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什么呆啊?」见他愣愣的,火妮在他眼前一个弹指,唤他回神。
「没什么。」他摇摇头,甩掉脑中的思绪。
就算他永远找不回过去的记忆也无所谓,他已经渐渐习惯现在的生活,习惯率直的苗家人,习惯苗火妮每天早上很没礼貌的冲进他房间,被子一掀嚷嚷著要他起床去看菜田,习惯看到她那张活力充沛的笑脸,习惯她的笑声在菜田里响起,像在播种一样,感染了每个人……
第4章(2)
「干么一直看著我?」火妮奇也怪哉的瞪著他看,不知道他是有什么毛病,迷路会让人产生短暂的失智情形吗?
他倏地脸红,假咳一声,分辩道:「我没有在看你,我在想事情。」
「是哦~」火妮也不跟他争,她牵来脚踏车,拍拍後座。「上来吧!我肚子真的快饿死了,可以吃三碗!」
他眉峰—蹙,「男人被女人载成何体统?我来骑,你坐後面。」
她笑咪咪的,「也好,一路找你找得累得要命,你骑吧,换我享享福。」
把脚踏车交给他,待他上去後,她像跳马似的跳上车。
「你不能侧坐吗?」辜至美很感冒的皱著眉头。「女孩子这样坐很难看。」
她一个不以为然的扬眉。「神经哦!我又没穿裙子,干么侧坐?这里大家都认识我,如果他们看到我侧坐,准会以为我疯了,会被笑死。」
「但是你这样坐,真的很不雅。」
「不雅?」她噘噘嘴巴。「那你下来,我载你,骑脚踏车总不会不雅了吧?换你坐後面,你侧坐,不然会很不雅。」
什么话?辜至美蹙著眉,脑中却不由得想像她所说的画面——
男人婆一个的她在前面雄赳赳气昂昂的载著他,奋力踩著脚踏板,而他则侧坐在後,双手还羞答答的环抱著她……
要命!他好想笑……
然而一个品味出众的男人是不能随意大笑的,但真的是太好笑了,他终於忍俊不禁,哈哈大笑,笑声回荡在树林里,显得格外清晰。
「天啊!」火妮惊讶不已,一双灵动的大眼瞪得老大。「我第一次听你这样笑耶!」
真是世界奇观,其他人应该看看才对,错过太可惜了。
被她这么一说,辜至美也被自己的笑声吓到,他熊熊煞住笑声,脸上浮现著复杂神色。
好陌生的戚觉,难道过去的他,从不曾如此开怀大笑过吗?
他以前过的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生?
他发现自己越来越不想找回过去的自己了,苗家让他有一份家的感觉和安定感,他情愿一直待在这里,待在有火妮的地方……
老天!他在想什么?
他倏然被脑中的想法吓到了。
为什么他会想待在有她的地方?
对他来说,她这个鲁莽的、脾气欠佳的女人该应举无轻重才对,他怎么会谁都不想,第一个就想到她?
他究竟是怎么了?
*
隔天,火妮特别到镇上买了支手机,吃过晚饭後,快九点时,她拿到某人房里,轻描淡写的丢给他。
「给你的手机,里面输入了我跟小叔叔的手机号码,还有家里的电话号码,所以你不要再把自己弄丢了,不然我们还要花精神去找你是很累人的,知道了吧?」
她吹著口哨走後,辜至美拿起手机,眉毛扬了起来。
一支普通到家、毫无特色的丑手机。
真的是——很不怎么样。
蓦地,他的房门又被打开了,火妮出现在门口。
「我就知道!」她对他抡著拳头,表情很激昂。「你不满意对不对?你嫌这支手机不够漂亮对不对?」
妄想他会对她贴心的举动心存感激简直就是痴人说梦话!他呀,他是一个不懂感恩、不懂知足的家伙!
「我喜欢白色。」他瞬了瞬眼眸说道。
同时,她的心蓦然一动,原来他喜欢白色……
「可是白色容易弄脏啊!」火妮跟他辩,顺便说服他接受这支手机。「还是黑色比较好,黑色比较耐用。」
她也知道这支手机并不漂亮,可是她实在没有多余的预算啊,农庄的经济很吃紧,她只买得起最便宜的。
「只是接听,会脏到哪里去?」他反驳,语气淡淡。
「厚~」她蹙著眉。「你就加减用嘛!而且像你说的,只是接听,用那么好干么?」
看到他还是不甚满意的模样,她索性从他手中把手机抢走。「不要拉倒!当我鸡婆,这支手机给阿泰叔用好了,他手机坏很久了,也该是买一支手机给他的时候了……」
「我没说不要。」辜至美比她高,轻易就把手机抢回手中。
火妮挑衅地抬高下巴呛他,「你也没说要啊!」
他瞬了瞬眼眸。「我要。」
火妮想唱歌!
他说要耶!
不知道为什么,他要她买的手机令她心花朵朵开,也松了口气,至少最後他还是接受了,这就好。
「你睡吧,我不吵你了。」她带上门准备离开。
蓦地,两个字不甚清楚地传入她耳中——
「谢谢。」
她一愣,动作停住了,抬起眼眸看著他,眼珠子缓缓转动,「你说……谢谢我?」
他的嘴角牵动了一下。「我说谢谢,没说你。」
火妮噗哧一笑,拿他没辙地笑著摇头。「你以前到底是怎么生活的?我实在很怀疑耶……好了,你早点睡吧,我真的要走了,好困哦。」
这次她真的带上门走了,房里恢复了寂静。
辜至美拿起手机,不到一会儿,他就熟悉了所有功能。
对他而言,这太简单了,连使用说明书都不必看。
夜深了,当他躺在床上,一手安臂当枕,一手按著手机里的电话簿,看到火妮两字时,有种奇异的感觉悄悄牵动著他。
她是个奇怪的女孩,双眸总是闪烁而明亮,看起来火爆,讲话又冲又直接,但脾气来得快也去得快,而且心地……很善良。
很奇怪,她身上有种生命力,那份活力总在不知不觉中吸引他的目光,就像刚刚一样,两个人明明剑拔弩张,她却可以在瞬间笑出来,改变了所有气氛,是他就万万无法做到。
苗火妮……
入睡前,他唇边隐隐浮著一抹他自己也没察觉的笑意。
*
青江菜在育苗後成绩斐然,不但一株株既硕大,还很漂亮,又很香脆,火妮虽然没有明讲,但她实在很佩服某人,可以有她没有的细密思维。
「小叔叔,你们在做什么?」
星期天傍晚,火妮闲来无事晃到院子,看到苗大顺和辜至美在角落里焊接东西——不,正确的说法应该是,苗大顺在焊接,辜至美在他旁边监工。
「我也不知道。」苗大顺朝火妮咧嘴一笑。「是光宗要我做的,反正闲著也是闲著,做这个挺好玩的。」
「哦?」火妮好奇的问辜至美,「你叫小叔叔做什么?」
她实在有看没有懂耶,他们把老旧的脚踏车轮胎给拆了下来,把铁条和轮框焊接起来,她目测大概是十公分一条,粗铁条上的小铁条也如法炮制。
「没什么。」辜至美淡淡地道。
她扬起了眉毛。「怎么可能没什么?」
她才不信,这人老是神神秘秘的,什么事都不肯先说,一定要成功了才要说,做事有够谨慎的。
比如,她不是说菠菜不会发芽吗?少爷他观察了几天,尽管她急得要死,他就是不肯先把结论告诉她。
然後有一天,她看到他形迹诡异地把水管剖半,再黏成和菜畦一样的长宽,把整块菠菜畦都围起来,里面再注入水。
她才恍然大悟,他在替菠菜畦做护城河。
後来他才告诉她,菠菜发不了芽是因为田里的红蚂蚁把种子搬走了,他试过在菜畦周边撒苦茶粉,让蚂蚁不敢靠近,但蚂蚁只绝迹了一天,隔天又来了。
他继续观察了两天才发现,原来聪明的蚂蚁把土衔到苦茶粉上,先铺成一条路,再爬进菜畦里,又把种子搬走了,所以他才会替菠菜畦做护城河。
他实在相当聪明对吧?只是先告诉她又不会死,每次都让她参不透他在做什么,明白後才在那里槌胸顿足的大骂自己好笨,然後用一脸炫惑的表情看他,脸上明白口写著——你、好、神!
她真的是越来越好奇过去的他是个怎么样的人了耶,他的头脑很聪明,还很沉得住气,很像那种发生火灾了,他还能把重要东西打包好才逃命的人,这点就是她比不上也做不到的。
「光宗说没什么就没什么,男人做的事,女人不懂啦。」苗大顺完全的给他护短。「你不要问那么多,去买一手啤酒回来给我们解解渴。」
火妮翻翻白眼,「小叔叔,你有痛风耶,还喝啤酒,要是……」
「啧啧啧,你呀,年纪轻轻的,像个小老太婆,比你妈还会念,管得还真多。」苗大顺的嘴角抽动了一下。「你也不想想,你叔叔我都几岁啦?不趁现在喝个够,难道去跟阎罗王报到的时候跟他喝啊?」
她撇撇唇,「人家是为你好冂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