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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露言露语之二十七 湛露

  唉,这该是一个很无聊的新年吧?

  最好的朋友们大都不在身边,只剩下我和小璐两个人凄凄惨惨地一起吃饭,每次牵著小璐的手过马路都像是牵著一个小孩子,嘿嘿……

  真的很喜欢握著那肉乎乎的、温暖的小手。湛露公司中也有个胖胖的女同事,小雪,是个非常可爱、活泼、善良的女孩子,偶尔会拿湛露的脸当作试验品,帮我抹上一堆眼霜啊、睫毛膏啊、粉底啊,然后很是自我欣赏地炫耀给其他同事看,而且还命令三百度近视的湛露不许戴眼镜,以免遮盖了她画得美美的眼妆。

  我时常会用自己瘦骨嶙峋的手握住她肉乎乎暖洋洋的小手,感叹著摸来摸去,像是摸著谁家可爱小狗的皮毛……(哈哈,这个比喻但愿她不要看到。)

  真好,被很多人喜欢著、在乎著的感觉,真好。

  这几年的湛露好像年纪有点大了,不仅喜欢怀旧,喜欢艳丽的衣服,喜欢首饰,而且还开始喜欢上了化妆品。以前最多也就是买个护肤霜随便抹抹,或者用凉水洗把脸就出门,但是现在,看看湛露的桌子上吧──

  润肤露、护肤水、日霜、晚霜、眼霜、美白的、保湿的、精华素等等等等……瓶瓶罐罐堆满了本来就拥挤不堪的书桌和床头。

  若不是懒得学习彩妆,大概这些瓶瓶罐罐还会更多吧?

  每天晚上,当湛露写稿子写到眼睛都睁不开的时候,就会对自己说:“爬上床去睡觉吧,就这样爬上去,连脚都不要洗。”

  但是下一秒钟,我又赶快提醒自己──不行啊,脸部的保养还没有做哪!

  于是又挣扎著爬到洗手台,用洗面乳清洁了面部之后再爬回床头,摸出那一堆瓶瓶罐罐,趁自己还没有睡倒之前,一样一样地往脸上涂抹。

  有的时候,这一切工作都做完了,困意反而没有了,于是干脆再返回书桌前,拉出键盘,再敲它一阵,天知道这样反覆接收电脑辐射对皮肤会有多大的害处。

  许多年前,一个美丽的女孩子跟我说:“二十四岁的时候一定要记得用眼霜,否则眼角会有皱纹的。”

  当时我真的很不屑一顾,可现在我开始意识到她话的严重性了,因为每天早上起床之后,两个眼睛的眼角都是干干的,所以我前前后后用了四种眼霜来调理眼部。

  天啊,我可不要早早就被眼角皱纹夺去了青春年华的最后一丝光彩!

  现在在看书的姊妹们,我唠叨了这么多,你们该明白我的意思了吧?不管你现在是十五、六,还是二十五、六岁,记得一定要好好保养你们美丽的脸啊。

  懂得爱护自己的女人,才是懂得珍守幸福的女人。

  第1章(1)

  一把小钢锉轻轻地锉著那本已洁净整齐的指甲,主人的优雅整洁与钢锉玉质手柄的相得益彰,仿佛是一幅美丽的静止画,连站在对面的黑衣人都踌躇许久不敢开口,似乎怕惊扰了画中的一切。

  终于,钢锉被放下,清俊的唇形慢慢开启,“嗯,后来怎样?无色杀了那个人了?”

  “她没有。”黑衣人躬身回答,“她只是斩断那人一条手臂。”

  “斩人手臂还不如杀了他,这岂不是让那人日后一直恨著她吗?何必给自己多添一段仇怨?”

  黑衣人继续说:“嫣无色点中他穴道前对他说:‘你的刀法不错,我只斩了你左臂,若你十年后能出狱,到时我们就再比一次。’”

  “噗──”一口水忽然喷出了口,屋内主人忍俊不禁。“无色以为自己是江湖侠客吗?与人决斗还定下十年之约,太儿戏了。”

  “主子,嫣无色近来为人行事总出人意表,主子认为她会不会故意背叛您?”

  “不会。”主人很肯定地说:“任何人都可能背叛我,但是无色不会。”

  黑衣人狐疑地抬起头,想问却没敢问。

  “你很想知道她为什么不会背叛我,是吗?我可以告诉你,因为她身上有我早已为她种下的毒,她只有听我的,每年才能拿到解药。”

  黑衣人长出一口气,“那就好。”

  主人挑挑眉。“是无色有什么反常的举动让你不安?”

  “嫣无色近来查案很卖命。”

  “这是好事,她向来不是如此?”

  “有点过于卖命了,而且出手太过狠辣。”

  “对别人狠一点无所谓,反正是无关紧要的人。”

  “主子,您真的很信任嫣无色?”

  “深信不疑。”

  ***

  嫣无色,她是司空皇朝历代唯一一位女捕头。在司空国内,女人能外出做事并不算太稀奇,但能做到捕头这样的位置就著实不容易,而且皇上还亲口封她为“妙手如花四品神捕”,这样的荣耀就是男子也不容易得到,更何况她还这么年轻。

  只是嫣无色实在不是个容易亲近的人,她办案向来单独行动,从不与人结伴,平日里也不会坐在衙门中等著案子上门,一直是萍踪浪迹,四海漂泊。

  不过要认出她并不算难,因为她常年穿著蓝棉布长衫,看似男装打扮,发髻却是女子的发式,以一根金簪盘起,腰上是一把木鞘外套的圆月弯刀。

  师出唐门的她擅使暗器和毒药,至于刀法,据说是出自失传已久的一本刀谱,诡异莫测,变化万千。

  此刻,嫣无色坐在一间小茶馆里,看似惬意地品著茶,周围有人在悄悄地留意著她,她感觉到了,却故作不知。

  “店家,结帐。”把手里的铜板晃了晃,拍在桌上,她起身向茶馆外的小树林走去。

  旁边桌子后面的两个人互相对视了一眼,拿起桌上的包袱跟了过去。

  可刚刚进入小树林,那两人就把人给跟丢了,两人环顾四周没有看到人影,其中一个气得骂道:“这丫头死到哪儿去了?”

  “不论死活都要找到,小心点儿,她可是比鬼还精。”

  “哼,今天我就让她变成死鬼!”先前说话的人刚刚恶狠狠地啐骂,却忽然惊呼一声,手中的包袱落地,一下子散开,露出里面的刀鞘。

  另一人也惊得急忙后退,抽出包袱里的短刀向四周张望,“是英雄好汉就不要躲躲藏藏!”

  “我不是英雄好汉,难道你们就是吗?”在他的头顶上有人冷笑一声,淡淡的声音像是秋叶飘落,随之而下的是一枚枫叶型的金镖。

  ***

  好不容易回到京城,嫣无色面无表情地走上“神捕营”的台阶,门口有个穿著懒散的人朝她笑著招手。“我们的女捕头终于回家啦?里面请──”

  那人的怪腔怪调让她皱了皱眉,“猎影,你最近很闲?”

  “刚刚跑了趟渭水回来,累得要死。”那男子笑著一跃而起,并没有累得要死的样子,“主子在里面,你刚好见他。”

  淡淡的眉峰打开,嫣无色一低头,走进神捕营的大门,穿过层层厅堂和宽阔的练武场,踏上熟悉的石板路,像是有什么人在为她引路似的,径直走向后面的一道影壁,再穿过那里,是一座小小的庭院,院中有几株秀逸的枫树,地上已经铺满了橙红色的枫叶。

  一个黑衣人刚从正中的屋内走出,看到她愣了一下,“无色,你回来了。”

  “嗯,刚回来。”她探头向屋内看了看,“主子在里面?”

  “主子正巧过来看看。你进去见他吧。”

  黑衣人侧开身,嫣无色走了进去,屋内的男子刚刚伸展开双臂伸了个懒腰,看到她有一瞬间的错愕,随后笑道:“无色,回来得好快。”

  她抱刀胸前,“主子,无色回来了。”

  “平安回来就好。”男子站起身来,走到她面前,摘下掉落在她头上的一片枫叶,审视著她,“回来时和人交过手了?”

  “两个小毛贼而已。”她漫不经心地回答。“主子,孙大人的案子已经查清楚了。孙大人的死是因为他的小老婆有了外心,和外面的情郎合谋杀死孙大人,与朝中最近的事情无关。”

  “确定?”

  “确定。”她坚定地点头。

  男子再无怀疑,因为她的话一直是最让人信服的。“三皇子那边也已安定下来了,现在我没有什么牵挂的事情,过些日子我想离开。”

  “主子想去哪里?”她疑惑地问。

  “去……一个不必当太子的地方。”温文尔雅的俊容上闪过一丝淡淡的伤痕,“我不喜欢做太子,这个位置也不适合我。”

  “可是主子做得很好,全国百姓和朝野上下都在赞扬您。”

  “这便是问题的症结所在。”他笑著摇头道,“如果做任何事都提前知道了结果,那还有什么意思?就像无色你这么热中于查案,不就是因为喜欢揭开重重迷雾之后,真相大白那一刻的豁然开朗和如释重负吗?”

  “那不一样。”她也摇头,“我是无足轻重,主子是万金之躯。”

  “世上没有哪个人是无足轻重的,不必低估了自己,也不必高估了我。”他的眼神穿过她的身体,落到很远的地方,接著转移了话题,“我要回宫了,父皇也许在等你的消息,你要和我一起回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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