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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页

 

  「林方文到哪里去了?」我问她。

  「我醒来已经不见了他。」

  醒来?他们刚才一起睡?

  「我还不知道你是谁?」

  「林日。你呢?」

  「程韵。」

  「情韵?这个名字真好听。」她又点了一根烟,「我是林方文的姐姐。」

  林方文说过他有一个姐姐,遗传了父亲的性格,到处漂泊,我没想到正是眼前这个豪放的女子,她的样貌跟林方文和林妈妈都不相象。

  「我是林方文的女朋友。」我说。

  「我早猜到了!」她热情地拥抱着我。

  「你的身体很好抱,我弟弟一定也喜欢抱你。」她把我弄得有点尴尬。

  「你抽的烟,烟味很怪。」我说。

  「我刚从俄罗斯回来,这是矿工抽的香烟。我跟林方文已经三年没有见面,你跟他一起多久了?」

  「两年。」

  「我弟弟是不是一个好情人?」

  「怎样才算是好情人?」

  「会令女人伤心的,便是好情人。」

  她从鱼缸里拿起一只纸飞机,扬手将飞机定出去,那只飞机飞越我的头顶,从大厅一直飞翔到睡房的天花板上,缓缓下坠。

  「这是我弟弟摺的飞机。」她说。

  「你怎么知道?」

  「只有他摺的飞机,才可以飞得那么高,那么远。」

  林方文拿着一包东西回来。

  「毛巾、牙刷和睡衣,给你的。」他跟林日说。

  「我裸睡的。」她认真地说。

  「那是你阁下的事,请你别在大厅裸体。」林方文一本正经跟她说。

  我把毛衣交给林方文。「这是你妈妈叫我交给你的。」

  「是妈妈打的毛衣?」林日打开胶袋,是一件灰色V 领的手打毛衣。林日抱在怀里,脸贴着毛衣说:「好暖!」

  「那让给你。」林方文一贯不在意地说。

  「好呀!」林日将毛衣据为己有。

  晚上,我留在林方文的家里,林日就睡在隔壁。月影照在林方文身上,我躺在他身上,分享月影。

  「为什么你姐姐长得不象你?」

  「她象爸爸。」

  「她做什么工作的?」

  「大概是记者吧。」

  「你和她感情很好吧?」

  等了很久,他并没有回答我,他的呼吸变得沉重,睡得象个小孩子。

  有人敲门。

  「谁?」

  林日身上披着一张毛毡推门进来,我连忙从林方文身上滚下来。

  「我可不可以跟你们一起睡?」她脸上一副无助的表情。

  「你是不是裸睡的?」我问她。

  她打开身上的毛毡,里头穿着林方文刚才买给她的睡衣,我松了一口气。

  「月色很美,我那边房间看不到月亮。」

  「月亮在这边。」我说。

  「你睡在他胸前,我睡在他脚上,一人占一半,好不好?」她把头挨在林方文的脚上。

  我躺在林方文胸前,我们两个女人分享他身上的月光和体温。

  「那个小提琴家,你爱不爱他?」我问她。

  「爱。短暂地爱过。」

  「但你跟他在一起的时候,还继续和其他男人来往。」

  「因为有死亡,我不愿忠贞。」林日望着我说。

  「不。正是因为有死亡,我才愿意忠贞。」我说。

  「我很寂寞。」她蜷缩着身体。

  「你在思念小提琴家,还是其他男人?」

  「我和他在火车上相遇,只相处了一天,我疯狂地思念他。」

  「他在哪里?你可以找他。」

  「我不想再碰到他,不想破坏这种感觉。」

  「逃避?」

  「不。是保护,保护一段爱情。」

  「跟你同居三年的男人,你没有思念他,却思念一个相处仅仅一天的陌生人?」我有点唏嘘。

  「因为只有一天寿命的爱情从来没有机会变坏。」

  当时我想,她说的也许是对的,时间营养一段爱情,也损毁一段爱情。

  林日在林方文脚上安然入睡,我辗转反侧,他们身体里流着相同的血液,同样伤感和难以捉摸,林方文会不会象他姐姐那样,忘了我,却只记得一个一夕欢愉的女人?

  林方文从睡梦中醒过来。

  「别动,你姐姐在你的脚上。」我说。

  他看着蜷缩着身子的姐姐,吻了我一下。

  「如果这样下去,你会不会娶我?」我问他。

  「会。」他温柔地说。

  我流下泪来。

  林日在香港逗留了两星期便要离开,她说要到以色列找一个朋友,她很想念他。在机场送别,她拥着我说:「如果我弟弟对你不好,便跟他分手。」

  「我会的。」我说。

  她跟林方文又相拥了许久,才进入禁区。

  林日走了,她带来的伤感却仍然留在屋里。林方文大部分时间都留在制作室里,与他的歌恋爱。我开始后悔跟他住在一起,朝夕相对,多么绚烂的爱情也会变得平淡,那原不是我想要的关系,我不想做一个每天晚上等男人回来,却不知道他会不会回来的女人。

  我尽一切方法讨好他,我烧饭,煲糖水等他回来吃,甚至打起毛衣。那时的我,一定是一个会吓走所有不想安定下来的男人的女人。

  那天晚上,正在机械地打毛衣的我,突然讨厌自己,林方文开门进来,我狠狠地把毛衣掷在地上。他没有理会我,迳自走入睡房,我负气拿起皮包离开,回到我自己的家,哭了一个晚上。是不是时间久了,我们都变得懒惰?懒得去爱得好一些?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他没有找我。

  他是一个不会向女人求情的男人,最终还是我回去。

  我开门进去时,他坐在沙发上吹奏我送给他的口琴。看见我来了,他并没有停下来。

  「我只是来看看我的飞机。」我走到鱼缸前面,捞起一只飞机。

  他一手拉着我,紧紧地抱着我,我在他身上,嗅到橄榄油和松节水的味道,那是费安娜的味道,我不会忘记。

  「你跟费安娜见过面,是不是?」我瞪着他。

  「没有。」他说。

  「你为什么要说谎?我敢肯定,你刚刚跟她见面。」

  他很惊异,他不知道女人通常有一个很好的鼻子。

  「是不是?」我问他。

  他不说话。

  「你答应过我,不再见她的。」

  他依旧不说话。

  「为什么?」我流着泪问他。

  他还是不说话。

  「为什么!」我向着他呐喊,「为什么要找她?」

  我彻底地失望,两年来,我所付出的爱,仍然无法满足他,他并不需要象我这样一个女人。我冲进房间里,收拾属于我的东西。

  他坐在那里,并没有制止我。

  我把东西胡乱地收拾好,走到厅中。

  「我们分手吧!」我哭着对他说。

  「你真的走?」

  「你是骗子。」我骂他。

  他的本领是不说话。

  「为什么还跟她上床?」

  我本来只是想试探他,没想到他竟然不说话,他果然跟费安娜上床。

  「除了沉默和谎言,我不知道我们之间还有什么?」我含泪跟他说。

  我打开大门离去,他没有留住我,我要走的时候,他从来不会留住我。

  我抱着行李,在尖沙咀闹市的人群里无助地流泪,璀璨而短暂,是我的初恋。

  回到家里,拉小提琴的瓷象老人苍凉地垂下头,奏着艾尔加的《爱情万岁》,是一百年前的山盟海誓,不会再有除夕之歌了。

  迪之知道我跟林方文分手,只说:「不是没有男人就不能过日子的。」

  她好象庆幸我可以陪她一起失恋。光蕙仍然跟孙维栋拖拖拉拉,她未找到另一个男人之前,决不会放开他。偏偏那个时候,一个噩耗同时打击我们三个人。

  宋小绵要结婚了。在我们三个也失意的时候,她竟然找到幸福!

  她首先把喜讯告诉光蕙,她在电话里甜丝丝地问光蕙:「我想知道你的地址有没有更改。」

  一个很久没有见面的朋友突然打电话给你,问你地址,毫无疑问,她想把结婚请柬寄给你,并且以为你会替她高兴。

  「她丈夫是医生!」光蕙语气充满妒意。

  「她也可以嫁医生?」迪之一脸不屑,「她不过很普通啊。」

  「近水楼台先得月嘛!」光蕙说,「你们还记得她妈妈吗?她很会把儿女推向上层的。」

  「我不妒忌她嫁给医生,我妒忌她出嫁而已。」我说。

  「条件越普通的女孩子越早嫁出去,我们三个质素这么高,三十岁也不知道可否成功嫁出去。」迪之认真地说。

  光蕙最不开心,因为她一直希望嫁得好,找到一个牙医,却无法勉强自己爱他,而小绵竟然找到一个西医。迪之妒忌,因为她一直找不到一个好男人,她想嫁的人,无法娶她。我妒忌,因为我得不到同样的幸福。小绵若知道我们妒恨她结婚,一定后悔把婚讯告诉我们。

  婚礼在跑马地一所天主教堂举行,我们三个刻意打扮一番,光蕙相信在那种场合可能会结识一位医生,迪之除了抱着猎「艳」心态之外,还要显示自己比新娘子漂亮。我是失恋女子,当然也要打扮得漂亮。乐姬与男朋友一同来,听说是富家子弟。倒是小绵的丈夫把我们吓了一跳。

  站在祭坛前,穿着黑色礼服焦急地等待新娘子的男人,便是小绵的丈夫,他的体形象一只放大了三十万倍的蚂蚁,虽然已经放大了三十万倍,因为体积本来就细小,所以现在也不过身高五尺二寸,脖子短得几乎看不见,背有点佝偻,四肢长而幼,越看越象《超人》片集里那只机械蚂蚁大怪兽。小绵就嫁给那样一个人?我们立即不再妒忌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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