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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了张嘴吃大鱼大肉,却没长了手付帐?”任放忧怒眸微瞇,罗刃剑直指大汉喉间。

  “大、大、大侠……”大汉没见过出手这么利落的人,不过才一招,他还没回过神,护身用的大刀竟然就断了,他吓得连话都说不清楚。

  “现在,有钱给了吗?”任放忧不管他怎么称呼,她要的就是还人一个公道。

  “有有有……”大汉从怀里掏出几文钱,往桌上一丢。“给了、给了,大侠饶命啊。”

  “不够。”任放忧瞅了桌上银两一眼,冷哼一声。“打坏人家的桌子,不用赔偿吗?”

  “要,当然要。”大汉哪敢说不,又掏了银子往桌上摆。

  任放忧这次终于满意,冷睐大汉一眼,语调冰冷且决绝。

  “下次再让我遇上你吃霸王餐,我就拔光你的牙。”倏地,剑一收,罗刃剑离开了大汉的喉间。只见后者腿一软,由另一人搀着,火速逃出大门。

  “干得好!”客栈里顿时响起如雷掌声,真是大快人心。

  任放忧脸上没有特殊表情,像是没听见那些赞叹,也没看见众人眼中的钦慕,昂首走回木桌,像个男人般的撩袍一坐,这时才见到丁驯脸上那兴味的表情。

  任放忧一愣。

  这人为啥对着她直笑?还盯着她直瞧,像是她鼻头上长疔似的。

  “任兄弟说我爱管闲事,我倒觉得你管的闲事,不会比我少。”丁驯有趣的说道。

  “哼。”任放忧直接干了她碗里的酒,不以为意的白了他一眼。“何谓闲事,多此一举叫闲事,我这叫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丁驯哈哈大笑,知道少年还在记恨着他“多此一举”的行动。

  “我只是觉得,这些事官府的人自会处理,无须多生事端。”丁驯不是为自己找借口,而是在他生长的家中,从小就是灌输他这些观念。

  他的话,再度换来任放忧的冷哼。

  “做小生意的人,总希望能息事宁人,却让有些人因此得寸进尺。若事事都要闹上官府,只怕会被官府的人挂上标签,连生意都做不成了……”任放忧在江湖打滚这么久,早已看遍人生百态。“总归一句,恶马恶人骑,他不照规矩来,我就给他一点颜色瞧瞧。”

  “是是,你的脾气真不好,这样就出手了。”他不是没有注意到邻桌的骚动,但他想掌柜的会处理好这些事。

  “我倒觉得你的脾气好过头了。”任放忧完全不认同他的做法。“这叫姑息养奸,叫放纵。”

  “哇!”丁驯脸上的表情又更丰富了些。

  初识时,少年对他态度不驯,那时,他认为那是当然的,只因少年不知他的身分。

  只是,在知道自己真实身分之后,少年竟还如此坦然,仗义直言,只差没指着他的鼻头骂他了。

  这一点,让丁驯又惊又喜,对少年又多了几分欣赏。

  这少年,嫩归嫩,年纪小归小,却是条真正的汉子。有本事、有正义感,该做当做,绝不退缩。

  不像他,从小生长在官家,他知道自己肩上扛的不只是一个人,而是一家子的名誉,有时虽路见不平,但家人告诉他,官府的人会处理。

  为官的人,出不得错的。

  一步错,就会被人捉住把柄,将来会死无葬身之地。

  而眼前的少年,让他眼睛一亮,心头也一亮,顿时质疑起自己的价值观。

  “好!”丁驯再次举杯,真心的欣赏起少年。“为兄真是受益良多,我交定你这个朋友了!”

  在外奔走多年,顶着天下第一神捕的称号,他几乎没什么朋友,唯一个性合得来的,就是专门保护皇上安全的贴身侍卫向槐。

  只是这些年来,两人职务不同,向槐专司保护皇上,而他则在外剿匪,两人是淡如水的朋友。

  而这少年,倒是真真正正触动他的心,让他记忆深刻。

  迎上那一双热切的眼,任放忧的心猛地一跳,呼吸一窒。

  那是一双充满力量的眸,光是散发出来的热力,就能让人心跳失速。

  从小在寨子里长大,她看过不少男人的眼,却不曾见过这样的一双眸,让她头一次失去言语的能力。

  “你……”任放忧清了清喉咙,不知怎地,喉咙突地哑了。

  第2章(2)

  打她从懂事起,她就知道留在寨子里,长大之后的“唯二”出路,不是嫁给王二熊,就是嫁给李四狗。要打破这样的命运,她就得让自己不像个姑娘。

  她不能像个姑娘!要不然,就会像几个姐姐的命运一样,在寨子里度过一生,受男人的摆布过日子。

  她要像个男人的原因,不是讨厌在寨子里生活,而是,她想做自己的主人。

  而她,也说到做到。

  练武,她操得比别人勤;蹲马步,她蹲得比别人久;吃饭,她也努力吃得比别人多,让自己处处不像个姑娘,让身旁的男人,也不敢把她当个娘儿们看。

  久而久之,那些轻视她的眸光逐渐消失,看着她的眼神里,开始出现敬意,敬她是个吃得了苦、吞得了累的“汉子”。在她接下黑寨时,虽有反对的声浪,却也有不少支持她的声音。

  从那时起,她知道,自己更不能是个姑娘。她的打扮像男人,穿着也像男人,就连心绪也像个男人。

  而他,这个叫丁驯的男人,竟然莫名勾起她内心里,被埋得很深很深,那唤作女性本能的……东西。

  “好兄弟,我们来干一杯吧!为兄的手都酸了。”丁驯催促道,微诧的发现,眼前少年的耳垂,竟隐隐浮上淡粉,连脸颊都染上诱人的颜色,让少年充满英气的脸庞,涌现一股说不出的柔美。

  丁驯的黑眸一黯,因为心头突然涌上的怪异情绪,眉头微微皱紧。

  气氛顿时有些尴尬,两个人都没察觉对方的异样,注意力全在自己心绪不该有的浮动上。

  两人同时举杯,一饮而尽,为的是“压压惊”,稳定心情。

  “再来!”丁驯见少年把酒干了,又替少年与自己倒了一杯。

  这次,两人不再迟疑,举杯又见底。

  瞬间,这动作重复数次,一壶酒已经见底,唤小二再送来一壶好酒的动作间,酒精慢慢在发酵,而他们两个的心也逐渐定了。

  刚刚的想法,大概,只是一时的错觉。他们实在不需要太大惊小怪。

  “丁兄……”任放忧找到自己的声音,也在酒意醺然下,她稍稍软下了姿态。“接下来的日子,就要让您照顾了。”

  眼下这情形,虽然暂时见不到二虎,却也是不得已中的下下之策,她不能放弃这个机会。

  见丁驯似是对自己很欣赏,她要好好利用这个机会,摸清他的所有计划才是。

  “讲这什么话,有你这小兄弟帮忙,抵得上不少人手。”丁驯欣喜于少年态度的改变,露出愉快的笑容。

  他们好酒一壶接着一壶,狂饮直到深夜。

  入城大道上烈日炎炎,黄沙道上的尘土,因风微微扬起。

  这是通往镇花城的主要道路,前往此地的原因,是因为丁驯收到线报,在几日后,镇花城里会有米商进驻,到时会有大笔银两在小镇内进出。纵使路途不算近,但黑寨的人应该不会放过这次机会,他也不该放过再次跟黑寨交手的机会。

  只是,原本无趣的计划,因为有人陪伴,显得有趣多了。

  马蹄声从远处急速传来,顺着风,还能听见一阵阵笑声在林间回荡。

  “任兄弟,没想到你功夫了得,连马上功夫也让人啧啧称奇。”丁驯真觉得自己找到个宝,不但能骑能飞,还能射能打。

  “丁大哥客气了,你的身手也不遑多让。”任放忧缓下策马的动作,亮眸里出现真心的赞赏。

  一路上,两人一边赶路,一边较量,也让她见识到丁驯近乎“武痴”的狂热。

  一般人练武,多半是想成为众人注目的焦点;再者,是为了自卫。而她,则是为了不让寨内的人看轻她。但鲜少人是为了练武而练武,而丁驯就属于这一种。

  他练武,纯粹就是因为喜欢功夫,无论何时何地,他都不忘与她切磋功夫,甚至,在马上就拔剑跟她比起来。

  基于私心,她也想试试他的能耐。所以一路上,他所提出的比试点子,她都奉陪,也因此知道他的武功修为不能小觑。

  黑寨里,她虽为一介女流,却没有人的武功在她之上,但丁驯不愧为天下第一神捕,在骑术上、剑术上、射术上,都与她不相上下。甚至,她怀疑他保留部分实力,他的武功修为,极有可能在她之上。

  起初,她以为他赏识自己的态度是矫情,直到她确定他的武功在自己之上时,她也真心的浮现敬佩之意,说话的态度也客气了几分。

  算是英雄惜英雄吧!于公,她该视他为仇敌,但于私,她却不得不敬佩他是个高手。

  “任兄弟,每跟你比试一次,为兄的就想赞叹一次,以你这般修为,用不了多久,就能打遍天下无敌手了。”丁驯与她并肩而骑,高兴的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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