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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事情只关水塘地,一切都好办,但其中又牵扯到旭萱和辰阳的交往,就必须谨慎些,不能伤害到旭萱。”敏贞说。

  “你的建议呢?”

  “辰阳要我们以亲情强制旭萱,我们就愈不能插手,让辰阳自己去跟旭萱解释,旭萱说好就合作,不好就不勉强,一切以她的决定为主。”敏贞又说;“我知道你很想加入企画案,旭萱是孝顺女儿,你只要提出要求,她一定会同意。问题是,辰阳对旭萱若无真心只是利用,这会对旭萱造成极大的伤害,即使获利再多,也不是我们要的吧?”

  “你说的对,女儿的感受应该放在第一位。”

  “你放心,旭萱很聪明,她会做出最好的判断。”她轻握丈夫的手安慰说。

  “我其实不在乎百货商场或任何投资,没有你,这一切都没意义。”绍远紧紧反握,以少年至今不变的挚爱眼神说;“我只要你明白,你是我们这个家的重心,只要你好,这个家的一切都好!”

  这些话他已说过无数遍,若用刀锥刻镂已可穿石,她这样的病,医学文献上记录原本就活不长,他们迟早要面对死别的问题,他终要放手的……唉!

  想到旭萱,面对心机深重的辰阳,似又回到自己年轻时面对父亲和绍远的纠葛困局,女儿真比较有智慧去应付吗?

  也许不该阻止旭萱出国念书,她已为这个家承负太多伤痕,一个从不埋怨诉苦、总让他们开心的孩子,早该让她自由远飞了……

  *

  辰阳将宝蓝车停在距离学校的几条街外,是旭萱规定的,说他的车在校园区内太招摇;又嫌他商人模样太醒目,要他穿得简单朴素些——全都听她的。

  他平常绝非配合型的人,会轻易顺从旭萱要求,可谓有理由的例外,因为她身上有他迫切需要的东西,身段自然要放低一些。虽然,他有时怀疑自己是否放得太低了……

  冯伯父要他自己先和旭萱谈水塘地的事,还严肃说感情是长久事,这一关过不了,以后很难走下去等等。辰阳不是很高兴,但也无奈,反正要考验他这几个月来的殷勤和魅力就是了。他不是没自信,只是旭萱常有不按牌理出牌的古怪,不得不谨慎。

  总之今天要对她特别好,还买了相识以来第一束鲜花,大把蓬蓬的红玫瑰、粉百合、满天星,花店说这组合叫爱情火花之类的,他没兴趣记名字,只在意是不是最好最贵的,即使旭萱不爱这些东西,女人看到花总不会生气吧?

  当下了课的旭萱走来,见他站在车旁捧一把嫣红粉艳,眸子睁大。

  “献给冯旭萱小姐。”他不管路人侧目。

  “发生什么大事吗?”她问。幸好车子停得远,没有师长同学在旁边。

  “今天是我们认识四个月的美好日子,值得庆祝一下。”

  “你不是那么浪漫的人,赚四百万庆祝还比较有可能吧!”

  “真聪明,还是你了解我。”他不否认还大笑,笑到一半,连打三个喷嚏。

  “你对花过敏吗?”

  “不会吧!这是我第一次亲自送花给小姐,没想到效果这么强烈。”

  “第一次?我不信。”

  “事实如此,以前都是请秘书订花直接送到小姐那儿,我看都没看到。”

  “请秘书订花比较合你的格调,捧一束花站在马路旁边的确不像你,老实告诉我,你送花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现在就说水塘地吗?才见面不到十分钟,立刻破坏气氛不好吧?

  “好吧,说实话,是某个工地展示屋丢弃不要的花,我看了可惜,就拿夹借花献佛一下。”

  她还真相信,露出开心的笑容——辰阳摸鼻子暗笑,可怜旭萱,店里高价买的鲜花她不感激,说人家丢掉不要的却乐成这样。

  旭萱仔细将花束安放好,坐上驾驶座旁的位子,车子上了马路。

  “你确定要跟我一起去吗?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喔!”她再问一次。

  “后悔什么?我们认识以来又上山又下海,连灵骨塔都去了,还会有更可怕的地方吗?”这是昨晚在电话里约好的。

  他们平日工作、上课各自忙碌,周末有空见面时,她偏说要去桃园探访某家庭。辰阳初听极不悦,他分秒是金钱动辄千百万的人都肯抽出时间,她竟把没赚一分钱还倒贴的探访看得比他还重要?

  她解释说这家人很特殊,是惜梅姨婆和妈妈的朋友,最近姨婆出国看儿子,妈妈身体不舒服,没办法采访,她必须走一趟。

  依辰阳以往作风必冷冷挂电话,但他没有,还主动要求一起去,因为时间紧迫,要讨她欢心,才能顺利谈成水塘地的事。

  “不是可怕的地方啦,还是给你一点心理准备比较好。”旭萱又加解释。

  “我看你又带那个很丑的大皮包,不会又是另一个阿志吧?”

  “那里是有个非常可爱的小女孩,但主要是她阿姨。”

  “听起来很毛骨悚然,不会两个都不是阳间人,你又准备烧衣服手帕鞋子玩具给她们?”他顺口而出,和旭萱交往后,已习惯她的怪力乱神。

  “别胡扯,今天要很正经。”

  “我很正经呀,向来走正路做正事,哪里像你,老去些阴幽地方,做些奇怪事情来吓人。”他仍逗她。

  她没有笑,敛容严肃说;“她们都活着,奇迹式活着,小女孩的阿姨长年瘫痪在床,不是很赏心悦目的景象。我从不带外人去,但你很霸道,不让你去就不肯挂电话……”

  “我有霸道吗?根本是你想见我,强迫我去的!”

  “更胡说了,谁强迫谁自己心里有数。”她说;“我看你还是别去的好,你是颜家宝贝金孙,没见过病痛苦难,到时唉唉鬼叫,我就麻烦大了!”

  竟用如此轻蔑语气说他?难道不知道他在商场上的威力——唉!当然不啦,她不是商圈中人,对商业极无知,任何丰功伟业碰到她,全成脚底一团碎屑,他决定换个方式打动她。

  “我当然见过病痛苦难,我吃的苦肯定比你多,不信摸摸我的手!”

  “做什么?”她讶问。

  “摸就是了!”他右手直伸过来强迫她看。“我虎口的疤痕、食指的小瘤、掌心有个红印,看到没?我左手也有伤,现在开车没办法看。”

  每每和他牵手,只觉男人的温暖厚实,从没有机会细看,如今横在她眼前,发现掌节粗厚浮着旧伤,完全不是少爷的肥腴嫩手,内心确实惊讶。

  “当颜家金孙不容易,好比别人好,要变废物也比别人快,我祖父说的,所以对我们小辈训练从不马虎。”辰阳说;“在台湾还有阿嬷妈妈护着,丢到美国就样样自己来,寒暑假不能回家,得乖乖打工赚学费。当别家金孙四处游玩时,我跑去修高速公路做隧道工程,这些伤就是那时留下来的。”

  好吧,他是和别人有些不同,旭萱小小感动一下。

  “你知道我怎么赚到第一个一百万吗?”他又问。

  “你说呀,我听。”她轻放下他的手,那热度传来都生出汗了。

  “就是这些伤疤换来的。我二十岁那年,‘阳邦’有一批外销日本的建材合约出问题,转到美国找买主,我凭打工的人脉,就这样谈成生意,也开始我们在太平洋彼岸的第一家分公司。”他得意说;“虽然很多事靠机运,但机运来之前的努力绝不能少,那种苦不是你访几家贫户、送几袋礼物就能想象的。”

  “一定很多人称赞过你,不必我再拍拍手了吧?”

  “我想听你用幼稚小女孩声音说‘好厉害呀!好佩服呀!’,挺怀念的。”

  “那是故意的,我那时好讨厌戴墨镜的你,傲慢得令人受不了,恨不得让你气到七窍生烟。”

  “现在呢?对我有喜欢、仰慕、崇拜了吧?”

  “对不起,目前除了我爸爸外,还没有男生能让我仰慕崇拜的。”

  辰阳颇不是滋味,她若晓得仰慕崇拜的爸爸在事业上如何需要他,就可明白他的“伟大”,或许现在是讨论水塘地的时候。

  转头看她,淡淡的阳光洒在身上,嘴角勾着甜美的笑容,心情明显愉快,还是再等一下吧!

  *

  第4章(2)

  这儿也有一座庙,但不在远郊荒山,而在热闹市街。

  旭萱询问可否将百合玫瑰花转送给探访的方家,辰阳表面无所谓,心里却嘀咕,为她买昂贵礼物全浪费,她到底喜欢什么呀?

  两人下车步行,穿过庙后七弯八拐的巷弄,到很深里的一座三合院,在最隐密的角落轻敲一扇木门,嘎地一声打开。

  等适应屋内阴暗后,逼眼而来的是散发红光的佛堂、挂满墙壁的佛像绣帷、占卜除妖的刀剑法器、贴在暗角的红黄符咒,加上隐隐回荡的颂经声,有种误入幽冥鬼府的错觉。

  一个年约六岁的小女孩静静站在屋中央,没有一般孩子的活泼,眼神早熟超过她稚龄的外表,说是鬼童,也不会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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