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疯女人醒了。或许称呼她疯女人很没有礼貌,但每天早上,她一醒来就要去冲澡,一边唱歌吊嗓子,唱的还是歌剧“魔笛”里,那位恐怖女王,华丽花腔女高音那一段,她的气不足,还会走音,而且在花腔高音的部分,常常会因为拉不上去而中断。最可怕的是,她只要一中断,没有唱成功,就会从头开始再来一遍。
那鸡猫子鬼叫,完完全全破坏了清爽的早晨,对他的耳朵来说,她唱的残破歌剧,是一种恐怖 而彻底的折磨。
在连续听了好几个早晨之后,她已经完完全全破坏了他对魔笛这出歌剧的印象,如果作曲的莫扎特听到她的歌声,恐怕会惊恐的从坟墓里爬出来,求她不要破坏他的心血。
借着歌声,确定她还在房间里,他快速的走出房门,经过她紧闭的门前,走过楼梯间,到三楼另一头的健身房运动。
虽然太激烈的动作医生还是严禁他做,但一直躺在床上,让他的体力直线下降,他必须尽早恢复他的体能和身体状况。
所以每天早上,他都会到健身房运动。
幸好,那个不爱运动的女人,从来不会过来这里。
虽然在心里的某个地方,他其实很好奇她长什么样子,但为了某种不知名的原因,他总是小心避开和她碰面。而她,这些日子几乎都待在房间里,除了偶尔几次之外,她完全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连吃饭时间,她都和旁人不一样,有几次连餐点都是丁可菲亲自送到她房间里的。当然,他避开她,并不是因为他怕她,疯狂的人他见多了,他有能力应付,可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和她见面,不是个好主意。
她是个麻烦的女人,自我中心、牙尖嘴利、狂妄大胆、好奇心太过旺盛!
和她见面,绝对不是好主意!
他在慢跑机上走路,然后慢慢加快,侧腹的伤口还有些痛,但在经过两星期的休养之后,已经好了许多。
很快的,他身上的长袖T恤已经汗湿。
他脱掉了T恤,继续慢跑。
虽然事情发生到现在已经好一阵子了,他依然无法确定陷害他的人究竟是谁,又是为了什么?
尼古拉斯是知情的吗?抑或那笨蛋完全只是因为找到机会整他,所以特别尽力?这整件事,幕后的黑手到底是谁?
虽然只有一眼,但他清楚看见那些照片,他的确有和那些情报员碰面,只是并非为了贩卖国家情报或军事机密,但他和那些人碰面的事,的确是机密,知道这些事的人并不多,显然他们的单位里的确有间谍,而且层级还很高,才有办法拿出这种以真当假,让他几乎无法反驳的证据。
追杀他的人,不只是军方和情报人员,如此全面的狙击,显示对方想将他除之而后快,让他当代罪羔羊的决心。
他有许多事情得查清楚,但除了尽快恢复体力,现在他什么都不能做。
“我以为阿南禁止你做激烈运动。”
这句话,猛地拉回他的神智,让他心头一跳,他在跑步机上回首,看见了她。
他认得她的声音。
他知道她是信他隔壁的那个疯狂的女人。
她有一头狂野蓬松的长发,乌黑、卷曲得有些张狂,就像她的人一样。
靠在门边的女人,身材娇小却凹凸有致,她有着浓眉大眼、挺翘的小鼻子,和一张鲜嫩欲滴的红唇。
那个女人穿着鲜红的运动长裤,黑色的运动短背心,在那两件衣服中间,是白得像雪一样的小腹,和那微微凹陷,但闪闪发亮的肚脐。
她镶了一颗钻石在那里,这女人的模样,让他差点在跑步机上摔倒,幸好他反应快,及时稳住了自己。还没看见她时,他就知道她是个麻烦。看见她的第一归,他更加清楚确定,她完完全全是个大麻烦,强迫自己把胶着的视线从她身上拉回来,他将机器动作的速度转慢,开口回答。
“快走不是激烈运动。”
“快走?”她不赞同的挑眉,哼了一声,批评道:“你那种速度是在慢跑吧。”
他瞄了一眼机器上的屏幕,回道:“我的时速只有六公里。”
颈背上有种灼热刺痛的感觉,从她越来越近的声音,他知道她离开了门,趄他走来。
不知怎地,察觉她靠近的瞬间,他竟有种想逃走的冲动,这真是太扯了。
她不是伊甸园里的夏娃,也不是蛇发魔女梅杜莎,她只是个娇小的、苍白的、不爱运动的小女人。
就只是女人而已,就算她曾经摸遍他全身上下,看过他的屁股和胯下,她实际上和其它女人并没有太多不同。
“六公里已经是慢跑了。”她哼了一声,“而且那还是现在,我刚刚进来时,你正跑步。”对她不屑的评论,他决定保持沉默。他继续在跑步机上走路,目不斜视的看着前方,眼角余光却仍瞄到她走到他旁边那台跑步机。
在那一秒,他只能希望,她没有边运动边唱歌的习惯。
窗外的阳光,该死的耀眼。她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庆幸,至少她这台跑步机有大部分都在阴影里。当她穿上她的慢跑鞋,走进健身房时,并没有料到会撞见他。有那么一下子,她本来想转身离开的,却又觉得这样太胆小。话说回来,既然他和她都住在这栋公寓里,还住在隔壁,见面只是迟早的问题。
不是说,她害怕遇见这男人。
只是那场火辣辣的chun\\梦,总让她觉得,要面对这家伙,有那么一点点的……怪。
好吧,她承认,不只是怪,是很尴尬。
她没想到自己会觉得尴尬,她又不是第一次做春梦,也不是第一次和男人接吻,她在美国念书时,也遇过那种想霸王硬上弓的猪头,但没有任何一个男人像他。
偷瞄着旁边那继续在跑步机上快走的男人,她慢条斯理的打开机器,慢吞吞的在跑步机上散步,一边抓起满头卷发,把原先挂在手上的白色大花发圈套在上头,绑了一个简单的马尾。
举起双手绑头发的姿势,抬升了她本来就很丰满的双峰。
就在那一秒,她清楚的感觉到他的视线。
她斜眼瞄他,那个男人依然面无表情的面对着前方,但她很确定,他刚刚在看她,她的身体因为那视线而起了反应。
这个男人真的长得不赖,只是表情有些冷酷。昏迷时,他看起来还稍微可亲一点,现在这样活跳跳的,反而透出一股冷漠疏离的感觉。
第3章(2)
盯着他刚硬的脸庞,她挑起了眉,开口自我介绍。
“我叫梁铃红,住在你隔壁。”
她盯着他瞧,缓慢的交替移动着双脚,行进的速度还是慢吞吞的,这男人流了满身的汗,在金黄的阳光下,看起来异常赏心悦目。她告诉自己,不要死盯着他,活像一只看到奶油的贪嘴猫,但她移不开视线,只勉强能做到别把舌头伸出来舔嘴。强壮的身体、结实的肌肉、挺翘的臀部!
圣母玛利亚,她敢对天发誓,这家伙实在太秀色可餐了!
严风可以感觉到她的视线,从他的脸往下瞄到他的臂膀和胸膛,然后往下,来到他的臀部。
他小腹一紧,有些不敢相信,但这女人的视线竟然停在那里好一阵子,久到让他以为他忘了穿裤子。
“我以为你不喜欢运动。”他忍不住开口,打断她的注视。
“你听谁说的?”她拧眉。
“医生。”这不算说谎,他的确是听那位医生说的,他当时并非真的在偷听,醒不过来不是他的问题。
“那个大嘴巴。”她咕哝着,边放松的散着步,边辩解道:“我并没有不运动,我只是不喜欢在健身房里运动。”
“为什么?”
她不可思议的看着他,手一摊,翻着白眼道:“你不觉得我们两个现在很像实验室里跑圈圈的白老鼠吗?在同一个地方不停的走啊走的,却怎样也走不出去。”
好一个诡辩,偏偏他找不出现由无法反驳她。让他庆幸的是,她的视线终于不再黏在他屁股上了。“那你现在为什么又在这里?”
“当然是因为走路是最好的运动。”
“什么?”他愣了一愣。
红红再次转头看着他:“新英格兰医学期刊上,曾有一篇哈佛大学的研究,针对七万多名护士做了八年的追踪,发现只要每天走路三十分钟以上,可减少三分之一心脏病发作或死亡的机会。”
她并没有真的回答他的问题,所以他忍不住再问:“我以为你不喜欢在健身房运动。”
“没错。”她不是很快乐的看着前方窗外的街道,没好气的解释:“但是有人看我不顺眼,所以我被禁止单独出门。我只要单独出门,就会有麻烦找上我。”
他可以理解这一点,这女人天生是个麻烦制造机,或者吸引器?
总之,她是个麻烦,而且显然大家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