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不要紧吗?」不知为何,洛德维希不想就那样走。
「这种事经常发生,你不用在意,快走,以免发生危险。」宣传和保全人员只想把他带走。
「可是歌迷……」洛德维希无论如何就是走不开。
事实上,这不是第一次,以前办签唱会时,总有小小的冲突事件传来,但他从来没在意过,活动结束后就坐车离开,才是他该做的事。
可他现在却完全不那样想,好像歌迷是他的兄弟姊妹,他不想看到任何冲突或危险发生。
「你先走,我们会让安全人员处理。」总监也这么说。
「不行,我要留下来跟歌迷在一起。」洛德维希离开保全人员所围起来的圈圈。
「怎么办?歌迷们打起来了,场面很乱。」工作人员紧张的进来报告最新动态。
「叫警察、保安人员介入劝阻。」这是无计之计,总不能放着不管。
「可是如此一来,明天的报纸不知会怎么写了。」
「这绝对会使洛德维希的声势大打折扣,这件事不可以宣扬出去。」
「可是歌迷会愈打愈厉害,要是闹出人命……」
每个单位都有他的顾忌,只有洛德维希认为歌迷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乐手、舞群,随我上台!」就在个个单位为自己的利益诸多考量时,洛德维希叫唤一声,乐手和舞群马上振奋精神。
「你要做什么?」总监紧张的上前阻止。
「改变现状。」他们有顾虑,他没有,对现在的他来说,歌迷才是最重要的。
「你……」
总监还没出手拦人,洛德维希已经和舞台伙伴上台去。
使个暗号,电吉他发出一声脆响,洛德维希清亮的歌声像把利刃,划破吵闹不堪的现场,一把捉住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先是嘹亮的清唱缓和火爆的气氛,接着是劲歌热舞将歌迷带动起来,没多久,所有歌迷忘了之前的冲突,加入洛德维希的歌声节奏中,毕竟他们是冲着他而来。
「洛德维希、洛德维希、洛德维希!」歌迷们热情无比的呼唤、打拍子、如痴如醉。
再唱一首和乐融融的歌曲,舞者们下台去带动简单的舞步,所有歌迷就勾危搭臂像一家人,争执和不愉快也都被歌声化解了。
「你变得和其他艺人都不一样了,洛德维希。」直到歌迷们噙着眼泪依依不舍的离开,总监走过来对洛德维希说。
他们知道经过这场演唱会,他在歌迷心中的地位会更上一层楼,他的临场应变能力,也会成为众所瞩目的焦点。
「是吗?」洛德维希顽皮一笑。
他知道是谁使他有了这种改变。
但是,那家伙到底跑到哪里去了?为什么还不跳出来顶着他的鼻子要他做这做那?
他发现,他竟然想念她训话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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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毕业考考得如何、甄试有没有上,孟葳一如过去的寒暑假,每天到孟氏企业上班。
孟氏企业以传播媒体艺人经纪起家,早期主要替艺人打造形象、制造声势、创造生机,后来愈做愈大,现在已经成为业界龙头,业务几乎囊括全台湾的电视台、广播公司、平面媒体、演艺界和唱片界。
父母健在时,孟葳就常像野马一样在公司里钻进钻出,艺人的真面目她看得很多,演唱会、签唱会、歌友会,也早就司空见惯,男女艺人之间的暧昧纠缠,更是见怪不怪。
她的地位和任务与孟挺之不同,孟挺之一直以接班人的身分被栽培,她则是所有人都没空管的么妹,变成脱缰野马才算正常,孟挺之认为她乖巧听话,实在是天大的误会。
在这种情况下,里里外外的员工都会跟她说说笑笑,而不敢多看孟挺之一眼。
父母死后,老员工多数求去,新员工更是只认识她,而不认识董事长了。
所以,说孟葳来上班,实在是太正式的说法。
她在孟氏从来只是打工性质,偶尔跑跑公文、印印资料、看看报表,没事就在办公大楼里晃来晃去,顺便看看有什么该改进的;再更没事就到各分部去,看他们怎么营运;更有空就找人哈啦聊天,吸收新观念和资讯。
由此可知,举凡重要决策、交际应酬全是孟挺之的事,孟葳的任务就是乖乖读书,因此业界知道孟挺之有个妹妹,却没人真的见过她。
一直以来是这样没错,但是,孟挺之认为是该给妹妹物色对象的时候了,便决定带她出席以相亲为目的的宴会。
出席宴会当然不能以平常的丑小鸭德性,他早早派经理季佩芸带她去改头换面一番。
孟葳愣愣的跟季佩芸走,随她到某个分部,让她们公司的首席美容、美发师在她身上做造型。
「不是只庆祝我大学毕业而已,哥哥干嘛这么大费周章?」孟葳边看镜中被上了发卷的自己,边对季佩芸问。
认真说起来,季佩芸虽然是孟挺之的手下,但总在大小办公室中跑跑跳跳的孟葳与她熟得多。
「大学毕业等于成年人,趁机换个造型也好。」季佩芸回答。
若知道孟挺之打着不利于孟葳的主意,她绝对是站在孟葳这边的,比起一板一眼的孟挺之,孟葳与她情同姊妹。
再说,那个顽固、保守、爱护妹妹的孟挺之,怎么可能有对孟葳不利的念头?
「换造型也不用换这种的吧?我就不信这样弄起来,不会像个欧巴桑。」又卷头发又化妆的,全是老人家的玩意儿。
「不会啦,我们刚刚都有交代,他们又不是饭碗不要了,怎么敢把你弄丑?」这就是动用自己人的好处,「对了,你们兄妹要去哪里吃香喝辣?」
「不知道耶,哥哥都没说,只叫我不要随便乱跑。」孟葳觉得孟挺之今天的行止乱有问题的,但又想不出哪里有问题。
「好吧,就等你明天向我报告。」
「跟哥哥那种古板的人出去,哪有什么香辣可吃喝?」孟挺之是很疼她啦,但他想的、吃的、喝的、用的、玩的全跟她不一样,看她的每部分都不顺眼,碰面除了碎碎念还是碎碎念。
「呵呵,那是你专属的福利,不能说不要。」季佩芸幸灾乐祸。
对季佩芸来说,与孟挺之相处的唯一方法是——敬而远之。
「那是我的幸运加幸福!」孟葳大声反驳。
批评哥哥是她的权利,可不许别人借去用。
「好吧,那就请你好好珍惜。」季佩芸继续说风凉话,暗笑在心里。
「你到底有多讨厌我哥啊?」孟葳没好气的问。
哥哥是很古板,但还没到让人讨厌的地步。
「他是老板,我是员工,不敢讨厌。」再怎么讨厌世不能说实话。季佩芸拿无关紧要的话搪塞。
一个顽固保守,一个年轻活泼,彼此怎么看都不顺眼,不讨厌才怪。
「怎么听都是讨厌嘛。」讲得这么清楚还说不讨厌,她以为她的耳朵有问题吗?
「反正只是老板与员工,谈不上喜欢或讨厌。」这样够中肯吧?
「这样噢。」在孟葳听来,这句话的意思是:当然很讨厌,哪有员工不讨厌老板的道理?不识相的才去谈这个。
既然她不想多谈,孟葳当然就不要把话题围绕在哥哥身上。她讨厌哥哥是她的事,她们两个还是可以当朋友。
一个下午的时间,孟氏的首席造型师就把孟葳由丑小鸭变成白天鹅,不只替她弄了高雅的发型,还上了柔美的淡妆,衣服更替她挑了最衬肤色的礼服,连季佩芸看了都惊为天人。
「啧,你该早点让造型师帮你脱胎换骨的。」季佩芸把她从头打量到脚,又从脚打量到头,觉得完美无缺、无可挑剔。
孟葳看着镜中的自己,也觉得自己美得不可方物,忍不住暗暗揣测「如果洛德维希看到现在的她,会不会心动追求」,瞬间满脸通红。
啊,洛德维希!她光只是想到他,就觉得自己坠入爱河了。
虽然知道他不可能记得自己,也不可能看上她,她却还是每天想他千百回。
如果她变得比任何人都漂亮,他会多看她一眼,并且记住她吗?会给她私下交谈的机会,让她表明心迹吗?
啊,她的脸又热又烫。
「自恋也不用这样吧?居然看着镜中的自己发呆脸红。」季佩芸调侃她。
「才不是那样。」她的脸更红了。
「是想起了某位情郎?」季佩芸调侃。除了洛德维希,还有谁?
「不理你了。」孟葳羞得无地自容,踩着造型师为她准备的高跟鞋,喀喀喀喀的离开现场。
「孟家有女初长成,心中早已有情郎……」难得有这么好的机会,季佩芸继续消遣她。
「叫哥哥把你革职!」孟葳威言恫吓。
「我好害怕啊。」季佩芸笑着追上去,开车载孟葳回孟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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