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很习惯用逃跑来躲避内心真正的感觉。」他的声音在空气中,淡淡地响起,却有如警钟往她心脏重重一击。
她直觉想反驳,他却先出声。
「嘘……静静地听大海的声音……」
她立刻静止不动,侧耳倾听。
「大海包容天地的一切,雨水冲刷著人类制造的污染、对自然的破坏,最後脏污都流向溪水、江河,汇入她的怀抱,然後沈淀,回归到我们眼前的,依旧是碧蓝美丽的海洋。」
他停顿了一会儿,转过头来,望著她。
「所以,在大海面前,要坦白,不必用过多的理智与情绪包装自己,不可以再增加她的负担了。」
她因为被一语道破,因为心虚,所以久久不敢接话。
「我不懂,为什麽害怕?为什麽要逃避?」
「我哪有害怕什麽?」她还在挣扎,整个人陷於理智与情感拉锯中……
「害怕我们之间的感情,我不认为你看不出我喜欢你。」
「嘴上说喜欢,我可不觉得你有多努力地在追求我,你以为女人都这麽好骗吗?」她开玩笑地说,实际上只有自己知道这句话有多沈重。
她知道他是喜欢她的,但是却感觉不出重量,他表现得太洒脱,一点也不像会对爱情认真的男人,如果,他要的是一场游戏,她无意奉陪。
先表现出在乎的,先付出真心的那一方,在定要落居下风。她很早就学会如何在爱情中保护自己,不再让自己受伤。
「为什麽要努力地追?我以为我们彼此喜欢。」他纳闷地说。
听到他的话後,她的心顿时凉了。
他是这麽打算的吗?一句彼此喜欢,一拍即合,愿者上钩,别对他日後的花心风流有怨言,他像风,不要想束缚他,他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因为,他什麽承诺也没给,因为当初两人是「彼此喜欢」?!
她冷笑。「既然你没有追我,那我为什麽要逃?」
「感情是两情相悦的事,是一种默契,如果男女双方互有好感,不必谁追求谁,一切顺其自然。女人喜欢被追求,那是她们用来提升自我价值的一种虚荣。」
她语气略微不善地说:「或许,就是有那麽多的女人,需要从男人费尽心思追求的过程中满足虚荣感;需要鲜花、钻石、烛光晚餐来烘托自己的身价,那种只想不劳而获或捡现成便宜的男人,不妨到街边看看有没有正在跳楼大拍卖的货色。」他的解释只是让她更火大,好像拐著弯骂她。
「我不信这一套,也不喜欢勉强得来的东西,只想确认彼此是否有相同的默契。」
「那你现在确定了吗?」她扬起眉毛挑衅地问。
他轻笑。「确定了。」
「是吗?」她哼了声,等著泼他」盆冷水。
「不过,我猜你不会承认。」他说。
深夜,他们在摊平椅背的休旅车内休息一晚,除了零星的交谈外,并没有再涉及感情的话题,两个人心中都产生一些细微变化,但是,谁也没有将这份感觉让对方知道。方韶茵暗自做了决定,沈博奕也保持沈默,他隐隐察觉这份宁静,其实意味著疏离的开始。
清晨射入车窗的第一道阳光,轻易地将睡得并不安稳的两人唤醒,在附近的商店用过早餐後,即踏上回程。方韶茵寻著轻松的话题,好似昨晚两人的对话对她没有丝毫影响,沈博奕有一搭没一搭地应著,心里却对她表面看来热络、其实围篱高筑的态度而感到失落。
他从不勉强自己,也没有崇高的志向挑战难度,他喜欢随兴地过活,不属於自己的不强求,要耗力强求的不要;在方韶茵明显变冷的态度下,他应该潇洒挥手,重新走回原本的生活轨道,欣赏存在於生命中的美好事物,但是……
他侧头看了看她,方韶茵正专心望著二高沿途的风景,泰然自若,而他的心情却愈来愈沈重,这次,他会打破自己长年以来的原则吗?
车速渐渐转慢,随著拥挤的车潮,进入台北市区,原本还零星的交谈只剩静默,沈博奕望著前方的煞车灯,方韶茵看著街边的橱窗上 股莫名的坚持拉扯著两人的心。
车子来到方韶茵住的大楼,她微笑向他道声谢,提起自己的简单行李,下车,然後,头也不回地,笔直走进公寓大楼。
她表现得自然大方,实际上一股难抑的失落充斥胸怀,数度让她红了眼眶,她知道太高估自己的能耐,也太轻忽沈博奕的魅力,她对他的在乎不知不觉中已经超过他的,天平倾斜,她是落地的那一方。
不过,她不会承认,她不会成为他天边的一颗流星,她唯一留下的,只会是一抹美丽的「背影」。
沈博奕静静地看著她远去的背影,直到消失在大厅之後……
在那之後,他再打电话给方韶茵,都只得到她淡而疏离的回应,还是朋友,只不过,比陌生人还要令人难受。
*
一个月过去了,从垦丁回来後,大半的时间沈博奕都待在台东,开始规划社区总体营造的案子。
白天,与热情开朗的山区居民交谈,深入了解与平地不同的生活文化,晚上,顶著星空,闻著林木间特有的清新空气,与新认识的朋友把酒高歌,醉了,席地而睡,自在惬意一如在海上的日子。
但是,当笑意停歇,在饮尽杯中佳酿再斟满之间,有个身影不断闯入脑海,经常,令他措手不及,一颗心,就这麽陡然落地,接续不上前刻还高涨的情绪。
回到企划案总召集人为他安排的景观饭店房间内,从落地窗向外望去,是深黑汪洋,除了扑往沙岸的白色浪花为阴郁的天气带来些微变化,连天空都是幽暗的,就如同他的心情。
手上握著从工作室传真过来的「当代女性杂志社」社庆邀请函,邀请人署名社长方凌云与总编辑方韶茵,日期就在後天。
他是气她的,气她强作的云淡风轻,气她语气的平静疏离,气她骄傲的姿态;他从来都不屑那种虚华的浪漫,不信经由精心营造的气氛得到的感动,然而他却像鬼迷了心窍,站在这个窗口两个小时,为了一个女人心烦不已,犹豫著该不该去。
爱情,本身即是愉悦,为什麽要套上那麽多世俗的规则,非得透过什麽追求公式来证明什麽,他以为她懂,这样的默契。
抚著传真纸上已经快消失的字迹,多麽想就这样让她一点一滴地从记忆中消逝。
可是,她抛下了一个太大的网,他无处逃脱,他完全被打败,失去原本潇洒来去的心性。
他不信她真的为了那俗气的理由拒绝他,但,又是为了什麽?
门扉响起的敲门声中断他的思绪。
他捏捏眉心,走到门边放下链条,门把才旋开,一个纤细轻盈的身子扑进怀里,他退了两步,低头看见的是一张赏心悦目的青春脸庞。
「沈大哥,我要跟你回台北。」怀里的可人儿脸上的笑容如阳光般亮眼。
「灵儿?」他讶异她的突然出现。
她是沈博奕此次参与企划案认识的女孩,年纪轻轻却拥有精湛的刺绣手艺,像只快乐的小麻雀,成天绕著他,认真地为他介绍卑南族的文化与建筑特色,她的歌声高亢嘹亮,她的笑感染著所有人,是村里成年男子竞相追求的对象。
一次在她家作客,她在众人面前大声地说,对他一见倾心。
众人笑闹,她也不睑红,依然理直气壮地说,沈大哥是她的勇士。
「你一个人来吗?」他将她带到沙发上,将搁在地上的行李提进去。
「嗯!」她用力点头。「我跟我的妈妈说,我要跟你回去。」
「你想到台北玩吗?」
她嘟起嘴摇头。「不是玩,我要跟你住一起,我会做菜,会将房子打扫得乾乾净净,每天等你回来,而且,我还可以继续刺绣、编织。」
他沈吟了半晌,说:「可是,我没有时间照顾你。我的工作不只是在台北,而且,过几天我就回来了啊!」
「我知道,你去台北我就去台北,你回台东我就跟你回台东,我不用沈大哥照顾哦!只要在你身边,我就会快乐得像只小鸟,我跟我的妈妈说,我喜欢你,想一辈子为你唱歌,做你的太太,我可以照顾沈大哥。」
他感动地笑了,多麽可爱的女孩,热情坦率,从认识的第一天,她就毫不掩饰地表达对他的感情,和她一起是快乐的,她像只解忧鸟,有她在的地方总是笑语不断。
他一向喜欢这样个性页率的女孩,只是……
灵儿见他面露犹豫,疑惑地问:「沈大哥不喜欢跟灵儿一起吗?」
「不是,灵儿很可爱,很讨人喜欢……」沈博奕向她说明她不能跟他回台北的原因,但是,他愈解释她的眉头却愈往中间挤。
「沈大哥,我不懂……」沈博奕说完一大串话,一会儿说他不适合她,一会儿说他因工作关系生活不稳定,一会儿又提到他不懂哄女孩子开心,不懂甜言蜜语,她认真听了半天,感觉这些都不是主要原因。「你是不是已经有喜欢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