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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人夫,可真是辛苦呀!

  除了星期六、日必定留给家人之外,他晚上兼了四天家教,剩一天与志同道合的猪朋狗友在PUB唱歌娱乐自己兼客人,还可以赚取微薄的金钱;白天没课时帮忙写作业、抄重点,卖“考前猜题”命中率百分之六十,每每在考试前成为唯一抢手货。

  这么忙碌的情况下根本没有招蜂引蝶的机会,如果还会招来别人的爱慕,那也只能怪他生得太师;如果招来的是师长、学长们的关爱眼光,就得说他能力太强了。

  不过,抱歉得很,他李家老兄一概没精神理会,赚钱比较重要啦!

  抄得很累,将笔一丢,李举韶高举双手,动了动自己僵硬的肩膀。要命,晚上还得去教那名笨得飞天遁地的国三生何谓“因式分解”,天晓得一个连基本公式都搞不懂的小鬼如何去应付明年七月的大考?要他说,他会直接指着南阳街的方向祝他一路顺风;方便的话,让他赚介绍费更好。

  不过,也不错啦,将那小子的数学分数从个位数提升到十位数,小子的家长早已千恩万谢。这个钱赚得并不辛苦,只是一味的赚钱操心劳力.还真不是人过的日子。

  唉──呵──叹息声吁到一半改为呵欠声,十月底了,天气正好催人眠。

  才想拿下二百度的近视眼镜好生眯个十分锺,却见得一位娉婷美女已落座在他对面。气质斯文,看来一极棒的优雅美女形象,足以勾引图书馆内百分之九十九的旷男芳心;只消她放放电,没有半尾家伙能逃其电眼的魔力。而美人儿显然也相当明白自己的功力高强,在梦幻般的一笑后,大眼直直对上对面的俊男──李举韶,用端庄可人的笑脸以对,朱唇轻启,流淌出清脆的嗓音:

  “李同学,又在用功了?”

  他认识她吗?李举韶左看右看,发现一大票痴男眼睛抽筋地定在这边,可见这位美女颇有来头,不会是校花系花之类的人物吧?有可能。

  “请问有何指教?”他直接问着。既没有发晕盗汗,也没有脸红心跳,当然也就不会偷笑自己受美女青睐的好运道。

  美人儿编贝玉齿轻咬下唇,显见他的反应令她颇懊恼,也甚感因反应不对而使话题无以为继。

  “我……我是乙班的刘淳雨。”

  她以那种“这会儿你该知道我是谁了吧”的表情期盼得到回应,实在令李举韶无比为难。会令他注意的人不多,除非是某方面有专长的人才能荣列其上,但这位小姐除了她可能是系花之外,还有什么丰功伟业吗?

  “你好。有事?”无论如何。这才是重点。何况以他现在的身分,最好表现得呆一点,如果对方的企图是当他李某人的女友的话,能撇多远就撇多远。

  “我……我想知道你对我的看法。”似乎用尽毕生之力才将话说完,并且含羞带怯地垂下头。

  “我不认得你,所以没有看法。而且我已有老婆了,没有空出来的怀抱再去容纳他人。我想,你应该也不是这个意思吧?”他很好心地给台阶下。

  “你……你有女朋友了?”而且还到了已称“老婆”的地步?羞怯不见了,大美人此刻的红晕是因为羞怒。

  奇怪,怎么没有人相信他口中的老婆是真真正正的“老婆”?不管啦,没差啦!他点头。

  大美人倏地起身,在眼中涌满两泡泪时,丢下一句:“我不会放弃的!”

  随着白裙飘飘,大美人铩羽退场,看得一票痴男好不心疼。

  “造孽呀!”随着一颗篮球飞来,调侃的女中音也传了过来。

  “杏子,又找我玩球了?现在不行,我工作还没做完。”他将球丢回去。握起笔又开始努力赚钱。

  王春杏甩甩短发,悄立一边偷看他好看的侧面。

  莫怪他一入学就吸引女人注目,谁能不被阳光一般的大男孩吸引呢?俊秀的面孔因架了金框眼镜而显得无此斯文儒雅,而且他的皮肤天生不场晒黑,真正像一名白面书生;功课好,运动也强,口才更上佳,天生是白马王子的料!尤其当他开怀大笑时,简直让女人心怦失神。

  他自知条件好,但并不高傲,和气而逗趣,与任何人都相处得极好。但他也有缺点的,太爱钱以及太过冷淡──对男女之情冷淡排拒。入学至今两个月半了,一路跌碎在他身后的,是女子们的玻璃心。

  因为他一直表明自己有要好的女友,所以大家也没给他按上什么辣手摧芳心的盛名……但,他真的有女友吗?还是只是想阻止女人示爱?

  王春杏衷心希望是后者。

  “干嘛,吃我呀!要收钱了哦!还不把口水擦一擦!”李举韶猛抬头,笑弄着同班同学男人婆。

  “去你的!我玩球去了,下工后咱们打一场。”

  “再说。”他挥挥手,看她仓卒离去,不在意地耸耸肩。

  终于得以拿下眼镜会周公去了。

  眼前花花草草芳华遍地,但他小指上的红线,早与一名女子缠成了一生一世。说来还真的可惜,不过如果束雅不是红线另一头的伴侣,只怕会更可惜吧?

  大概。这么想也好,反正老婆到底是娶了嘛!

  闭上眼,思绪蒙蒙,时光彷佛未曾走过十七个月,毕竟一年前与一年后根本没啥改变。多的,只是一个叫李毓的小祖宗而已

  这,其实已是天翻地覆了,在他们未及弱冠的小世界中……

  若当真要起算他们之间不清不白的关系,其实也不必推算得太远。虽然从国一同班之后彼此就有点给他那么郎有情、妹有意,但败笔在于他们都不喜欢当第二名。

  国一属常态分班,第一学期就在李举韶的轻敌之下败北,但第二学期倒也扳回了好几成。国二就男女分班了,最奇怪的是分班了反而令他们走在一起;成天泡图书馆吃冰的下场是世间又多了一对小小的情侣。

  除了更加在学业上较劲之外,他们发明了一个游戏。如果各自考上了国一中与国女中,看分数高低,可以要求对方一件事──而在那之前,亲密的限度只在于拉拉小手。

  后来他们果真都考上了第一志愿,不过季举韶分数高了那么十来分,成就了他们青涩的初吻。

  有了初吻,尺度当然也就大胆了。趁着大考、小考、模拟考,几乎没吻得出轨。

  不过他们约定“那档子事”必须在考上大学之后才做。但说与做是两回事,否则也不会蹦出来一名叫做李毓的小娃娃了。

  孙束雅的母亲是药剂师,家中自然也就开了一间小小的药局,以便与当医生的孙父狼狈为奸,一个看病、一个配药,多么天衣无缝。

  药局嘛,当然少不了保险套这玩意儿。有一天──也就是十七岁的孙束雅高二下学期甫开学时,没事拿着保险套把玩,孙母见了,生怕女儿搞不懂用法,要是哪天不小心与男友天雷勾地火,忘了防范可糟了。于是无比详细地将女儿教得非常明白,甚至画了图表来让她印象深刻。太过深刻了!

  这是错误的一大步!

  虽然上了高中后,强大的竞争力之下,菁英之一的她已不再保有第一名的宝座,但这并不代表她旺盛的求知欲有所稍减。趁着某个周末的空档,她偷渡了三打保险套前往男友的卧室,要他进浴室测量看看哪一个size比较合,结果……结果证明了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最好不要拿敏感又易上火的话题来讨论。

  孙束雅在“教训”之下,终于明白了这个道理。

  第一次实在是不好受的,试问,两只菜鸟还能有什么美好的结果?他痛,她也痛。不过李举韶比较不怕死,而她怕,根本不愿让他再亲近。

  隔了三个月,才又给他亲近了一次,感觉十分愉悦。然后,注生娘娘便来叩她的肚皮了。

  真是有冤无处诉!由此可知上天是公平的,总不会亚当、夏娃被赶出了伊甸园,而其他偷吃禁果者安然无事吧?

  孙束雅是在九月开学后才发现自己珠胎暗结了三个多月,居然不曾发现!

  报纸上有“九月堕胎潮”的耸动标题,而她以为自己恐怕也会成为其中的一份子。不然还能怎样?她与举韶都小,哪有法子养小孩?

  何况她可不想给父母活活打死。于是只好找参与有分的夥伴支援了。她不知道多少钱才够,慎重约了男友出门会面后,搂着猪公扑满一路哭了出去,直怪老妈怎么可以进货不良保险套,根本一点也不保险。

  李举韶甫知她有孕,当然也差点楞到九重天去,但再一波的震撼是关于女友爱人决心堕胎的话。

  他是没料到会有小孩啦,但也从来不存堕掉自己骨肉的想法。何况他是认定这个老婆的,既然有心要娶──本来预定十年后实行,现在也不过是提前进行,那么又怎么忍心杀死自己的小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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