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救起来的女子真是迪之,她不是遇溺,她是给一只大水母炸伤了整个臀部!她被救生员送上岸时,伏在担架上,痛苦地哭叫。
邓初发仍在海里,迪之被送去医院,医生替她涂了药膏,说没有大碍。她要伏在病床上跟我们说话。
「你这次真的是为爱情牺牲!」我说。
「邓初发不见得也喜欢你,我看你别再一厢情愿了。」光蕙劝她。
「我的屁股会不会有疤痕?」她忧心。
「邓初发不会介意吧?」我揶揄她。
「朱迪之,你没事吧!」邓初发捧着奖杯冲入病房,他看来很着急。
「我伤得很重。」迪之装出一副痛苦的表情,没想到她演技精湛。
「我来背你。」邓初发把奖杯交给迪之。
「你拿了冠军?」迪之问他。
邓初发点头:「送给你。」
迪之伏在邓初发背上,温柔地说:「谢谢你!」
迪之和邓初发就这样相恋,二十一岁的邓初发,原来也是初恋,恋爱在保中女中,是一项禁忌。训导主任王燕是一个脸上长胡子的中年女子,三十六岁还未嫁,她对中学生谈恋爱,深恶痛绝。每天放学时间,她会站在学校大门监视,不准男孩子来接女生放学。
如果她知道邓初发和保中的女生谈恋爱,一定毫不犹豫立即把他辞退,并肯定会在早会时向全校公告这件事,痛心疾首,义正辞严地告诉我们,恋爱是洪水猛兽。再以她个人为例,她就是一直放弃许多恋爱机会,才有今天的成就。我们一直怀疑,这些机会是否确曾出现。
这件事也不能让教练老文康知道,他一直细心挑选学校里最出色的女生加入排球队。她们样貌娟好,成绩中上,玉洁冰清,如果有一个队员,十四岁开始谈恋爱,且跟学校泳池的年青救生员恋爱,他肯定会大发雷霆。保中女排,是他的。
我一直也觉得,迪之不象保中女生,她完全不是那种气质的人。保中女生忠心、勤奋、合群、听话、任由摆布,是很好的追随者,决不是领导人。迪之有主见,不甘被摆布,也不肯追随。当然,我也不象保中学生,我不合群,也不肯乖乖听话,老文康曾说:「程韵,我真不知道将来有什么工作适合你!」
后来,我才知道,是恋爱。
邓初发把迪之霸占了,从前是我和迪之、光蕙三人行,如今只剩下我和光蕙两个人,一个海滩或一个泳池,才有一个救生员,她一个人便等于一个海滩。
我不是看不起邓初发,只是我常常觉得,一个男人,选择去做救生员,是否比较懒惰呢?
「他不过暂时做救生员。」迪之说,「他最大的理想是成为香港游泳代表队,参加奥运。」
「参加奥运?他廿一岁,是不是老了一点?」我说。
我不是故意瞧不起邓初发,那时,我也不可能理解,一个男人总会为自己的不济找出许多藉口,我只是觉得,他霸占了我的迪之,所以不喜欢他。
多个月后的一天,迪之兴高采烈跑来告诉我:「邓初发不做救生员了!」
邓初发有一个朋友在湾仔经营一间体育用品公司,找他到店里帮忙。
「好呀!以后买球鞋有半价。」我说。
暑假后,邓初发离开保中。我们买球衣和球鞋,果然也有半价优待。星期日不用上课,迪之会到店里帮忙,俨然是老板娘。
那时,我以为她会一直跟邓初发在一起,他们看来很幸福。后来,我才知道,迪之不是一个想安定的女人,幸福不是她追求的目标,也许当时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中五和预科的那一批球员,相继因为升学离开,老文康决定集中训练我们。当然,我们也知道,老文康的所谓训练,不会十分严格,他自己都五十三岁,才没有那么多精力训练我们。集中训练的意思,是学期结束前,在我们当中挑选两位正、副队长。
能当上保中女排队长,自然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
我们这批人之中,以韦丽丽的球技最好,但韦丽丽肯定不会被选为队长,因为她长得不漂亮。
剩下来的,只有我、迪之、光蕙、青荷、乐姬。乐姬的技术,在这两年间进步了很多,而且她长得这么漂亮,我们都担心她会当选。她是那种一旦让她做了皇后,她便会排除异己的人。最想当选的,是光蕙,她时常希望能用一些事情证明自己,尤其向叶青荷证明。
那一年,中国女排拿了世界杯女排冠军,香港掀起一片女排热。我们都各有偶像,韦丽丽的偶像是郎平。我和迪之、光蕙的偶像是周晓兰,她是最漂亮的一个。那时,我已经明白,作为一个女人,你最好很出色,或者很漂亮。
中五这个学期开始后的第一次排球队练习,老文康向大家宣布他已决定由沈光蕙和我出任正、副队长。迪之、小绵、青荷、欣平、丽丽都热烈鼓掌,我注意到乐姬眼里充满妒意。她就是那种女孩子,以为她这么漂亮,不应该失去任何东西。
老文康选光蕙的原因,我很明白。光蕙的球技不是最好,也不是最差。她这个人比较有组织能力,比较理智。但,我猜想最重要的,是老文康喜欢光蕙这种类型的女孩子。她并非很漂亮,却是娴淑的小家碧玉,脸蛋圆嘟嘟,腰肢也浑圆,象个听话的小媳妇。
老文康的小儿子和我们差不多年纪,他常常想找个小媳妇。我们常常这样取笑光蕙。光蕙也喜欢老文康,她最崇拜他。
至于我,我不崇拜老文康,也不听话。老文康选我,是某一程度的修理。
会考到了,我们应付得很轻松,还可以每星期回去练习一次排球。
放榜那天,成绩最好的,是青荷,她拿了七个A ,我也有四个A 。老文康请我们吃了一顿潮州菜作奖励,那时,我觉得他很疼我们。直至中七,我才发现他并非我想象那样。
预科第二年上学期的一个下午,我本来约好光蕙一起去找老文康商谈订造新球衣的事,临时不见了光蕙,我唯有先去找老文康。敲门敲了很久也没有人应门,我以为他不在,掉头走了一段路,回头竟看见光蕙从他的房间走出来。光蕙和我在走廊上看见对方,她没有跟我说话,从另一边离开。我把这件事告诉迪之。
「你是说教练他--不会吧!他都五十五岁了!而且,他那么正直。」迪之说。
「我也这样想,也许光蕙有心事要向老文康倾诉吧!她一向崇拜他。」我说。
这件事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光蕙也若无其事地跟我们一起玩。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我们相约在湾仔一间清吧喝咖啡,光蕙也来了。
「老文康喜欢我。」光蕙告诉我们。
「我知道!他很疼你。」我说。
「不!不是这样。他……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但不是男女之情那么世俗,是爱情,是一种升华了的爱情,他爱我,我也爱他。」光蕙甜蜜地说。
我和迪之都吓呆了。
「你跟老文康搞师生恋?」我有点难以置信。
「可以这样说。」光蕙说。
「但,但老文康已经五十五岁,你……你才十九岁,也比你大三十六年!他可以当你的爷爷!」迪之说。
「年龄不是问题。」光蕙说。
「你怎知道他爱你?」我说。
光蕙说:「你们要发誓不告诉别人,他吻了我。那天,在他的办公室里,他说,我不久便要离开保中了,他想吻我一下,我点头,我以为他会吻我的额头,但他吻我的嘴唇,接着,他吻我的胸部。」
「什么?你和他做这种事?」迪之吃惊地望着光蕙。
「什么这种事,我们没有做过什么。」光蕙说。
「还说没有什么?你们接吻!」我说。
「你们接着又怎样?」迪之问她。
「他脱去我的校服,抱着我很久。」光蕙说。
我真的很吃惊,那时的我,天真地以为男女之情并不涉及肉体。
「迪之,我想问你,一个男人是不是喜欢一个女人才会吻她的。」光蕙问迪之。
「应该是的。但,光蕙,你和老文康是不正常的。我真是不敢相信,他会跟你做这种事,你是他的学生呀!他最小的儿子年纪也比你大。」
光蕙说:「迪之,爱不是这样的,我不计较他的年龄和背景,我觉得我和他之间,象父亲和女儿,他吻我,也是象父亲吻女儿。」
「父亲怎会吻女儿的胸部!」迪之说。
「所以我和他的爱情,象父女,也象男女。」
「怪不得那天我看见你从他的房间走出来。」我说。
「你们要发誓,不告诉任何一个人。」光蕙说。
当时的我,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迪之会比我清楚,她和邓初发一起五年了,光蕙把事情说出来,是想听听迪之的看法。
那一夜,我们喝咖啡直到凌晨,光蕙比蜜糖还要甜,她觉得自己正在开始一场惊天动地的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