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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页

 

  “你也喜欢她吧?”夏侯武威揉着被秦关扫中的痛处,呲牙咧嘴,本来就不属于俊逸的模样更显狰狞。

  公孙谦没有答腔,他只是笑,浅浅的,笑着。

  为什么不回答呢?

  端着茶水回来的李梅秀站在门外,困惑地想。

  她一直在等着,想听见他说“对”,或难受地听见他说“不对”,屏着吐纳,不敢发出半点声响,就怕错失他开口的瞬间。

  他还是笑着,始终没回答夏侯武威的问题,而在场几个男人,没有追问下去,他们的话题已经转开,谈论其他的事

  我会选择不开口。

  因为真话太伤人,他又不愿说谎,是吗?

  他不喜欢她吗?

  可他明明对她好好,为了她,扯了他此生最厌恶的谎言——

  不对,他对谁都很好,全当铺里,没人会反驳这句话,他让欧阳妅意坐在他腿上,晃荡着两条纤美小腿,同他撒娇,他也曾替严尽欢梳理一头几乎及臀的黑色青丝,好有耐心,一缕一缕轻轻梳理,梳完,还会认真替严尽欢挑发钗……

  全当铺里都叫他“谦哥”,只有她,还称他“公孙先生”,而他,也不曾要她改口,更没有告诉过她“别这般生疏,你和妅意一样叫我谦哥便好”。曾经,她想不着痕迹地佯装没事人一般,在搬货时顺口问他“这些流当品放在那个柜上是不是?谦哥。”但前头十四个字说得无比流利,最末了的两个字,抵在舌尖,没来得及脱口,就死在她嘴里。

  他对她的好,这样看来,一点也不独特。

  但是他为我说谎呀!他在我危机之时,像个英雄跳出来救我!李梅秀薄弱地捉着这一点,想证明他的好,是确实存在。

  说不定,换成任何一个姑娘,他都会这样做。

  讨厌说谎的他,不会喜欢一个从小视说谎如呼吸的骗子。

  李梅秀肺叶传来闷痛,才发觉是自己紧张到忘了要吸气,差点憋死自己,不过,认真做几回吐纳,闷痛仍是在,并没有消失不见。

  不要太贪心,至少比起最初他的疏离,现在他的温柔,她已经满足了,他还愿意对她笑,跟她说话,听她天南地北地胡乱提问,丝毫没有不耐。

  她只要能像欧阳妅意或严尽欢一样,可以得到他的笑容和温暖问候,那就够了。

  李梅秀,要记住,你和他之间并非众人以为的亲密,那是他为了救你而想出来的权宜之计,你不要傻傻地被蜚短流长误导,以为那些话说久了便会成真,你不是公孙大嫂,你只是李梅秀。

  他是个好人,才不说伤人的真话,没让你听见最最无情是字眼,知道吗?

  释怀些,你就会发现自己拥有的好多好多,太贪心的话,只剩下贫瘠。

  贪心,会让你想要得到更多。

  比欧阳妅意更多。

  比严尽欢更多。

  比任何人更多……

  李梅秀稳住呼吸,不自觉喝了一口握在僵硬掌心的热茶,还不够冷静,再喝一口,附加一个用力吐纳,又一口,咽回喉头的干哑苦涩,为他斟茶,然后带着粉饰太平的笑,将茶送进小厅里,得到他“谢谢”两字,她的笑靥更灿烂。

  满足了,不能奢求。

  这样就好了。

  能像现在这样,就好。

  想通的李梅秀,接下来所有日子,把目标放在“公孙先生改口为谦哥”上头,但多日过去,公孙先生还是公孙先生,“谦哥”两字依旧是梗在她喉里的刺,想吐出却呕不出来,卡在咽喉又不舒服。

  明明每回只剩她一个人时,她都喊得好顺口,仿佛早已叫过成千上万回的熟稔呀——到底为什么看着公孙谦的脸,她就是叫不出口?!

  或许,是担心她喊了之后,他会很温柔并且客气地回她:请叫我公孙先生。

  呀呀呀,想到可能面对的答案时,她更没胆叫……

  刚刚有个好机会的……欧阳妅意不知是心思太细腻而看穿她的心事,抑或纯粹瞎起哄,听见她以“公孙先生”称呼公孙谦时,精心描绘的柳叶眉先是一拢,后又微微挑高。

  “以你们两个的交情和闹出来的闲话,喊公孙先生不会太生疏吗?”欧阳妅意一边誊抄典当品名册,一边拨冗问。

  对对对,问得好,妅意!

  她可以顺着欧阳妅意的语意问下去,佯装一脸无辜反问:那我应该如何称呼他?

  欧阳妅意一定会回:至少叫一声谦哥比较适当,铺子里全是这样叫他。

  说不定公孙谦也会颔首认同:以后,你别喊我公孙先生,叫谦哥吧。

  她就能脸红红地绞着帕子,先故作矜持、扭扭捏捏,直到他催促,她再顺理成章喊一声,谦哥。

  太好了!太好了!

  机会不能错过——

  “妅意,别为难她,她喊公孙先生顺口的话,继续这么喊也无妨。”公孙谦抢走她的发言权,教她傻眼,小嘴张得开开的,没来得及脱口的字字句句,再死一回。

  平时说谎话麻利到无须打草稿的她,伶牙俐齿一遇上公孙谦就连打三个死结。

  呜呜。

  李梅秀坐在院子里通往仓库的石阶上,懊恼自己的痛失良机,只差没抡起双拳,愤恨地捶打自己的胸口,再呕几摊死不甘心的鲜血来泣血一番。

  呀呀呀,若她不要满脑子还在演绎桥段,也许她就会比公孙谦早一句话开口了——

  她望着地上厚厚一层积雪,像极她目前的心境——一片荒凉和冰冷呐……

  雪间,踩满她一个人的脚印子,看起来真是孤孤单单,印得那般的深,她从埋首蜷曲的动作中起身,带着些许任性,在雪地上的脚印旁再补上好几记,要它看起来像是有人陪着一块儿踩雪一样。

  突地,一棵藤编的精致小球,滚呀滚,从院子右侧小径弹滚出来,正巧停在她拎高裙摆的脚踝边,接着,啪嗒啪嗒踩雪而来的脚步声,笨重而缓慢,当中夹杂稚童吁吁喘息的吐气声,不一会儿,圆滚滚的金袄小家伙出现,小嘴儿边哈着一团又一团的白雾。

  李梅秀识得她,她是账房的宝贝女儿,才七岁,因为外形福泰丰腴,被大伙取了个“球球”的乳名,瞧她吃力从积雪中拔出短短腿儿,厚重衣物将她密密包裹,不透半点寒风,只露出一张被冷风吹拂得通红的乳色圆脸,以及一双大大灿亮的眼眸。

  “喏,球球你的球。”李梅秀抬起裙边圆球,递给小胖妞,笑说着此球非彼球。

  “谢谢婶婶。”

  小胖妞唤公孙谦一声谦叔,所以小脑袋直接联想和公孙谦有一腿——这是她从爹娘口中听来的词儿——叔叔的妻子,要叫婶婶没错。

  “球球好乖!”李梅秀好爱听球球这样叫她哦!虽然她心里清楚自己是个假婶婶,可听在耳里好甜好甜好甜。她忍不住给小胖妞软软嫩嫩的小身子一记大大拥抱,很无耻地想拐她多喊几声来过过干瘾。

  “婶婶好爱抱人哦……”球球每回见到李梅秀一次,就会被抱到几乎缺气一次,这回同样没有例外。

  “因为球球抱起来好软好舒服。”还有,叫婶婶的童嗓是悦耳天籁。

  小胖妞偏着扎粗辫的小脑袋瓜子,想了想:“谦叔抱起来不舒服吗?”她好天真地问。谦叔抱起来不舒服,才会转而猛抱她?

  这问题,李梅秀无法回答。她没抱过公孙谦,不知道他的“触感”如何,但他又高又瘦,藏在天蓝色长袍底下的身躯应该也不会结实壮硕到哪里去,加上他的漂亮脸孔并不适合配上太粗犷的身材,瘦巴巴没有赘肉的他,抱起来说不定会像在抱树干,硬邦邦的呢……

  她的身高只勉强抵达他胸口,抱住他时,耳朵正好可以贴在他的心窝口,听见强而有力、沉稳、规律的心跳,那感觉一定很好!

  但,一切仅限于幻觉,即便她流尽口水,也没机会实行脑中任何一种绮丽美景,想试试抱公孙谦的滋味,不如自己去找棵树来抱抱才实际些。

  “你谦叔叔没有你软绵绵又嫩呼呼呀!”李梅秀又给她一个熊抱,小孩子身上浓浓奶香,很难让人不爱。

  “人家比谦叔胖嘛……”小胖妞噘起红红软软的小嘴儿,孩子气地诉苦:“爹娘都说,我再胖下去,以后会卡在门框里不能动……”可她一天一天就像吹起,一天比一天更浑圆饱满,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能瘦呀!她每天吃五碗甜丸子汤时都还在思考这个困扰人的难题呢……

  小胖妞显而易见的沮丧,让可爱圆软脸儿像尝了黄连似的塌垮下来,李梅秀拧拧绵糖一般的小粉颊:“你哪里胖?一点也不。”这是谎言。小胖妞的身形,绝对是同龄孩子的一倍有余,她时常被小男孩欺负,更不懂事的臭男孩用“小胖猪”取笑她,每每都害球球挂着大大小小颗的泪水,以及与臭男孩扭打互殴的伤口,哭着回家向爹娘告状。

  谁说孩子不懂自尊受伤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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