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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从高原之下的这里也可以了解到这样的城堡会有什么优势,他可以将边境的状况一览无遗。

  没人能否认爱德华国王对防御工事的计划了若指掌,这位国王的机智一向为人所称道。

  身为王子时,他便在全英国最强的战士之一——马赛门的保护下,学习战略,而爱德华也学得很好;几年之后,他用所学得的战略和一些自己的构想,击败了反叛父亲亨利三世的贵族。

  而这些背叛者是由他的老师马赛门率领的事实,更是对爱德华高超智慧的一大赞美。

  洛杰在马鞍上往后仰,注视着山脊。他听到拓宾骑近,那个年轻骑士自然会把国王的铃铛捡回来:铃!铃!铃!希望那该死的东西把那个傲慢小子的耳朵吵聋。

  拓宾来到他身边勒住缰绳,往上看着同样的地点,轻轻地吹了声口哨。

  洛杰点点头。“爱德华很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即使从这里看,已是非常的易守难攻。”他挺直身体,将铃铛递给洛杰。”这个是你掉了的东西。”

  他俩都很清楚他没有掉任何东西。

  “把那傻笑从你的俊脸上抹掉。”洛杰用一种应该会熔掉它们的目光,瞪着那串铃铛。”留着这串该死的东西,它快把我逼疯了。”

  拓宾微笑着从皮袋中拿出一条羊毛布把铃铛绑起来,紧紧捆住让人几乎听不到声音、才塞进袋子里。

  洛杰举手示意部队收近距离,准备爬上陡峭的山脊顶部,然后轻敲马刺,让坐骑开始在岩石间慢慢前进。

  当山势变得更加陡峭,跨下的坐骑偶尔会往下滑,从峭壁表面上踏落一些页岩和泥沙,肮脏的尘雾顺势滚下山。为了保持平衡,他低伏在马背上,可以看到山脊锯齿状的边缘就在前面。

  不远了,只差一臂之遥。

  过了一会儿,马匹踏上一大片高原,洛杰才吐出一口气,连自己都不知道刚刚憋住了呼吸。

  他勒住缰绳,专心观望着眼前的景致。

  一秒钟过后,他低声诅咒了两个字。

  这里是很完美的城堡预定地,只除了挡在中间的蓝色巨石圈。

  后面的拓宾爬了上来,按着他听到同样明显的静默。

  “天……”拓宾嘀咕着。”圣朱德为鉴,我们要怎样在这个上面建造一座城堡?”

  “我们先弄倒它们……”洛杰说,然后被眼角的某件东西分散了注意力,某个一闪而过的颜色。他急转过头,右手伸向佩剑。

  “那是什么?”

  “安静。”洛杰示意拓宾退后,然后抽出长剑,身体向前倾听着。

  巨石圈中传来一阵柔和的咕咕声,像是童年回忆中,每当靠近母亲的鸽舍时会听到的熟悉声音。

  一个女孩——不,她是个女人了,有着披散在背后、狂野、卷曲秀发的女人——跪在石圈中央的泥土上。

  她穿着农民的粗羊毛长袍,抬头向上,双手往两侧伸展,掌心朝上,仿佛在等待某些无价之宝——像是天赐的甘露,或是大天使的一根羽毛,会从天上掉到手心里。

  他在罗马看过和这个女人很相似的雕像:十字架下的马大拉和祈子的露丝,她们的脸上也有类似的急切表情,雕刻家将那种恳求与需要,写实地刻在石像的五官中,让他几乎可以感觉到这些雕像正在哭泣。

  她朝着天空看,而他盯着她,没有任何动作,像是石雕一样冻结在原地,即使他曾想要有所动作,可能也没有办法。

  某种神秘的力量让他停留在原地,好奇?崇敬?或是什么?他像研究一根骨头或是基督寿衣的一角一样地研究着她,仿佛无法相信摆在眼前的事物。

  然后他才注意到她膝边的鸟,它看起来似乎已经断气了。那是一只公雉鸡,璀璨的尾羽散落在红土上。

  她是为了它祈祷吗?

  要是他发现一只死掉的雉鸡,一定会烤来吃,而不会为了它的灵魂而祈祷,仿佛动物也有灵魂。

  咕咕声又出现了,那不是她发出来的,而是那只雉鸡。刹那间它突然转身跳了起来,并开始轻啄翅膀,像是它刚刚正在啄食小虫,而非从鬼门关走了一趟回来。

  女孩放下手臂,拾起散落在地面的石头,塞回绑在腰间的红色袋子,接着拍拍手站起来,又弯下腰摸摸雉鸡的背。

  那只鸟抬起头,显然一点也不害怕地看着她,然后迅速冲向树丛里。

  锐利的口哨声划破空气,一匹马快步跑进石圈中,摇晃着昂扬的头,停在女孩面前。

  洛杰的下巴掉了下来。天杀的!他已经有五年没见过那匹马了。

  他得看第二、第三次,才敢相信自己因疲累而朦胧的眼睛,那是麦威伯爵珍贵的阿拉伯马。在上一次十字军战役中,一位心怀感激的苏丹致赠的礼物,也是洛杰愿意出卖自己灵魂来交换的同一匹马。

  五年前马匹被偷时,他曾追着它和骑走它的混蛋越过葛莱摩森林,差点在企图追拿他们时摔断了脖子。而现在,它竟然站在他眼前不到几尺的地方。

  他将剑插回剑鞘中,这时他手下爬上山脊靠近的声音传了过来,马具碰撞和交谈的声音打断了整片静默。

  他看见那个女子抽口气,震惊地看着他。

  刹那间只有一片阴森紧张的沉默,像是接下来会发生某些改变人一生的事件。接着,在他能眨眼前,她已冲过去抓住阿拉伯马光滑的黑色鬃毛,旋身攀上马背。

  “留在这里!”洛杰命令着手下。

  她已策马消失在山的另一头。

  “怎么了?你要去哪里?”拓宾大叫。

  “我下了命令,留在这里!”洛杰一边大叫,一边已经跟着那个女孩离去。他不需要拓宾那个白痴嫩小子的帮助,除了自己以外,也不需要回答这里其他任何人的问题。

  女孩和马抄了一条崎岖的小径下山。他骑到山的尽头,然后催促坐骑跟着他们下去。这一次,当马匹滑下山时,他发着誓,他会逮到这个骑士:一个女人。

  天哪!这个偷马贼是个天杀的女人!

  第二章

  她看到了那个英格兰佬,那个把纹章穿颠倒的蓝衣骑士。他怎会再次发现她?而且就在她所居住的这里?

  当她一直是这么地小心时,这怎么可能发生?现在她都是步行去看老莱蒂;只有几年前的那一次,她愚蠢到骑着马去。

  这个英格兰佬就是当时追赶她的那个人。

  而他现在又再次追逐着她。

  黛琳像是森林里的松树一样僵直地坐在马背上,这条小路非常地崎岖,马儿几乎是半滑着下山的,她的手更加用力扭抓着它的黑色鬃毛,双腿则夹着它的身躯两侧。

  到了崖脚,山脉在眼前延伸开来,她只轻叩脚踏,它便开始拔足飞奔。

  “快跑,马儿!”她催促它。”跟上风的速度!”她放低身体,让马儿自由奔驰。它喜欢黛琳骑着自己,却仿佛背上没有人一样,在高山和山谷中飞奔。

  她伏低身体,扭头向后看。

  那个骑士仍在追她,比预期的更快,他骑的也是一匹好马。

  若被逮到,他可能会杀了她。英国的法律站在他那一边,马儿并不真是她的,何况在边境,每个骑士都可以制订自己的法律。

  她离开森林西边,速度仍然没有放慢,狂奔过树林,直冲向前。马儿的状况非常好,而这都是她的功劳。她用丰美的草料和上好的燕麦,混合全威尔斯最干净的水喂它,常常骑它以保持肌肉结实,而且她爱它,它是她的朋友。因为这些理由,还有自然所赋予和救它一命所带来的权利,它应该归她所有。

  是她发现它负伤倒地,也是她从它脖子上拔出两枝箭头,并清理伤口,在葛莱摩森林里照料它,用外婆的吟唱和自己的药剂医护它,直到它康复而能自己慢慢走到布洛肯来。

  而当其中一个伤口裂开化脓时,更是她带它到石圈里,并把石头放到它身上的。

  她凭自己的力量赢得了将它视为己有的权利。

  跟她在一起,它是狂放、自由、非常快乐而且安全的,在这方面他们是很相似的:自由,且乐于躲开这个伤害自己、并在身上留下伤疤的世界。

  它是她的,而且将一直是她的。马儿可以甩开任何一个英格兰人的软弱坐骑,这个骑士当然也一样,她这样发着誓。

  她再次转变方向,往北前进,绕着布洛肯森林。远方的树林将地平线变成锯齿状。她一直骑到夕阳西斜,并因为月亮的升起而躲到金红色的云层里。

  为了掩饰足迹,她沿着顺乌斯河生长的长条状水草地跑,然后在她知道的一处水最浅的地方越河而过。当马儿踏上另一侧河岸时,她回头望。

  上次她是在河边甩掉那名骑士的,他当时跌进了河里。

  她微笑了起来,即使是现在,她也还记得当时他坐在泥水当中,朝她举起拳头,并大骂会让所有圣人都会为之惊倒的脏话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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