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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目前为止,丹恩侯爵对儿子的所作所为似乎漠不关心,但这封短信证明其实不然。把瑟钦送到柏家人从未涉足的大学,就是候爵打算用来惩罚和羞辱儿子的方法。

  只不过惩罚来得稍微太晚。针对试图加诸于他身上的操控、惩罚和侮辱,瑟钦已经学会好几种有效的应付模式。他发现在许多情况下,金钱远比蛮力神通广大。

  秉持贺拉斯的名言为座右铭,瑟钦学会如何靠赌博使零用金变成原来的两倍、三倍和四倍。他把赢得的钱一半用来嫖妓、从事其他恶习,和暗中补习意大利文——暗中补习是因为他不想让任何人猜到他对母亲的思念。

  他打算用赢得的另一半钱购买一匹赛马。

  他回信建议父亲用那笔大学基金送一个穷孩子去念剑桥,因为黑野伯爵要靠自己的力量念牛津。

  然后他拿购马基金去赌摔角比赛。

  靠着赌摔角赢来的钱和华戴尔的叔叔施加影响力,瑟钦顺利进入了牛津大学。

  ☆☆☆

  再次收到家书时,瑟钦已经二十四岁。那封只有一段文字的短信宣布了他父亲的死讯。

  除了爵衔以外,新任的丹恩侯爵还继承了许多土地、数栋豪宅——包括位于达特穆尔高原边的宏伟祖宅,艾思特庄——以及所有附带的抵押及债务。

  瑟钦毫不怀疑父亲为何留下这样的烂摊子。死老头控制不了他,就决心毁掉他。

  如果那个伪善的老家伙微笑着在阴间等待第四任丹恩侯爵被拖往最近的债务人拘留所,那么他注定要等很久很久。

  瑟钦此时已经涉足商场,凭头脑和胆识纵横其中,他丰厚收入的每一分都是自己赚来或赢来的。在这过程中,他把许多家濒临破产的事业转变成有利可图的投资。收拾父亲留下的烂摊子,简直就是小孩子玩的游戏。

  他卖掉所有非必要的东西,清偿债务,重整破败的财务系统,遣散秘书、财产管理人和家族律师,换成一批有头脑的人,告知他们应尽的职责。之后,他最后一次骑马穿越儿时以后便不曾见过的黑色荒野,启程前往巴黎。

  第一章

  一八二八年三月 巴黎

  「不,不可能。」崔博迪爵士惊骇地低声说,惊恐的蓝眼睛睁得大大的,额头抵着俯瞰普罗旺街的窗户。

  「我想错不了,先生。」他的贴身男仆维塞说。

  博迪爵士用手指扒过蓬乱的棕色卷发。现在是下午两点,但他才刚睡醒并换掉晨褛。「妮薇,」他的声音空洞而茫然。「天哪,真是她。」

  「确实是你的祖母潘贝里夫人,还有你的姐姐洁丝小姐。」维塞忍住微笑。他此刻忍住的东西可多了,例如:手舞足蹈并高呼哈利路亚。

  他们得救了,他心想。只要洁丝小姐出现,事情很快就会恢复正常。他冒了极大的风险写信给她,但为了崔氏家族着想,他别无选择。

  博迪爵士结交了一群坏朋友。以第四任丹恩侯爵那个恶魔为首的那群浪荡子,在维塞看来是基督教世界最邪恶的狐群狗党。

  但洁丝小姐很快就会予以阻止,年迈的男仆迅速替主人打着领巾时心想。

  博迪爵士二十七岁的姐姐遗传了她孀居祖母的迷人外貌:近乎青黑色的丝般秀发,银灰色的杏眼,雪白的肌肤和窈窕的身段。潘贝里夫人则证明岁月丝毫摧残不了这些特质。

  在讲究实际的维塞看来,更重要的是,洁丝小姐自她已过世的父亲承继了智慧、机敏和勇气。她骑马、击剑和射击的技术不比任何人差。事实上,她的枪法是全家族最准的。她的祖母在两次短暂的婚姻里替第一任丈夫崔亚蒙爵士生了四个儿子,替第二任丈夫潘贝里子爵生了两个儿子,而女儿和儿子都生了许多男孩。但那些男生没有一个的枪法能赢过洁丝小姐,维塞亲眼见过她在二十步的距离外射掉红酒瓶的软木塞。

  他也会很愿意看到她射掉丹恩侯爵的脑袋。那个游手好闲、道德败坏、丧尽天良的大魔头是国家的耻辱。他把不算聪明的博迪爵士诱进他邪恶的圈子,一步步走向毁灭。再和丹恩侯爵厮混几个月,博迪爵士就会破产——如果不断的纵情声色没先要了他的命。

  但不会再有几个月,维塞把不情不愿的主人推向房门时开心地想。洁丝小姐会搞定一切,她向来如此。

  ☆☆☆

  博迪假装看到姐姐和祖母令他又惊又喜。但舟车劳顿的祖母一回房间休息,他就把洁丝拉进租金昂贵的狭小公寓的客厅。

  「该死,洁丝,这是怎么回事?」他问。

  洁丝拿起乱堆在壁炉边座椅上的运动报纸扔到炉栅,长叹一声坐到椅子的软垫上。

  从加莱到巴黎的马车旅程漫长颠簸、尘沙飞扬。法国道路的状况之恶劣,令她毫不怀疑自己的屁股青一块紫一块。

  此刻她很想把弟弟的屁股打得青一块紫一块。不幸的是,虽然年纪小她两岁,他的身高却比她高出一个头,体重则重好几十磅。鞭笞杖责使他醒悟的岁月早已过去。

  「生日礼物。」她说。

  他苍白的脸色一亮,露出熟悉的愚蠢笑容。「啊,洁丝,那真是体贴——」他的傻笑消失,眉头接着蹙拢。 「但我的生日七月才到,你们不可能打算待到——」

  「我指的是妮薇的生日。」她说。

  坚持子女和孙子女用她的闺名称呼,是潘贝里夫人的怪癖之一。她说自己是女人,妈妈和奶奶这些称谓太没有个人特色。

  博迪的表情警惕起来。「什么时候?」

  「你应该记得,她的生日就在后天。」洁丝脱下灰色的羔羊皮靴,把脚凳拉过来搁脚。「我希望她过个快乐的生日。她好多年没有来巴黎了,再加上家族里的气氛不太愉快。几个婶婶暗地里说要把她关进疯人院。我并不觉得意外,她们从不曾了解她。知道吗?光是上个月就有三个人向她求婚。我相信三号求婚者是压垮骆驼的那根稻草。范吉耶勋爵才三十四岁,亲戚们说,这简直太令人难堪了。」

  「嗯,以她的年纪算不上光采。」

  「她还没有死,博迪,我不懂大家为何要求她的行为应该跟死人一样。就算她想嫁给跑堂的,那也是她的事。」洁丝锐利的眼光看了弟弟一眼。「当然啦,那意味着她的钱将由新任丈夫管理。我猜那一点令大家担心。」

  博迪的脸红了起来。「犯不着那样看我。」

  「是吗?因为你好像就很担心,也许你以为她会帮助你摆脱困境。」

  他扯扯领巾。「我没有陷入困境。」

  「哦,那么陷入困境的一定是我了。根据替你的财务管理人说,如果我要还清你目前的债务,我只剩下四十七英镑六先令三便士可以用到年底。那表示我必须再度搬去和亲戚住或是外出工作。我免费照顾那些亲戚的孩子们十年,不打算再多花十秒当不支薪的保姆。如此一来,只剩外出工作这条路。」

  他瞪大浅蓝色的眼睛。「工作?你指的是赚取工钱?」

  她点头。「我想不出还有别的路可走。」

  「洁丝,你疯了吗?你是女生。你应该嫁人,嫁给口袋饱饱的有钱人。像妮薇就嫁了两次。要知道,你遗传了她的美貌。如果你不要那么挑剔——」

  「但我就要,」她说。「幸好我也挑剔得起。」

  她和博迪幼年父母双亡,由勉强养活众多子女的众多亲戚照顾长大。要不是食指浩繁,亲戚们的生活原本可以优渥许多。但妮薇的家族一向多产,尤其会生男生,她的子孙都遗传到这项天赋。

  这就是洁丝应该是嫁不出去的老处女时仍然有那么多人向她求婚——平均每年六人——的原因之一。但她宁可被吊死或戴上过时的帽子,也不愿嫁给有钱有爵衔的笨蛋当传种母马。

  她擅长在拍卖会和二手商店里发掘宝藏,加以出售而获得丰厚的利润。虽然没有发大财,但过去五年来她都能自行添购时髦的服饰,而不是穿亲戚不要的旧衣服。那算是一种小小的独立。但她要的更多,而且去年一直在计划如何得到更多。

  她终于存够承租店面的钱,并开始进货。她的店将非常高级典雅,只招待最上等的顾客。经常参加社交活动,使她深切了解有闲有钱的上流社会人士,不仅清楚他们的喜好,还知道什么方法最能有效吸引他们。

  她打算一救弟弟脱困就开始吸引顾客上门,然后她务必要使他的错误不再干扰她有条不紊的生活。博迪是个不负责任、不可信赖、喋喋不休、脑袋空空的笨蛋。她不敢想像如果继续依靠他任何事,她会有怎样的未来。

  「你很清楚我不需要为钱结婚。」她告诉弟弟。「我只须把店开起来。我已经挑好了地点,存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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