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她永远不会忘记那个缤纷美丽的夜晚——白雪纷飞的圣诞夜,那是他们相遇的日子,当时她在纽约求学,应结伴出国留学的好友之邀,出席好友阿姨姨丈举办的圣诞舞会,事后得知,这并不是什么圣诞舞会,而是好友表哥阎若天的选妻大会。
第一眼,他宛若王者般霸气的身影就攫住她的目光,男人爱看美女,女人当然也难以抵挡帅哥带来的视觉享受,可是真正教她目不转睛的是他眼中偶尔透露出来的渴望。
渴望什么?他挑起她的好奇心。
站在那棵高耸的圣诞树下,他的世界容不下四周的喧闹,看起来很孤单,却又那么傲然,当时,她脑海闪过了一道念头,如果她可以变身成圣诞树上的小灯泡和装饰物,那该有多好!
不知不觉,她的目光追逐他的身影,这不符合大家闺秀的形象,可是比起那些争奇斗艳的千金小姐们,她算是含蓄了,至少她不会像花蝴蝶一样争相绕在他身边打转,以期赢得他的关爱,因此她放任自己偷窥他,相信他没有多余的心思注意到她这个缩在角落的仰慕者。
可是,当舞会开始,他却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到她的面前。“我可以请妳跳一支舞吗?”
这一刻,她只能当个白痴,呆怔的任由他牵起她的手步入“舞池”,完全没料到自己何以一瞬间变成众家美女又嫉又妒的焦点。
“小姐芳名?”他专心一意的眼中彷佛只有她的存在。
“蓝云艳。”她的声音在颤抖,近看他,他那股阳刚的霸气更令她小鹿乱撞。
他很高大,男人化的宽肩使他成为十足的衣架子,再配上英气深峻的五官,狂妄锐利的眼神,就某一方面而言,他给人无形的压迫感;可是就另外一方面来说,这也正是他的魅力所在。
他低沉复述一遍她的名字,彷佛春风轻拂她每个毛细孔,她不禁一颤。
“妳的名字很美,就像妳的人。”
这会儿他说她是蝴蝶,她也会真的以为自己是蝴蝶,她完全陷入飘飘然的失神状态中,从他对她展开追求,最后到求婚——
“嫁给我,我想照顾妳一辈子。”
这个男人实在不浪漫,可是她的心激动莫名,欲望驱使她握住他的手,理智却拉住她。“我们两个认识不到三个月。”实际时日是两个月又二十一天,而这段时间,他总是台湾美国两地跑,他的工作在台湾,她在美国的学业还未完成,两人谈的是远距离恋爱,认识不深。
“我已经认定妳是我的妻子。”
“你怎么可以这么确定?”她并不是怀疑他,而是觉得不可思议。
“我就是知道。”
听他的口气,好像要地球变成方形,地球就会变成方形。没错,他就是这么一个霸气高傲的男人,每一件事情都要按照他的意思,即使她不答应,他大概也会不择手段教她点头,可是她的理智还在争战。
“我还在读书。”
“妳可以继续留在这里完成学业。”
“我不到两个月就可以拿到学位了,到时候我们再来讨论结婚的事情。”
“我不想等了,我要妳在最短的时间之内成为我的妻子。”
终究,她没办法拒绝他,于是点头答应了,她相信有他的未来是充满期待的新生活。
思绪从过去回到现实,老实说,她至今还迷迷糊糊,这个男人怎么会在那么多比她还贵气美艳的女人当中,选择了她?
视线落在身旁的床位,再移向一早他摆在她枕头边的水晶八音盒,她拿起手机打电话给他,几个声响之后,手机转到语音信箱,她没有留言,切断通讯,绝望深深笼罩她每一条神经。走下床,她取出锁在梳妆台抽屉的日记本——
现在是凌晨两点,今天是我的生日……不,严格说起来已经过了两个小时,可是,我家老爷连一通电话也没有,难道他以为礼物送了就够了吗?对他来说,我到底是什么?他****配偶栏上的一个名字,还是守在家里等着伺候他的小媳妇?
这是第几次半夜醒过来,发现自己的丈夫还没有回家呢?我记不清楚了,这种事对我来说早就麻痹,他是一个把工作排在第一位的人,工作之于他恐怕比生命还重要,可是,他怎么可以忘了这个日子?
难道这就是我所要的生活吗?
不要,我不想过这样的生活了,为什么我只能是某个人的附属品?我明明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为什么我必须附和某个人,成为摆饰的花瓶,成为金丝笼里面的鸟儿?
看着镜中的自己,觉得好陌生,这个人真的是我吗?
这个人不是我,她是别人塑造出来的洋娃娃,我厌恶她!
爹地给我取名“云艳”,无非希望我的人生可以像浮云自由自在,可以充满艳丽的色彩,因为爹地一生受制于奶奶,连娶自己心爱的女人都要经过十年革命,可是,我却为了成全妈咪“蓝家媳妇”的角色,压抑自己,渐渐忘记自我,我的存在究竟还有什么意义?
够了,为什么我要为别人而活?人生短短数十载,如果蓦然回首,我的人生是一片空白,那对得起我自己吗?
如果我一直放任自己屈就于这种生活,一定会后悔。所以从今天起,我要找回我自己,我要当真正的蓝云艳,我家老爷也该看清楚他老婆的“真面目”了。
向来温婉恬静的妻子突然变了一个样,名义上说是为了维护睡眠品质,不得不搬出主卧室,住进客房,可是晚上睡觉要锁门,这不是摆明谢绝他的打扰吗?如果他表示想跟她说句话,以期她打开房门,她就用“我想休息了”搪塞他……这是怎么回事?前些天还好端端的,怎么没几天就变了样?
这个害阎若天想破头也找不到答案的问题,已经困扰他一个礼拜了……这是他第一次对工作之外的事情如此伤脑筋。
酒杯里面的威士忌一口干了,他对酒精是非常节制的人,酒精容易误事,陪好友们小酌OK,藉酒精稳住情绪,那就不OK。
可是,他最讨厌这种失控的感觉,这一刻似乎很适合酒精相伴。
抬头看着两位匆匆被他招来阎丽园饭店酒吧的青梅竹马——雷辛旸和陆昊尹,阎若天郁闷的等候他们在他一阵唠叨之后的响应。他们曾经接受老婆调教,对女人的了解肯定在他之上。
“我们阎总裁竟然也有这么落魄的时候。”雷辛旸顺手将那头落拓不羁的及肩头发往后一拨,戏谑的视线落在他的空酒杯。
“你是不是犯了不可饶恕的错?尊夫人看起来脾气很好。”虽然阎家、雷家和陆家的别墅比邻而居,阎若天结婚也有一年六、七个月了,可是平时不住别墅,陆昊尹没有多少机会接触蓝云艳,他对她的认知始终停留在外表的印象。
“看起来脾气好的人,拗起来更可怕。”
“这倒是,不生气并不表示没有脾气。”
“没错,我家心心外表沉稳内敛,可是骨子里软绵绵的像豆腐一样。”
“我家小希表面上柔弱,骨子里却叛逆刚强。”
就是因为感觉到不对劲的氛围,妻子最近一连串反常的举动才会惹得他心烦气躁,可是他们也用不着一人一句轮流轰炸他吧?
“艳儿跟你们家老婆都不一样。”他的洋娃娃是不打折扣的大家闺秀——“洋娃娃”是他对她的昵称,当初他在众家千金小姐当中看上她,正是因为她没有其它千金的骄气浮华,举手投足优雅恬静,说话温婉柔顺,她是他心目中最完美的“总裁夫人”,他对自己的眼光很有信心,绝对不会看错人。
陆昊尹温和一笑,无法评论。
“你当然比我们还清楚她是什么样的女人,可是不管哪一种女人,一旦她采取行动对你表达不满,你绝对不会有好日子。”雷辛旸的警告马上赢得陆昊尹的点头同意。普遍来说,男人的专情程度比不上女人,女人的绝情程度却更胜男人。
皱着眉,这两个家伙真是令人恼怒。“你们是来提供意见,不是来恐吓我。”
“你怕了吗?”雷辛旸挑衅的挑起眉。
哼了一声,眼前的情况确实令他厌烦,可是他会导回正轨。
“如果我是你老婆,早就造反了,工作摆第一,老婆放最后,你这种丈夫根本不及格。”雷辛旸最了解他了。这个小子的眼中只有工作,说起来是阎伯伯的错,阎伯伯总是对他说:“如果你不争气,就别想当我的儿子。”可想而知,好友肩上扛着多么沉重的担子,即使他早在两年前就受到阎伯伯的肯定,接下“阎丽园饭店集团”总裁的位子,那句话还是重重压在他心上。
“老婆有个代名词叫‘贤内助’,其职责原本就是为了帮助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