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吼!伯母!」凌仲凯不满的抗议著,「这小子什么时候变成『我们光宗』了?你很奇怪耶!」
火妮没理会他们的吵吵闹闹,她在想这方法的可行性。
虽然知道他说的有道理,但育苗……一些如高丽菜的中长期作物才需要育苗,育苗场会答应她这个奇怪的要求吗?
*
火妮到育苗场拜托人家一整天,对方好不容易才答应她的要求,她欣喜若狂的回到家想要跟某人分享,他却不在,直到晚餐都没看见他。
「奇怪了,光宗到哪里去了,有没有人看见他?」苗大顺一在木头餐椅坐定就开始伸长脖子找人。
「对啊!光宗到哪去了?」阿泰婶也感到奇怪,每天六点是吃晚餐的时间,他应该已经知道了啊。
「哼,不出来吃最好,少一个人吃饭。」凌仲凯小心嘀咕著,怕说太声,又被劈脑袋。
「我去看看。」火妮搁下碗筷奔到他房里找人,叩门之後没回应,自行推门进去,他也不在房里。
她里里外外的找了一遍,还是不见他踪影。
「光宗不见了!」火妮喘息著跑回餐厅里。
「不见了?」苗大顺第一个跳起来,他的视线和火妮一交会,两个人都很紧张。
「那个——会不会是——恢复记忆,走掉啦?」苗奶奶说。
听她这么一说,火妮跟苗大顺更不安了。
如果他恢复记忆,那么就会想起来那天晚上他被撞的事,如果他去报警,那他就会知道,他们根本没替他报警,所以才会都没有人来找他。
真是越想越给他不安,两个人都毫无胃口。
苗大顺倏地站起来,「你们先吃吧,我去外头找找。」
「我也去找。」阿泰叔和阿泰婶也跟著起身。
「我这把老骨头还走得动,老伴,我们也去找找。」连苗爷爷和苗奶奶都站了起来。
「我也去!」梅淑珠当然说什么也要去找未来女婿。
「伯母,我们一起走,到果园那里看看。」懂事的凌仲芳马上说。
父母印刷厂的生意失败後,丢下他们姊弟自杀了,如果不是火妮的爸爸收留他们,他们就得在外面流浪,她早已当苗家农庄是自己家,跟火妮更是无话不谈的好姊妹。
「好,我们到果园那里找。」梅淑珠忧心仲仲的念念有词,「人生地不熟的,光宗如果走失了,可能就真的回不来了。」
一时间,餐厅只剩下凌仲凯。
「吼!」他愤怒的搥著桌子洩愤,把碗盘震得都跳了起来。「大家为什么都对娘小子那么好啦?!」
*
天色已暗,火妮骑著脚踏车在田野间找人。
她不担心他恢复了记忆,然後跑到警局去报警,她比较担心的是他真的迷路,找不到回家的路。
虽然村庄不大,但他是外地人,平常都在家里跟田间走动,再远一点的地方,他就没去过了。
她很担心他遇到那几个外地来的流浪汉,就是在他被撞的那—天,把他全身衣物,包括内裤都洗劫一空的那几个流浪汉。
有人说他们已经离开村庄了,可是她还是不放心啊,毕竟他看起来那么斯文,一点都不像可以跟人家比拳头的样子。
话说回来,他到底到哪里去了?
要出门可以,好歹也留张纸条说一下啊,他都不会想想,别人会担心他吗?
还是,这又是他的本性,一个不会考虑他人感受的人?
「光宗——」火妮边骑边焦灼的喊著,声音都快喊哑了。
然而同一条路,她都已经绕五遍了,还是不见他的人影。
莫非他真的突然恢复了记忆,已经自己联络到他的家人,走了?
就算是找到他的家,要走,起码跟他们说一声,大家相处了一个多月,难道都没有感情吗?
等等——
他会不会——会不会到树林那里去了呢?
根据她对他的观察,他是一个很细腻又很挑剔的人,每次吃饭前,他都要把他的碗筷拿到厨房去再洗一遍,真是有够龟毛的,也为了配合他,现在大家都用公筷母匙,他很伟大,是不?
所以,这样心思缜密的他,或许会想看看他被发现的地方……
她连忙掉头,奋力朝树林骑去。
「光宗!光宗!你在哪里?」一边骑,火妮边用铃铛制造声响来吸引注意,或许他会听到铃铛声跑出来……
当她看见树林那头好像有抹人影,顾不得会不会是坏人,她赶紧骑过去。
「光宗——」她扯著喉咙朝黑摸摸的人影大喊。
「我在这里。」
老天!真的是他!
她有种喜极而泣的戚觉,脚下踩踏板的速度更快了。
她在他面前煞车停下来,喉咙乾得难受,浑身都是汗,呼吸也喘得要命,心脏更是怦怦跳得不像话,可是看他一派没事人的样子,一股怒气倏地从脚底直冲上来,忍也忍不住。
「你在这里做什么?」她双眸燃著怒火,瞪著他,用右食指戳著他的胸口,一字一字,清清楚楚的说:「你不知道我们大家会担心你吗?你怎么可以连句话都没交代就跑出来?」
辜至美蹙著眉。
好……好熟悉的感觉,他感觉到好像在哪里看过这样的火妮,也是生气的戳著他的胸口……
不,好像不是戳著他的胸口,是戳著别人……是谁?他想不起来……头好痛……
「你怎么了?」火妮见他抱著头,一副痛苦的样子,吓得她立即住手。
是不是她出手太重了?
「我……我以前真的不认识你吗?」他眉心纠结地看著她。「为什么……你会在我记忆里?」
「我在你记忆里?」火妮也蹙起眉。
这是不可能的事,在他出现之前,她根本不认识他啊!
「你是不是想起什么了?」她小心翼翼地扶著他。「别想了,想多了你会头痛头晕,还是顺其自然吧!」
在这一刻,她真的是为了他好才要他顺其自然的,看他每次想到什么的时候都那么痛苦,她的心也会揪紧。
没办法,她从小就很有同情心,看见路上没人要的阿猫阿狗,甚至是受伤的麻雀她都会带回家养,看他的表情好像有人正在剖开他的脑,她真的很不忍心。
「我……我好像认识你……」
火妮阻止道:「好了,别想了,把眼睛闭起来休息一会儿,这样好了,我唱首歌给你听,你专心听我唱歌,然後什么也别想……」
她可是自认歌喉还不错哦!
天空的雾来得漫不经心 河水像油画一样安静
和平鸽慵懒步伐押著韵 心偷偷的放睛
祈祷你像英勇的禁卫军 动也不动的守护爱情
你在回忆里留下的脚印 是我爱的风景
我要送你日不落的想念
寄出代表爱的明信片
我要送你日不落的爱恋
心牵著心把世界走遍
你就是庆典
你就是晴天
我的爱未眠
不落的想念
飞在你身边
我的爱未眠……
奇异地,头痛渐渐离他远去,他不再感到头痛剧烈,也惊讶平时大剌剌的她,歌喉会如此悦耳动听。
「我好多了。」
「太好了!」嘿嘿,看来她也是「愈疗系」的哦。「反正不赶时间,你再休息一下,我先通知家里人已经找到你了,免得他们继续找。」
她打手机给苗大顺,要他告诉其他人可以回家吃饭了,大家都松了口气。
然後,她陪著他在大树下休息了好一会儿,两人听著宁静黑夜的沙沙风声,许久之後,他脸色总算恢复了。
「对了,你怎么会来这里?」火妮看著他,心里想著,会不会跟她猜测的一样呢?
「阿泰婶说我是在树林里被发现的,所以我想来看看。」他眼睛看著地上说。
「厚!被我猜对了!就算情有可原,你可以找我陪你来看啊!」她的声音飙高了起来。「我快急死了你知不知道?全家人连晚饭都还没吃就一个个出来找你,连爷爷奶奶都出来了,如果他们在找你的途中有什么事,你心里会好过吗?」
辜至美徐徐抬眸望住她,「对不起,我没想那么多,我只是想来看看,没想到不知不觉天就黑了,我也找不到回去的路。」
「真的会被你吓死。」火妮撇撇唇。「下次你再这样,看还会不会有人出来找你!」
「对不起。」他再度说道。
火妮微微一愣。
他……好像跟以前不一样了,竟然在短短几分钟内,连续跟她说了两次对不起。
好吧,既然他都知道错了,再跟他计较就显得她气量小,宰相肚里能撑船,她可是当女宰相的命,要挑起整个农庄,要有度量些。
「算了,也不能怪你,你会想看看自己出事的地方也是人之常倩,你会迷路更是理所当然的,我们村庄虽然小,但羊肠小径却很多,不是在地人一定都会迷路。你肚子应该饿了吧?走吧,我们回家!」
「回家」两字说得自然,辜至美却蓦然震动了一下,心脏紧紧缩了起来。
对於失去记亿的他来说,有什么比「回家」两字更令他有安全感的呢?他不知道何时才能找回记忆、找回自己的家,而现在,苗家农庄就是他唯一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