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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间一起……」他要约她吃饭。

  「没时间了!快,载我去机场。」她惊叫著,不由分说,拉起他的手就往电梯冲。

  沈博奕这才了解,她眼中的光亮不是因为见到他,而是见到一个「司机」

  走出大楼,她问:「车子停在哪里?」

  「前面大约五十公尺。」他跟著她急速的脚步,十分佩服她脚上穿的三寸高跟鞋也能当成「运动鞋」

  「不好意思,麻烦你了,我赶时间。」方韶茵坐进车内,用极尽娇柔的声音,软软地说抱歉。

  一路上,沈博奕善尽司机之职,虽然他也找了些话题,但是,她除了要他在书店前稍停一下外,没再理过他,整个精神都投入手中的资料。

  说实在的,他虽然不敢自诩潘安之貌,但,可以肯定的是比她手上那本书封面上的男人「耐看」多了,只是,身边的女人真的把他当成司机了。

  车子驶入国际机场第二航厦。

  「到了!那边停就可以。」方韶茵高兴地喊著。「感谢你,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了,我们再联络。拜拜!」她提起随身的大袋子,下车前不忘拍拍沈博奕的肩膀表示谢意。

  沈博奕看著她冲进机场的身影,想著,通常不是应该亲亲脸颊之类的吗?

  他突然有种感觉 这个女人,似乎对他没什麽兴趣。

  *

  今天,沈博奕决定做最後一次尝试,他按了方韶茵的行动电话号码。

  「博奕?!听到你的声音真是太好了。」电话那头,方韶茵不同以往的兴奋语调,让他对上个星期见面时所产生的疑惑一扫而空,情绪也随之高涨。

  他正要开口,方韶茵却先问:「你人在哪里呢?」

  「在工作室,正打算休息,我……」

  「真好,我人还在新竹呢!」她微嗔地抱怨著。

  才在他心头燃起的希望,顿时被新竹风给吹熄了。他不禁自嘲,也该退场了吧!这两个月来,为了一个约定,打破了他一向随心随兴的原则,而两人之间却仍在停滞不前又牵连不断的状态,再这样下去,他就要觉得自己是个穷追猛打的无聊男子了。

  「采访科技公司的大老板吗?」他停顿片刻,闷声地问。有种无法快刀斩乱麻的心烦气躁。

  「嗯……时间敲得比较晚,结束时搞不好都快半夜了,还要搭夜车回台北……」

  其实,她人正坐在杂志社办公室里,脸上堆满胜利的微笑,靠在旋转皮椅椅背,两脚跷上桌面,得意地在笔记本上划上第十个叉叉。

  「最毒妇人心」这旷世名句究竟是哪个充满智慧的先人说的呢?她心情十分愉快地转起笔来。

  「你约在什麽地方采访?结束时打电话给我,我过去接你,一个女孩子搭夜车太危险了。」他打起精神问她。虽然惋惜两人无法有进一步的交往,但也不至於对她的安危放任不理。

  「啪!」手中的原子笔掉落桌面,她赶紧捂住手机。

  「你是……说真的?」

  「当然,我待会儿没什麽事,可以先开车过去新竹等你,你工作结束就告诉我。」

  「呃……可是……」他的温柔,令方韶茵乍然生出罪恶感。「不、不用了,我跟另一个同事一起来的。」

  「喔,那就好,不过自己还是要多注意点,到家时传个简讯给我。」

  「嗯……」

  「那……再见。」第一次,沈博奕觉得「再见」这两个字,很难说出口。他抓抓头发,想著,找朋友出去小酌一番吧!今晚,特别觉得烦躁。

  「嗯……」方韶茵迟迟没有按下结束键,直到耳边不再出现任何声音,她的手才缓缓落下,思绪一片茫然。

  「别、别被他一、两句体贴的话冲昏头了。」她自言自语。「这不过是很基本款的把妹伎俩。」

  没错!想要接她上下班的男人何其多,担心她因工作忙碌饮食不正常而打电话关心她的人也大有人在,这些都是花心男必懂得的技巧,都是有口无心,听听就算了,她居然还那麽认真地对他产生罪恶感。

  他肯定练习不下上百次,才能说得这麽自然,让人听得暖到心坎里。

  她轻蔑地哼了声,捧起笔记本,继续为那第十个叉叉手舞足蹈。

  嘿嘿……终於还是让他当上了「国父」,遭受了十次挫败。

  当然,她深知人的耐性与毅力有限,再继续拿翘,最後只会落得镜花水月,无法为这次「猎豹行动」画下完美的句点。

  等他下次再来电,她会让他感到「一切等待,都是值得的」。

  她将赴约,然後,让他开始期待充满激情的那一刻来临……最後,她会冷冷地告诉他,这顿饭,不是开始,而是结束。

  她脑中布满想像,想像他满脸挫败,独望黄昏,感叹既生「茵」何生「奕」,相见不如怀念……

  在这麽紧凑忙碌的工作下她还能抽出心思与他周旋,方韶茵简直要佩服起自己的非人能耐。「哇哈哈——」

  「咚!」突来的一个撞击声後,是一抹黑色身影趴在地上的惨状。

  得意到太忘我,笑得太猖狂,搁在桌面的脚一滑,方韶茵整个人失去支撑点,身子往前一倾,就这样成了地面上的一个「大」字形。

  她爬起来坐在地上仍直傻笑,若是有人撞见她这副蠢样,大概就不会把什麽「成熟」、「妩媚」、「高雅」之类的形容词冠到她身上了。

  傻笑之後,方韶茵从地上爬起,正经的工作还是要做。

  再过两个月,就是「当代女性杂志社」创刊满二十周年的社庆,杂志社社长方凌云特别叮咛要扩大举行,并邀请方家长辈参加。

  二十年前,方凌云进行「拒婚」的家庭革命时,差点将方韶茵的爷爷送进太平间。

  当时,方老爷将她的嫁妆汇入她的银行帐户後,气愤地对她放话——「只要你那间小公司能撑过二十年,我就承认你的能耐,不仅是这份嫁妆,我再奉上方家男子才有的家产继承权,如果失败,就算去乞讨,也不准你再踏进方家大门一步。」

  二十年的光阴过去,方凌云苦撑过来的杂志社,业绩年年成长,从第一年的几百名订户累积至今,逾五年的长期订户将近十万人,每月零售数量至少也有三、四万本,不仅跌破方老爷的老花眼镜,更让她的姊妹欣羡不已。

  因为创办杂志社的缘故,方凌云人脉广阔、艳遇不断,如今虽已年过半百,还有一个痴心浪漫的「阿多仔」陪伴在侧,一生波折不断却丰富多彩。

  不过——

  方韶一因不禁觉得感慨,为什麽四姑姑简单的一句「扩大举行」,却要她累得像条狗?!

  看看手表,晚上十点了,人家有「资深帅哥」温存,她却只有几只不知死活的「草蚊子」在办公室里的日光灯灯管下飞舞……

  唉……

  无端想起沈博奕那性感沙哑的声音。要不是自己那莫名其妙的设定,非得让他经过十通电话的考验才能平复她心头的那日怨气,这个时候,她倒觉得他会是个不错的玩伴。

  唉……

  再叹一口气,方韶茵收拾桌面散乱的企划案,夜晚是万恶的渊薮,让女人心变得软弱,意志力变得薄弱,也是男人乘虚而入的最佳时机啊!

  *

  沈博奕没再打电话给方韶茵,一个星期了,愈是克制自己别再打电话就愈是经常想起她,像是一种瘾,几次画图画到一半,停下来就会习惯性地拿起电话,最後只能闷闷地自嘲一番。

  这样想念一个并没有太多交集的人,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虽然工作几乎满档,思念却半点由不得人控制,想冒出来就冒出来。

  沈博奕来到他高中同学开的咖啡店,为了重新装潢,老板特别请他挪出时间给点意见。

  假日的缘故,早上十点多,店里已经坐了七、八成满。

  门上的风钤响起,又有客人上门。

  下意识地,他随著老板的视线抬头瞄向门口,然後两人的注意力又放回设计图上。

  「老样子。」甫进门的客人向服务生点了餐。

  这个声音……是方韶茵?

  沈博奕顿了下,回头确认——果真是她!一个在电话里听过数次的声音,就算对方重度感冒还是声带长茧,他也能从那软软扁扁的慵懒语调辨别出来。

  方韶茵身穿灰色棉质的宽松运动服,脚下趿双勃肯凉鞋,点完餐後挑了几本杂志找个座位坐下。

  没有安排采访行程的假日,她习惯睡到自然醒,找来钟点清洁人员後,来到位於大楼一楼的咖啡馆,点份丰盛的美式潜艇堡搭配她最爱的蓝山咖啡。

  她睡眼惺忪,一头蓬松鬈发用橘色章鱼造型的发夹随手一抓绾至脑後,脂粉末施,戴副黑色边框眼镜,一边还十分没气质地打了几个呵欠,跟她上班时的优雅娇媚形象完全搭不上边。

  放假嘛……

  在这里吃了两年早餐,没遇见过熟人,就算碰上了,只要她头一低,没有人会将这个像刚从菜市场买菜回来的「欧巴桑小姐」—联想成高贵典雅的方韶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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