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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2 页

 

  「我不在乎,我喜欢现在自由的自己,不想再当傀儡了。」

  「妳不在乎,我也不在乎。」他见她不语,又问:「妳在想什么?」

  「想我十岁那年第一次听到你的名字,姊姊们就一心要我以你为对象,没想到就决定了我的人生。」她说。

  「那年我十四岁,甚至不记得第一次见妳是什么时候……」

  「在你舜洁婶婶办的一场家宴上,那时你锡因叔叔还在,而你一身西装笔挺小大人似的不可一世,看我就是那群叽叽咕咕乱笑的小丫头堆,根本一点印象都没有。」

  「我对妳比较有印象,还是从被妳拿花架打头缝了八针开始。」

  「是呀,那年你十八岁正要考大学……」

  他们提起那些快乐的事,也不回避那些悲伤的,有太多太多诉不完的回忆。

  湖面渐渐为黑色所笼罩,星子们像是齐约好似的,瞬间晶灿闪闪地布满整个天空,其中有一颗最亮的。

  「如果说每颗早早都代表一个人,小舟就是那颗最亮的,只要它在天空眨呀眨,就像小舟和我们对话一样。」她说。

  「三小姐,那妳每晚都得抬头看天空,那是北极星,终年都在那里的。」他微笑说。

  「我知道,所以我才选它呀!」她说。

  或许吧,世间所有美丽事物都要付出代价,有的甚至是一辈子的代价,她曾走人生命最深处,明白了,也学会了等待。

  【全书完】

  后记--两封信

  敏敏:

  写信给自己小说中的人物,似乎是一件很荒谬的事,但我不会是第一个或最后一个做这种事的作者。

  而以妳我之间的关系,这封信又不那么可笑了。

  那年夏天我来到了密西根州,依照我小说的年代表,在接下来的那个秋天,一片金黄飒爽的万圣节中,妳将与俞信威在加州柏克莱相遇,展开一段浪漫的恋爱情事。

  几年后当我准备写这段故事时,还特别开车探访妳住过的柏克莱山峦区。

  迂回的山间风景烟媚秀丽极了,一会是匠人打造的精致小屋,一会是蓝天碧波的迷蒙海湾。妳的西班牙式红墙白瓦房子仍在,主人当然早已换掉,我只能停车一旁匆匆拍几张照片:再往前走几步,俞信威那栋乳白镶咖啡边横木的都铎屋赫然在目,故事就愈来愈清楚了。

  我一直很喜欢妳这儿的优雅宁静,曾计画搬过来住。但Y在旧金山医学院做第三阶段的研究,为了接近他的工作地点,我们改住在稍微荒芜的太平洋滨。

  (那儿后来成了我另一个女主角兰斐儿的家,有走不完的起伏崖岸、比人高的白芦苇丛、日夜不停的浪潮声,很配合她几世纪荒芜的心情吧!)

  再回到我去密西根州的那一年,当打电话向妳报平安时,妳还特别交代说:「妳没去找御浩堂哥吧?没事可别去打扰他呀!」

  御浩是妳养母夫家的侄子,妳尊他一声堂哥的,是王家冷漠世故氛围中妳少数喜欢的人之一。

  呵,老实说我那时根本没想到要找在同一所学校教书的御浩,虽然我听过太多关于他的传闻和故事,也好几次哇哇叫说有机会一定要见他,但我当时也正处于超级自闭的状态,完全忘了这位堂哥的存在。

  到了十二初的某日,校园叶已落尽,四周覆上一层浓浓的霜色,我走在系馆间常停下来,去嗅闻空气中的味道,看会不会有下雪的迹象。

  然后一个亚裔男子匆匆走来--校园内见到同肤色的人早见怪不怪了,但我仍不禁多看他两眼,因为他温文儒雅的气质太吸引我了,正是我最喜爱的典型。

  在他要进入银灰色车子前也看到我了,很有礼貌地对我微微一笑,那笑容十分内敛含蓄,却像千百伏特传来般劈哩啪啦电到我,昏喽!

  「帅吧?他是我们XX系的王教授。」我身后出声的是台湾来的某男生。

  连同性都如此说了,我还能有异议吗?

  「听说他是王XX的孙子,出身世家却一点架子都没有,任何人有困难找他,他都很乐意帮忙。」那男生又八卦多舌说。

  台湾某段时期准备过联考的人大概都听过王XX这个名字,因为老师们强调不能死读书要多注意国内外时事才能得高分,常丢出一堆报纸电视上的人名要学生死背,其中就有王XX。

  (一九六○年代的台湾,《相思行歌》中我写了贫民区的叶承熙,《情灵》中写了战争孤儿的范雨洋,现在试着写世家子的王御浩了。这次妳一定会鼓着腮帮子怒瞪我--放心啦!我一向很神秘在写,读友们也很神秘在读,我们是秘教派小说,以无名记轶事,不会让妳为难的。)

  劈哩啪啦那电又来了。

  这次不是昏昏然,而是惊抖地弹跳起来,我怎么先前没想到呢?

  哇哈--这位帅哥教授不正是妳的堂哥王御浩吗?算算都是四十好几的中年人了还这么魅力十足,真是百闻不如一见呀!

  哎呀--妳以为我会立刻去找他攀关系套交情自我介绍吗?

  嗯哼--尽管迫不及待想看御浩的太太、那位常挂在妳嘴边的李蕾,但我功课实在忙得焦头烂额分不开身,好奇心只能封箱放一边啦!

  可是老天也不愿等,十二月底那位八卦男跑来邀我说:「王教授请所有台湾留学生到他家过除夕夜,妳来不来?」

  去呀!去呀!免费吃喝谁不去?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啦,虽然得和八卦男挤在一辆车子内。

  王家距离大学城约一小时的车程,据说是为了方便李蕾在附近的儿童博物馆工作。我记得妳曾随养母探望过几次,提到中国式的庭园和盛开的大朵牡丹花,但我去时是隆冬雪夜,除了脚底铺的鹅卵石,屋外什么都看不清。

  屋内是灯火辉煌下的人声鼎沸,迎面扑来浓浓的节庆温暖。

  御浩身穿简便的衬衫西裤外罩羊毛背心,还是万年不变的儒雅风采,终日沉浸书堆的男人就有这种愈老愈迷人的好处,但我纯粹欣赏还不至于心存绮念,因为年龄长我一大截的超熟男……不在本人偏食菜单内。

  (连大妳十岁的俞信威,我也觉得太老了,嗯哼,我们就祈祷俞先生别太早肥胖凸顶吧!)

  和男主人打过招呼后,我谁也不理地锁定目标找食物……及女主人李蕾。

  终于,我在堆满食物的中国式红木圆桌旁看到她了。

  李蕾比我想象中的娇小,头发绾成法国式髻,身穿中式斜领花扣的月白透红洋装,五官脸庞柔和秀致,纤小的骨架不显老,一看就是出身良好的大家闺秀。

  (有人说李蕾和伍涵娟长得很像,自从知道她们曾是两年小学同学,又因一次罗生门式说不清的偷钱事件而使她们各走上不同的人生道路后,一度常是我们闲嗑牙的话题。)

  (我个人觉得啦,她们的确在某些角度上颇为神似,但彼此间又有太多细节上的差异;比如,伍涵娟五官线条强烈明晰多了,可能自幼出身贫困常需要为生活横眉竖目兼龇牙咧嘴的缘故吧!)

  我客气地向李蕾问好,一如其他留学生,她也以适度的微笑答礼。

  当大家忙着社交吃食时,我却摸混在每个空间观察,试着架构出御浩和李蕾过去十几年来婚姻生活的情形,从砖板壁炉的式样取材、沙发地毯的质料花色、廊墙上悬挂的油画、橱柜里收集的瓷器、屋顶垂下的饰灯、角落栽养的盆景……等等,都落入我窥探的眼睛里。

  我在他们的全家福相片前站最久,御浩和李蕾并肩而坐,中学年纪漂亮的一儿一女站在身后,四人笑得甜蜜美满。

  紧邻的右方挂了一帧黑白照片,尺寸小了许多且陈旧模糊,仔细凑向前才看出是年轻的李蓄站在一排谷仓式的建筑前面,与四周鲜明雅致的摆设很不搭调,早该撤换掉才是。

  但所有明白内情的人都只能沉默不语,任它一年一年在时光里消蚀褪尽。

  微偏过头,在几片肥大油绿的芭蕉叶后,恰见御浩倾身温柔对着李蕾说话,还顺手将她几根垂落的发丝轻轻拢到耳后。

  男人与女人间最深情忘我的时刻呀--那种心身俱迷的神驰魂荡,世上没有其它感觉能取代的--那瞬间,故事已在我内心成形。

  当妳发现我写伍涵娟的故事时,就知道,很快地我也会写李蕾的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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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作者:

  没错,叫我以书中角色写信给妳,确实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正如妳家Y先生说的,妳是不是写作写疯了呀?难怪他一直反对妳写作,我若真顺了妳的意写这封信,岂不更害了妳?

  可是反过来想,我若不写,妳也会瞎扯一通,我还是写几句,免得妳作怪。

  (妳可以为通顺改我的句子,但千万不能背离我的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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