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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页

 

  西瓜妹?

  官仲仪打量着天际航空的招牌空姐,实在无法把走在流行尖端的她,跟「西瓜妹」这三个土味十足的外号联想在一起。

  他微笑,「看来,你的秘密很不得了。」

  林辉煌见无法阻止,索性也算了,「因为……我以前是西瓜头,住在附近的人一直以为我们家只有兄弟,一直到我上幼稚园,他们才知道原来我是女生,如果能让你开心点,我还可以告诉你,在『西瓜妹』之前,他们都叫我『西瓜头』。

  官仲仪哈哈大笑,「你真的是把我当好朋友对不对?」

  「废话。」她的声音大了起来,「要不然我会把这么可耻的往事跟你说吗?」

  「真遗憾我没有什么可耻的故事可供回报。」

  「官仲仪!」

  「为了表达我的感动,」他笑了又笑,「我们走吧。」

  他们没去夜店,也没回家,而是将车子开上了阳明山。

  虽然才十一月,但上山的气温偏低,微凉的空气中,三人下了车,带着林辉煌从便利商店买来的大堆零食,在宁静中看着与星光相映的台北夜景。

  林辉煌点了烟,「你明天去不去送机?」

  官仲仪反问:「为什么不去?」

  「为什么要去?」

  「没必要当仇人吧,何况,我们并没有开始。」官仲仪露出徐缓的笑意,「我在她身上看到了某一部分的自己,那个『如果……就能……』的自己,如果不去走上一遍,人生是不会甘愿的。」

  他当然知道正熙特别来告诉他「她要去英国」的时候,其实是希望他留她,如果他留她,他们之间就会有一个真正的开始。

  但是若当时他开口,就等于完全阻绝了她过安定生活的希望。

  因为他的工作需要东奔西跑,她若不跟他深入沙漠或雨林忍受远离文明的煎熬,就得面对长时间看不到恋人的寂寞,无论如何,对于安全感的需求多过旁人的她来说,都很不公平。

  「你没想过,万一你的正熙在异乡会渐渐将心偏回去潘才驹身上。」林辉煌还特别强调「回」字,「这一次是你有半年多的时间,刚好又知道她在哪,所以才得以见面,下次呢?可能没有下次了。」

  「不一定。」一直没开口的韩凯圣终于说话了,「其实我觉得仲仪哥不是放弃,他只是在等。」

  「童正熙明天就上飞机了耶。」

  「她还是可以回来啊。」

  林辉煌强调,「他们可能一到英国就结婚了。」

  韩凯圣嗯的一声,就在林辉煌以为她赞同自己想法的时候,没想到她接下来说的是,「结婚可以离婚啊。」

  官仲仪眼中闪过一抹不易发现的笑意,「凯圣好聪明。」

  童正熙是个可爱的人,即使她即将跟另外一个男人去英国,他也没打算跟她交恶。

  让她去过久存于她心中那所谓理想的生活,如果她很好,他会给予祝福,但若她发现不似自己想的,而她后悔的时间还在他的爱情期限内的话,他还是会爱她、照顾她。

  无论如何,他都希望她能「早发现」。

  早发现原来要爱上潘才驹并不难。

  或者是——原来,她真的没有办法抹去他的影子。

  越早厘清自己,对她来说越好。

  「果然男女的确大不同。」林辉煌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我可以花时间去爱一个人,但不会花时间去等一个人。」

  「我没你想得那么痴情。」他十二月就要回加州了,整理好器材以及行李,大队人马便要深入沙漠,短时间内是与文明世界绝缘的,「我的人生没有为她稍做停留或是修正,感情?有。痴情?说不上。」

  三人说说谈谈,直到夜深露重才下山。

  隔天,是正熙飞往英国的日子,官仲仪原本想再去见她一面,但没想到就在他出门前一个小时,在山上乱吃零食的林辉煌抱着肚子上吐下泻起来--因为这样一个耽搁,时间就走掉了,待林辉煌恢复意识,正熙的班机早已升上万里高空,往千山之外的日不落帝国飞去。

  ***

  伦敦。

  虽然还不到真正的冬季,但十一月的平均温度对亚热带出生的人来说已是难以忍受的寒冷。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正熙还是有点无法习惯。

  天色太灰。

  天气太冷。

  云多雨多,加上初来乍到,所有在台湾可以轻易完成的事情一旦越过海洋,便都会显得困难重重。购物、买书、看电影等等,每次上街都是与地图的冒险--但即使如此,正熙依然维持着隔日出门的习惯。

  气势磅礴的国会大厦,气派宏大的温莎古堡,以及不畏寒冷仍旧在海德公园游玩的孩子们,但更多的时候,她只是单纯的走走。

  多走走,眼界会比较开,心胸也会比较开。

  她在这里没有朋友,整天关在房子中一定会变得很不健康,潘才驹很鼓励她多多认识伦敦。

  「就当散步,也可以到附近的大学旁听或者是问问看有什么可以选读的课,书先念着,将来总会用得到。」

  因为是潘才驹先开口的,因此正熙顺势道:「我已经找到想念的科系了,可是他们说没有开放旁听。」

  潘才驹皱眉,「怎么会没有?你把学校名字给我。」

  一周后,她收到简函,学校欢迎她在新学期开始时到校旁听。

  欢迎她的原因,正熙心知肚明,因为她有一个懂得大英律法的「好丈夫」--名义上的。

  他们虽然已经注册,但一直分房。

  潘才驹是个聪明人,看得出她心意不定,因此那时他要她跟他去英国的时候,加上了但书,「我们可以先当室友,如果感情真的培养出来,那最好,但若是朝外发展,也无所谓,反正我们有离婚协议书。」

  所以其实有点好笑,他们是结婚了,但两人及证人们签了字的离婚协议书也一直放在他们位于布鲁斯贝利的公寓。

  要结束婚姻?简单得很,到户政机关把手续办好即可恢复单身。

  感谢那张协议书意味的自由保证,正熙与潘才驹的感情一直维持着不错。

  比朋友多,但却又比恋人少。

  圣诞节那天,潘才驹在科芬园的高级餐厅定了位子,两人用餐喝酒,气氛愉悦中,正熙发现有一位中国侍者对潘才驹频送秋波,一直过来问东问西不说,后来居然要起了名片,看到潘才驹很困扰的样子,正熙佯装大怒,留着八字胡的领班连忙跳出来道歉,而且坚持他们下次一定要再来,「由本餐厅请客。」

  两人一直忍到出了餐厅门口的转角才大笑出来。

  「你居然比我有男人缘?」正熙怪叫,「这是什么世界?」

  「拜托,我什么都没做。」潘才驹一脸无辜,「我从前菜端上桌就一直埋头猛吞,你自己也看到了,是他过来,不是我过去。」

  「哎喔,好羡慕你喔,我来到伦敦一个多月了,不要说跟我要名字电话,就连跟我示好的人都没半个。」

  「童正熙--」威胁性十足的声音。

  「好啦好啦,我不讲了。」正熙笑到全身没力,「喔,差点忘了,我有件事情想问你。」

  潘才驹没好气的回着,「说。」

  「被大帅哥搭讪的感觉怎么样?」

  「童、正、熙。」潘才驹的声音回荡在积雪的红砖街道上,「我杀了你--」

  ***

  新的一年,正熙有了自己的时间表,什么时候去矫正发音,什么时候去购物,什么时候是跟潘才驹的吃饭时间。

  他们仍然维持着比恋人少,比朋友多的关心。

  公寓的邻居都羡慕他们这对「模范夫妻」,天知道他们相敬如宾是因为没有争吵的理由啊。

  她把自己处理得很好,除了那份小小失落。

  失落某一部分对爱情的纯真。

  明明已经顺己所愿,应该是很安心、很安定了,但不知道为什么,她一点安心与安定的感觉都没有。

  一点都没有。

  第十章

  一月是伦敦下雪机率最高的日子。

  虽然说「最高」,事实上从天空落下雪花的时间并不多,但因为气温低,一旦雪花落下后,要它们在短时间内融化不太可能。

  积雪的情况影响了正熙在必要之外出门的可能性,直至接到玮玲的电话。

  「童正熙,你是不是忘了还有一个人住在伦敦啊?」

  接到电话时,正熙还真有那么几分惭愧--她们的感情一直很好,但也许是因为这一阵子太乱了,所以忘了告诉玮玲她也到达日不落国的消息。

  「没良心的家伙。」玮玲在那头说:「还好我神通广大,要不然我们这种不可能开同学会的人可能就此联络不上了,你知不知道。」

  正熙在捧着电话,被念了半个多小时。

  「看在你诚心认错的份上,今天先饶了你。」璋玲说:「星期天十一点在西堤区的碎花裙见面。」

  为此,正熙十点半就到,找了靠窗的位子,点了咖啡,乖乖等待。

  差不多就在约定的时间,她看到半年多不见的玮玲,连忙举起手,在不影响别人的前提之下努力的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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