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僵住,脑海片刻空白,接着,一股又凉又烫的血流从她脚趾出发,一路往上窜,占领她身上每一个细胞,直到头顶。
她想尖叫……不,想撞墙……不,还是直接挖个地洞让她跌进去比较快。
她想开溜。
但她只是冻在原地,宛如一尊被寒冰封住的人像,从远古的冰河时代,站到如今这数位时代。
「妳噎住了吗?干么一动也不动?」
她不是噎住,是呆住了,是遭极度的羞愧与极度的哀愤夺去了神魂。
「妳有没有男朋友?」他忽问她。
「……」
「我在问妳话。」
她总算回过神,认命地咽下了半卡在食道的食物,啜饮咖啡,让苦涩的液体侵蚀唇腔每一个味蕾,就连胸口也浸满了浓浓的苦味。
算了,她放弃了,在这个男人面前她是彻底没形象了,毁了,一切都完了,Over。
「你觉得我看起来像有男朋友吗?」极度的绝望过后,迎来的是毫不在乎的坦然。
「妳真的没有?」他不相信地确认。
他就非把她逼到绝境不可吗?她白他一眼。「对啦,我就是没有,二十九岁,没男人,工作糟透了,存款数字少得可怜,我就是这么一个前途茫茫的老女人,怎样?」
墨未浓没说话,有好几秒的时间只是默默盯着她,然后端起咖啡杯。「不怎样。」抵住杯缘的俊唇,隐隐约约似勾着弯弧。「不怎样。」
她没看到那抹奇特的弯弧,只觉得自己够凄凉了,垂下头,郁闷地啃贝果、嗑咖啡。
食不知味地吃毕,她站起身。「感谢你请客,我吃饱了,先走了,拜。」
「等等,庄晓梦。」他又喊住她,今天,已经不知是第几次请她留下了。
「干么?」
「请妳留下来。」他低声说,嗓音略微沙哑。
她一震。他要她留下来?还说请?
凉透的心房悄悄地又燃起一把温暖。
「留下来。」他重复,低沈的嗓音,还有那幽幽的、教人无法参透的眼神,在在带着股奇异的魔力。
她不知不觉跌回座位上。「你想……有什么事?」嗓音软弱地颤抖着。
他微微一笑,打开身旁的电脑提袋,搬出笔记型电脑和麦克的那份报告。「关于这份报告,我想跟妳讨论一下。」
「什么?」她愣愣地看着他,一时处于状况外。
「我对财务方面真的不太了解,我想妳应该可以给我一些好建议。」
什么嘛!原来……是这样啊,原来他请她留下来是为了要讨论公事,她还以为──
以为什么呢?庄晓梦不敢再想,只是忽然领悟了为何他会选择这间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餐厅,又替她点了咖啡。
他根本早就计划好了,她却傻傻地存着一丝希冀,以为这个男人主动说要请吃饭,是因为总算对她产生一点兴趣。
哈!她真是……太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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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两个人整整讨论了五、六个小时。
庄晓梦也不确定自己到底喝了几杯咖啡,只知道喝到后来她都有点心悸了,身体很疲倦,精神却处于亢奋状态。
亢奋的缘故,倒不完全因为咖啡因,有部分也是因为墨未浓是个虚心求教的好学生,领悟力又强,让她不知不觉也教得认真起来,很热切地想把自己所知道的财务相关知识全教给他。
两个人一问一答,讨论得专注,再回神时,已接近清晨五点。
他亲自开车送她回家,还慷慨地放了她一天假,临走前,还撂下教她震惊万分的新人事命令。
「明天开始,妳不必再做那些杂务了,如果有必要,我会加聘一个行政秘书,妳过来当我的特别助理。」
她花了好久才消化他的话。「你要我当特别助理?可是这好像不符合公司体制。」区区一个部门经理可以用特别助理吗?
「公司的体制就是用来破坏的。」他微笑好诡异。「而且我们这个部门本身就是特别的存在。」
说的也是,一个部门经理能够直接对总裁报告,本来就不简单。
何况他们既然负责做集团内部的VC,哪个事业单位有潜力,哪个不值得栽培,全都凭他们的评估,等于整个集团资源是由他们来分配的,这可是很了不得的权力。
为什么他年纪轻轻,可以得到总裁如此信任,拿到这样的权力呢?
庄晓梦实在很好奇。
这谜团,等她正式担任墨未浓的特别助理,天天跟前跟后,陪他去开每一场会议,陪他四处交际应酬,陪他加班看报告,甚至偶尔还要随他一起到外地出差,朝夕相处之下,渐渐地拨云见日。
原来他在某种意义上也算是个天才。
史丹佛电子工程硕士,出身奈米研究中心,从大三那年便开始在期刊上发表论文,在硅谷忙碌的工作挤压下,居然还抽得出时间在职进修拿MBA学位。
对相关产业新技术方面的了解,他自是不在话下,对商业竞争策略方面,他也有独到的眼光,他唯一的弱点,就是对专业的财务分析不太行,可凭他海绵般的吸收能力,她相信他很快便能掌握诀窍。
他是魏元朗的学弟,魏元朗对他极为赏识,主动跟纪总裁提议,挖他到「翔鹰集团」来。
他比她晚半年来到「翔鹰」,成就却是大不同。
愈跟他相处,庄晓梦就愈佩服他。虽然这个男人有许多讨人厌的缺点,但工作能力的确是一等一的强,认真的态度也远远超过一般人。
长相不错,懂得穿着品味,能力强又有才气,怪不得追在他身后的女人一大票,也不在意他的冷淡,巴巴地期盼他垂怜。
她可不希望自己也成为其中一位。
这天,两人来到洛杉矶出差,拜访「翔鹰集团」位于美西的分公司。晚上回饭店,两人吃过晚饭继续讨论公事,夜深了,庄晓梦见墨未浓脸色不甚好看,颇有倦意,提议就此打住,他同意,却不肯就寝,约她到顶楼酒吧小酌一杯。
两人坐在面对玻璃窗的吧台边,直抵地面的落地窗外,是LA充满冰冷氛围的夜景,不见车流,只有一栋栋摩天大楼在黑夜里闪着冷光。
墨未浓喝苏格兰威士忌加冰块,庄晓梦点一杯龙舌兰日出。
橙红鲜艳的日出颜色勾起了墨未浓隐约的记忆,恍惚地看身旁的女人咬着吸管啜酒。
奇怪,他总觉得这杯酒的颜色在哪里看过似的?
「忘了吗?你女朋友就是拿这种酒泼我的。」她斜睨他,彷佛猜出了他脑海里的念头,浅浅地笑。
女朋友?墨未浓一愣,过两秒,恍然。
她指的是贝贝啊!原来那天晚上贝贝就是拿龙舌兰日出泼她衣服的。
「是前女友。」他指正她。「妳现在还生气吗?」
「气什么啊?你把我当成那么小心眼的女人吗?都过去那么久了。」她轻声一笑。「而且你后来又送了我一件那么好看的小礼服。」
是什么样的小礼服?墨未浓试图回想,却发现自己想不起来了。
当初买那件礼服其实也是匆忙的,到店里随便指了一件就赶着赴约,他自觉已经够有诚意了,没想到贝贝还是不高兴。
女人,真难对付。怪不得有人会说,跟女人做爱就好,相爱就免了。
他耸耸肩,颇想将这论调与庄晓梦分享,但想也知道她只会痛批他一顿,还是作罢为妙。
「你真的决定跟女朋友分手了吗?不挽回一下?」她忽问他。
「挽回什么?」他奇怪地看她。「又不是我提分手的,是她主动提的,我只是顺她的意。」
「你是真不懂还是装傻?女人提分手十之八九不是真心的,就算是真心的,也希望你出口挽回,你怎能一点反应都没有?」
「高兴就在一起,不高兴就别在一起,我没空陪她玩这种欲擒故纵的把戏。」墨未浓说得冷淡。
她侧头凝睇他,托着下颔。「你不喜欢那种事事依赖的小女人吧?」
他撇撇嘴。「谁会喜欢?」
「那可不一定,有些男人就是喜欢女人赖在自己身边,什么事都要他顶着,这样他才会觉得自己很重要,像英雄。」
「那叫浪费时间!」墨未浓嗤之以鼻。「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各有各的生活要过,这样缠着彼此有什么好处?」
「你真的谈过恋爱吗?」
「妳怀疑?」
「我是有点怀疑。」她瞅着他笑,颊色因酒精薄有红晕。「真正谈恋爱的人应该不会像你这么理智的。」
「这是妳的经验之谈?」
听闻他这问话,她蓦地撇过头,咬唇不语。
见她这表情,他剑眉一扬。「妳该不会没谈过恋爱?」
「……当然有!」听出他语气里的不可思议,她一阵难堪,负气地反驳。「我没你想的那么不受欢迎。」
事实上,她是不受欢迎,活到这把年岁,只有过几次令她兴致缺缺、倒尽胃口的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