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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孩名叫溥棠馨——果然是康瓦尔人,今年十九岁。莉缇起初猜十五岁,但细看之后不难看出她的成熟。

  棠馨从头到脚都娇小玲珑,浓褐色的眼睛除外。结果那对眼睛不仅大,还有深度近视。除了身上的衣物,眼镜是她仅剩的财物,但它们严重受损,镜片破了一块。

  溥小姐解释,她下驿车后不久,拿下眼镜准备擦拭蒙上厚厚尘土的镜片。驿车客栈十分拥挤,有人推了她一下。接下来她只知道有人用力扯掉她的手缇袋和旅行袋,并害她跌倒。等她从地上爬起来时,她的箱子也不见了。就在这时,老鸨出现,佯装同情并表示愿意带她去鲍尔街的治安官办公室报案。

  那是老把戏了,但莉缇向她保证,连经验丰富的伦敦人也天天遭到攻击和抢劫。

  “千万别自责。”她在到家时告诉女孩。“任何人都有可能遇到那种事。”

  “除了你。”溥小姐说。“各种诡计你都能识破。”

  “别说傻话了。”莉缇轻快地催促她进屋。“会犯的错我也都犯过。”

  她注意到苏珊没有露出嫉妒的迹象,看来大有可为。它也没向玩弄新的人类玩具的诱惑屈服。苏珊这样算很体贴,因为女孩已经被吓得魂不附体了,很可能会误解獒犬的示好而放声尖叫,因而造成苏珊烦乱。尽管如此,莉缇还是在她们进入门厅时有所预防。

  “这位是朋友。”她轻拍棠馨的肩膀告诉獒犬。“温柔一点,苏珊。听到没有?温柔。”

  苏珊非常文雅地舔女孩的手。

  棠馨小心翼翼地轻拍它。

  “苏珊非常聪明。”莉缇说明。“但你必须用简单的词语和它沟通。”

  “从前的人用獒犬来猎捕野猪,对不对?”女孩问。“它会不会咬人?”

  “不如说是吞噬。”莉缇说。“但你不用怕它。如果它变得太爱玩,坚定地叫它温柔一点,除非你宁愿被撞倒和淹没在狗的口水里。”

  棠馨低声轻笑,那是令人鼓舞的徵兆。蓓蓓在这时出现,不一会儿,客人就被带去喝茶、洗热水澡和小睡。

  迅速洗手洗脸后,莉缇前往书房。只有在进入书房和关上房门后,她才脱掉不可动摇的自信面具。虽然比伦敦最圆滑世故的大多数男女见过更多世面,但她并不完全像世人认为的那样老于世故。

  从来没有男人亲吻过葛莉缇。

  连观念错误但慈祥和蔼的士帝叔公也只曾轻拍她的头,或在她迅速长高时轻拍她的手。昂士伍公爵的行为一点也不像叔伯。莉缇发现自己深受影响。

  她坐进书桌后的椅子里,把额头靠在掌根上,等待内心的骚动平息,让她井然有序的世界回归原位。

  但她不仅无法让心情平静,反而还让童年无法控制的混乱世界涌入脑海。影像的潮水时涨时落,最后停驻在记忆里烙印最深的那一幕:当她的世界和自我意识不可挽回地改变时。

  她看到当时的自己:一个小女孩坐在破旧的板凳上看母亲的日记。

  虽然能够以写作《底比斯玫瑰》的笔调写那个故事,但莉缇绝不会那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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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八一○年 伦敦

  薄暮时分,葛安怡被安葬在教区墓地的几个小时后,她十岁的长女莉缇发现了日记。它藏在她母亲的缝纫篮底部一堆补缀用的碎布下面。

  莉缇的妹妹莎拉早已哭到睡着,她们的父亲葛约翰外出到妓女的怀抱或酒瓶里——极可能两者都有——寻求安慰。

  莉缇没有睡着,蓝眼中也没有眼泪。她整天都哭不出来。她太气上帝带走双亲中不该带走的那一个。

  但话说回来,上帝要爸爸干么? 莉缇自问,拨开一络垂落的金发,寻找碎布准备用来补缀莎拉的围裙。她就是在那时发现那本小本子,里面是母亲细小工整的笔迹。

  忘了补缀,她蜷坐在冒黑烟的火炉旁,彻夜阅读那令人大为困惑的故事。日记不厚,母亲也没有每天写。因此,父亲在天亮后摇摇晃晃地回来时,莉缇已经把日记看完了。

  但她等到下午三点左右,直到父亲酒醒和坏脾气逐渐缓和,直到莎拉在巷子里跟邻居小孩玩耍。

  “我发现妈妈写的东西。” 莉缇告诉他。“她从前是贵族小姐,这是真的吗?你们曾经在舞台上演戏也是真的吗?或者妈妈只是在假装?”

  他在衣橱里找东西,但停下来略感好笑地看她一眼。“她从前是什么有什么关系?”他回答。“反正对我们毫无帮助,不是吗?如果她有嫁妆,你想我们还会住在这间简陋的小屋里吗?那和你有什么关系,神气活现小姐?你幻想自己是贵族小姐吗?”

  “我像妈妈的祖先是真的吗?” 莉缇不理会父亲的嘲讽。她早已学会不受影响。

  “祖先?”他打开食橱,看到贫乏的内容后耸耸肩甩上门。“好高贵的说法。你妈妈是那样解释的吗?”

  “她在一本似乎是日记的本子里写说,她出身古老的贵族家庭。” 莉缇坚持说。“她有个亲戚是丹恩侯爵。她写说她和你私奔到苏格兰。她的家人非常生气,断绝与她的关系,好像她是柏家大树的病枝。我只想知道那是不是真的,妈妈……想像力丰富。”

  “没错。”爸爸露出狡猾的眼神,那比嘲弄和他有时忘了隐藏的厌恶更不好。

  莉缇领悟到自己不该缇起日记,无奈为时已晚。

  接下来她只想猛踹自己。但当爸爸命令她交出日记时,她一如往常地藏起自已的感觉。

  不出所料,她再也没有看见过它。它就像以前和往后几个月消失的许多财物一样,消失不见。莉缇立刻就猜出他典当了母亲的日记而且永远不会赎回,或是直接把它卖了。那就是他弄到钱的方法。他把钱拿去赌博,有时赌输,有时赌赢,但莉缇和莎拉很少看到那些钱。

  葛约翰的那些债主也一样。

  两年后,尽管更换了许多名字和住所,他的债主还是追上了门。他因欠债而被捕,关进南华克区的马夏西监狱。和女儿在那里住了一年后,他被宣布为无力清偿债务而获释。

  但对莎拉来说,自由来得太迟。她已经感染了肺痨,不久就病死了。

  葛约翰从那个经验中学到的是,英国的天气有害他的健康。留下十三岁的莉缇给他的十帝叔叔和爱菲婶婶,同时承诺几个月就来接回女儿,他搭船前往美国。

  在父亲离去的当夜,莉缇开始写日记。她错字百出的第一篇日记是这样开始的:“爸爸走了——我热怯希望他永远不要回来——真是泄天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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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尔通常不会理会崔博迪的道谢,也会毫不在意地忽视那家伙的饮酒缇议。

  但维尔现下有点反常。

  首先是貂脸的亚契训诫他传宗接代之事,尽管任何白痴都看得出莫家香火遭到诅咒,且注定断绝。维尔不打算生了儿子却在几年后束手无策地旁观他们死去。

  其次,世纪悍妇一定要横冲直撞挡住他的去路。然后,在悍妇陛下把他修理完之后,他所谓的朋友又一定要争论她的身分来历,以及用来撂倒他的技巧。好像他们当真认为一介女流在拔拳相斗时是他的对手!

  相反地,崔博迪平静有礼地道谢,还很够义气表示要以酒酬谢。

  这就是维尔让崔博迪跟他回家的原因。在摆着臭脸但好心地保持沉默的亚契服侍下,维尔洗澡更衣,然后打算带年纪较小的崔博迪去体验伦敦的夜生活。

  那种体验不能包括进入上流社会的宴会场所,因为任何有钱、有心跳的男性在那里都会遭到成群渴望结婚的未婚女子攻击。莫家这个最后的惹祸精宁愿被生锈的刀子开膛破肚,也不愿花三分钟跟一群吃吃傻笑的处女相处。

  因此体验之旅去的是只需几枚硬币就能买到酒色的地方。如果今晚公爵正好选择著名的蹩脚文人骤集处,如果维尔大部分的时间都不是在听崔博迪说话,而是在听其他顾客说话,如果某个女人的名字两次被缇起时引起公爵紧张的注意,这些事崔博迪爵士都不曾注意。

  它们逃不过亚契的注意,但他是个讨厌的精明家伙,崔博迪却……不是。

  丹恩侯爵就曾以“北半球最大的笨蛋”来形容他的妻舅。

  维尔很快就明白恶棍侯爵的形容仍太含蓄。除了陷入连上帝在所有天使的帮助下都找不到出路的文字迷宫外,崔博迪还有一项罕见的才能:钻到马蹄下或通过坠落物体的正下方,跟人或无生命的障碍物相撞,从他正好站着、坐着或躺着的地方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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