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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她没有社会历练,不过想也知道雇用一个没有经验又没有相关资历的员工,对上司而言是多吃力的事情。

  看在青梅竹马的份上,她该劝他好好考虑,不要冲动下决定,只是……只是她的心中仍有一个小小的秘密。

  那个属于十二岁的沈央柰的秘密。

  她喜欢那天替她绊倒毛毛的小王子,即使小王子不喜欢她也一样。

  只要能跟他在一起,她就觉得很高兴,「朋友」也好、「邻居」也好,甚至只是「央樨的妹妹」也好。

  她知道央樨只当袁希珩是普通朋友,如果她去事务所上班,他们就可以天天见面,若她稍稍改变一下自己,说不定、说不定……

  「央柰。」袁希珩的声音在耳边想起,「妳在搅下去,面要烂了。」

  「啊?」

  「先吃吧,我说的事情,你考虑一下,过几天再回答我。」

  ***

  青天律师事务所真正职业的四位律师们,固定每个月的双数周末会到酒吧一聚。

  刚开始,他们还会有什么推荐店,这周由袁希珩带路,下周由江犁文负责,接着宋宜珊、刘岱轩,一轮过后,再从头轮起,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渐渐固定在同一家酒吧聚会。

  因为离青天事务所很近、因为装潢很不错、因为调酒很好喝……那些通通不是理由,真正的原因只有一个—懒。

  他们不想把时间花在找路跟开车上面。

  既然地方还不错,大家都待得舒服,自然也就没有换来换去的必要,尤其是有一次江犁文因为找不到地方而迷路之后,他们更觉得对他们而言,最好的地方就是固定的地方。

  他们习惯坐在角落的位子,因为这样可以看到整间酒吧的状况。

  唯一的女律师宋宜珊对这种情况的解释是,「律师不喜欢有事情在自己的掌握之外。」

  对于这句话,袁希珩同意一半。

  虽然律师不喜欢有事情在自己的掌握之外,但是相对的,应该也没有人喜欢这种情况吧。

  例如他跟央柰。

  大部分的时候,他都能准确无误猜出她的心思以及想法,但是有时候这套侦测系统会失灵,而当他无法解读出她的言行举止所代表的意义时,感觉就会非常的差。

  就拿他对央柰的提议好了。一向喜欢速战速决的央柰,这次居然拖了一个多星期还没有给他答案,「拖」实在是很不像央柰的作风。

  袁希珩揉揉太阳穴,回到现实。

  现实是,今天是六月的第二个双周周末,四位律师从信义商圈的办公大楼移至位于地下室的酒吧,点了酒,往软大的沙发一躺,白天神采奕奕的四个人,此时不约而同露出了些微的颓靡。

  江犁文点了烟,好像想到什么好笑的事情似的,「喂,跟你们讲一件好笑的事情,以前跟我们打离职官司的李世文,有没有印象?宜珊妳记不记得,岱轩……你也不记得,」见他摇头后,他转看袁希珩,「希珩你呢?」

  袁希珩想了一下,好像……有那么一个人,「『正义』的律师?」

  「宾果。」江犁文拍手,表情很乐,「他现在被自己的委托人缠上了,对方还是个有夫之妇。」

  袁希珩觉得有点好笑,委托仁爱上律师这种事情他们时有所闻,老实说,真的很麻烦,何况还是被有夫之妇……

  「哔。」简讯进来的声音。

  袁希珩打开手机,发出讯息的人是央柰。

  内容非常简单,只有一个字:好。

  袁希珩脸上不自觉多出一抹笑。

  才刚刚觉得央柰有点怪,她马上又恢复了原有的处理方式,别人要讲好几句话的事情,她只用了一个字答复。

  袁希珩按着手机上的小按键,耳边仍是共事的律师们发表李世文事件最新看法的声音。

  「这年头怪事还真多。」

  「听说,他已经把手上的案子转给别人接了,赚钱虽然重要,但自身的安全也很重要啊。」江犁文端起自己点的干曼哈顿,一下喝掉半杯,突然咦的一声,「希珩,你没事吧,怎么今天都没听你讲话?有事情要说,人多就有好主意,对吧?」

  袁希珩微微一笑,「你醉了,我送你回去。」

  「我送吧。」刘岱轩起身,「他跟我同一个方向,你送宜珊。」

  于是四个人分成两台车离开。

  袁希珩与宋宜珊两人在车内聊案子、聊新闻,随便说说。车内,他反复听着一首英文老歌—Close to you。

  On the day that you were born

  The angels got together

  And decided to create a dream come true

  So they sprinkled moon dust in your hair of gold

  And starlight in your eyes of blue

  就在快要到达宋宜珊住处的时候,她突然想到什么似的开口,「你今天晚上心情好像特别好?」

  「会吗?」

  「收到简讯后,你就一直在笑。」虽然有点失礼,但她还是试探性的问了,「女朋友?」

  面对这个问题,袁希珩只是笑了笑,没有回答。

  第三章

  央柰真正意识到自己是个女生,是在十四岁的时候。

  那天,是放春假前的最后一个上学日,因此课堂上大家都很高兴,几个比较好的同学会相约出来玩,央柰也不例外。

  班上,央柰最好的同学就是潘香绮与李思芬。

  放学后,她快速的冲到教室前面的座位,「香绮、思芬,我们等一下去看电影好不好?」

  香绮没回答,倒是思芬一脸神秘兮兮的开口,「不行。」

  「那明天好了。」

  「明天也不行。」

  「妳们,」央柰狐疑的看着两个好友,「是不是有什么事情偷偷达成协议,不让我知道?」

  香绮脸一红,「那个……那个……」

  「我帮妳说啦,央柰,这是秘密喔。」思芬暧昧的一笑,特意压低声音,「香绮之前不是说喜欢一个高中部棒球队的吗?她打算跟对方告白了。」

  央柰喔的一声,很是意外,「哇,真的吗?是谁、是谁?」

  「棒球队长。」

  「喔,棒球队长啊……」咦,等等,不对,高中部的棒球队长,那不是…不是袁希珩吗?

  香绮跟他?

  不、会、吧!高中部棒球队有四、五十个人,怎么香绮会刚刚好喜欢上袁希珩?他心里已经有央樨了啊。

  不是她偏袒自己的姊姊,可是跟央樨比,香绮真是一点胜算都没有,如果以比马比赛最后一圈来举例的话,央樨可是遥遥领先二十个马身以上的距离啊。

  「央柰,妳怎么了?」

  「我?我没事。」央柰干笑了两声,「那…香绮,妳慢慢告白吧,我先回家了。」

  「妳不留下来陪我啊?」香绮问,表情好像很希望她留下。

  「呃,不了。」

  袁希珩喜欢央樨,自然不可能接受香绮,留下来,也是看她被拒绝而已,这种情况多一个人在旁边,只不过多一份难堪。但是,她又不能老实跟香绮这么说,因为不管袁希珩心中的人是谁,她都没有阻止香绮告白的权利。

  「如果改变主意要出来玩的话,打电话给我。」央柰拿起书包,对两个好友扬扬手,「我走了,掰。」

  第一次一个人回家,感觉好奇怪。

  四周变安静了,路也变长了,初春的夕阳是淡淡的红色,很适合她现在的微妙心情。

  在大人眼中,十四岁应该还是小毛头吧,不过在小毛头眼中,十四岁已经够大了,足以知道怦然心动是什么样的感觉。

  央柰喜欢袁希珩,两年来不曾改变。

  她有足够的理智控制自己的情绪,即使明明白白自己的心意,但还是能装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她跟袁希珩有时一起读书,有时骑着脚踏车在河堤追逐,他们常常玩在一起,央柰将自己的喜欢藏得很好,她相信除了自己,这是没有人知道的秘密。

  她唯一没让央樨分享的秘密……

  「沈央柰。」

  央柰转过脸,见来者是毛毛。

  她跟毛毛这一、两年虽然比较和平了,但是由于积怨已深,两人讲话的机会还是不多,如果时间允许,她会在上学的时候绕远路,只为了不想经过毛毛家开的棉被店。

  实在不想跟他说话,不过老爹说,做人要有礼貌,既然他都先开口了,她也不能一直板着脸。

  「什么事?」

  毛毛还没说话脸就红了,「那个……」

  央柰看了他的模样心中大为惊奇,从小认识到现在,他一直是个喜欢欺负女生的土匪,现在居然学人家脸红?

  想笑想得要命,但又不想这么失礼,她只得拼命忍住,「哪个?」

  毛毛左看右看,在确定河堤边没有认识的熟人之后,很快的从书包里拿出一封淡绿色的信签,再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放在她手中,「给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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