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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孤村落日残霞,轻烟老树寒鸦,一点飞鸿影下。

  青山绿水,白草红叶黄花。

  江苏 百花幽谷

  蔷薇抹着额上的汗水,熟练的将菜田上的青菜摘下放入篓中,对于自己辛劳的成果相当满意,过了二十年这样自给自足的生活,虽然从早忙到晚,但却是充实有意义,因为一点一滴都是靠着自己的血汗得来的。

  阳光似秋老虎般照耀大地,由于渐渐步入秋天,早晚的温差也较大。

  她摘完今天要用的份量,决定将剩余的青菜奄起来做酱菜,预备冬天的时候食用。她取下绑在头上的布巾,轻拭颈上的汗珠,然后抱起篓子到水池边清洗。

  百花幽谷是娘生前取的名字,因为这谷很大,四处栽满各色的花朵,而且还有一座小水池,终年都有干净水供应,省去挖井的麻烦,另外也有好几棵百年老树蔽荫可乘凉,娘见到时便已爱上此地,爹爹才决定在此隐居。

  这里的确有如世外桃源,各处的小路错综复杂,稍一不慎便会迷路,因此甚少有人知道百花幽谷的存在,当年他们能找到此地纯粹是运气,也注定他们要在此长住。她洗完莱拿进厨房,转身又到后院喂鸡,围着的篱笆内养了约十只鸡,公鸡一早便会报晓,母鸡更会下蛋,蔷薇平均每天会取两粒蛋食用,其他的再孵成小鸡。

  “咕咕咕……”她撒着小米,所有的鸡都抢着啄地上的米粒吃。

  一个月中,她还是必须下山两三次,用水果或青菜到山下的人家换些米及日用品回来。喂完了鸡,她有半天的怔忡,想起两个妹妹的近况不知道如何,有没有平安无事,对小妹她比较放心,有那个叫单飞的会照顾她,她担心的是二妹的脾气,千万不要惹出什么事才好,都过了快一个月还不见她回来,真是叫她心神不宁。

  她在爹娘的牌位前双手合十,祈祷说:“爹、娘,请保佑妹妹们平安无事,无灾无难,早日回家。”

  虽然爹临终前曾说不准她们私自出谷,否则会遭来危险,但是见到小妹有好的归宿,她怎能狠心破坏它,所以才赶她出门,希望她能体会她的苦心,只要她幸福快乐就够了。

  或许是禀承了娘的个性,她向来是随遇而安,在这百花幽谷中,凡事都得靠自己的劳力,吃着粗茶淡饭,穿的是缝着补钉的衣裳,但她却很知足,也打定主意一生都不离开,要留在这里陪着爹娘,她的心平静得没有一丝波澜。

  “喵,喵。”一只小猫靠在她脚边用身体摩擦她。

  蔷薇蹲下抱起它,“咪咪肚子饿了是不是?咱们去吃饭吧!”那是只才一岁多的小花猫,约双手巴掌大,是有天小妹百合在附近发现带回来养,这些日子也幸亏有它在,陪伴她排遣寂寞。

  “喵,喵。”眯眯舔着她的手心,逗着她笑。

  “好痒幄!咪咪,你真淘气,呵……”她抚着它身上的短毛,让它在桌子底下吃东西。

  她吃饭向来很简单,尤其现在只剩下她,桌上就只有两道菜,一顿饭就过了。

  忙完一天的工作,用了晚膳,她习惯性的在树下的秋千上,手中拿着书,有时看看天上的繁星,享受晚风拂面的清凉与惬意,咪咪就在旁边玩耍。

  咦?今晚的云层特别的厚,连一颗星星也没见到,倒是月亮比往常的月圆还亮了些,而且还透着点诡异的光。

  她盯了好半天才进屋,一切都跟平常一样,除了风声蝉鸣,四周静得像都沉睡了。

  这间屋子是爹花了许多心力才盖完,她们姊妹各有一间房,分为前后院,另有厨房和茅房,一砖一瓦都是爹亲手完成,屋内陈设虽简陋,却都带着温暖的回忆,依稀还能看到爹娘在世时的情景。

  回到房内,点上烛火,窗外吹进微风,她在临睡前还在想冬天快到了,有些准备工作要记得做,不然等下了雪就来不及了。

  几乎就在她刚睡熟没多久,她被屋外震耳欲聋的雷声吵醒。

  轰隆!轰隆!

  打雷了?怎么可能呢?

  她以为听错了,披衣出来察看,外头又响起好几声雷击,在这样的季节确实少见。蔷薇迟迟未见到闪电,照理说会先看到闪电才有雷声,但却只闻其声,她仰望天空,被山坡上一处光亮吸引住。

  那是火光吗?

  不,不太像,那么又是什么,亮得颇为吓人。

  风势突然大了,刮在树梢上,沙沙的声音像怒吼,让人有些不寒而栗,活像有人被吵醒,正不悦的发出抗议。

  她拉紧外衣,有些不安,那光究竟是什么?在眨眼间好像闪过火红色的光芒,忽明忽暗,范围却没有扩大,也没有移动,应该不是火把。

  明早过去看个究竟好了,免得提心吊胆,不得安宁,她对自己说道。

  合上门,蔷薇带着疑惑回房。

  ☆  ☆  ☆

  翌日晨光乍现。

  雾像轻纱般笼罩在四面八方,要不是从小在山里长大,她准会迷失在雾里。

  沿着小径而走,听到自己脚步的沙沙声,她朝着昨晚火光闪动的方位前进。她天未亮就起床,一整晚像有股力量在唆使她,要她尽快找出那道光的所在地,她从未如此急迫过,不等雾散尽便出发了。

  手中的竹子拨弄着两旁的草丛,这是预防万一有毒蛇出没,免得遭到蛇吻。

  “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蔷薇不由得吟起娘小时候常吟给她听的词,每当有雾时,娘便会吟这首词哄她睡觉,有些像摇篮曲、儿歌,如今再念它更是倍感亲切。

  她走了快一个时辰,最后,终于来到火光出现的地方,雾也慢慢散了,景物变得清晰明白,鼻间吸到浓浓的草香味,由于树木参天,阳光照不到地面,走在树下是沁凉而舒服,一扫方才的闷热。

  “这里范围那么大,该从何找起呢?”她只能大概记得在这附近,但要找出确切地点却很难。

  在一条天然形成的小路上,阳光从树叶间的空隙透进来闪动着,仿佛在指引她前进一般,蔷薇缓缓穿过林间,走了一会儿,果真找到了。

  她首先看到一处地洞,直径约有五尺宽,深约六尺,像是被炸开来,从洞的方向往上看,树叶有明显烧焦的痕迹,实在无法想像是被何种原因造成的,而地洞里却躺着一把剑。

  蔷薇蹲在洞口看了一会儿,可以清楚看见剑的形状,那是把历史久远的古剑,表面上覆着一层尘土,她不是没见过创,爹就有一把,后来一起放入墓中了,但它没有这把剑来得特殊。

  它至少有两尺半的长度,剑鞘雕有花纹,得是一只大手才握得住。她试着提起它,老天,她得用双手才能圈满,不只如此,它的重量比一般剑来得重些,蔷薇索性进到洞内。

  “我把它拿出来做什么?总不是想把它带回家吧!”她纳闷自己的举动,这把剑对她根本没用,带回去做什么呢?

  心里虽这么想,但她却无法抗拒本能的反应,就是想带它回去了。算了,既然都来了,就把它一起带走吧!否则丢弃在这里,早晚会被掩埋在泥土里,似乎也浪费了点,拿回家当摆饰也不错。

  她用手巾挥了挥剑上的尘土,才发现剑鞘上雕刻的花纹竟是只奇怪的鸟,蛇头燕颔,鹤顶鸡喙,青首骈翼,活像古代传说中形容的凤凰,但细看又不是很像。

  算了,先带回去再说吧!

  蔷薇双手抱着剑才走没多久,迎面竟来了几名行止猥琐的大汉,一看到她,简直比捡到黄金还兴奋。

  “你们瞧瞧,这狗不拉屎、鸟不生蛋的鬼地方竟藏了个大美人,咱们今儿个有福了。”有人开始摩拳擦掌,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

  “是啊!老大,反正山下有官兵在追咱们,不如找地方躲一阵子,有这娘儿们陪也不寂寞呀!哈……”

  “大美人,别怕,咱们会好生疼借你的,哈……”

  敢情这些人全是在山下犯了法,特地躲到山里来,看他们的模样也知道准是干尽坏事的大恶人。蔷薇轻颦着眉,要是这些人认为她好欺负,那可就大错特错,应付作奸犯科的人她是不会留情的。

  她冷淡的说:“你们要想活命的话就赶快离开,不然别怪我手下无情。”

  “哈……”众人闻言大笑不已,仍不知死活。“大美人生气了,哈……”

  “兄弟们,待会儿不要太粗鲁,要懂得怜香惜玉,知道吗?哈……”

  “老大,咱们知道,可以动手了吧!”其他人已等不及的想来个饿虎扑羊。

  “不过我是老大,大美人我第一个先品尝,兄弟们,上!”土匪老大一声令下,喽罗们张开双臂就要冲上前。

  蔷薇冷哼一声,迅速抽出剑,霎时寒光乍起,那股气势颇为慑人,没想到此剑有如此的威力,更可见它非平凡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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