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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页

 

  闻言,乌天耀像是拿到全天下最美好的礼物般开心而雀跃,俯首吻上她的唇,狠狠地吮吻着,就像要把失去的份全部补回来。

  久久,当他放开她的唇,看见她的唇上烙着他印下的红痕,满意地勾起一抹微笑,“谁说,是你爱我比较早呢?”

  “那有什么疑问,当然是我爱你比较早。”胡荼靡疑惑地拧起眉心,不太明白他的意思。

  “当我看见你的第一眼,看见你温柔地吹凉茶水时,我想,那时候你就已经在我心上了。”

  说完,他还不等她发出疑问,再度吻住她的唇,而这一次,当然不仅仅只是一个吻而已。

  那一天,直到大厅里的人都散走了,还等不到他们回去……

  尾声

  “你还不出发吗?”

  胡荼靡停下了整理账册的手,终于再也忍不住,回看着跟在她身后几个时辰的男人。

  比起他们已经二岁的儿子,他这个老子还更加黏人。

  “不要表现得一副巴不得我快点走的样子。”一身出门的行装已经准备就绪的乌天耀,依依不舍地从身后抱住爱妻,“荼靡,有时候我真的怀疑你是不是真的已经原谅我了,又或者你其实根本就不爱我?”

  “你又在无理取闹了!”胡荼靡笑瞪了他一眼,轻叹了口气,“不要忘记又快到我的生辰了,你早点出发,可从早点回来,如此才能赶得及我们的约定,你说不是吗?”

  “我记得我们的约定,可是我也不想离开你。”乌天耀在她的嫩颊轻吻了下,从怀里掏出一小锦袋,“这个送给你,打开来看看。”

  “嗯?”胡荼靡轻唔了声,在他的坚持之下拉开锦袋,从袋子里拿出了一只镶金玉环,“这是……这是我娘的玉环,它不是已经碎了吗?”

  “是,当初它确实是碎成几段,这些年来,我找遍了天下最好的匠师,终于以镶金的方式将它接起来。”

  他敛眸瞅着她,满脸歉意,“对不起,我已经尽力了,就算找遍天下最巧手的匠师,都无法将已经破碎的玉石恢复原状。”

  “不必恢复原状,这样很好看,比原来的好看。”胡荼靡细细地审视着玉环上的镶金雕纹,仰起杏眸,眸底盛满了对良人的爱恋,“我说的是实话,这玉环现在的样子真的比以前好看。”

  看见他像个孩子的懊恼模样,似乎在责怪着自己的不应该,胡荼靡扬唇轻轻地笑了,秀净的容颜因为笑容更显得好看,“其实,何必一定要执着于恢复原状呢?这玉环就如同咱们两人……”

  “所以我才希望它可以恢复原状,但是苦于做不到。”

  “原来的我们就一定比较好吗?”她轻轻地笑了,笑得明媚动人,张开一双纤手绕过他厚实的胸膛,牢牢地按住他的背,她将小脸贴在他的胸前,倾听着他的心跳,“比起以前的相敬如宾,只是为了一个各取所需,为了约定而约束住彼此的姻缘,我更喜欢现在这样,在你的心上,在我的心上,不约而同的都有着彼此,难道,你不以为这样子更好了吗?”

  “我当然喜欢现在这样!”他急忙地附和,深怕她误会了,“但是这玉环是你母亲的遗物,如果不是我一时冲动莽撞,它也不会跌碎。”

  “我娘不是不明理的人,玉环是碎了,可是我却过得更开心,现在同样身为一个娘亲,我想自己能够明白她的心情,如果打碎十个千个玉环,却能够换得我的孩子得到真正的幸福,我不会悲伤,反而会觉得高兴。”她把玉环交给他,让他亲手为她戴上。

  “听你这么说,为了不让你娘对我这个女婿失望,我只能更疼你,对你更好了,是不?”他挑起一道眉梢,俯唇轻吻了下她光洁的额心,“以前,你对我说过,你的名字荼靡这两个字是指结束,是不吉利,不祥的,所以虽然这是你娘亲给的名字,你却不能真心喜欢,是不?”

  “嗯。”迟疑了半晌,她点了点头,“开到荼靡花事了,尘烟过,知多少,我是真的不喜欢,总觉得听起来就是悲伤。”

  “怎么会是悲伤呢?”他没好气地叹了声,伸出食指笑着推了下她的脑袋瓜子,“你记得那日我出远门去了一趟北方吗?我在途中碰见了一位得道高僧,说起了荼靡这个名字,他直说好,也说取得妙,他说一般人以为荼靡花花开彼岸,彼岸即是黄泉,所以以为这花不吉利,但在佛门里,彼岸花却是天降吉兆四华之一,是好的,是吉利的,所以答应我,以后别再说不喜欢自己的名字了,我不爱听总是说得好像连自己也不喜欢。”

  静静地听完他所说的话,胡荼靡唇畔沁起一抹浅浅的微笑,她不点头也不摇头,只是柔顺地喂进他的怀里。

  “以后,要是能少出远门,就别去了。”她说。

  “为什么?你刚才还在赶我出门呢!”他撇撇唇,有点记恨。

  “那当然是因为我会想你,因为我不想离开你。”说完,她仰起眸注视着他,两人四目相交,不约而同地相视一笑。

  她踮起脚尖,迎上他覆落的唇瓣,他们相吻相拥,感动也感激着老天爷给他们的恩赐,让他们在天地茫茫人海之中,找到了最契合的依属。

  开到荼靡花事了,尘烟过,知多少?

  是的!是结束了,他们的苦难、他们之间的彼此折腾,都在此刻完完全全结束了。

  而即将开始的,将是他们长长久久的幸福与恩爱……

  后记

  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

  任谁一开始都可能会想到生日吧!但是,季小璃就是没想到,甚至于忘记套书的系列名称就叫作“岁岁有今朝”,哈!

  从一开始得到设定,专注的方向就在“约定”这两个字上面,所以说果然人都是有盲点的,开始想故事只为了符合这个方向,其余的什么都没想。

  而一开始要写的故事也不是乌天耀和花荼靡,原本是想把一直要写却没动笔的故事拿出来,但是后来却怎么也觉得在那两个人的身上套上“约定”,就是只有一个“怪”字。

  而人生往往充满了意外的惊喜。

  那天季小璃躺在床上,一个故事想过一个,突然间就像有神仙开了一台大货车载了乌天耀和胡荼靡过来,倒进我的脑袋里说了“我把他们送给你吧!”接着,他们的故事在短短不到半个小时之内,从一开始到最后,完完整整地呈现在我的脑海之中。

  虽然过程中有被我更动过一些东西,但大致上读者们所看见的,就是在那半个小时之内想完的剧情,就连他们的名字都在那一瞬间就决定了,让季小璃不得不说,这个故事是跟着“约定”而来的。

  而这位开着大货车来送礼物的神仙,哈哈,在季小璃的心里常常说这叫做“神来的一笔”,有时候死活都想不出来的东西,常常就在一瞬间水到渠成,在脑海里灵光乍现,所以季小璃有时候写稿很慢,有时候又可以很神速,就端看这位“神仙”有没有来送礼物啦!

  不过,创作不能老靠神仙送礼物,自个儿也要多看多吸收啦!哈。

  可能会有读者觉得奇怪,明明乌家堡就是富可敌国的商家,为什么当初贪婪的胡二娘却将他们看成了海盗,而不将自个儿的女儿嫁过去呢?

  其实这是有历史背景的,海贼和海商不过是一线之间的区别,在中国古代各个朝代三不五时会实施海禁,而当海上贸易不能在台面上进行时,这些海商们可能就会变成人们口中的海贼,做私底下的买卖。

  市通则商,市禁则寇,这就是我对乌家堡最原始的设定,当时对海商依旧毫无所知,后来一查史实资料却发现有诡异的巧合点,也正好让我可以很名正言顺地把胡荼靡给嫁到乌家去,这真是可喜可贺啊!不然,要是查到绝对不可行的话,那故事不就要改了吗?

  另外关于荼靡花,其实有一种说法是,很多花好像都被叫荼靡,却没人知道真正的荼靡花长什么模样,所以才会有一种说法是荼靡花就是彼岸花,而文中提到的百宜枝,也是被叫做荼靡的其中一种。

  “开到荼靡花事了”,这是当季小璃拿到“花信未晚”这个书名之后,看到最有感觉的一句诗词,令人觉得很美,却也同时感伤。

  另外,还有一件令人高兴也感伤的事情是,又是一年的书展,高兴又可以办热闹了,感伤又是一年春天来到,老了一岁,呜……

  不过,无论老不老,年年活得愉快最重要,季小璃就祝各位亲爱的读者新春快乐,咱们下回见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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