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玛雅苦涩地笑了。她不像于曼之,她是个不容易哭的人。有时候,她宁愿自己脆弱一点,那么,冯致行会觉得她比他太太更需要他。
她很想离开他,可是,她知道自己做不到。当他从日本回来,她又会原谅他。
当他吻她,抱她,用他那双温暖的手抚摸她,她便会心软。每一次吵架之后,他们也用性爱言归于好。
于曼之走到那台点唱机前面,投进一个硬币。那支歌在空气里飘荡:
这是人生最好的相逢,
既然没有办法,
我们接吻来分离。
“你相信有超乎肉体的男女之爱吗?”她问朱玛雅。
“天方夜谭。”朱玛雅笑笑说。
“不可以用接吻来分离吗?”
朱玛雅挨着那台点唱机说:
“最好是用做爱来分离吧!”
“那个时候,会不会因为太悲伤而无法做?”她说。
两个人互相望了对方一眼哈哈的笑了起来。
那支犹唱着用接吻来分离的歌,会不会是一个过分纯真的理想?
11
从“胖天使”酒吧回来的那天晚上,她发了一场高烧。到了第二天早上,她发现身上出现了一些一双一对的红疹。
医生说她出麻疹。她的脸孔、脖子和四肢,都布满了红疹。她老是觉得,这些疹子是因为思念和内疚而暴发的。到底是思念还是内疚?也许两样都有吧!
她不能去上班,以免把麻疹传染给罗贝利和她肚里的孩子。她天天在被窝里昏昏沉沉的睡。她曾经以为自己早已因为这三年的单身生活而变得坚强,可是,生病的时候,她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脆弱。
她孤单地和那些红疹作战。她没有告诉家人,免得他们为她担心。朱玛雅原来没有长过德国麻疹,所以她不能来,她会被传染的。
谢乐生打电话回来的时候,她尽量把病情说得轻微一点,只是说自己出了一些红疹和有点发烧。他是不会为她的一场麻疹而回来的,那又何必把实情告诉他?她需要一个怀抱的时候,他那个怀抱太遥远了。
出麻疹的第三天,她接到李维扬打来的电话。他刚刚从北京回来。他在电话那一头愉悦的问她要不要出来吃饭。她刚刚吃了药,迷迷糊糊的说:
“我不行。我出麻疹。”
“我来看看你。”他的声音里充满关切之情。
“不要。我会把麻疹传染给你的。”
“我已经出过麻疹了。”
来到的时候。他看到她满面红疹,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他伸手去摸摸她滚烫的额头,她正在发烧。她望着他,那把在长城上的声音,忽尔在她心里回响。所有思念都涌上眼睛了。
他问:
“是不是很辛苦?”
她微笑颔首。
他望着她。他在长城上曾经那样逼切地想念她。可惜,他总是记得,她已经有一个相恋七年的男朋友了。他不该让自己掉进这种漩涡之中。
他的手离开了她的额头,用一种好朋友的语气问她:
“你吃了东西没有?”
她摇了摇头。
他走到厨房,用自己带来的东西煮了一碗青菜鱼片米粉给她。
“想不到你会煮东西。”她把那碗米粉吃光。
“除了米粉之外,我还会煮很多东西。”他笑笑说。
“真的吗?”她软瘫在沙发上。
“明天你想吃些什么?”
“明天你还会来吗?”
“当然了。我会天天来,直到你的病好了。”
“你为什么对我这样好?”她把头搁在抱枕上。
他正想回答,她已经说:
“你对所有朋友都好。”
她微笑望着他,把两只脚搁在沙发的扶手上。她还在发烧,她的脸正在发烫。她的眼睑已经不听使唤的垂下来了。
当她午夜在沙发上醒来的时候,她看到自己身上盖着被子。李维扬不知什么时候悄悄地离开了。一种暖昧的幸福降临在她身上。她知道他对她特别的好,她只是故意说“你对所有朋友都好”,她是在撒娇。唯有在病中,她才会那样向他撒娇。也唯有在病中,她才可以那么任性,以别人女朋友的身份向另一个男人撒娇。她好想听到,又怕听到他说:
“我对你是特别的好。”
以后的每一天晚上,他都来煮东西给她吃。那个晚上,她的烧已经退了。她挨在沙发上,他坐在她脚边。
“你相信三个人的爱情吗?”她问。
他摇了摇头。
“为什么?”
“世上所有的一切,都请求平衡。到了最后,只能剩下两个人。”
“是吗?”她的声音里有点悲哀。
“我们有一双眼睛、一双耳朵、一双手、一双脚、两边肺、两个肾、两排牙齿。我们身上的器官,不是一个,便是一双。人的身体,便是一个小世界。从我们出生那天开始,已经注定了。”
她想起罗贝利,于是她说:
“有些人的确可以同时爱着两个人。”
“是的,但到了最后,他必须选择一个。你可以爱两个人,但你只能够和其中一个人生活。”
我们的身体有百分之七十是水分,地球上有百分之七十是海洋。人的身体跟整个世界何其巧合?这也许不是巧合,而是秩序。上帝造人的时候,在他身上造了一双一对的器官。一个人也只能跟一个人厮守终生。有什么真理比这个真理更甜蜜而又更无奈?
她明白了。她微笑着用身上的一张被子把自己包裹起来,回避了他的目光,沉沉地睡去。半夜醒来的时候,她看到他还是坐在她脚边,就在她伸手可及之处。他的头枕在沙发的靠背上睡着了。经过了多少时间,他们用这个方式睡在一起。她是如此亲近地听到他沉重的呼吸声。这一切又偏偏如此坦然自若。
他说,到了最后,只能剩下两个。
她是知道的。每个人都曾经梦想一个崇高的爱情。她何尝不是这样梦想?世上或许有一种关系,是介乎好朋友和男女朋友之间的,是凌驾肉体之上的。她合上眼睛,安然地睡着。一支温柔的安眠曲从他身上飘到她心里。
当她再次醒来,他已经不在她脚边了。那微小的失望使她在很久很久之后才能够再次睡着。
12
她身上的麻疹已经退了。这天晚上,她把头发梳得贴贴服服,穿上一条白色的裙子,坐在家里等他。当他来到的时候,她问:
“今天出去吃饭可以吗?”
“当然可以。”他微笑说。
她像一只刚从笼子里飞出来的小鸟,逼切地要到外面的世界闯一闯。
他们吃了一顿丰富的晚餐。然后她提议去跳舞。她爸爸和妈妈很爱跳舞。童年时候,他们常常带着她一起到夜总会吃饭和跳舞。舞池上飘着一双双的舞伴,她的父母也在其中。她是最小的一个。她一个人,任意地摔出左手,然后又摔出右手。自由自在的跳舞。那个时候。她还不过七、八岁。这些回忆,穿过多少岁月在回响。她已经二十六岁了。
二十五岁和二十六岁只是相隔一年,却有着很大分别。二十五岁以前,有些事情她是不会认真地去想的,譬如结婚,譬如将来,譬如青春的短暂。到了二十六岁,她忽然想到这一切。女人的二十五岁,毕竟是人生的一个分水岭。
这天晚上,舞池上有一个中年女人,她的舞姿像一条正在吐信的大蟒蛇那样。她比她身边所有年轻的女子更狂热地扭动身体。愈是这样,偏偏愈是让人觉得她在加倍努力地挽回消逝的青春。狂欢热舞的日子,不会太长久了。
“你怕不怕老?”她提高嗓门问李维扬。
“我还没去到怕老的年纪。”他凑近她耳边说。
“男人什么时候才会怕老?”
“当他爱上一个比他年轻很多的女孩子。”他笑笑说,然后又问她:“女人呢?女人什么时候开始怕老?”
“十八岁之后,每年都怕。”她在嘈吵的音乐声中喊着说。
离开了舞场,他在昏昏夜色中送她回家。天空上有一轮白晃晃的月光。她记得在油画店后花园的那个晚上,不也是有一个这样的月光吗?同样的月光,像一盏还没关掉的灯,一盏夜室里温柔的灯。他们开始沉默地走着,她的心怦怦的跳。他们的身躯是如此接近,他就在她左边。她故意把皮包从右手换到左手里。现在,她的左手拿着皮包,隔开了两个人的身体。她不让他有机会拖着她的左手,同时也不让自己有机会让他拖着。她知道,那将是一只无法拒绝的手。
她努力的不让自己去思想,后来,她还是想起了一支儿时唱过的歌,那是一支关于生日的歌。她问他:
“你是星期几出生的?”
“我不知道。”他耸耸肩膀。
“你有没有听过一首童谣?里面说,星期一出生的孩子,相貌很不错。星期二出生的孩子,充满喜乐。星期三出生的孩子,有较多的忧伤。星期四出生的孩子,要离开自己出生的地方很远。星期五出生的孩子,懂得爱和付出。星期六出生的孩子,要很努力的谋生。星期天出生的孩子,正直而有智慧,善良又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