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日据时代台湾有五大家族,分别是板桥林家、雾峰林家、高雄陈家、基隆颜家、鹿港辜家。
随着经济变迁,台湾新五大家族已然崛起,取代了过往的五大家族,他们分别是——
联通环球集团的辜家、远南集团的徐家、台宝集团的王家、宏观集团的蔡家、利来玫瑰集团的吴家。
在这些家族之中,以古老又保守的辜家行事作风最为低调,虽然光是土地就坐拥两千多公顷,集团投资包括银行、投信、期货、票券、证券、房屋、创投、贸易、水泥、化工、电子、电讯、科技、石化、制药、建设、航运,海外则投资了营造和橡胶,可说是家大业大、族繁不及备载呀。
但是!老祖宗有交代,财不露白,不然会富不过三代!
目前辜家已经传到了第七代,财富还在快速扩展中,所以喽,显然他们有够遵守老祖宗的话的。
辜家的大家长辜政允在三年前检查出了肝癌细胞,因此紧急召回五名大学毕业之后就直接住在美国、让他想管也管不到的儿子。
老大辜至酷原在美国和几名志同道合的友人创办了一间并购公司。
他以为自己可以一直做自己喜欢的事,直到辜政允生病了,现在他担任联通环球集团的代理总裁,之所以不愿意接总裁的位置,那是因为他还想回美国,做他自己感兴趣的事业。
他的弟弟们也一样,都跟他有同样的想法。
从高中开始,他们就是小留学生,大学直接在美国念,毕了业也没有回台湾的打算,各自在自己的领域里发展,生活得如鱼得水。
如果不是辜政允的病来得叫人措手不及,他们根本连想都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回到台湾定居。
回台湾之后,社交界理所当然的多了五颗闪到发亮的新明星,他们个个拥有迷人的外表和无法计算的财富,因此社交界给了他们一个名称——辜家富豪。
也因此,他们成了名媛淑女、明星名模垂涎的新对象,走到哪里都会引起一阵骚动。
然而这阵子,辜家言行犀利的“麻辣富豪”辜至酷、编织罗曼史的“梦幻富豪”辜至俊和随兴秀舞的“电臀富豪”辜至帅陆续找到生命中的另一半,这着实令许多女人心碎啊!
辜至酷日前和妻子莫豆莲迎接了他们的宝贝女儿,他正享受着初为人父的甜蜜及辛苦,对他来说半夜爬起来为女儿换尿片比并购一间公司更有意义。
辜至俊人如其名,英俊到不行,还拥有叫男人嫉妒、叫女人迷醉的小麦色结实体魄。
他在美国是知名的罗曼史作家,笔名艾蒙雷欧,第一本书就令他红到发紫,光是英、美两国的版税就抽到手软,上个月,他的小说还被好莱坞的制片公司买下,准备拍成电影。
他和前妻孟听瑶甜蜜复合了,目前跟妻、子定居于迈阿密的湖滨别墅,过着只羡鸳鸯不羡仙的生活,而且他们的第二个小宝贝再过一个月就要来报到了,这胎也是儿子,因此他们不排除再拼一胎的可能。
老三辜至帅向来随兴,他在美国经营数十家夜店,是个很成功的生意人,回到台湾之后,仍然经营夜店,也不管他是百年辜氏家族的一份子,每个周六,他都会在自己的店里秀舞,而且是穿着丁字裤、露出结实臀部的那种电臀秀哦。
然而,他的电臀秀在他和女友安彤结婚之后已成绝响了,目前安彤已经有孕在身,同时她也是辜政允目前为止唯一接受的媳妇。
老四辜至雅就是人家说的那种“极品男”,他什么都好,长得好看、温文尔雅、风采翩翩,也很有品味。
但是,就因为他“太好了”,对女人总是发乎情、止乎礼,所以搞到每段恋情都无疾而终,富豪身份对他而言似乎少了那么一点加持作用,在回台湾之前,辜至雅还是不停的在收“好人卡”。
老五辜至美很年轻,才二十岁,有着精致俊美容颜的他却少年老成,相当的“稳重”、“成熟”,因为是名科学天才,所以老早从研究所毕业了,目前他跟在辜至酷身边学习管理,拥有集团特助的头衔,这是他自愿的。
只不过啊,他的稳重、成熟看在辜至酷眼里都是假稳重、假成熟。
假以时日,终有一天他会真的蜕变,但现在,他只不过是个事事要求完美、又意识到自己与众不同的富豪身份而有一点点高傲的辜家小王子罢了……
无论如何,他们都希望辜政允的病赶快好,让他们可以回美国生活,重获自由……
第1章(1)
她在做什么?
霓虹闪耀、热闹无比的台北信义商圈街头,白色轿车里的辜至雅急踩煞车,向来温和的眸子中燃起一股沉沉怒火。
他最不能容忍的事情有三件,第一是欺负动物,第二是虐待动物,第三是遗弃动物。
而路边那个衣着时髦的女人显然正在做他最不能容忍的第三件事——遗弃动物!
他把车靠路边停下,按了暂停灯,下车,随即朝那女人大步走过去,敞开的大地色西装外套下摆微微拂动。
八月的夜,晚风炽热,热黏黏的吹拂在脸上,但这股热风比不上他心里的那股怒火。
他一把扣住女人纤细的手腕,俊朗的五官上浓墨的剑眉微扬。“小姐,你不可以随便把宠物丢在街头!你这么做,不觉得太残忍了吗?”
韩沅琋错愕地抬眸,她看着抓住她的男人,惊讶从她圆圆的瞳眸里徐徐掠过,而惊讶也从他眼里错愕地滑过。
她怎么长得那么像好莱坞的新生代气质女星娜塔莉波曼?
他正好相当欣赏娜塔莉,而眼前这个女人就拥有跟她相仿的五官。
实在令他太惊讶了,一个是西方人,一个是东方人,竟可以如此相像?造物者实在玄妙。
“对不起,我不懂你在说什么。”韩沅琋还算客气的看着他问。
辜至雅回过神,不管她像谁,不该做的事还是不该做,他义正词严地说:“小姐,既然当初你要养它,就该有始有终,好歹它也陪伴了你一段时间,你这样丢掉它,心里过得去吗?”
“你——你到底在说什么?”她一头雾水。
这男人长得好看,穿着也考究,但不会是爬带吧?
“不要装傻了。”他一手扣着她,一手向下指着人行道。“就算你要‘放生’,也不能挑在这种车水马龙的街头上,下一秒,它可能就会被呼啸而过的车子给撞得血肉模糊,你有没有想过它会有多恐惧?”
韩沅琋往他修长指尖指的方向一看,一只小小的吉娃娃正仰头看着她,两只大大的眼睛好像快掉下来似的,尾巴有一整块咖啡色的色块。
“这不是我的狗。”显然这男人误会了。
她是一个大剌剌、连自己的生活起居都打理不好的女人,怎么会自找麻烦去养只狗来活受罪?
“不要否认了,我都看到了。”辜至雅看着她的眼睛,一看到她那双神似娜塔莉的双眸,他的心咚地一跳。
要命!怎么会这样?
他努力保持镇定,不受她的长相所影响。
韩沅琋翻翻白眼。“看到什么?”
“你蹲下去,把狗放在地上。”他陈述刚刚在车里看见的,但语气已经不自觉地和缓许多,他还是被影响了。
“拜托!我是在捡手机!”她皱着眉头,声音高扬。“我手机掉了,我弯身下去捡,懂了吗?可以放开我了吗?我还有急事。”
他蹙起了眉。
她说她在捡手机?怎么可能?“如果你不是这只狗的主人,它为什么一直看着你?”
韩沅琋低头一看。
见鬼了,那只狗还真的可怜兮兮的在看她!
它穿着蓝衣带红帽的神气衣服,还戴着红色项圈,分明是有人养但走散了。
“天知道它为什么一直看着我?你问它啊!”她瞪着狗,没好气的说。
对她一见钟情?一只狗对她一见钟情?去他的。
“因为你是它的主人。”感觉到她完全不想承认自己做的事,辜至雅脸色一沉。
她不想跟他争辩了。“随便你怎么说,反正我知道我不是就好!放开我的手,我要走了。”
就算她要养狗,也会养可爱的贵宾或高贵的蝴蝶犬,才不会养大头加凸眼的ET吉娃娃哩。
“你真的打算就这样把它弃养在街头?”辜至雅一双向来温色的眸变得益发紧绷、冷峻,这个时候,她长得像娜塔莉也没用,在他心中,仍是动物第一。
“对!”韩沅琋没好气地朝他呛。
就算她真是狗主人,要丢掉狗,怎样?关他什么事?
现代人都自扫门前雪居多,就算眼前发生车祸,有人快翘辫子了都不见得有人理,更何况是一只狗?他会不会太见义勇为了?这不合潮流啦。
辜至雅松了手,弯身将吉娃娃抱起来,不赞同的目光看向她。“我会一直跟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