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帐,你到底几天没洗衣服了!”臭死了。
呃?呃呃呃?
寇君谦来不及反应,忿忿的咒骂声持续冒出。“你是在里头藏了几条咸鱼?味道有够难闻!不洗也就算了,不能放整齐一点吗?几大篮的衣服堵住阳台门口,摔死人你赔我啊!”
“对、对不起——”他愣愣地道完歉才想起——这是他家、他的地盘耶!他衣服要几天洗、要堆得比喜马拉雅山还高也是他的事,她凶个屁?客人没事又不会绕到后阳台来,会从后阳台进出的除了主人以外就只有夜半上工的宵小,那种手笨脚笨的蠢偷儿摔死也是活该!
而且——对,这个就是重点了,他的梦中情人气质绝佳,说起话来只会让人如沐春风,这种龇牙咧嘴的泼妇形象实在太不像叶容华了!再说……
寇君谦眯起眼,将她由头打量到脚,再由脚打量回去……是了,这就是重点中的重点,这身衣服实在眼熟到不能再眼熟,分明就是……
他恍然大悟,用着乘火箭筒的速度冲回卧室——
不久前才完成的画作空空如也,只余白纸一张。
喔,Shit!他就知道!他泄气地瘫坐在地板上。
蠢啊、蠢啊!寇君谦,你实在是蠢到放银行生利息都有得剩了!明明告诫自己千百遍,依然老干蠢事,这回更了不起,搞出个人来了!这下可不是飞走吼一吼就能了事的了……
“喔,Shit!”似在呼应他的懊恼,又踢到锅碗瓢盆的女孩,骂出与他一模一样的词汇。
不会吧?连绘者的个性也会一并copy吗?
“喔!”又是一串精彩绝伦的咒骂,某“人”绊着风扇的电线仆街了。
很好,现在他确定了,这一切都与他无关,全是出自个人因素,他可没那么白痴。
“一号选手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奔回本垒,漂亮得分——”他还有兴致在一旁说风凉话,模拟体育主播的实况报导。
女孩仰头,怒目相视。“寇君谦,你这没良心的家伙,活该追不到女孩子,一辈子光棍!”
他收住笑。“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我不仅知道你的名字,还知道你生活习惯差透了,早上起床从不折棉被,老是从同一个洞钻进去又钻出来、衣服八百年才洗一次、内裤老是正面穿过换反面,所以为了省洗衣服的麻烦常常在自家屋内当遛鸟侠……”
寇君谦张口、闭口连续了几次,说不出话来,下意识往后退,抓住棉被挡在身前。“你你你……闯进别人家里有什么企图啊?”还把他全身看光光!混帐!男人也是有贞操观念的好不好?
女孩翻了个白眼,受不了他一副受辱的贞烈模样。接下来是不是要咬着棉被,在晕黄灯光下轻泣了?拜托她胃口没这么好好吗?
“谁闯进你家?我本来就在这里了。”比他早非常、非常多年,严格来说,她还是原住民咧!
他就知道!果然是他最不爱的答案,他居然从搬来的第一天就和一只鬼同居,从头到脚被看光光了还不自觉……
看着月光自窗外斜照而入,而她所站之处,连个影子都没有……
唉……
他暗自叹一口气。
就说他讨厌画图嘛,什么鸟事都会遇到,这下连鬼都招来了,是要怎么收场啊……
第2章(1)
“那个……这位小姐……”
“我叫曲采嫔。”
“呃,曲小姐。是这样的,这间房子我已经承租下来了,所以……”他留了个话尾,后面的点点点不必说全,识相的也知道该怎么做吧?
“这是我家。”曲采嫔懒懒瞧他一眼。
“那是以前。”他强调。“现在我花钱是大爷,于情、于理、于法,我都有完全的使用权。”包括轰一只长久赖在这里偷看他青春肉体的女色鬼出去。
“可是……我在这里出生、在这里长大,家人都已经离开了,我也找不到他们,你要是赶我走的话,我能去哪里……”她愈说愈小声,看似感伤地低下头,美人低眉敛眼时,那楚楚韵致看起来还真是无限凄伤。
对,这样听起来,他好像很禽兽,冷血无情又抿灭良知……
寇君谦顿时羞愧地抬不起头来。
“对、对不起,我没想到这个……”他一时不察,又向她道起歉来。
“那我可以留下来吗?”低弱的声音听来无限悲情。
她……该不会是在哭吧?
他寇大爷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女人哭啊!
“留留留,你想留多久就留多久!”他想也没想,点头如捣蒜。
“那我想睡觉了……”嗓音可怜兮兮的。
“喔,请请请。地上杂物多,小心慢慢来。”他立刻自动自发扫开床上的杂物,清出一条康庄大道来恭迎美人上床就寝,然后规规矩矩地退到房门外。“有需要的话别客气,叫我一声就行了。”
直到房门关上,曲采嫔都没有任何进一步的举动。一秒、两秒、三秒钟过去,她缓慢地将脸埋进枕头里,闷闷的笑声终于克制不住地逸出。
天啊,这个男人好可爱!
一直都知道他心肠软,向来吃软不吃硬,但是她没想到会软到这种程度。
明明看起来威武壮硕,却有一颗柔软的豆腐心,一眼看上去,说他会虐狗虐小孩、照三餐打老婆当消遣都没人怀疑,但事实上,女人小孩稍微软弱一点他就不行了,平日还会扶老人过马路,童子军都没他做得称职。
她一直觉得,这男人的外表和内心反差很大,她已经很久没遇到这么好玩的人了。更早以前的日子,她只是一抹飘荡在这间屋子里的魂,来去全由不得自己,什么时侯魂魄散尽也不晓得,她守在这间无人的空屋里,寂静着、孤独着、枯候着,在等待些什么,她自己也说不上来。
然后,他搬了进来。
他是为了一个女人,心思很明显。爱恋着,却说不出口,苦无机会表达,她在一旁看着他笨拙的求爱方式,常常暗地里笑得很乐。
却也有一丝丝的感动。
他爱一个人的方式虽然笨拙,却很纯情,全心全意用最赤诚的一颗心恋慕着那个人……爱情呀……她轻轻叹息。
如果当时接受了那个人,她也是有机会体验爱情,感受当中的酸甜滋味吧……
天底下有没有像他这么猪头的人?
在沙发上窝了一晚,窝出一身的腰酸背痛及睡眠不足后,寇君谦已经不止一次如此自问。把舒舒服服的床让给一只鬼,自己将一百八十几公分的魁梧身材塞在沙发里,委屈兮兮过夜.他愈想愈觉得这种事太荒谬。
尤其隔天早上,看见她在他床上睡得四平八稳,原本还期望一早醒来她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结果只证实昨晚的一切再真实不过,并非是他一时睡眠不足产生的幻觉。
现在怎么办?总不可能真的无尽期地收留她吧?他根本不晓得她从哪里来,未来又该怎么处理,毕竟,请神容易送神难哪!
话再说回来,他可是纯情男子汉,没结婚以前怎么可习随随便便跟女人同居?虽然对方根本不是人啦……可是,终究还是个女的呀!以前不晓得也就算了,现在知道了,总不可能还继续无视她的存在,穿着内裤满屋子晃。
于是,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过去,此人——不,此鬼依旧老神在在,没有消失、没有离开,偶尔冒出几句嫌弃,不间断地挑剔他的生活习惯,并且每夜稳稳霸占他的床。他终于决定,事情不能再这么下去了!
他私底下偷偷跑去问临江。“如果不小心撞鬼了,该怎么处理?”
“蔡婆婆吗?”临江很顺口地回他。“你也看到了?”
咦?原、原来44巷还有另一只鬼?
一直知道临江不是寻常人,但是意外得知这种事,仍是令他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不是?”临江根据他的表情研判。“还是我家隔壁那个爱哭的鬼魂先生?”
“……”还不止?!
“那不然就是……”
“好,停!”他一点都不想知道更多。
临江对他的表情很有意见,一本正经地训诫。“你不要排挤他们,其实他们人很好的,你只要跟他们相处过,就会知道……”
他……“们”?!
寇君谦的表情已经无法更扭曲了。
“像那个蔡婆婆啊,晚上都会帮忙留意居家安全,上次有小偷来,她都会帮我们赶走,还有我无聊的时候邻居先生也会跟我聊天,如果用异样的眼光看他们,他们会很伤心的……”还没训完啊?
临江这个人平日是很好说话,但是一旦他坚持起来,就会异常执着得让人头痛。“而且他们原本就住在这里了,以前有一些人搬进来以后,就急着请师公作法赶走他们,那样不是鸠占鹊巢吗?他们待得好好的,又没有妨碍到别人,还要把人家赶出去当流浪鬼,真的是非常不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