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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敬之……”他狠她就不狠吗?沈敬之手刚抬起,王定国马上一喊。

  “等等;兄弟,你是警察吧!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别作垂死挣扎,他不是警察,而且非常擅长折磨人,持美国护照出入方便,不怕留案底。”

  呵呵!再来一根,待会得去和老板要情人果口味的。

  “常若薇,你都自己请调去少年队了,就别再插手重案组的悬案,免得惹祸上身。”

  王定国语重心长的告诫。

  “沈敬之,还不动手,我的冰都吃完了。”

  黄河虽远,要见不难。

  请看八千里路云和月,大陆寻奇,看到晕船都成。

  “不……我说……我说就是,真是败给你。杜加非最近有批货要由基隆码头上岸……”人在拳头下,不得不低头。

  想当年他也是意气风发的高级督察兼警官学校的跆拳道教练与铁面教官,谁知来个新生造成他日后的黯淡,三十五岁不到就赶紧申请退休。

  现在四十出头白丝大半头,全拜她所赐。

  唉!好汉不提当年勇,提了伤心,她是所有人的恶梦。

  王定国迫于无奈地说出最新得知的一桩买卖……

  第五章

  “薇薇,别把你的聪明才智用在我身上,我从来不会隐藏你想知道的事。”

  喔哦!被发觉了。

  小舌一吐的常若薇坐在人行道的红砖上,两脚伸直不怕曝光地靠着身后的行道树,歪斜的警枪系在腰侧摇摇欲坠,可她毫不在意地任由它要掉不掉。

  干了六、七年警官她没向歹徒开过一枪,不是她枪法超烂不敢丢人现眼,而是奇准无比,因为她只瞄准两个部位——眉心和心脏,所以局长大人请求她不要开枪,警察和杀手不能并存。

  因此凡事能用拳头就少浪费子弹,公帑有限要节流,能省则省,反正她爱揍人就别客气,只要不打死人带得回局里录口供就好。

  多慷慨是吧!一把手枪带在身上好些年没扣过扳机,不晓得还能不能用,时时勤擦拭是为了维持它的美观,好告诉大家她是优良的警官,不用怀疑她是来混吃等死的。

  风好热,离八月十五日不到二十天,刚才应该在餐厅里吹冷气,干嘛呆呆的跑出来晒太阳,那是鱼干的责任。

  一吃饱就想睡觉,怎么不下场雨,摄氏三十四度真不适合出门,哪天带张凉席到植物园睡个痛快,省电又有好花好树作伴,她会非常的幸福。

  如果沈敬之不在旁边喳喳呼呼就更好了,知之为不知之,不知为不知,事情说得太明就失去刺激性,何苦扯破脸大家都难做人。

  你知、我知、天知、地知,我不点破你,你不来找碴,相安无事共饮污染水,祈祷国泰民安、六畜兴旺,人人都有被揍的义务。

  不能小看他呀!清扬的眼有了深沉,稍微一动就轻易地制伏王定国,他若如她所臆测的身份,那么她该算是赚到了还是要开始头疼,正邪该不该两立呢?管他的,先占足便宜再说,等同学会过去再来秋后算总账,谁欠谁的不难讨。

  “薇薇,你晓得我在说什么,用不着装睡逃避问题。”

  外衣一解,他轻轻地披在她大腿上遮住春光。

  还是不懂得照顾自己,完美的腿型全叫人瞧光了。

  她眼掀开一条缝瞧见蹲在一侧的男子,顺势将头枕在他腿上。

  “用脑过度暂时失聪,你有说话吗?”

  “穿着一身警服倒在大马路上不好看,要不要到我住的地方休息?”她耍赖的本领一流,他别想由她口中套出一句话。

  人恶不需要理由,自然天生是她的口头禅,领有恶执照为所欲为是她的专利,你奈我何。

  “远吗?”懒得动。

  “阳明山,不远。”

  一小时的车程。

  她吹了声口哨。

  “沈敬之你真的发了,住豪华别墅享福哟!”

  “阳明山也有平房和瓦屋,你想像力太丰富了。”

  是住别墅,但不见得是享福。

  身为龙门弟子,他承认在某些方面是十分便利,像是有挥霍不尽的金钱和无上权力,手底下掌管数十万子弟兵,一句话足以决定小帮小派的生存与否。

  但相对的,他也要付出不少努力和血汗,在枪林弹雨中讨生活,以血淋身活在黑与白的边缘中,他的世界是虚幻的城堡,只有一道道的伤口才是真实的。

  一进龙门就很难再出龙门,责任心绑住了他,当年若没有龙门医术高深的群医们倾力相救,他的母亲早死于那场意外,岂会健康的存活至今并已觅得第二春,嫁了个意大利帅哥为妻。

  他可以说是最自由,也是最不自由的人,龙门拥有各项最先进的交能工具,小到电动滑板车,大到豪华游轮和私人客机,应有尽有,四通八达,随时想走都可成行,出入各国甚至不用护照。

  身体是自由的,可心却像停留在原点,像是二十四小时不打烊的商店,时时警戒着新形成的势力,适时地予以制衡避免其坐大,威胁到海外华人的生命财产。

  能让他放松的唯有她,一个不把他当“玄武”看待的真性情女人,率性而洒脱,爱用暴力。

  “开名车,穿名牌,认识名人,一顿饭消费五万六仟元,小费还不算,你要是住平房破屋,我脑袋给你。”

  当她没见过世面呀!“你有看到账单上的数字?”眼力不错。

  沈敬之心里想要的是包含她脑袋在内的常若薇。

  她没有男女之别的勾住他脖子一笑。

  “我是警察,别忘了。”

  观察环境是警察的本能。

  “薇薇,请你体谅我是个正常男人。”

  心跳加快,下半身不争气地起了反应。

  这是前所未有的事,向来,他的自制力过人常惹来伙伴取笑,一致认为他还是原封不动的处男,虽然事实亦是如此,但不表示他不会有原始的冲动。

  “谁说你不正常……喔!正常、正常……”视线往下一瞄,常若薇故意往他身上蹭呀蹭的。

  他想哭了,为何他所能接受的女人都有颗恶劣的心。

  “薇薇,你真想让我出糗呀!”

  “偶尔一次开开眼界嘛!你以前都没感觉耶!我们还睡了一晚也没失身。”

  是她手下留情没拿他试验人生初体验的课程。

  沈敬之差点呛了气。

  “大姐头,你怎么知道我无动于衷,我是怕挨你拳头。”

  要命,他会被她害死,死因是欲求不满。

  那一晚她上阳明山揍了一位科技大学的负心汉,她的心情好就找了处幽僻的草坪看星星,天气冷就命他“以身相许”,借她一靠好取暖。

  睡癖极差的她一整晚在他身上滚来滚去,好几回一脚跨在他胯下搓搓顶顶的,害他一晚不敢乱动,只希望天快亮。

  并非如他所言的怕挨揍,而是看她睡得香甜舍不得吵醒她,何况两人当年才十五岁,性的发生不宜太早,所以他隐忍了下来,憋得快成不举的太监。

  若是换成今时,在四下无人的幽静环境,也许他会小人的趁其不备,以最温柔的对待占有她。

  她二十八岁了,不再是青涩纯真的少女,是个适合男人珍惜、娇宠的妩媚女子,即使她不爱打扮。

  一个人的美是发自内心,随意扎起的长发和微绉的上衣是惰性,都是他当时年少宠坏了她,没人打理就无法自理,随随便便能见人就算了事,从不刻意梳整或烫平衣裳,她没有他真是不行。

  “好熟悉的称呼哦!你真的对我有感觉呀!我是指那一晚的‘花前月下’。”

  杜鹃花前,半片月。

  被她逗得欲火中烧的沈敬之只好请她自己印证,豹子胆一吃地抬起她的身子往他身体火热处一坐。

  “这就是我当时的感觉,还满意吧?”

  “你……你变坏了,你是不是肖想我很久?”她知道在人来人往的马路边他不敢轻举妄动,没半点羞怯地拉扯他脸皮。

  “是,我是为你痴迷。”

  自作自受,他下身快难受死了,一点也没察觉脱口而出的真心话。

  吓了一跳的常若薇有几分心悸的捧起他的脸。

  “你喜欢我?”太不可思议了吧?是他沈敬之耶,难道是被她揍了十几年揍糊涂了不成,哪有受害者迷上施暴者的道理,他脑子不清楚了。

  他一怔,随即微微勾起唇角。

  “我是喜欢你,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

  “为什么我不知情,没有我的允许谁准你偷偷喜欢我。”

  不过感觉还挺虚荣的,他真识货。

  “我喜欢你,薇薇,可以吗?”他忍住腹下闷烧的不适感,表情正经地请求她允诺。

  “可以什么?”常蓉薇,耐脑筋转不过来,眼睛眨呀眨地反问。

  可爱的小迷糊鬼。

  “可以喜欢你吗?”

  “呵呵……”她暗自得意的一笑,一手拍拍他的脸。

  “看在你为我做牛做马又吃了你一顿的份上,勉强同意让你喜欢。”

  “同意我追求你喏?”沈敬之乘机占上一垒,扶着她腰的手上下抚弄着。

  他从不自诩是君子,可以得寸进尺时必不迟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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