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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津津有味地吃着豆腐脑,加入辣油、葱花和麻酱的豆腐脑虽然简单,却非常美味,尤其是豆腐脑本身细致滑润的口感,更是让所有上门的客人忍不住大喊:“再来一碗!”

  蒲砚卿也是手伸得长长要把空碗再填满的其中一份子,花橙藜瞧他一脸满足的表情,也跟着眉开眼笑。

  “没想到你这么喜欢吃豆腐脑。”她以为他会嫌弃这里庶民食物,配不上他这位官家子弟。

  “我很喜欢吃豆腐脑,在京城的时候,每隔两、三天就要吃上一回。”蒲砚卿承认他就是抵挡不了豆腐脑的诱惑,不然也不会跟在她的屁股后面。

  “哇,你吃得比我还勤。”她也喜欢吃豆腐脑,但没他这么疯狂。

  “没办法。”他耸肩。“在这个世上,我喜欢的东西不多,但是一旦被我喜欢上了,我就会一直喜欢下去,算是比较死心眼吧!”

  这是他第一次坦露自己的想法,花橙藜很喜欢他如此无拘无束的谈论自己,那会使他们两人更接近,她才能医治他的心病。

  “死心眼是件好事,没有什么不好。”她对他笑一笑,笑容如往常一样柔美,他必须低下头猛舀豆腐脑,才不会一直脸红,但心脏一样怦怦跳就是。

  “对了,既然你这么喜欢吃豆腐脑,那你一定知道京城二条胡同附近有家豆腐脑,又滑又嫩,堪称人间极品。”

  没错,她做的豆腐脑就是这么好吃,只要吃过一次就会上瘾。

  “你怎么会对京城这么熟悉?”这儿离京城有八百里远,可她竟连程大娘的豆腐店都晓得。

  “我不是对京城熟悉,而是对程大娘熟悉。”他误会了。“程大娘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来镇上一趟,待多久不一定,视情况而定。”

  “你认识程大娘?”蒲砚卿吃了程大娘十多年豆腐脑,还没有机会见程大娘,没想到他竟然在这座偏远的小镇听见她的大名,花橙藜还认识她。

  “因为我妹妹橙蕾的关系,程大娘对我十分照顾,橙蕾拜托程大娘,若是有空就到镇上走走,看我好不好。”她的两个姊妹虽然远嫁京城,对罗新镇还是十分有感情。尤其是妹妹花橙蕾,认识许多江湖中人,怕她一个人独自待在镇上危险,一直要这些江湖大叔大婶有空就来瞧瞧,她很感激妹妹的好意,但她其实没那么脆弱,总觉得她瞎操心。

  “我听说你还有两上姊妹,但都嫁人了。”只有她一个人还小姑独处。

  “是呀!”花橙藜微笑。“她们都嫁到京城去了。”

  “所以你妹妹才会认识程大娘。”因为嫁到京城。

  “事情才没有这么简单。”她摇头。“是因为两年前橙蕾和程大娘一起去十王爷府搭救岚儿她们才认识的,可不是买个豆腐脑,就能随便开口拜托人家帮忙。”想法真单纯。

  “十王爷?”蒲砚卿愣住。“他不是因为有谋篡皇位之嫌,已经被皇上下令处决了吗?”怎么会和那件事扯上边?

  “听说是如此。”只是根据江湖中流传的内幕消息,这件事似乎还另有隐情。

  “不可思议。”他听得头都晕了,没想到一碗小小的豆腐脑,竟能衍生出这么多故事,对他来说无异是大开眼界。

  “等程大娘来了你再亲自问她,算算时间她也该来了,说不定再过些时候,你就能吃到她亲手做的豆腐脑。”她店里的生意好到必须请三名长工帮忙,他在京城吃到的豆腐脑,未必都是出自她的手,但换到罗新镇可不一样,保证每一口都由她亲自制作。

  “真的吗?”蒲砚卿闻言喜出望外。“谢谢你,我好想念她做的豆腐脑。”已经好多天没吃到了,真的有些想念。

  第3章(2)

  花橙藜打量他兴奋却也落寞的脸,心想他想念的恐怕不只是程大娘的豆腐脑,而是京城的一切,他根本是被家人流放到罗新镇的。

  “不客气,我们再去别的地方走走吧!”花橙藜之所以收留他,除了他是一个很好的试药对象以外,她也想医治他的心病,让他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人出自内心关心他,就算他一时被父母放弃,也不需要灰心丧志,只要坚持下去,一定能得到回报。

  “好。”蒲砚卿看看天色,快黄昏了,他来这座小镇闹着闹着也过了半天,令人不得不感慨时间的流逝。

  回春堂离罗新镇的主要街道并不远,只要走到底再转个弯就到了罗新镇最热闹的地方,只是蒲砚卿所乘坐的马车是从另一条路过来,再加上他那时在和家仆呕气,并没有掀开帘子看窗外,否则他一定会被罗新镇的繁荣吓到。

  “这儿就是镇上最热闹的地方,咱们都戏称这条街是正阳门大街。”

  正阳门大街正是顺天府,也就是京城要进正阳门前那条道路,许多胡同都和正阳门大街有交接,猪市也在附近。

  蒲砚卿其实没去过几次正阳门大街,但他对那附近颇有印象,确实非常热闹。

  他万万没想到,被他称为“鬼地方”的罗新镇,竟然有如此风景,客栈、布庄样样不缺,甚至还有票号和青楼,此外还可以看见驿站的旗帜在空中飞阳,隐约看见朝廷官员在驿站内进进出出。

  这瞬间,蒲砚卿觉得自己真是井底之蛙,以为罗新镇离京城八百里必定很荒凉,结果完全不是如此。

  “说起来,你好像也没有带多少东西。”连个包袱都没有。

  “我爹说会托驿站的信差送来,最慢明儿个就会到。”他苦涩地回道,由此就可以知道他此行有多匆忙,说是被撵出来的也不为过。

  花橙藜非常同情他的遭遇,被家人排斥的滋味一定很不好受,难怪他的脾气会如此乖戾,毕竟亲情胜过一切。

  “卖布的店家一定会很失望,因为这次我没办法帮他拉到生意。”她语调刻意轻快,她的责任是使病人的心情变好,得想法子转移他的注意力才行。

  “怎么说?”她促狭的表情引起他的好奇,自从他来此,还是第一次看见她这么顽皮。

  “因为来咱们镇上的公子哥儿,都不爱自个儿带衣服,总喜欢在镇上找裁缝做衣服,就当做是……买纪念品。”有趣吧!

  “呃,那我也得去找裁缝做一件吗?”蒲砚卿听不出来她是在跟他说笑,很认真的问她该不该入境随俗。

  花橙藜虽然知道这么做很不礼貌,仍然忍不住噗哧一笑,蒲砚卿的脸又红起来。

  “我说错什么话了吗,你干嘛笑成那个样子?”他困窘地看着她的脸,发现她放开大笑的时候更漂亮,当然微笑也很美就是。

  “因为我很开心。”她承认此刻她的心情很轻松,虽然她本来就爱笑,但如此发自内心开怀大笑,仍属少数,原来这位大少爷还有逗人开心的本事。

  “你很开心?”他愣住,不晓得自己做了什么令她开心的事,但只要她能够一直这么开心下去,他也很快乐……不对不对,她开不开心关他什么事,他干嘛还要负责逗她开心?

  蒲砚卿总是搞到让自己变成傻子,才发觉自己不能再傻下去,好歹他也是官家子弟,怎么可以老是被一个小镇姑娘逗着玩。

  “喂,我说你——”

  “花二小姐,又有新的病患住进医馆啊?”

  他正想警告她,他不是逗她开心的玩具,一位白发苍苍的老翁迎面走来,还没走到他们面前,远远就跟花橙藜打招呼。

  “是呀!这位是蒲公子,今儿个刚打从京城来,我带他出来逛逛,也好认识一下咱们这座小镇。”她在老翁的面前站定,很有礼貌地跟老翁打招呼,蒲砚卿迫于礼貌,也点头跟老翁问好,老翁点点头,笑嘻嘻地说道。

  “又是一个打京城来的公子哥儿,你们姊妹跟京城的人还真是有缘。”老翁明显是在跟花橙藜开玩笑,她也不以为意。

  “可不是,我也是这么想。”说这话时,她瞄了蒲观卿一眼,他一脸莫名其妙。

  “我先走了,你们慢慢逛。”老翁打完招呼以后,继续朝前方走去,花橙藜则是带蒲砚卿转弯到下一个街口,那儿也有不少商家。

  “刚刚那位老先生说什么?他为什么说你们姊妹跟京城的人很有缘?”蒲砚卿跟在花橙藜旁边要答案,只见她大小姐转动一双美眸,似乎不乐意讲。

  “没什么,你想去逛布庄吗?”她顾左右而言他,一般人不会上当,可单纯如蒲砚卿就会。

  “逛布庄?”他干嘛去逛布庄?

  “你不是想做件衣服当做到此一游的纪念品?”花橙藜巧笑倩兮的反问他。“既然如此,就必须先去挑布,不然裁缝怎么有办法替你做衣服呢?”

  听起来合情合理,确实也是他自己提议要做衣服,但此刻他更想知道老翁话中的意思。

  “可是……”

  “布庄在咱们方才走过的那条街,咱们得往后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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