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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踉跄逃著,五指深深抓紧心窝处的血肉,指甲陷入其中,然而这样使劲的力道,仍敌不过方寸深处蛊狂的翻搅。

  他在水廊中央屈膝跪下,大口吐纳,肺叶也吸不进活命空气,太痛了!太痛了!他逼出无数冷汗,每一颗凝在额际的汗水,都是剧毒,他已经不知道过了多久,疼痛像是持续了一辈子一般漫长,他精疲力尽,躺在水廊青石板上,吃力喘息。

  金丝蛊平息下来,心窝的痛,仍一下一下地抽搐:他也平息下来,毒汗不再冒出,他疲倦地眯细眼,一双滚著金边的金绸长靴,缓缓步入他的视线范围。

  全当铺,应该只有两个人清醒,一个是他,一个是欧阳妅意……

  来者,何人?

  “啊,逃跑的小老鼠当真躲在这儿。”

  突如其来的笑嗓,不仅耳熟,更教古初岁全身上下每分每寸发肤都毛骨悚然的熟悉。

  他慢慢抬头,站在眼前的金袍男人,冲著他微笑。

  第6章(1)

  可恶!双腿完全使不上力!

  欧阳妅意狼狈跌落床下,下半身仿彿被嵌进石块中一样沉重,她仅能靠著同样软绵绵的双手,匍匐往前爬。

  迷魂香的后劲没有消退完全,残留在每一寸脉络之间,阻碍她的行动能力。

  爬行短短几尺,仿彿奔跑几百里,汗水染湿长发和衣裳,她好不容易爬出房门,看著眼前长廊,她边喘气,边觉得气馁,那条长廊,她大概要再爬一个时辰,这样是要如何追上转身离开的古初岁呀?!

  为什么不听人把话说完?!

  为什么只听她由衷说出“好恶心”的评语后就露出如此痛苦的表情?!

  她哪有说错?身体里养了一条虫本来就是件无法教人昧著良心说“哇!好棒哦,你肚子里有虫耶!”或“有虫的男人最帅最英俊”之类的谎话,她被公孙谦教育得太成功,习惯实话实说,她压根没想那么多。

  她欧阳妅意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肥肥软软的蠕动玩意儿,无论是绿的黑的白的花的有毛的没毛的会吐丝的不会吐丝的,她全都怕!

  害她对那玩意儿反感作呕的始作俑者,姓尉迟,单名一个义字!

  是他捉来一箩筐的毛虫,为了吓她,狠狠把毛虫群倒在她头上,试问全天下稚龄单纯的小女娃儿,有哪位被几百条毛虫爬满脸、发、全身之后,不会对“虫”视为畏途?

  若有,她欧阳妅意跟她姓啦!

  蛊,也是虫的一种,而且还是一群五毒虫摆进没有食物的罐内令其互相残杀,最后一只存活下来的王者,简单来说,就是最大最凶的那一种!

  她怎么可能会不怕?

  怎么可能会控制得住不口无遮拦地发表她的感言?

  她真的觉得……体内有条蛊虫,好可怕,却不代表她嫌恶古初岁,这是两码子事——虽然,想到以后亲吻他时,会不会吻著吻著,吻到白白肥肥的大软虫……

  欧阳妅意打了几个哆嗦。幸好,怀念他唇软软甜甜的欲望,击败一条虫子,可喜可贺。

  她慢慢蠕著,管他衣裳会拖行得多脏,管他手肘会磨得又红又痛,她只管古初岁背离而去的沮丧和落寞——

  白费的泪丧!

  白费的落寞!

  她话根本还没说完呀!

  那什么金丝蛊的,是如何钻进他身体里?她来不及问。

  那什么金丝蛊的,在他身体里,会不会痛?会不会咬?会不会伤害他?她来不及问。

  那什么金丝蛊的,有毒无毒?是否像书里提及“蛊”时,它会啃蚀宿主的内脏,它会夺去宿主的性命?

  她来不及问——

  她全都来不及问,他就掉头走人,误会她地走人了!

  她又急又气又不甘心,立志要将古初岁逮回面前,一字一句把没说齐的话,用最铿锵有力、最坚定巨大的语调吼给他听,要他给她听个仔仔细细,明明白白——

  该死的!这条长廊会不会太长了点?!

  她现在活脱脱就像她最怕的那种玩意儿,慢吞吞向前蠕动……

  *

  半座南城,整整有两日都受大量迷魂香影响,以严家当铺为中心,方圆几里内,没有半户人家清醒,欧阳妅意应该是众人中的异类。

  兴许是古初岁吻她时,喂入她口里的血,解去泰半迷魂香毒,也可能是她体内爆发出想找寻古初岁的力量,胜过药性,她比任何人更早恢复体力,与先前唯一不同之处,她由爬改跑,身子终于能离开地板,而相同的是,她找不到古初岁。

  铺里上上下下前前后后里里外外,她全没漏掉,客房、饭厅、柴房、库房、大厅小厅中厅侧厅,没有古初岁的踪迹存在。

  他走掉了。

  离开严家当铺。

  离开她……

  有、有没有这么小题大作呀——

  欧阳妅意呆伫在空荡客房里,瞠目结舌想著。

  就为了一条虫?!

  就为了一条虫,她失去他了?!

  代表两人到此为止了吗?!

  有、有没有这么不值得呀?!

  至少……来个美丽妖艳的狐狸精或是比他更英挺好条件的男人介入破坏吧?

  以后若有人问起,她和他为何分开,“就为了一条虫”这理由……多难以启齿?

  因为两人从没说过“爱”,所以感情才会脆弱得不堪一击,说不要就不要?

  因为她没说过爱他,所以他以为她对于他的离开,不会感到任何痛楚,是吗?

  因为他没说过爱她,所以他才会连声再见也没有,挥挥衣袖,走得多么干净俐落、多么绝情绝义。

  她咬牙,忍下鼻腔涌上的酸涩。

  她才不会哭哩!

  要走就走呀,谁稀罕?!

  她的人生在他出现之前,还不是过得极好,她欧阳妅意仍旧好吃好睡,长得亭亭玉立、活得自由自在,没有他,她也不会少块肉,既然他如此轻视两人初萌的感情,说放就放,那就一刀两断呀!既然他连听完她说话的机会都不愿给,那么就作罢吧!

  不听女人说完话的男人,最差劲!

  她气恼地用力喷气,想要骄傲地嗤之以鼻,维持女性不容践踏的自尊骨气,所以,她现在瘫坐在古董大床边,无法站起身子,只是残存的迷魂香在作怪,它让她手脚使不上力,它让她忍不住颤抖,它让她流下眼泪,它让她慌乱无措。

  是残存的药性。

  只是残存的药性……

  “妅意。”

  尉迟义拍拍她的脸,好半晌,她才慢慢转过头,她完全没注意到窗外投射进来的橙红夕晖,接近墨黑夜色来临前的最后一丝色彩,染在泪湿小脸上,她跪坐到双腿已从刺痛变成麻木,再也感觉不到任何的疼痛,唯一在不断抽痛的,是她的胸口,好似快发病的前兆。

  她自白日坐至黄昏,流逝的时光,与她擦身而过。

  尉迟义原本在珠宝铺保护正在切割金刚钻的秦关,夜里的怪味,让所有人都倒下去,再醒来,幸好珠宝铺没有任何损失,他与秦关心生不祥,连忙赶回严家当铺,当铺情况更糟,大伙睡成一片,连公孙谦也无法幸免,他和秦关分头清点当铺人数,担心有哪只家伙被人掳走。怪异的迷香,不是为财就是为人,而当铺中最可能成为贼人目标的,除了严尽欢之外,只剩下妅意——虽然妅意老被几位兄长笑她丑、笑她野、笑她不像姑娘家,但她在外人眼中可不是这样,她俏丽活泼、迷人娇美,有多少客人上门不过是想偷瞄她几眼——先点完人头再点财物,数著数著,就缺一个欧阳妅意!

  他第一个想到她会在的地方,便是古初岁睡的客房。

  本以为会看见她和古初岁一块儿睡这类重大打击哥哥心脏的恐怖场景,孰料,安安静静的房里,只有一条瘫软跪地的纤瘦身影,动也不动僵著,像只被剪掉丝线的偶戏人儿,失去舞动力量。

  “他走掉了……”

  没头没尾的答案,仿彿呢喃自语,她说著,潸然泪下。

  尉迟义似懂非懂,一室的死寂与被单独留下的孤影,又将惹她哭泣的原由表明得一清二楚。

  古初岁走了,原因他并不知晓,但任何光明正大的理由也敌不过害他宝贝妹妹伤心难过来得不可原谅!

  “我帮你宰掉他!”尉迟义切齿狠道,把欧阳妅意捞进怀里,抱个扎实,宽阔的肩胛让她依靠。

  连他尉迟义的妹妹都敢欺负?活久嫌腻了!

  再被他遇见古初岁,他非得一掌劈死他!

  “……”欧阳妅意回以静默,咬唇忍下胸口泛起的疼。

  她真的没有很爱他吗?那么,为何她无法苟同尉迟义想为她出气的义愤填膺,让尉迟义教训那个不听人说完话的混帐古初岁?为什么,她还是为他著想,不愿见他有一丝受伤……

  我身体里,养著一条金丝蛊,它是一种忠于宿主的蛊虫,若宿主躯体受到伤害,它便会潜往伤处,吐出丝线,为宿主将伤处缝合。

  他明明是笑著说那番话的。

  那么浅,却深刻;那么哑,却轻扬,柔和了他的眉、他的眼、他的容颜,像准备与她分享一个多甜蜜的小秘密,像是知道她听完之后,会对他说出慰抚或接受之类的话,而她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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