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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记得三年前,我和哥哥一起来这绝顶山上打猎,途中因为意外和哥哥走散了,失足跌落山底,醒来时,才发现我幸运地被一个老爷爷所救。”

  忆起往事,钱小福红扑扑的小脸绽放出十分动人的光彩,“这位老爷爷十分奇怪,见我醒来,便嚷嚷着要我报恩,而报恩的方式竟是要我做他的徒弟。

  “起初我还以为他是武林高手,后来才知道他不是要教我武功,更不是要教我读书写字,而是教我酿酒的方法。我见他对酒痴迷到走火入魔的程度,便给他起了绰号叫老酒鬼……”

  “真是一段奇异的师徒缘份。那么,那个老酒鬼现在在哪?”

  “他呀,一年之中总要消失几个月,每到年末的时候,他便会回到这绝顶山,嚷着要我给他打酒喝。”

  钱小福将身后的大竹筐放到地上,此时黎明时分,绝顶山被一片雾气包围,空气中散发着清新沁人的味道。

  翠绿的草叶上,晨露轻滚,在朝阳的折射下,就像一颗颗美丽的珍珠,闪耀着亮眼的光芒。

  她小心翼翼的从竹筐中取出一只小水壶,弯下身将草尖上的露水一滴滴倒进壶里,南宫桀看了极为不解,却见她忙得不亦乐乎。

  “妳这是在做什么?”

  她回头对他一笑,“老酒鬼曾告诉我,若想制出世间的佳酿,必须取天地之泪水,而所谓天地之泪水,当然就是指花花草草上的露水,清晨的凝露汇集着大自然的光华,酿出来的酒味道自然比普通井水所酿出来的味道,香醇甜美得多。”

  南宫桀听她仔细的讲这番从未听过的酿酒经,突然觉得自己的酿酒方法是多么的迂腐沉旧。他不否认百年酒庄的名酒桃花醉的确是世间珍品,可再完美的东西,也有它的不足和缺憾。

  如果钱小福真能酿出更美味的佳酿,倒也不失为一个重大商机。况且他前些时日也品尝过她亲手酿的米酒,果然与外面卖的味道很不同。

  静静打量她采集露水的认真模样,心中有一股说不出来的悸动。小福,莫非妳真是我南宫桀今生的福星?

  他静默不语,痴迷的看着她忙前忙后,娇小的身影就像一只美丽的蝴蝶,在晨露中来回飞舞忙碌着。

  “清离,你瞧那边—”

  一根细细手指突然朝他眼前一指,就见不远处的峭壁上,长了十几株粉白色小花。那花的叶子形状很可爱,就像蝴蝶的翅膀,晨风轻扫,那几株小花在风中轻轻抖动。

  钱小福像见到珍宝般,忙不迭的跑了过去,边道:“这花名叫蝴蝶香,可是绝顶山上的极品。听我师父说,用这蝴蝶香酿出来的酒,不但有提神醒脑的作用,而且酒放得时间越长,酒香就越诱人。”

  她瞧了瞧那生长在崖壁上的几株小花,一副跃跃欲试的往前走去。

  仰头看了半晌,南宫桀一把扯住她的手臂,“不行!那花儿生长的地方太高了,而且这崖壁又十分险恶,我不准妳上去。”

  “没关系,我小时候和哥哥来这里砍柴,也经常会来这里爬着玩。”

  没等他再次开口阻止,钱小福已经顺着崖壁爬了上去,他只能满脸担忧的站在下面。就见她身手利落的爬到那几株蝴蝶香的地方,刚刚想要伸手摘下,陡地轰隆隆一阵声响。

  他不禁再往上望去,只见山顶隐约有道黑影向下滚落,朝钱小福的头顶砸去,仔细一瞧,竟是两颗大石,他吓得脸色一白大喊,“小福小心!”

  崖上的钱小福不明所以,手中还抓着花茎,下意识往上一看,可此时已来不及多做思考,因为那两颗大石直直向自己砸来。

  她心一惊,脚下一个踩空,便直挺挺向下坠去,就在她已经做好被砸死的准备时,只觉身子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抱住。

  “咚咚”两声巨响,耳边传来一声痛呼,她以为自己这次死定了,可是身上却一点都不痛,待她回神,才发现自己居然被他紧紧护在怀中。

  她闻到了一股血腥味,再仔细打量南宫桀,发现他的一条腿竟被一块大石头压住,吓得她脸色惨白。

  她忙起身奋力将大石搬开,而此时的南宫桀一张俊脸已毫无血色,殷红的鲜血不断从裤腿内渗出来。

  “清离,你怎么样?痛不痛?”

  她万万没想到会发生意外,更没想到清离居然会奋不顾身的保护她。如果刚刚不是他挺身相护,恐怕她已经命丧黄泉。

  南宫桀只觉得自己的右腿已经失去知觉。但见她眼角挂着泪珠,一脸自责愧疚,他忙轻声安慰,“我没事,死不了。”

  那些善心义举,他只是举手之劳,但对身边事务,他自幼冷清惯了,从不知体贴和保护是何物,可刚刚事发瞬间,他拼命告诉自己——他不要她出事!然后毫不考虑的护住她。

  钱小福轻轻翻开他的裤管,只见伤口血肉模糊,这绝顶山离城镇甚远,如果将他背回城里给大夫瞧,恐怕伤口早已恶化。

  又急又怕的她,快速分析事情该如何解决才是上上之策,她打量四周片刻,突然弯身,一把将南宫桀背到背上。

  就算他再有定力,此刻也红了脸,闪声道:“你,你要干什么?”

  “离这里不远处有一座茅草屋,那是我师父曾落脚的地方,趁你脚上的伤还没恶化之前,必须帮你尽快止血,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话落,她利落的背着南宫桀向山底下走去。

  此刻的南宫桀不知是该气还是怒,或是对自己正趴在一个小丫头身上感到丢脸,不过他终于肯相信上次在来福酒楼被她砸昏后,果然是她把他扛到兰山村的。

  见她颈间渗出一窜窜汗水,他心头一紧,顿觉心疼又感到窝心。这丫头,此刻爬上拼了命也要护他完好无缺的回去吧。

  半刻钟左右,他果然看到了那间茅草屋,屋子小得可怜,屋内有个用干草堆成的草床。四周设施简陋到了极点,大概是长时间没人居住,屋顶有好多处可以直接看到天空。

  钱小福轻轻将他放在草堆上,然后跑到一个残破的柜子前东翻西翻,“太好了,这药粉果然还在。”

  待她回到他身边手中多了一只褐色小药瓶,她撕下衣角,小心翼翼的拭去他脚上的鲜血,再将药瓶里的粉末洒到他脚上。

  南宫桀不吭一声的由着她处理伤口,她动作记轻,仿佛她稍微用力,便会将他弄痛的模样。

  受伤的腿疼痛依旧,只不过洒了药粉之后,伤口的血竟然慢慢止住了。

  “这药粉是我师父临走时留下的,他心地善良,见了受伤的小动物,便会拿出这药帮它们止血治疗。”

  听到这里,南宫桀原本好不容易培养出来的感激顿时烟消云散。“难道,你将我当成那些可怜的山猫野兽了?”

  面对他不满的低叫,钱小福却瞬间红了眼,泪水渐渐湿了眼眶。

  看着躺在草堆里的清离,她怎么也不敢想象,他刚刚居然会不顾性命的救她。

  虽然她自幼有家人的疼爱与关心,却也知道,亲情与爱情是不一样的。

  与清离相处的这些日子,她慢慢发现他虽然外表冷漠,有时候还很毒舌,可内心深处却很善良。

  她不知道爱情应该是什么模样,也一直将记忆中那个从未看清面孔的南宫桀,当成今生的归属。

  可是娘说,天地之间,能为她遮风挡雨,肯为她吃苦受累,愿为她放弃生命的那个人,才是她最终的归宿。

  她出生书香门第,却爱上了不识字的爹,因为娘说,只有爹能为她做到这些。

  所以她宁愿放弃富贵荣华,与爹在偏僻贫困的兰山村,庸庸碌碌、平平凡凡的过这一辈子。

  此刻她心中所泛起奇怪的感觉,是感激他不顾性命的救了自己,还是不知不觉中,有什么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

  南宫桀见她泫然欲泣,顿时察觉自己刚刚的话肯定让她内疚,他强忍着痛笑了笑,“你已经将天神惹怒了,现在来哭已经晚了。”

  钱小福吸了吸鼻子,红着眼看他,“我……我什么时候惹怒天神了?”

  “还说没有?那几朵蝴蝶香定是天界的名花,如今被你摘去,天神一时震怒,便丢下两颗大石砸你。”

  他眼带几分笑意,“幸好这灾被我扛下,才救你一条性命,不过俗话说,大难不死必有厚福,我还要谢谢你这次将遇难的机会让给我,这样一来,我以后便可一生无恙了。”

  钱小福被他一番瞎扯逗得又哭又笑,“都这个时候了,你还乱开玩笑。”

  见她止了泪,心下一松,可这时由于失血和腿间隐隐传来的剧痛,令他累得抿嘴阖下眼。

  钱小福见状,忙将随身带着的水壶递给他喝。

  “不要,这是你辛苦采来的露水。”

  “没关系,露水没了,还可以再采,你现在身子虚弱,若口渴,肯定更加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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