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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埃及,开罗。

  跟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首都一样的,这里高楼林立,车水马龙,目不暇给的景色显示出她的繁华与伟大。

  跟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首都很不一样的,这里日光强烈,黄沙滚滚,即使什麽都不做,照样闷得头昏。

  热。

  非常,非常的热。

  夏季的埃及无疑是考验人类忍耐力最好的时间地点之一——但是,那仅限於户外。

  遮荫棚下,会好上一点点。

  通风良好的室内,又更好一点。

  至於大饭店内,那就堪称完美了。

  玻璃阻挡了黄沙与乾燥的热风,喝冰水,吹冷气,站在高楼鸟瞰喧闹的美丽市景,依饭店地点以及窗景,可以看到尼罗河、市区全景、市区半景,抑或是吉萨金字塔……完美。

  新盖高楼的办公室中,一个腹部微隆的女子笑说:“不过我想,不管哪个窗景对你来说都没有差别吧?”

  “你说呢?”一抹好听的年轻男声反问。

  “我猜没有。”

  “那还问。”不是生气,也不是不耐烦,只是纯粹的觉得这样的对话有点无聊的语气。

  接话的是个身形颀长的东方男子。

  剑眉星目,气息爽朗,肤色是长期日晒後呈现的健康小麦色,敞开的领口可以看见锻链有素的完美肌型,胸口处缀著一颗七彩石坠饰,有一双看起来是劳动阶级的双手。

  很粗糙,有著大大小小的刻痕。

  男子的名字叫谷天霁,是埃及有名的古迹修复师之一,不过才三十岁,手艺已经好到让那些有三、四十年经验的老师傅惊讶。

  他所参与的修复工作从亚历山卓、开罗,一路绵延到阿布辛贝尔,修墓、修石像、修从地底挖出来的瓶瓶罐罐,无论是缺口还是掉颜色,他总有办法补回去,而且补得很自然,补得看不出矫饰的痕迹。

  谷天霁在埃及已经待了近十年的时间,对於一个毕业於开罗大学,又在这里选择了工作的人来说,他的人已经融入了这座城市的精神,饭店的视窗不会是他选择落脚的原因。

  俨然怀有身孕的女子露出了娇媚的笑容,“开罗听到你这种话会哭泣的。”

  谷天霁瞥了她一眼,没好气的说:“开罗看到你这种人来才会哭泣。”

  “哎,你是这样对淑女的吗?”

  “你像吗?”

  美艳孕妇闻言,大言不惭的回答,“我不像的话,全世界就没有哪个女人可以称为淑女了。”

  谷天霁露出了一抹笑,真不知道她打哪来的自信,可以把与事实不符的事情说得如此斩钉截铁。

  该位自称淑女的孕妇名为刘于甄,两家人认识已经久到难以计算,刘于甄的嚣张跋扈他不是没领教过,如果可以,谷天霁实在也不想跟她有任何交集了,偏偏这间预备在年底开幕的新饭店,谷家与刘家各持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谷父并不要求这个喜欢修东西的儿子接手经营,只要求对埃及文化有著一定了解的他在饭店设计上略尽心力——合情合理,谷天霁没有拒绝的理由。

  为此,谷天霁与设计师讨论了许久,终於研商出饭店的雏形,除了现代、舒适之外,也强调古文明感。

  饭店的名字叫“红海之后”。

  设计上,以金色及土耳其蓝为主,有假壁画、假塑像、假人面狮身、假猫面人身、假罗赛提之石……很多很多。

  他把所有一般人对埃及的刻板印象全用上了,这招很有用,因为当模型出来的时候,大小股东啧啧称奇不已,大为惊叹,会场上喔声此起彼落,对於这样的反应,谷天霁一点都不意外,不是当地人,大概都是那个样子吧,想来,观光客也会很爱才对。

  距离开幕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完成,目前所有的人都在加紧赶工当中。

  而就像所有的大企业一样,红海之后也充满了自己人。

  美艳孕妇刘于甄担任最重要的管帐工作。

  执行长叫刘于书,是刘于甄的哥哥,现在应该在饭店的某个角落巡视著需补强的部分。

  总经理的名字叫谷天霍,是谷天霁的哥哥。

  餐饮区经理叫谷天露,是他的妹妹。

  如此这般,红海之后目前为止重要的管理阶层不是姓谷就是姓刘,说好听是楚弓楚得,说白话就是肥水不落外人田,有钱人的神经很脆弱,安排一些自己人在那边会比较安心。

  现在所有的人都住在未开张的饭店里,不过由於全数装潢完毕的只有十九与二十两层楼,因此选择性也不大。

  谷天霁与刘于甄虽然不是那种感情好的青梅竹马,但不管怎麽说也都是看著对方长大的,从小认识的好处当然很多,说话可以直来直往,就像现在一样——她摆明了大小姐没事做,想找会说中文的人聊天,而他,则正为了地下一楼的文化回廊烦心,需要安静。

  “刘于甄,你如果没事做的话,去找刘于书或者是天露,不然多看点婴儿书也好,不要一天到晚跑到我这里来妨碍我工作。”

  “你嫌我吵?”

  “对。”

  “玛琪不也一天到晚来?”

  “玛琪是我的工作夥伴,我们谈的是古迹。”言下之意是,小姐你说的都是废话,耽误我的时间。

  刘于甄看了堆满东西的大书桌一眼,轻哼,“我要去跟天霍哥告状。”

  他头也不抬,“快去。”

  砰!

  吵了半日的孕妇终於走了,谷天霁好看的嘴角露出一抹轻松的微笑,揉了揉太阳穴,感觉又轻松起来。

  刘于书曾经跟他说:“我真的很佩服丹尼尔。”

  丹尼尔是刘于甄的洋人丈夫,现在,佩服丹尼尔的人又要多一个了,他娶了刘于甄,那简直跟为民除害没什麽两样。

  很伟大、很勇气可嘉。

  这刘于甄,实在很娇,难怪刘于书会叫她刘娇娇,即使已经认识这麽久了,每当面对她,他还是有种隐隐的不耐烦。

  谷天霁曾经想,是不是因为两人从小认识的关系,所以他才不把她当异性看,但後来又想,应该不是,因为他对夏茗微就不会这样。

  夏茗微也是他的青梅竹马。

  跟刘于甄是世交,跟夏茗微是画室的同学。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十二岁,茗微才八岁,梳著两条辫子,粉粉嫩嫩的,像玻璃橱窗里的洋娃娃。

  因为家里经营茶园,所以被取名为茗微,有茶树长得好的意思,据说,原本应该叫夏茗美,後来夏妈妈觉得美这个字太普通,所以才用了微,意思跟发音都一样,但写起来比较漂亮。

  茗微家的茶庄名为“绿园”。

  茗微很以绿园为傲。

  她身上总是带著一种茶园才有的香气,清清悠悠的,闻起来很舒服。

  忆及那个影子,谷天霁阳刚的脸上出现了一抹柔和的线条。

  他看著茗微从一个八岁的小孩子变成十六岁的少女,长大的她跟小时候一样,白皙水嫩,讨人喜欢。

  他们总在雨後乍晴的檐廊下,一起看她最喜欢的彩虹。

  茗微有点小胡涂。

  他们像是有一点点开始。

  然後,因为一些小小的误会,两人失去联络。

  ☆ ☆ ☆

  “茗微,有彩虹。”

  “哪里、哪里?”

  “笨蛋。”男孩的声音带著笑意,“另外一边啦。”

  小脑袋顺著男孩手指的方向,很快的见到横越天空的艳丽。

  茗微曾经在一本童话书上读到,据说,情侣一起看到彩虹,会在一起一辈子,朋友一起看到彩虹,会双双有好事发生——因为相信,所以她总习惯在雨後的阳光中寻找那抹天空才有的景色。

  檐廊下,两人因为七彩弯桥而微笑起来。

  男孩与茗微认识很久了,他们是同一间画室的学生,他知道她最爱彩虹。

  茗微的画中,总是色彩鲜活,大量的群青、茜草红、那不勒斯黄,还有绵绵迭迭的胡克绿……

  男孩曾经问茗微,为什麽她那麽喜欢用胡克绿?

  她告诉他,因为那很像茶园的颜色。

  她还附注,夏家已经经营茶园几代了。

  男孩笑说,难怪她身上总有种清清悠悠的香气。

  那是茶的味道嘛,茗微想。

  她是茶庄的女儿,连名字都与那绿色的植物脱离不了关系,她细细告诉他,“茗微”的意思以及念法。

  他说她的名字很可爱。

  他们学了好久好久的画,茗微的彩料从丹青变成油墨,承彩的素材从宣纸变成画布,题材从花鸟风月变成人物旷野,拿过大大小小的笔,画过很多很多的人,在她的画稿中,有他十二岁的模样、十三岁的模样……直到二十岁的样子。

  他的五官变了很多,但个性却还是那个样子,有时温柔,有时恶劣,有时会以为他的耐心已经用磬,但他偏偏又还轻声细语。

  彩虹好美好美。

  太阳好大好大。

  茗微转过头对男孩子笑,却见他好看的脸朝自己靠过来,眼神亮亮的,他的脸好近好近……好近……

  茗微有短时间的眩晕。

  “早安,该起床了”、“早安,该起床了”,一声,两声,儿童化的声音不断的重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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