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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柔与她贴合的动作,他耐心以前所未有的温柔举动,轻轻的、温柔的、缓缓的将自己推入她柔嫩的身体内,同时,也将两人的命运紧紧牵系在一块。

  身下的痛楚传来,睡梦中的金晓廾幽幽转醒,水眸微张,腿间的疼痛,让她瞬间忆起昨夜之事。

  头一偏,她无意外地看见仍在熟睡中的他。他依旧趴着睡,健壮的背肌裸在薄被外……想到昨夜的事,她羞的想别开脸,却瞥见他额际上冒着汗,身体偶尔不自主的抽动着——

  这五月天,即使未盖被子,应不至于受寒发烧吧……

  虽这么想,可她的手却下意识的轻贴上他的额头,这一触碰,方知他并不是发烧,看起来……像是作恶梦冒冷汗。

  他,一个狂妄霸道,拥有不只一座城堡,只消一道冷厉目光就令人不寒而栗的男人,有什么事会令他惊恐的作起恶梦……是惊恐没错,他的背肌僵缩得厉害,像是极力在抵抗恶梦中令他惊恐的情景。

  每个人都有脆弱的一面,无论他是多坚强的人。

  突然间,眼前的他,让她感到一丝心疼。不是因为两人之间自昨夜后多了一层亲密,仅仅是……单纯的心疼。

  伸手,她想摇醒他,助他逃离那个恶梦,但又倏的收回手。

  她身上赤裸裸,没有一件遮蔽的衣服,若他醒来,那她……

  拿来昨天女仆包裹紫色薄纱的软布包住身躯,她细眉微蹙的看着他。

  此刻心头没有多余情绪,她只是……不想见他陷于困厄之中,无法脱身。

  轻摇他的手臂,他似乎没感觉,嘴里喃喃不知念着些什么——

  “爸、妈……不,你们不可以死……不,不要死……”

  倾身上前,她听到他梦魇的话语,柳眉轻拢——他的父母死了?

  虽不知是怎么一回事,但心上的不舍多了一分。

  想必他父母离世,对他造成很大的打击,低眉细想,自己又何尝不是?

  当金家养女之前,她尚有母亲,家境虽困苦,但有亲人们依靠仍是快乐,只是上天老喜欢捉弄穷人,母亲一病不起后离世,六岁的她被送进孤儿院,七岁时,她进了金家……对母亲的记忆不深刻,但窝在母亲温暖的怀抱,却是她这辈子最快乐的回忆。

  低眼,凝视着他,她伸手抹去他额上冒的冷汗,想再次摇醒他,他却突然用力抓住她的手,前一秒钟还在睡梦中的他,眨眼间,已然坐起身。

  他黑眸透着冷厉精光,一手抓住她的手腕,另一手则狠狠掐住她的脖子,仿佛把她当成是恨不得啃骨噬血的仇人。

  她被掐得无法呼吸、说话,直到他察觉自己掐的人是她,立即缩回手。

  弯身,她不断咳着,有那么一刻,她以为自己会断了气息——没有埋怨,她只是诧异,究竟是什么样的恶梦,竟会让他……想杀人

  “不要在我睡觉时碰我!”冷瞪她一眼,他目中杀人似的精光,因她低咳的模样迅速消弭。

  稳下梦中惊悸的情绪,他翻身下床,快速穿好衣服。

  视线在她未穿上的紫色薄纱上打转,望了她一眼,他想说什么却没开口,转身,大步离开房间。

  待气息恢复平稳,拾眼,她才发现他离开了。

  一会儿,女仆送了早餐进来,同时拿来一件蓝色雪纺纱洋装,告诉她主人交代吃完早餐,换好衣服,他要带她离开。

  又要离开?

  金晓丹很是纳闷,狡兔有三窟,那他呢?究竟有多少座城堡?又为何要不断换住所?

  “主人,你交代的事都办好了。”

  在一座欧洲哥德式建筑风格的城堡里,冷嵬岳的私人管家艾斯,正必恭必敬的向他报告。

  “他们回到台湾了?”

  “是的,主人。”

  “台湾的住所,都打点好了?”

  “是的,一切依您的吩咐。”

  “很好。”

  “主人,关于……那位小姐——你不放她走吗?”

  艾斯以为她只是主人借用的一颗棋子,既然第一阶段的计画已经完成,似乎没有留她的必要。

  “你想要她?”冷嵬岳冷瞥他一眼。

  “不,不是这样,我只是……”艾斯摇着双手,一脸惶恐。

  “那就不必多管!”

  “是。”艾斯深吸了一口气。“主人,我先出去了。”

  瞥了艾斯的背影一眼,冷嵬岳脸上没有任何不悦。他其实没有责怪艾斯的意思,也没怀疑他的动机,只是方才艾斯提醒的话语,让他不得不面对金晓丹的去留问题。

  打开电脑,连上线,开启台湾的新闻网站,甫进入,如他所预料那般,斗大的标题立刻出现在眼前——

  世纪婚礼变调 爱之船在希腊遇上海盗

  浏览一下内容,上头写着,永健药品集团的干金金晓丹在婚礼前一刻,遭海盗掳走……

  盯着电脑萤幕,冷嵬岳扬起薄唇,低喃着:“真是可恶的海盗,怎么可以把新娘掳走,冷岳,你真是个坏蛋!”

  没有太多的“内幕消息”可看,他无趣的关上电脑,目光落定在一旁古铜色金属打造的经典造型复古电话,伸手欲拿话筒,倏的又缩回手。

  本想问候已回到台湾的金永健,关心一下他养女被掳走之后的心情,但,罢了,万一他吓得心脏病发,等不及他回台湾亲自上门拜访,就死翘翘……这场复仇之旅若是少了他们三人其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显得无趣。

  起身,大步走至窗边,他冷厉的目光往外望去,远处,一望无际的海平面,是他心底最深的伤痛。

  黑眸透出痛意,他的思绪迅速倒流,回到十七年前那艘由他双亲的鲜血染红的船上——

  第3章(2)

  那年,他的名字叫做冷岳,只是一个才十岁大的孩子……

  黑漆漆的海面上,狂风呼呼作响,宛若受伤的巨兽不断发出的狂嗥声。

  十岁大的冷岳站在甲板上,两手顶在腰际,面向大海,他犹带着稚气的脸上未显露出一丝惊慌,他在挑战,挑战这夜的黑暗,挑战狂风,挑战不时翻上船的巨浪,更在挑战他自己……

  他向来视他父亲冷嵬为心目中最崇高的英雄,父亲的外号是“山鬼”,但他却觉得父亲是山大王,不,应该说是全世界最有资格当国王的人。

  他的父亲有着天生的王者风范,有着非凡的领导能力,所以,这一次的寻宝任务,才能顺利达成。

  没错,父亲和骆叔、冷叔他们三人,真的挖到宝藏了,好几箱的黄金,他不知道那究竟价值多少,但是父亲抱着他狂吻,告诉他,他会让他成为全台湾最好命的少爷。

  在来寻宝之前,他们其实都是穷光蛋。

  三个男人都已成家,但立业……打零工,算不算是立业?

  父亲始终坚信,总有一天他会飞黄腾达,这个梦想让他三天两头就“自动性”的失业一次,他总认为,他比老板还要更像老板,那些又矮又胖的老头,凭什么指使他这个台湾未来的首富!

  向来把父亲当大哥、当头头崇拜的骆叔、冷叔,“誓死效忠”跟随,是以,父亲一失业,连带的效应是三家子人跟着受罪。

  父亲一失业,就会到公园找他的“游民朋友”喝酒聊天,他在那儿认识一个老兵,老兵自称跟过日本某位将军,台湾光复后,将军在切腹自杀前,留了一张藏宝图给他,而老兵在临死前,把那张藏宝图转赠给了父亲。

  一辈子怀着成为台湾首富梦想的父亲,认为这是老天爷送给他的礼物,在狠揍了最后一任老板之后,隔天,他便带着妻小,约了他的两个小弟,一起踏上寻宝之旅。

  寻宝之旅并不顺利,没有太多盘缠,他们一行人,三个大男人,一个小男孩,在异乡干尽了偷拐抢骗之事,才勉强填饱肚子。

  至于他母亲,他父亲对她保护至极,除了洗衣、煮饭之外,他不让她跟着他们一起做“匪类”。

  偶尔,他会听到骆叔、冷叔私下偷偷埋怨,为什么只有他们一家人可以一起来,离家很久的他们很想孩子,有时甚至想放弃寻宝回台湾去。但在父亲面前,他们一个屁也不敢放。

  总之,半年后,他们总算顺利来到藏宝地点。

  他们在深山里搭起帐棚,当了一个多月的野人,每天就是一找到可疑地点,三个大男人,一个小男孩就埋头猛挖,他还有一个任务,在他不想帮忙挖宝时,他就得去抓野鸟、野兔回来烤,和母亲一起张罗三餐。

  有一天骆叔和冷叔决定放弃异想天开的挖宝梦,但父亲坚决不放弃,就在他们离开的第二天,父亲真的挖到黄金宝藏,而离开的两人因为迷路又绕回原处。

  找到宝藏,三人高兴得不得了,父亲拿了一条金块叫冷叔买了一艘船,此刻,他们一行人正在回航的路上。

  父亲告诉他,他要买一大片土地,盖一座欧式城堡,他们一家三口就是城堡里的国王、王后,还有小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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