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他的母亲在飞机意外中死去之后,徐宏志已经有好长一段时间没见过阳光。母亲的乍然离去,把他生命中的一部分永远带走了。那一年,刚刚升上医科三年级的他,经常缺课,把虚妄的日子投入计算机游戏,没日没夜地沉迷其中。他成了个中高手,却没有丝毫胜利的喜悦。
他缺席考试。补考的时候,只回答了一条问题就离开试场,赶着去买一套最新的计算机游戏。
他把青春年少的精力和聪明才智浪掷在虚拟的世界里,与悲伤共沉沦。然而,输的显然是他。学期结束的时候,他接到通知要留级。在医学院里,留级是奇耻大辱,他却连羞惭的感觉都付之阙如。
无数个日子,当他挂着满脸泪痕醒来,惟有那台计算机给了他遗忘的借口。那时候,他瘦得像只猴子,孤零零地在自己的暗夜里漂流,生活仿佛早已经离弃了他。
就在那一天,宿舍的电力系统要维修,他惟有走到外头去。那是正午时份,他瞇起眼睛朝那个热毒的太阳看去,顿时生出了一个念头:也许,他可以把自己晒死。他可以用这个方法对猝不及防的命运做出卑微的报复。
他瘫在那片广阔的青草地上,闭上眼睛想象一个人中暑之后那种恍惚的状态,会像吃下一口鸦片般,在自己的虚幻中下坠,下坠,远远离开尘世的忧伤。
他身上每寸地方都挂满了汗水,迷迷糊糊地不知躺了多久,直到他忽然被人踢倒。
他爬起来。太迟了,一个女孩在他脚边踉跄地向前摔了一跤,发出一声巨响,头上的帽子也飞脱了。
他连忙把女孩扶起来。逆光中,他看到她模糊的轮廓和那头栗色头发上朦胧的光晕。她蜜糖色的脸上沾了泥土。
“对不起。”他瞇缝着眼睛向她道歉。
女孩甩开他,自己站定了,用一只拳头擦去眼窝上的泥巴,气呼呼地瞪着他,说:
“你为什么躺在这里?”
“对不起。”他一边说一边弯身拾起女孩散落在地上的书和那顶红色的渔夫帽。
女孩把书和帽子抢了回来,生气地问:
“你是什么时候躺在这里的?”
他一时答不上来。他没想过她会这样问。他也不觉得这个问题跟她摔倒有什么关系。
“我刚才没看见你。”她一边抖去帽子上的泥巴一边说。
“我在这里躺了很久,谁都看得见。”他说。
这句话不知怎地激怒了她。她狠狠地盯着他,声音因为激动而微微颤抖。
“谁叫你躺在这里的?”
“我已经道歉了,你还想怎样?是你自己走路不长眼睛!”他给晒得头昏脑胀,平日的修养都不见了。
她二话不说,举起手里的帽子朝他头顶砸去。
他摸着头,愣在那儿,还来不及问她干嘛打人,她已经抬起下巴朝宿舍走去。
他没中暑,反而给唤回了尘世。
几天之后,他在大学的便利商店里碰到她。晚饭时间早就过了,他走进去买一个杯面充饥。那天,店里只有零零星星的几个人,他拿着杯面去柜台付钱的时候,诧然发现她就站在收款机旁边。
轮到他的时候,她似乎认不出他来。
“你在这里兼职的吗?”带着修好的意图,他问。
“你是谁?”她的眼睛里带着几分疑惑。
“我是那天绊倒你的人。”话刚说出口,他马上发觉这句话有多么笨。但是,就像出笼的鸟儿一样,已经追不回来了。他只好站在那儿傻呼呼地摸着前几天晒得脱皮的鼻子。
她眼睛没看他,当的一声拉开收款机的抽屉,拿起要找回的零钱,挪到鼻子前面看了看,然后重重的放在他面前。
他只好硬着头皮拿了零钱和杯面走到一边。他真不敢相信自己那么笨拙。也许,当一个人成天对着计算机,就会变笨。
然而,遇见她之后,他虽然懒散依旧,却没那么热衷计算机游戏了。
他走到桌子那边,用沸水泡面,然后盖上盖子,等待三分钟过去。他交叉双脚站着,手肘支着桌子,拳头抵着下巴,偷偷的看她。她身材细瘦,顶着一头侧分界粗硬难缠的栗色头发。那张闪着艳阳般肤色的脸上,有一双聪明清亮的眼睛,带着几分直率,又带着几分倔强。那管直挺挺的鼻子下面,带上一张阔嘴。这整张脸是个奇怪的组合,却活出了一种独特的味道,仿佛它的主人来自遥远的一方天地,那里也许有另一种生活,另一种美和价值。
后来他知道,那是因为她童年的某段日子。那段日子,是她快乐的乡愁,也成了她一辈子难解的心结。
她感觉到他在看她,她朝他盯过来,他连忙分开双腿,拿起筷子低着头吃面。
那个杯面泡得太久,已经有点烂熟了。他一向没什么耐性等待杯面泡熟的那漫长的三分钟,通常,他顶多等两分钟就急不及待吃了起来。这一天,那三分钟却倏忽过去,他反而宁愿用一个晚上来等待。
来接班的男生到了,女孩脱下身上的制服,拿了自己的背包从柜台后面走出来。
她穿得很朴素,浅绿色衬衣下面是一条棕色裙子,脚上踩着一双夹脚凉鞋,那顶用来打人的小红帽就塞在背包后面。
他发现她两个膝盖都擦伤了,伤痕斑斑,定是那天跌倒时被草割伤的。她走出去的时候,他也跟了出去。
“那天很对不起。”带着一脸的歉意,他说。
她回头瞅着他,那双漆黑的眸子变得好奇怪,带着几分冷傲,几分原谅,却又带着几分伤感。
“我叫徐宏志。”他自我介绍说。
她没搭理他,静静地朝深深的夜色走去。
他双手插在口袋,看着她在遥远的街灯下一点点地隐没。她两只手勾住身上背包的两条肩带,仿佛背着一箩筐的心事。他发觉,她并没有走在一条直线上面。
直到许多年后,凭着回想的微光,他还能依稀看到当天那个孤单的背影。
接下来的几天,徐宏志每天都跑去便利商店随便买点东西。有好几次,他推门进去的时候,她刚好抬头看到他,马上就搭拉着脸。他排队付钱的时候,投给她一个友善的微笑,她却以一张紧抿着的阔嘴来回报他的热情。
只有一次,他进去的时候,店里没有客人。她正趴在柜台上看书。她头埋得很低,脸上漾开了一圈傻气的微笑。发现他的时候,她立刻绷着脸,把书藏起来。
“她一定是个爱美所以不肯戴眼镜的大近视。”他心里想。
那朵瞬间藏起来的微笑却成天在他心里荡漾。
一天,徐宏志又跑去店里买东西。他排在后头,一个瘦骨伶仃、皮肤黝黑的女孩斜挨在柜台前面。女孩头上包着一条爬满热带动物图案的头巾,两边耳朵总共戴了十几只耳环,穿了一个鼻环,脖子上挂着一串重甸甸的银颈链,小背心下面围着一条扎染的长纱龙,露出一截小肚子,左手里握着一根削尖了的竹竿,活脱脱像个非洲食人族,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流落到大城市来。
他认得她是邻房那个化学系男生的女朋友。这种标奇立异的打扮,见过一眼的人都不会忘记。
“明天的画展,你会来看吗?”食人族问。
他喜欢的女孩在柜台后面摇摇头。
“我真的不明白,好端端的,你为什么要转去英文系。”食人族一边嚼口香糖一边说。
她微笑没答腔。
食人族吹出一个口香糖气球,又吞了回去。临走的时候说:
“我走啦,你有时间来看看吧。”
“莉莉,你手里的竹竿是干什么的?”她好奇地问。
食人族瞧瞧自己手里的竹竿,说:“我用来雕刻一张画。”
她朝食人族抬了抬下巴,表示明白,脸上却浮起了一个忍住不笑的神情。当她回过头来,目光刚好跟他相遇,他牵起嘴角笑了。他们知道大家笑的是同一个人。
她马上调转目光。
徐宏志很想向邻房那个男生打听关于她的事,却苦无借口。一天,那个满脸青春痘的男生竟然自动送上门来。
“你可以看看我吗?”这个叫孙长康的男生朝他张大嘴巴。
徐宏志看了一下,发现孙长康口腔里有几个地方割伤了。
“我女朋友昨天穿了个舌环。”他苦着脸说。
“涂点药膏和吃点消炎药,应该没事的了。”他拉开抽屉找到药膏和消炎药给孙长康。
他有时会替宿舍的同学诊治,都是些小毛病,他们很信任他。药是他在外头的药房买的。然而,过去的一年,他成天把自己关在房里,他们已经很少来找他。
“你女朋友是念哪个系的?”他倒了一杯水给孙长康吃药。
他吞了一颗药丸。带着一脸幸福和欣赏的苦笑,他说:
“她这副德性,除了艺术系,还有哪个系会接受她?”
“我前几天在便利商店里碰到她,她正在跟那个女店员聊天。”他试着漫不经心地说出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