到开饭后,才一起坐下来享用晚餐。

  叶初晴一直惴惴忧虑地留意着她每一分细微的表情变化,她那个笨儿子还像没事人一样,净扯些不痛不痒的话。

  「好久没吃到爸煮的菜了,一个人住在外面,想吃都吃不到。」

  「没关系,你的分我帮你吃掉了,不用太嫉妒我。」丁群英嘻嘻哈哈地接了一句。

  「喂,妳有没有良心啊,这样刺激我!」他笑骂,打劫了她碗里一块椒盐排骨以兹报复。

  「你土匪啊,还来!」她伸筷要去抢。

  叶初晴看在眼里,心里频频叹气。这群英也够厉害了,还能天下太平的跟他笑笑闹闹。

  「好了、好了,你们都几岁人了,吃饭还这样玩,幼不幼稚啊!」

  「听到没有,幼稚!」丁群英吐吐舌。「你以后要是也这样跟女朋友抢东西吃,失恋就不要回来找我哭!」

  「女朋友?」错过第一手消息的言孟春怔了下,咬着贡丸瞪他。

  「对呀,爸,我交女朋友了,我们学校外文系的女孩子。」

  啧,你是嫌人家伤口不够深哦?还要多踩两下才爽。

  第一次,叶初晴好想扁死她的蠢蛋儿子。

  夫妻俩同时看向丁群英,憨厚的言孟春可不像妻子,他藏不住话,直觉就冒出一句:「那群英怎么——」办?

  「是是是,言叔,我也会努力交男朋友的,你不用一直提醒我。」她接得飞快,笑容更灿烂了。「吃饭啊,不要光说话。」

  看了看这厢刻意昭示的灿笑,再看看那厢无知无觉的傻小子,夫妻俩对望了一眼,同时逸出被打败的无言叹息。

  那天晚上,丁群英在言家过夜,许久不见的两人窝在客房的通铺上头,一人抱着一条厚棉被裹着,天南地北打算聊到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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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怎么突然想到要交女朋友?」记得他对感情的态度,一向内敛低调,不会特别去思考这方面的事,否则国中时也不会让校花暗恋到快内伤了还没发现。

  「妳不是说,我该交女朋友了吗?」他耸耸肩,回了一句。这让她回想起A片事件,两人相视,忍不住大笑出声。

  「你这么听我的话哦,真孝顺。叫声妈来听听。」忍不住亏了他两句。

  他摇摇头,吃不消地道:「牙尖嘴利的,好男人都被吓跑了,难怪妳交不到男朋友。」

  她怔了怔,旋即不服输地回嘴:「要你管!你看好女朋友,别让她跑掉就行了,管我那么多!」

  他们各自倒头往反方向躺去,就像以前那样,有一句没一句地纯哈啦。

  「喂,你很喜欢她吗?」丁群英推了推他。

  「当然。」不然干么跟她交往?

  「要不要说说看,你的她是怎样的人?哪里吸引你?」

  「她哦,个性吧!敢于直言,清楚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确定了就勇往直前,执着地去追求。」

  「你就是那个她『执着的追求』?」

  他笑笑地。「或许吧!有时候我觉得她和妳满像的,喜欢上了,就不会别别扭扭地装矜持,妳知道吗?她直接在人来人往的楼梯上就叫住我,大喊:『言洛宇,我喜欢你!』我当场傻眼,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反应。」

  「您老抬举了,我可没那么有种。」她要是喜欢一个人,有办法把「我喜欢你」大声说出口吗?不,她想,她会隐藏起来,不让对方发现。也许是怕再一次被拒绝,也或许,她一向不擅于争取,从以前到现在,面对任何事都是如此。

  「我说的是性情,妳和她都是那种干脆俐落,不会拖泥带水的个性。」

  她淡哼,绕回原话题。「听起来还满浪漫的啊,总比在走廊念情书,还被抓包,发现那不是我写的好太多了。」

  他闷笑。「是啊,任何情况,绝对都会比妳那个好、很、多!」他一定要加重「好很多」三个字,她的表白实在很经典。

  像想到什么,她侧过身问他:「喂,你们接过吻没有?到几垒?有没有花前月下?亲吻?爱抚?还是——」很巧,她今天躺的方位,视线刚好到他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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