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兴趣。”他甩掉她的手,刻意冷淡她。
说真的,若不是有莫绿陪着他,每天挖空心思想些新玩意儿来讨好他,他真想马上回台湾去。
这里根本不适合他,连台电视都没有,杂志也没一本,人民的生活简单得就像白开水,这种毫无竞争力的他方待久了他会发霉。
他想念他的伸展台,属于他徐峻峻的伸展台。
算算日子,离他答应麦可哥回台湾的日子只剩两个礼拜,如果顺利的话,他老姐也该要回来了吧,到时候他就可以脱离苦海了……
见峻峻动也不动,莫绿急道:“哎哎,你一定要跟我去玩啦,人家好不容易我来两匹外型一模一样的马儿,你不去骑骑岂不可惜?”
“马?”峻峻的兴趣来了。
身为都市小孩的地,只骑过一次马,那是卓律宣的广告公司情商他客串拍个一辑平面广告的道具马,虽然只是一匹普通的棕色马,不过他一骑上马背兴致就很浓,还发誓要把骑马学好,只可惜每天忙碌于工作的他,后来根本就抽不出时间去马场学。
时间一久,就这么将那次发觉到的兴趣慢慢遗忘了,现在再度被莫绿勾起对骑马的美好记忆。
“对呀,我们快走吧。”莫绿笑盈盈地拉起他的手,提着盛柔为他们准备的野餐提篮。
路上清风拂面,峻峻被莫绿带到离天神殿最近的一片草原,蓝天白云,绿草如荫,美景如画,还没骑到马,峻峻的心情就已经好了一半。
两匹又高又大的美丽白马正在草地上优游自在的踏蹄着,骏马含峻峻眼前一亮,可是他的脸很快的垮下来。
“拜托,这上得去吗?”他嗤之以鼻,就算白马乖乖地坐下来,他们都未必上得去,要跃上马背简直是天方夜谭嘛,除非她聪明的已经事先准备了梯子。
“当然。”莫绿嘻嘻一笑,她踏上马蹬,像只轻巧的燕子般,一下子就翻上马背。
峻峻目瞪日呆的看着这一幕,他不由得不承认,她翻身上马的姿势漂亮极了,她是怎么办到的?前后不到几秒钟。
莫绿清脆的笑了一声。“峻峻,你也上马吧,那匹马是属于你的,它叫大白儿,我这匹叫小白儿,他们是一对夫妻。”
“我……”他撇撇唇,闷着声音,真该死,如果告诉她,他根本不会骑马准会被她笑死,她一直是那么崇拜他,他的一切都是好的、美的,如果她知道她心目中最完美的护龙神连马都不会骑,那……
他皱了皱眉,笑话,他干么怕她的嘲笑?他又不是真的那么喜欢她,他也不是那什么无稽之谈的护龙神,何必在乎她的看法,不会骑马就不会骑,全台湾不会骑马的男人多得是,会骑才奇怪哩,现在谁慢骑马呀,开车比较快,就拿他的保时捷跑车来说吧,性能一等一哩……
如此自我安慰一番,峻峻粗声粗气地道:“你自己骑吧,我不会。”
莫绿睁大眼睛,一脸的惋惜。“你不会?”
但是,她随即又笑了。“不会有什么关系,我教你呀。”
莫绿翻身跃下马背,她把马缰交到峻峻手中,微笑道:“你现在试看看,只要抓住马鞍的柄,手扶稳,轻轻的上马之后再抓牢马缰就行了,轻点勒住它,别让它有压迫感,大白儿是很温和的,绝不会伤人……”
峻峻在她的轻言鼓励下跃上了马背,首次的成功让他愉悦到了极点,当他开始放松马缰,马儿慢慢的往前走时,他觉得自己已经是个驭马高手。
“真是太完美了!”仰望着峻峻的马上英姿,莫绿由衷地发出赞叹之声,她浑然忘记自己的骑术比峻峻好上百倍,一心一意只为他跨出的第一步感到欣喜若狂。
她也跃上马背与峻峻并辔而驰,为了配和初学的他,她刻意放缓马的步伐,让他可以一边骑马,一边与她交谈,这样她更可以随时指点他一些骑马的技巧,让他骑得更好。
当峻峻骑得正高兴,转头就见莫绿满眼的欣喜与对他的依恋,他心头突然掠过一阵自己也不知所以然的急促心跳。
她的性情那样美好,他竟从未曾发掘到她这方面的优点,当她知道他不会骑马之时,非但没有嘲笑他,反而温柔的鼓励他,她不尖锐,对人也从不刻,薄,她只是粗鲁了点,粗暴了点,粗心了点而已,她天真、善良,待人又热忱,一点狡诈之心也无,她的赤子之心跟都市的女孩截然不同。
说爱还谈不上,不过,他好像真的有点慢慢的喜欢上这个当初他嫌烦又嫌累赘的小暴龙了。
骑了数十圈之后,太阳慢慢转为炙热,两人都感到有点累,他们下了马,让马儿在草地上休息,两人则携手到树荫底下并坐着,莫绿取出餐篮里的食物,倒了杯饮品递给峻峻。
“渴了吧,这是我国自产的白果酒,没什么酒精浓度,但是很香醇,你尝尝看。”
峻峻饮了一口,沁人的芳香,果然醇浓又无酒味,水果的香气缭绕,这算是很成功的鸡尾酒。
“好喝吧?”扬起眉,莫绿邀功地问。
峻峻淡淡地道:“还可以。”他还是吝啬给她赞美的。
“峻峻,我们明天到翠天湖游泳如何?天然的温泉,不但有疗效,还不怕会伤风生病,我一早就来接你。”
“嗯。”他无可无不可的答应。
跟莫缘在一起真的很……很奇怪,也很特别。
以往都是他去接送那些与他交往的女孩子们,可是现在却反过来,每每都是莫绿一早来接他,晚上她又自己回龙宫。
其实她的性格并没有那么娇,她虽是千金公主,贪玩了一点,但却很有独立自主性,一点也不需要麻烦到他,她的性格让他耳目一新,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惬意。
莫绿倚着峻峻叽叽喳喳地道:“我告诉你,峻峻,昨天我回龙宫的路上,遇到一只迷路的小松鼠,我好心把它带回寝官,活泼好动的地却把整座寝官弄得天翻地覆,侍女们披他的顽劣吓得半死,尤其是淑娃,她跳上桌子不敢下来,还是小胆把她给抱下来的,一想到淑娃蹲在桌上那拼命发抖的模样,我就不由自主的想笑……”
她银铃一般的笑声在草原上回荡,有峻峻陪伴她的日子,她每天都觉得很开心,所以连只普通松鼠闹出的趣事都可以逗得她哈哈大笑,只因她的心情真的太好了。
“光天化日之下,孤男寡女的,你们居然大胆的敢在这里饮酒作乐,成何体统?”
一名黑发过腰的年轻男子怒目斜眉地出现在他们面前,将宁谧美好的气氛一下子破坏殆尽。
峻峻吃着餐篮里的糕饼,不置可否的看了冒出的男子一眼,这是谁呀?长得是很好看啦,但一脸的扭曲与愤恨,好奇怪的人。
“霍萨斯……”莫绿的眉毛皱了起来,真是倒楣,怎么会在这里遇上了他,看来他们要快走才行。
霍萨斯睥睨地瞧着峻峻,一脸不顺眼,“哼,莫绿,我听说你整天和个野男人厮混在一起疯,原来就是这其貌不扬的小子。”
莫绿让他太没有面子了,他是高高在上摩那君王的弟弟,人称小王,他喜欢莫绿是人尽皆知的事,可是她一直不肯接受他,拒他于千里之外,他原本以为是她对感情还没开窍,所以耐性地等着她长大成熟,可是现在她居然恋爱了,还是和个异邦人,这怎不叫他气恼羞愤?
“霍萨斯,你讲话客气点,他可是你王嫂的弟弟。”莫绿立即护着峻峻。
“王嫂的弟弟又怎么样?
雷萨斯“哼”的一声,醋气冲天地道:“现在他占有你,就是我的情敌,我要跟他一决生死!”
“你不要乱来!”莫绿急了,霍萨斯的疯狂性格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她真怕他会对峻峻不利。
霍萨斯拔出长剑,气势万于地以剑尖直指峻峻的俊脸。“臭小子起来,我要和你决斗,赢的人便可将莫绿带走,输的人滚一边去!”
峻峻懒洋洋的看了他一眼。“神经病。”
看来摩那国没什么法律,这人身上居然可以带刀,还随意找人决斗,他简直是疯了。
看着峻峻那一脸懒得理霍萨斯的样子,莫绿不由得笑了出来。
“霍萨斯,你看到了,他不想跟你决斗,你快走吧,你的长剑万一伤了人,你知道你父王不可能饶你的。”
霍萨斯将长剑一扔,挑衅地说:“那我们就徒手搏斗!小子,我外婆说你一天到晚咳,莫绿才把她最珍贵的药汁给了你,哼,你喝了莫绿的奇珍异药又如何?今天我就看看你这瘦瘦开弱的病小子能不能赢得了我!”
莫绿气急败坏地道:“峻峻你别理他,他疯了,胡言乱语……”
峻峻却站了起来。“好吧,我们就打一架,让你知难而退。”
他可不喜欢人家说他是病猫,那太污辱他了,他外型叛逆,在高中时代就是出了名的打架王,打遍学校前后左右四方的各校坏学生均无敌手,也因为这样,他不喜欢读书,没进大学,却走上了令他人生更加璀璨的伸展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