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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页

 

  “我有五年可以做心理准备,应该够了,再说,你会让我后悔吗?”他明明渴望她答应,却又劝她别太快答应,代表他把她放在自己的意愿之前,冲着这一点,她就愿意赌这个巨大的转变。

  “当然不会!”他好开心,倾身过去吻她,她笑着闪避。“别这样,我还在切番茄啦。”

  他好感动,没想到,心爱的她愿意为他做到这种地步。他当然很希望她能长久伴着他,但更希望她与他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快乐,都不后悔。

  他想起当初看上她,是因为她看似“美味”,孰料命运出人意表,竟让他爱上她。从前的他,想要什么都要马上得到,可为了她,他按捺渴望,端起耐心,愿意和她耗,如果五年后,她反悔,还是想继续当人类呢?

  他会有一点失望,但不勉强,甚至,他会觉得满足吧,她曾为他尝试过、努力过,结果不符他的期待又何妨?她丰富他的生命,拓展他的心胸,更能接受不尽完美的结果,她也把他的心缩小了,只要拥有她,就觉得富足。

  他看着她打开冰箱找食材,在他左边的口袋里,藏着请大哥打造的项链,已经被他体温烘暖了。他把她家的每个角落都摸透,想了几个好地方藏项链,差不多是时候让她“找回”母亲遗物,给她大惊喜了。

  “你知道变成吸血鬼的话,进食就很单调吧?”他继续跟她聊,一面盘算该藏在哪个位置。藏在冰箱下?不好,她昨天才用吸尘器清过底下。

  “知道啊,吃一般食物都没味道了,对不对?”

  “嗯,吸血族的味觉跟人类不同,所以变成吸血鬼之后,一样的食物再吃进嘴里会失去味道。不过我们在很多地方建立血库,不论你在哪里,都很方便取食。”

  藏在书桌抽屉深处?不好,她天天使用书桌,项链若在里头,她老早就找到了。

  “幸好有血库,我没办法想像我抓着人咬他脖子。”她叹气。“我会想拿银丝带勒死我自己。”

  他笑了。“到那时候,你也没办法碰你的银丝带了。对了。夜间的工作,你想做什么?”她放未开罐的调味料的小橱柜呢?嗯,不错,调味料用完了她才会从里头取用,不是个频繁使用的地方,她漏找了吧?

  “我擅长的还是除魔这些,应该回去当术师吧。”

  “嗯,很适合你,晚上的话,我也可以陪你,这工作有危险,我陪你比较好……”不妙,她竟弯腰去开调味料的橱柜!他无声哀号。别开它,等他把项链放进去才开啊!不行,他要阻止!“小叆,你听我说!”

  “嗯?”她应声,但动作没停,从橱柜里拿出一包盐。突然,她“咦”一声。

  “这是什么?”她从柜子里缩回手,手上握着一条烁烁发亮的金项链,虽然蒙尘,但细致的金链底下挂着一只红色蝴蝶。

  凯索呆住,她手上的项链和他口袋里的一模一样!他不由得暗赞维莅的异能和大哥卓越的珠宝工匠实力,可是,怎会这么巧?他的计划正要实行,就让她找到项链了?奇迹为何选在此刻发生?

  突然间,那个曾两度被他察觉到的奇异“东西”又出现了,就在调味料橱柜的上方。这回它停留较久,让他发现,它原来是个灵魂,一个模糊薄弱的灵体,某个人的灵魂。他不知道是谁,但它缓缓盘旋两圈,便消失了。

  温叆却没有察觉,紧握着项链,转过头来,她眼眶泛红,鼻头也红了。

  “我找到……我妈的遗物了……”真不敢相信,她小心翼翼地把项链拿去冲水,洗掉灰尘,反覆察看,她眼泪掉下来。“没想到在这里……”

  凯索愣着。是啊,他也万万没想到,她把整个家翻到快烂了,怎么遍寻不着的项链,说出现就出现?为什么它选在此刻出现?

  出于直觉,他觉得是它自己“愿意”出现了,难道那个灵魂…… 她又哭又笑,激动得颤抖,泪水扑簌簌地掉,他过去抱住她。

  “找到就好,别再说你母亲不原谅你,你看这不是找到了?”

  她说不出话,痛哭失声,哭得像个孩子。

  “别哭了。”他轻声慰哄。

  徘徊不去,是因为担忧吧?如今觉得女儿找到可以寄托的人,终于放心了?

  “你哭成这样,她会心疼的,她一定希望你好好的,过得很幸福。”我一定会让你幸福的。他无声对她承诺,也对另一个人承诺,不论那人会不会听见。

  温妈妈,我绝不会让你失望。

  异术署成立两年后,温署长的身边多了一位金发的护卫。此人只在晚间出现,陪伴温署长执行公务永远以帽子和遮住半张脸的墨镜隐藏面目,只能从他白皙的肤色判断应该是外籍人士。

  对于这名护卫,异术署低调表示,并非他们特别为署长雇用。

  温署长任职异术署的第三年,被人目睹在下班后与金发护卫携手漫步街头。温署长以此事和公务无关为由,拒绝回应。传言两人在交往,温署长并术承认。

  温署长在任内第四年未婚怀孕,众人猜测她腹中孩子的父亲是谁,流言内容包括企业家和某政府高层,但温署长一概不回应。

  当年年底,她在医院剖腹产子,孩子随即被送走,严密保护。

  任职异术署第七年,温署长提出辞职,坚拒高层慰留,一等新署长上任,交接完毕,她搭机前往欧陆,不知所踪。

  金发的护卫也从此消失。

  没有人再见过他们。

  【全书完】

  后记

  终于写完了。在炎炎夏日写稿不但是痛苦,更是超级痛苦。也因此我终于实现了当作者多年来的梦想——带着笔电到咖啡厅写稿。吹着冷气,喝着饮料,在隐密性够的位子打字写稿,其实挺惬意的,但换算下来,消费金额不少,心痛啊!

  当初很排斥出门,因为写稿的时候讨厌有人往我的萤幕张望,或是盯着我看,毕竟写稿写到有趣处,我是会对着萤幕傻笑,这时候被看到就会恼羞,觉得被偷窥了,幸好我去的那间店内服务人员不会这样,亲切认识的店员看到我,还会自动推荐我有插座的位子,揪感心,谢谢你们!

  在这系列中,男女主角的名字都非常简单,因为男主角都是外国人(算是吧),希望让读者好记一点。至于女主角温叆的名字,当初其实是为了其他书的角色取的,取好之后,因为不适合该角色的性格,没拿出来用,留到这一本。

  我很喜欢这名字,喜欢到想把它抢过来当笔名,可是没办法,笔名不能说换就换,就让给女主角了。所以女主角是我私心偏爱的角色。加上我喜欢会功夫的女性,身手俐落,非常帅气。最喜欢男女主角初次见面时,女主角痛揍男主角那一段(内心0S:再多揍点!多揍点啊!),还有男主角在小巴士内告白时,女主角一个头槌撞得他流鼻血那段。(有人告白的时候把女孩子紧紧压在墙上的吗?太没礼貌了,流鼻血是活该!)

  至于男主角呢,我喜欢写这种不太正经、有点痞的角色,痞归痞,但他其实很恋家。上一本的男主角冷冰冰的,感觉很有距离,凯索的个性和他大哥完全不同,阴沉的吸血族如果是古老沉闷的城堡,他就是城堡里面那些蜡烛上活泼闪耀的烛火,很爱玩闹,但有颗温暖的心。两个都是我心爱的角色,不知不觉越写越多,所以字数就有点……嗯咳,希望大家觉得好看啦!

  至于书里的宠物松鼠,当初设定时,只想着兔子写过了,猫写过了,松鼠还没写过,所以……至于名字为何叫做“布奇”,这是有原因的,让我们听听温署长的解释——

  “那时候我刚养布奇,它还很小,我还没帮它取名字,有一天我出门买东西,回来把购物袋放在椅子上,布奇在地上乱跑,碰到袋子,结果袋子掉了,我为了要捡它,撞到椅子,椅子往墙壁撞过去,布奇就在椅子和墙壁之间,当场听到“噗叽”一声,我吓坏了,以为布奇被压扁了。幸好它很聪明,及时跑开了,那个“噗叽”一声是购物袋被压到的声音。我就用那个声音,帮它取名为“布奇”。”

  以上,就是这样啦!

  系列要结束喽,很依依不舍。我喜欢这次的结局,留下无限想像,虽然……其实应该还有个甜蜜番外的,其实还计划要写管家耶格尔与香缇(香缇是谁?是瑟斯特的双胞胎妹妹)的短篇,其实当初这系列设定有三本,第三本的主角是谁?当然就是三兄弟之中的老三,瑟斯特。原本想在剧情里安插他,但写着写着他的出场画面自动消失了。

  我或许会把这个省略的场景写出来,放在我脸书的纲页上……只是可能,如果没看到的话,不要跟我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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