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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比人哪,实在是气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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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大一束鲜花,在下午两点三十分整被送进副总办公室,以着非常招摇的姿态。

  「哇!花!」有人捣着胸口惊呼。

  「让让!请让让!不好意思,真的不好意思!」嘿咻、嘿哆咻!

  「这是送谁的呢?谁是那个幸运的女人?」有人咬着手帕问。

  「哎呀,小心!别刮到了,那边小心一点,没看到花朵要磨上墙壁了吗?」负责看路指挥的人差点捧颊尖叫。

  「是是是!」迭声应着,生怕有一点闪失,更加谨慎。

  「老板,电梯快到二十楼了,我们等一下出去就要开始洒花瓣了吗?」提着竹编花篮的人问着。

  「当然呀!」负责人紧张的看着手表。两点三十分,必须一分也不差的抵达。他的眼睛在电梯闪动的灯号与自己的手表间来回移动。

  好,非常好,倒数五、四、三、二……

  「各就各位,预备——」

  叮咚!

  电梯门滑开——

  鲜红的玫瑰花瓣漫天洒下,是浪漫到令人心醉的美景。人家的花瓣是「化作春泥更护花」,而他们这里是「花瓣成雨跌落凡尘化作梦一般的红地毯」……没错,虽然有点拗口,可是意境是很美的,大家用眼睛体会也就是了。

  原本忙碌的办公室一下子转为静止的电脑当机状态,哑口无言的任由一群人滑着舞步洒花瓣进来,只几秒的光景,桌上、电脑上、地上,甚而是一些走避不及的人头上,都被铺上了一层花瓣。

  好了,洒完了,可这却还不是灾难的结束。接着是一车的花,还有音乐的哦,我们姑且就把它亲切的叫做电子花车吧。

  花,满满一车的花,都是血红的玫瑰,多得像是谋杀了一整片花田。

  花车里藏着的音响正在唱着you are so beautiful,然后一路被那些人小心翼翼的推到了王攸贞面前来。

  「请王小姐收下仰慕着的心意。」花店老板清了清喉咙,将一张特别大的卡片双手捧着呈到王攸贞眼前。「请签收。」

  旁边好不容易从惊吓里回神的人开始窃窃私语,而王攸贞的脸色却是始终如一的冷然,没有表现出特别荣幸的模样,她道:「你们恐怕是送错地方了吧?这儿是上班的地方,不是灵堂。」

  灵堂?呸呸呸!多么晦气!这种说法让精心设计出这场超罗曼蒂克送花礼的老板完全不能接受。

  「小姐,你真是爱说笑,这么罗曼蒂克的氛围,怎么会错看成什么晦气的灵堂呢?请你快收下这位先生的心意吧!」快呀快呀,他们的工作进度完成了,就该正主儿上场了,一分一秒也耽搁不得的,要不然就不美了。白马王子要出现了呢。

  正常的情况应该是——

  九九九朵昂贵的长茎丝绒玫瑰被浪漫得不得了的推进了严肃无聊的办公室,在世人惊羡的注目下,收到花的女主角不敢置信的流下欣喜的眼泪,抱着花,开始不断的向花店老板追问着:「是谁呢?那个送花的人是谁呢?可不可以告诉我?请你一定要告诉我!」

  而这时,就见花店老板与所有人同时将右手举高,指引大家的目光移向门口的方位而去,然后,白马王子便在大家的瞩目下郑重出现了。王子又高又帅,手上不经心又潇洒得不得了的把玩着一朵长茎玫瑰,不看向众人。

  众人叹息着,有的女性甚至一口气险险喘不过来,痴痴的望着门口,多希望这样的殊荣是属于自己,但……幸运的灰姑娘只能有一个呀!那个人就是她!就是她!令大家又妒又羡的她!

  于是,一幕超浪漫的传奇在此写下永垂不朽的篇章,从此被世人深深记忆着,over。

  ……

  可是!可——是!没想到女主角拒不合作!

  她说了:「我不收来路不明的花。」

  「这不是来路不明的花!王小姐,这是仰慕者……」看看时钟,花店老板着急叫着:「呀!反正你快收下啦!求求你快些收下吧!」

  「我没空。」不理这些奇怪的人,王攸贞走回会议桌,说道:「刚才轮到谁做报告了?」

  其它人虽然还没回神,可是也乖乖坐回会议桌前。如果女主角都没想理会这个「意外惊喜」,也不愿应观众要求的表演喜极而泣,那他们这些无关紧要的配角也没有站在一边等拍手的必要。上工吧!这,比较正经。

  音乐还在响着,花店的人还在不知所措的呆立着,而办公室里的人早已恢复先前的原状,仿佛这些外来客不存在,仿佛一花车的花、以及满地的花地毯是不存在的幻觉。

  时间不断的逼近中,花店老板急得再也管不了女主角的不合作,牙一咬、心一横,指挥起所有手下——

  「来,准备,五、四、三、二……」不管女主角了,他们该演的戏还是得演完,忠于原著是他们坚不可摧的信念。

  时间到!

  所有花店员工脸色虽然尴尬,但仍是坚强的把手高举,动作划一的指向电梯门口,这时电梯门正好分秒不差的打开——

  里头,有一个握着一朵长茎玫瑰的翩翩俊男。

  以及,更多个气得吹胡子瞪眼的周氏大老。

  呃,似乎……不是个太美妙的结局。

  第二章

  渡假回来后,周劭的日子显然变得很难过。

  不知道是因为换了个秘书的关系呢,还是之前那惊动楼上、轰动楼下的送花事件所造成的后果。反正,总而言之,周劭的日子确实开始难过起来。

  但是那些人要是以为他会乖乖认命当阿信,继续逆来顺受下去,那他们就太异想天开了!

  要知道,他可是个「知人善任、勇于授权」的好上司呢!放眼所有企业家庭化的公司,没有人会这样做的。在每个人都把权柄握得像生命一样紧,只给自家人表现的机会,不让外人进入决策核心,生怕随时有外人侵夺时,只有他,只有他这个堂堂周氏副总,才有这样的担当气魄去完全授权给下属、给外人,而不去防些什么的。

  这是气魄!这是伟大的胸襟!这是与众不同的统御能力!这是——

  「随便你怎么说,你想怎么说都好,不过,请你闪边。」

  「你!你叫我——叫我闪边?!」周劭嘶叫出声,全然的不可置信!「你小子知不知道你现在站的地方是我周氏的地头呀?居然叫我这个主人家闪边!」他当然是不肯闪边的,不过还是在一个不小心之下,被那个穿著一身雪白厨师服的家伙给撞偏了去,被迫把窄小的信道给让出来。

  「方畅!方畅!你有没有当人朋友的道德呀?!朋友说话时不用心听也就算了,还这样对待人,更别说这里是我家的土地了,你——」

  「闪边。」从后头的小门外抱进了一大篓高丽菜,原路返回,又过路障横阻,那个名为方畅的厨师又这么说着;也在说完的同时又将人顶开。

  「偏不——唔!」一声闷哼,显示着那名路障再度被顺利清除。

  别看方畅好象很瘦,也别看方畅长得唇红齿白的一副奶油小生样,就当他是百分之百的弱鸡一只,看轻他的下场就跟周劭一样——被撞得一口气险险提不上来。

  「你这小子就不能客气一点吗?就算不看在我是周氏小开的份上,总要顾念一下我们同学一场的情谊嘛!同——学!」

  没错,他们是同学,这孽缘一路从国中延伸到高中,不管每年怎么分班,编班的,他们就是有办法被编在同一班。天命如此,只好认命。

  别以为周劭看起来比较老就误会他是被留级了三五年,才会与方畅成为同班同学。虽然不容易取信于别人,但他们真的是相同的年纪,都是已步入而立之年的三十岁。说起来是方畅不好,他那张脸向来显小,仿佛自十八岁那年就没再转大人过;而他的天生好肤质更是造孽,像是从小就泡在SKIII里面被养大一般,晶莹剔透得连最青春年华的少女都要嫉妒。

  一个看起来像二十岁男孩的人,永远不会有人相信他其实已经三十岁了。以前周劭是吃味的,不过后来就不了。男人呀,是愈成熟愈吃香的,像他穿起手工西装时多么人模人样呀!不像方畅,永远是俊秀小男孩的气质,最惨的是还曾经在某个商宴里被外烩公司的领班当成来打工的服务生支使。

  想到这里,周劭偷偷闷笑,大人有大量的不再计较老同学的一撞再撞之仇,依然尾随在忙碌的方畅身后叨叨念念——

  「方畅,我今天就尽一下老同学的情谊,留在这油腻腻的厨房陪你了。你不用太感动,我这人虽然力倡君子远庖厨,不过为了老朋友,所有的原则都可以丢一边去。」

  「你也真的是被你的新秘书赶到绝路了。」将所有的蔬果都搬进厨房里来,工作暂时告一段落后,方畅才愿意拨出一点时间理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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