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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闭上眼睛,在理智与感情间痛苦地挣扎着,知道自己会一直做出同样的事——即使对方是敌人也一样。她看着这个男人时,她看到的是一个和自己一样的人类,而他曾被狠狠地折磨过,被吊在树上,却幸存了下来。

  看着他时,她感受到的并不是自己的恐惧,而是为他所经历过的一切所涌起的心痛,就像心脏被人从胸膛中硬生生扯出来一样。这种不人道的行为再次提醒她,这个世界有多么黑暗和残酷。

  她静静地看着他,似乎在等待奇迹从天而降,然后才重新开始帮他擦拭。

  但他伸出大手推开她,喉咙里发出粗哑的声音,虽然只是一些没有意义的呻吟,但依然可以辨识出声音里蕴涵的怒气。无论他的意识在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哪个地方,必定都是处于狂怒之中,而且正与深藏在内心的某些东西交战着——即使眼睛并没有睁开。她可以感觉到从他体内扩散出来的情绪,那跟某些被逼到绝境的动物所散发出来的恐惧是一样的。

  他开始翻来复去。她试着抓住他的手臂,但他的力量实在太大,因此她只好整个人压在他身上,以使他静止不动。然后他突然静了下来。

  她将耳朵靠上他的胸膛,怕他就这样死了,但他的心脏仍然在跳,因此她慢慢地下来,跪在旁边看着他。

  他再次呻吟。

  她倾身向前,困惑、忧心,感觉极度无助,没有动物或是人类应该忍受这种痛苦,即使这个有能力杀了她的骑士也一样。

  她将手放置在他的心脏上方,让他镇定下来,就像她对待坠落的鸟儿,或是受伤的狐狸一样。

  他突然剧烈地扭动,手臂直直向她飞来。

  在她想到要闪避之前,他的拳头撞上了她的眼睛。

  她用力仰倒在地,喘不过气来,眼冒金星,过了仿佛永恒一般的几分钟,才喘息着,试图平复呼吸。她一边喘气,一边将膝盖弯到胸前,侧身躺着,手盖住眼睛,忍受着突如其来的悸痛,锐利的痛苦仿佛脑袋已经碎裂了一般。

  她躺在原地,了解到自己别无选择。当脑鸣停止,她可以再次活动以后,她不得不做出自己不想做的事——将他绑住。

  当一个骑士的身形逐渐靠近时,洛杰所留下的那一小队人马正聚集在燃烧的火堆旁边。

  这批人的领队,有着一头黑发和小巨人般身高的寇裴恩站了出来。

  雷拓宾骑着马上前,勒住缰绳。

  “你去了很久,拓宾爵士。”裴恩指出。在他们所有人都觉得等了太久以后,拓宾前晚便出去找寻洛杰,还有其他三个人跟他一起出去,每个人往不同的方向搜寻。第二天早上所有人都回来了,对领主的下落一无所获,但拓宾没有回来。

  拓宾没有对任何人解释他为何去了这么久。大家都知道拓宾的身分,他的父亲是国内最有权势的领主之一,而这个儿子既傲慢又顽固,即使在葛莱摩伯爵鲍麦威身边担任随从时也一样。

  因此一如典型的雷家人,他没有为自己的行为做任何解释,而所有人虽然都注意到了,也没有多说什么。拓宾下马,把缰绳挂在马鞍上,然后大步走向火堆,蹲下来暖手。瞪了红色的火焰一会儿以后,他不带感情地说:“我追着他的足迹,但在河边转向南方时追去了。”

  裴恩塞给他一只新月形皮革酒囊,一条面包和起司。拓宾喝了口酒,抹了抹嘴巴,看着其他人被火光照红的脸孔。“看来你们也没有任何发现。”他用嘴撕开一大片面包,开始咀嚼。

  “嗯。”裴恩摇摇头,说道。

  “我敢打赌,他一定又泡上了哪个女人,留我们在这里挨冻受苦。”谭约翰不悦地说。

  裴恩戳了那个人的肩膀一下,要他闭嘴。“就算她再怎么动人,他也不会把我们丢在这里的。洛杰爵士的私生活虽然非常浪荡不羁,但他绝不是个不负责任的人,他很清楚自己对国王的义务。他是来这里执行国王的命令,不是来酒家玩乐。”

  几个同行的人低声发出赞同的声音。

  拓宾吃完最后一块起司,抬起头来。“他当时是去追一名骑马的人,我从山谷上看得很清楚。有谁知道为什么或那是谁吗?”

  所有人摇摇头,而其中一个说:“约翰问过村庄里的人。”

  “嗯,”另一个人用厌恶的声音说。“那群村民真是迷信,除了督伊德女巫和恶魔巨石以外一无所知。”那名叫约翰的男人喝了另一口酒。“威尔斯人都是怪胎,只会唠叨一些废话。在第二个村民在胸前划十字,然后匆忙逃走,仿佛我要求的是跟恶魔本人会面。我只好放弃问话,只骑过村庄。”他摇摇头。“莱迪村没有任何东西是洛杰爵士会感兴趣的,没有酒馆,也没有妓女。”

  “那马匹呢?”

  “村里唯一的马是一匹二十岁的耕田用牝马。”

  全部的人陷入一片沉默,然后某个人把另一个煤块丢进火堆里。

  “说不定,”一个人冲口而出说。“伊丽夫人改变了心意,追着他到这里来。”

  拓宾僵住,冷冷地瞪着那个人。“我姊姊现在正和她丈夫一起在艾索登。我正式警告你:不许再提起她的名字,否则走着瞧。”

  那人低下头,含糊地说了声抱歉。气氛再次变得凝重,一部分是因为紧张,一部分则是因为一些并不喜欢拓宾的人沉默不语所致。

  “我们早上出发,”拓宾一边站起来,一边对其他人说,然后走向自己的坐骑。“必须去向国王报告这件事。”

  “我在这里等,”裴恩顽固地说。“洛杰爵士会回来的。”

  拓宾攸地转身。“姓费的不会再回来了。”

  “你不像我这么了解他,”裴恩争论道。“我跟他到过法国、罗马,还有他和国王及麦威伯爵一起到圣地时,我也在他身边。他会回来的,”他将粗壮的双臂交抱在胸前。“不过两个晚上,我要留下来。”

  “你跟我们走。”拓宾缩短两人的距离,无视裴恩巨人般的身高,瞪视着他。“这是命令。洛杰爵士不在,就由我决定该留或是该走。”

  两个人瞪视彼此。

  “别搞错,裴恩,”拓宾警告道。“我们明天出发去向国王报告,让爱德华决定要怎么做。”他转身,从马背上拉下一个铺盖,铺在地面上。“现在睡觉。”他坐在床垫上,直直地看着每一个人。“这是另一道命令。”

  当洛杰的部下开始打开自己的铺盖时,雷拓宾爵士躺下来,同和其他骑士一样的方式进入梦乡:手放在剑柄上面。

  第二天早上,英格兰佬比较安静了,皮肤的温度似乎也低了些。经过三个晚上,他修剪整齐的胡子变长,脖子上的胡须让她换药的工作变得困难,特别是当伤口也变得更加肿胀时。

  所以黛琳用一把锐利的刀子刮掉胡子。这并不是容易的工作,因为她只剩下一只眼睛可以看,另一只被他打到的眼睛跟他的脖子一样肿,而且一碰就痛。

  她放下一只盛满清水的木碗,赶开靠近这只木碗的烦人松鼠。毛猪在另一个角落吃着蒲公英草根不理她,用以报复她对它的冷漠。

  跟以往一样,不飞的苍鹰像生了根似的,栖息在毛猪的背上,其他的小动物不是在柳条笼子里,就是在外面,但野生的反舌鸟和好奇的麻雀停留在窗台上,啄食着她为它们留下的面包屑。

  她开始小心地将刀子浸到装满清水的木碗中,再用刀锋缓缓划过他的肌肤。非常幸运地,他一直没有移动,因为她唯一有过的练习是有几次帮狐狸或是松鼠刮掉伤口上的毛。

  当刀锋在粗糙的胡须和肌肤上移动时,发出一种跟他一样的粗嘎声音。她刮过下巴,移向脸颊,刀锋经过的地方露出了粉红色的皮肤。她的任务在嘴巴附近变得更加艰辛。

  她咬住下唇好一会儿,瞪着他的下巴,试着决定要怎么处理环绕着这里的粗糙毛发,最后她用两只手指夹住他的嘴,将它拉紧,然后用刀子仔细地刮过皮肤。

  当她做完时,便坐倒在地,松了一口气。完成了。

  她低下头看着他。

  她惊讶而不情愿地发现:他隐藏在胡子底下的下巴并不软弱,而是相当有力的。这个英格兰佬很英俊,太英俊了。

  他脸部的线条有棱有角,高贵的五官有如老鹰。原本盖着胡子的脸颊陷下,即使在昏迷中,嘴唇仍然顽固地抿紧。绕着眼角的细小纹路显示这个男人笑口常开。

  好一会儿她想像着:这个男人为了什么在笑,他的孩子?妻子?他的手上没有婚戒,也没有其他珠宝,连个简单的戒指都没有。

  他眉毛的颜色比胡须深,跟头发一样是深深的暗红色。如果他张开眼睛,那会是什么颜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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