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没回答。
“你瞒了我多久?”他绷着脸说。
“我只是没有特别告诉你。”
他生气地朝她看:
“你这样会把眼睛弄坏的!”
“我的眼睛并不是因为用得多才坏的!”她回嘴。
然后,她走上去,想要回她的稿子。
“还给我!”她说。
他把稿子藏在身后,直直地望着她。
她气呼呼地瞪着他,说:
“徐宏志,你听着,我要你还给我!”
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她冲到他背后,要把那张纸抢回来。他抓住不肯放手,退后避她。
“你放手!”她想抓住他的手,却一下不小心把他手上的那张纸撕成两半。
“呃,对不起。”他道歉。
“你看你做了什么!”她盯着他看。
“你又做了什么!”他气她,也气自己。
“我的事不用你管!”
“那我以后都不管!”他的脸气得发白。
他从来就没有对她这么凶。她的心揪了起来,赌气地跑了出去,留下懊悔的他。
他四处去找她。一直到天黑,还没有找到。他责备自己用那样的语气跟她说话。她做错了什么?全是他一个人的错。他低估了生活的艰难,以为靠他微薄的入息就可以过这种日子。他终于明白她为什么总是比他迟上床,也终于知道她有一部分钱是怎样来的。他凭什么竟对她发这么大的脾气?
她不会原谅他了。
带着沮丧与挫败,他回到家里,发现她在厨房。
听到他回家的声音,她朝他转过身来。她身上穿著围裙,忙着做饭。带着歉意的微笑,她说:
“我买了鱼片、青菜、鸡蛋和粉丝,今天晚上又要吃一品锅了!”
她这样说,好像自己是个不称职的主妇似的。
他惭愧地朝她看,很庆幸可以再见到她,在这里,在他们两个人的家里。
第二天早上,她睁开惺忪睡眼醒来的时候,徐宏志已经出去了。他前一天说,今天大清早要上病房去。
她走下床,伸了个懒腰,朝书桌走去,发现一迭厚厚的稿子躺在那里。她拿起来看,是徐宏志的笔迹。
她昨天塞进抽屉里的稿子,他全都帮她翻译好了,悄悄地,整齐地,在她醒来之前就放在书桌上。
他昨天晚上一定没有睡。
她用手擦了擦湿润的鼻子,坐在晨光中,细细地读他的稿。
昨天,她跑出去之后,走到车站,搭上一列刚停站的火车。
当火车往前走,她朝山坡上看去,看到他们那幢灰白色的公寓渐渐落在后头。
她自由了,他也自由了。她再承受不起这样的爱。
到了第七个车站,她毫无意识地下了车。
她走出车站,经过那间邮票店。店外面放着一个红色小邮筒招徕。店的对面,立着一个真的红色邮筒。她靠在邮筒旁边坐了下来。
要多少个巧合,他们会在同一天带着儿时的邮票簿来到这里?
要多少次偶然,他们会相逢?
就在前一天夜里,他们坐在窗台上,徐宏志为她读《夜航西飞》。她一直想告诉他那个和生命赛跑的寓言。
在英属东非的农庄长大的白芮儿,那个自由的白芮儿,有一位当地的南迪人玩伴,名叫吉比。她在书里写下了吉比说的故事。
徐宏志悠悠地读出来:
“‘事情是这样的。’吉比说。
‘第一个人类被创造出来的时候,他自己一个人在森林里、平原上游荡。他忧心忡忡,因为他无法记得昨日,因此也无法想象明天。神明看见这种情况,于是派变色龙传送信息给这第一个人类(他是一名南迪人),说不会有死亡这种东西,明天就如同今天,日子永远不会结束。
‘变色龙出发很久后,’吉比说:\'神明又派白鹭传达另一个不同的信息,说会有个叫死亡的东西,当时辰一到,明天就不会再来临。“哪个信息先传送到人类的耳朵,”上帝警告:就是真实的信息。“
‘这个变色龙是个懒惰的动物。除了食物之外什么也不想,只动用它的舌头来取得食物。
它一路上磨蹭许久,结果它只比白鹭早一点抵达第一个人类的脚边。‘
‘变色龙想开口说话,却说不出口。白鹭不久后也来了。变色龙因为急于传达它的永生信息,结果变得结结巴巴,只会愚蠢地变颜色。于是,白鹭心平气和地传达了死亡信息。
‘从此以后,’吉比说:“所有的人类都必须死亡。我们的族人知道这个事实。‘
当时,天真的我还不断思考这个寓言的真实性。
多年来,我读过也听过更多学术文章讨论类似的话题:只是神明变成未知数,变色龙成为,白鹭成为 ,生命不断继续,直到死亡前来阻挡。所有的问题其实都一样,只是符号不同。
变色龙仍然是个快乐而懒散的家伙,白鹭依旧是只漂亮的鸟。虽然世上还有更好的答案,不管怎样,现在的我还是比较喜欢吉比的答案。“
“变色龙没有那么差劲。”她告诉徐宏志,“我在肯亚的时候养过一条变色龙,名叫阿法特。它就像一枚情绪戒指,身上的颜色会随着情绪而变化。那不是保护色,是它们的心情。“
“那只是个寓言。”他以医科生的科学头脑说。
她喜欢寓言。
她宁愿相信生命会凋零腐朽,无可避免地迈向死亡?还是宁愿相信是一只美丽的白鹭衔住死亡的信息滑过长空,翩然而至?
外婆离去的那天,她相信,是有一双翅膀把外婆接走的。
寓言是美丽的。眼前的红邮筒和小邮筒是个寓言。一天,徐宏志衔着爱的信息朝她飞来,给她投下了那封信,信上提到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就是一个寓言。
寓言是自由的,可以解作 ,也可以解作 .
她从小酷爱自由。不知道是遗传自坚强独立的外婆,还是遗传自远走高飞的父母。那是一种生活的锻炼。她自由惯了。
她从自由来。认识到徐宏志,她只有更自由。
在短暂的一生中拥有永恒,就是自由。
天已经暗了。再不回去,徐宏志会担心的。
他一定饿了。
是个寒冷的冬夜。从早到晚只吃过一片三明治,徐宏志饿坏了。毕业后,当上实习医生这大半年,每天负责帮病人抽血、打点滴、开药单、写报告,还要跟其它实习医生轮班,每天只有几个小时休息,他站着都能睡觉。上个月在内科病房实习时,一个病人刚刚过身,尸体给送到太平间去。人刚走,他就在那张床上睡着了。
实习医生一年里要在四个不同科的病房实习,他已经在外科和内科病房待过,两个星期前刚转过来小儿科病房。今天,他要值班,又是一个漫长的夜晚。
刚刚写好所有报告,他看了看手表,快九点了,他匆匆脱下身上的白袍,奔跑回宿舍去。
他们这些实习医生都分配到医院旁边的宿舍。接到病房打来的紧急电话,就能在最短时间之内以短跑好手的速度跑回去。
要是那天比较幸运的话,他也许可以在宿舍房间里睡上几个小时。他已经练就了一种本领:随时能够睡着,也随时能够醒来。
不用当值的日子,不管多么累。他还是宁愿开车回家去。他买了一部红色小轿车,是超过十年的老爷车了,医院的一个同事让出来的,很便宜。有了这部车,放假的时候,他和苏明慧就可以开车去玩。她不用常常困在图书馆和家里。
她已经没有再做翻译的工作了。他拿的一份薪水虽然不高,加上她的那一份,也足够让两个人过一些比以前好的生活。
他们换了一间有两个房间的公寓,是同一个房东的,就在他们以前租的那幢公寓附近。他在学医院里实习,回家也很近。
他们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也许正如他所想,那天永远不会降临。
苏明慧靠在宿舍二楼的栏杆上等他。她一只手拿着一篮自己做的便当,另一只手拿着一壶热汤,身上穿著一件米白色套头羊毛衣,棕色裤裙,棕色袜子和一双绿 色运动鞋,头上戴着一顶紫红色的羊毛便帽,头发比起一年前长了许多。
看到他,她的眼睛迎了上去,口里呼出一口冷雾,说:
“吃饭啦!”
“你为什么不进去?这里很冷的!”他一边开门一边说。
她哆哆嗦嗦地窜进屋里去,说:
“我想看着你回来。”
“今天吃些什么?”他馋嘴地问。
“恐怕太丰富了!”她边说边把饭菜拿出来,摊开在桌子上,有冬菇云腿蒸鸡、梅菜蒸鱼、炒大白菜和红萝卜玉米汤,还有一个苹果。
她帮他舀了饭,他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当一个人饿成那个样子,就顾不得吃相了。
她把帽子除下来,微笑问:
“好吃吗?”
他带着赞赏的目光点头,说:
“你做的菜愈来愈好!”
“累吗?”
“累死了,我现在吃饭都能睡着。”他朝她说。
看到他那个疲倦的样子,她既心痛,却也羡慕。他能做自己喜欢的工作。拿了优异成绩毕业的他,将来会做得更多和更好。而她,只能做一些简单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