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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小姐会死掉吧?”

  站在角落的丫鬟们音量虽小,可是他却听得一清二楚,只不过没动声色,视线一直盯着怀里的小娃娃。

  “大夫说要是今儿个再不见好转,可能就要恶化成肺炎了,小姐才三个月大吧!要是真的得了肺炎,一定是活不成的了!”

  “不要胡说八道,出去!统统出去!”年纪较长的仆妇也听见了,拉高了声把两个丫鬟赶出门去。

  一时之间,房内是寂静的,一股子哀凄的气氛就像才刚死了人,就连凤徐氏都难过得说不出话来,捂着手绢掉眼泪。

  男孩没受悲伤的氛围影响,他轻抿着唇,敛眸看着怀里的小婴孩。

  她好软,像是一团软绵绵的小生物,彷佛再多用一点力气,就可以把她给弄死掉一样。

  她还在哭,可是哭声越来越虚弱。

  或许,就像刚才丫鬟们说的一样,她的病会恶化成肺炎,这小小的身子一定捱不过折腾,一定不久之后,就会向阎王爷去报到了吧!

  才三个月。

  她才不过来到这世上三个月,那一双圆滚滚的眼睛还来不及多看些人与物,就要闭上眼永眠去了。

  这时,那双圆滚滚的眼睛正看着他,才刚出生不久,就连眼睫毛都还是稀稀疏疏的呢!可是红通通的,就像一只白兔般无辜地盯着他。

  蓦地,他一转身,将小女娃给搁回床榻上,从怀袖里掏出一只通体碧绿的小玉罐儿,从里头倒出一颗丹药,硬塞进她的小嘴里,手指将丹药塞在她的舌上,不让她吐出来。

  “雅少爷,你在给她吃什么?”凤徐氏一时慌了手脚,顾不得他是家里的贵客,连忙地伸手想要拉开他。

  小男孩绷着脸不说话,将女娃抱回怀里,无论如何都不将手从她的嘴里给拿出来,这时,女娃尝到了苦味,却是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了。

  “来人!快来人!”凤徐氏一边喊着,一边伙同旁边的一干女眷拉着男孩,想要将女儿给抱回来。

  骚动引来了不少人,就连人在前厅的凤祥瑞与岳百阳都赶了过来,一进门就看见了几个人揪成了一块儿,而最中心就是两个孩子。

  “住手!”身为凤家的主子,凤祥瑞一喊话,震住了大伙儿,屋里的喧闹几乎是立刻归回寂静。

  男孩转眸望向门口,看见了凤世叔,也同时看见了爹亲,一双坦荡荡的眼眸倏地闪过一丝心虚,就在这时,凤徐氏赶忙上前,从他怀里抢回女儿。

  “夫人,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凤祥瑞看着妻子,一脸不悦,“雅少爷是客人,你怎么可以对客人无礼?!”

  “我也不想的。”凤徐氏紧紧地抱住女儿,神情委屈,“要不是他胡乱喂乐儿吃了丹药,我也不会……”

  闻言,岳百阳脸色倏地一沉,上前拾起因为一场混乱而掉在地上的小玉罐儿,他将玉罐握在手里,好半晌,才终于克制住心里的盛怒,压沉了嗓音转头看着儿子。

  “雅儿,你可知道自己方才做了什么?”

  “是,颂雅的心里很明白。”男孩抬起了头,直视亲爹。

  “你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非要气死爹不可吗?”岳百阳在儿子的神情之中看见了坚定,虽然一股子气还没发作,却在看了那副表情之后,硬生生地给搁回心底去。

  这时,被晾在一旁没开口的凤祥瑞终于忍不住问出心底的疑惑,“岳世兄,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请凤老弟放心,小乐儿的病明儿个就能痊愈了。”岳百阳转头看着相交多年的好兄弟,微微缓和了严肃的脸色,“刚才雅儿给她吃的药丹,是一颗保命的金丹,只消是一息尚存,哪怕是受了多重的伤,生了多大的病痛,吃了药之后,歇息几个时辰,便无大碍了。”

  “这药丹真有如此神奇?”凤祥瑞闻言喜出望外,“世兄,这丹药既然如此神奇,何不将药方交给朝廷,好让要到战场上打仗的士兵们也可以受惠?”

  闻言,岳百阳苦笑不已,“如果这保命金丹真的可以大量炼制,我又何必对雅儿发那么大的脾气呢?凤老弟,不是哥哥我吝惜,存心要对小乐儿见死不救,可是这丹药非常珍贵,当年岳家的老祖宗花了上百万银两,最后真心诚意感动了炼丹的高人,也不过就求得了十颗金丹,多年过去,高人不知去向,药方子也随着高人而下落不明,几年来,陆续用了几颗金丹,如今我把最后一颗金丹给了雅儿,当然,最后的结果老弟也见到了,他刚才把药丹喂给了乐儿,现在是半颗金丹都不剩了。”

  说完,他笑叹了口气,神情半是苦涩,半是无奈。

  凤祥瑞好半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在这一刻明白了金丹的可贵,也了解世兄没说出口的难处。

  不同于凤家的子孙繁盛,一连几代,岳家皆是独子单传,在儿子岳颂雅未出世之前,岳百阳最爱惜的就是自己的性命,几乎到了贪生怕死的地步,但他知道那并非因为怕死,而是怕岳家绝了后,没法儿向祖宗交代。

  或许也就是这个原因,岳家的祖宗才会不吝惜花上百万银两,也要替子孙求取保命金丹。

  但那金丹……却在刚才进了他小女儿的嘴里,就算想要硬逼着她吐出来,现在大概已经化得什么都不剩了吧!

  第3章

  就在这时,他们的身后传来了人声骚动。

  “老爷,乐儿的烧退了!”凤徐氏探了探女儿的额头,惊喜地叫道。

  凤祥瑞回头看着妻子,目光挪到女儿的小脸上,心里松了口气,却不能够表现出高兴。

  毕竟是吃了人家珍贵的保命金丹才换来的平安,等于是拿了人家的性命才讨到的安然,他怎么能够高兴得起来呢?

  “凤世叔,是小辈自己心甘情愿把金丹给乐儿吃下,请您不要太过耿耿于怀。”岳颂雅说完,转头面对爹亲,“爹,颂雅向爹保证,以后绝对会珍惜自己的性命,会让自己变得十分强大,就算不靠金丹保命,也会平安无事,绝不会让岳家断了血脉。”

  岳百阳看着儿子,不敢相信像这样的言辞,竟然是从一个未满十岁的小子口里说出来的,他的心里一方面讶异,也同时有着惊喜。

  他的心里百味杂陈,今儿个的事情看似失去了宝贵的金丹,可是,实际上他却觉得自己得到了一个了不起的儿子!

  “好,记住你自个儿的承诺,你是岳家下一代的当家继承人,爹绝对不允许你信口开河,说话不作数,听见了吗?”

  “是。”男孩的嗓音平平静静的,就像是一池子无风的水面,兴不起丝毫的波纹。

  他昂立在众人之间,一语不发,眸光有着不符合他年纪的沉静,他心里明白,少了金丹护身,就等于丢掉了半条命。

  但是,他绝对不后悔将自己的半条命交给那个小女娃,正因为再也没有金丹护身,他才更必须要坚强才对,身为岳家的继承人,他绝对要变得十分强大,强大到让人再也动摇不了他与岳家分毫的地步……

  那一日之后,岁月匆匆,走过了十数个春与秋。

  明明不久之前人们还数着日子要过年关,转眼间竟然又快是春暖花开的三月天,北方的天气还不是太温暖,但冰雪尽融,嫩绿的小芽已经从枯黄的草地挣出了头,抬起了细腰杆儿,准备着让绿意随着春天重回大地。

  岳家镇,位于京城往西南方百里之外的一片肥沃土地上,从百年前开始,这里就是一个名闻遐迩的大城镇,以岳家为首,方圆百里之内皆是岳家的土地,镇里的人口数万,大半都是为岳家耕种,为岳家办事当差,他们能有一口饭吃,都是拜岳家之赐。

  听说,岳家的第一代祖先让人在岳家镇的某个角落给安了风水宝位,可保后代子孙百年兴盛不衰,而那个风水宝位的确切地点,一直被视为岳家最重要的秘密,外人无法得知。

  而在经历十二代之后,传到了岳颂雅身上,在他的手里掌握了大江南北数百处产业,号令上万名儿郎,从盐粮织庄到酒肆票号,都可以看到岳家涉猎的足迹,在江湖上的名声虽不及乌家堡响亮,却也相较不远了。

  对于人们总是拿岳家镇与乌家堡相比,岳颂雅一向是不在意的,他很明白岳家与乌家的差别,在海路经商上,岳家确实远远不及乌家,但是,在陆路经营方面,岳家分布的地盘可是更广、更深的。

  既然没有既生瑜何生亮的竞争情节之虞,所以,岳颂雅也不会将人们的话往心上搁去。

  此时,在摆满娇美花朵的暖房内,男人高大的身形显得格外显眼,但却没有丝毫突兀的感觉。

  他的眉目十分秀雅俊朗,面皮也是干干净净的,合该是教人感到一股子娘儿味的长相,却只教人看了舒心悦目,动静之间,他的眼神十分沉稳,几乎到了内敛深沉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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